我家孩子是這樣參與家務勞動的
作者:塵舞(08.28.2015)
我的四個孩子都出生在二十一世紀。他們有一個共性:愛讀書,不愛幹家務。我一貫認為,讀書,是奢侈品;勞動,才是必需品。俗語說的“書中自有黃金屋”,不過是一種自我沉迷的幻念,而“簡屋也憑雙手營‘’才是真實的生活。所以,想方設法讓孩子參與家務勞動是我育兒的鐵的紀律之一。
紀律歸紀律,執行起來卻不那麽容易。我發現,在家務活這件事上,孩子們喜歡比來比去。為什麽呀?就怕自己做多了吃虧唄。我曾為此非常煩惱:怎麽個個這麽懶惰呀!難道為自己家做事還要算來算去的嗎?!我這做娘的,心寒啊!一個人安靜的時候,我會情不自禁地想到自己的童年:
那時候,我總是主動幫家裏幹活兒。我幫家裏做事,好像隻有一個動機:就是看到母親的笑臉,就是得到母親的肯定。記得我媽年輕的時候,嗓音特別的清脆。當時,我家住三樓。她下班回來,若在樓道裏看見我的自行車,就知道我回來了,會熱切地叫我的名字。她開了門,若看見我把水泥地拖得幹幹淨淨,或把沙發套洗了掛在陽台,或把桌椅板凳擦得發亮,就會用甜美的聲音誇我:“真乖!又幫媽媽幹活兒了!” 我聽了,心裏油然而生的自豪和滿足,和母親臉上的驕傲洋溢成一片。
也許是因為我自己的乖乖女的成長經曆吧。每當我看到自己的孩子,尤其是女兒在家務事上算計,就十分沮喪和失望。百般不得其解之際,我先生為我指點了迷津:“你媽就你一個女兒,你和你哥之間沒有直接競爭關係。你為家裏做什麽,會得到你媽百分之百的注意力和誇獎。而你有三個女兒,她們之間相互競爭,誰也不願多幹,其實是在為自己爭權益,試探你的公平。當然,這表象的下麵依然是贏得你的注意力,你的愛護。”
是嗎?是這樣嗎?她們是為自己爭公平?為贏得我的注意力?……對呀!否則,不會有這些情況發生的:我若表揚了一個而忽視了另一個,被忽視的那個就會埋怨,說,‘媽媽,我也做了,你為什麽隻表揚她而不表揚我?!’ 還有,我在分派家務時,被派到重活兒的那個會不服氣地說,’媽媽,你肯定不喜歡我。’ 我問為什麽呀,這位幹重活兒的“不幸者”會說,’你要是喜歡我,為什麽派我重活兒,派她輕活兒?!這不公平!’
看來,的確是一碗水端平上出了問題:女兒和女兒之間的,女兒和兒子之間的,老大和老二之間的,老大和老三之間的,老大和老四之間的,這個和那個之間的。我這裏反複寫到老大,是因為她是最斤斤計較的“嬌小姐‘’,常把自己和幼她五歲半的弟弟相比。說她自己四歲就能洗碗(其實是六歲時試洗過幾個而已),而弟弟都八歲了,還不會洗碗(其實是如今九歲的兒子不僅會洗碗,連各種型號的鍋也洗個遍)。不管怎樣,老大有怨言,認為對她不公,就說明我有問題。
那怎麽辦呢?他們幾個,大大小小相差近六歲,能力總有大小,哪能扯個絕對公平呢?我曾苦口婆心地勸誘兩個大的,讓她們多承擔些責任。可她們認為大家是平等的,不應該多幹。有幾次,她們把我逼急了,我甩給她們一個理由:‘’你們多吃幾年飯,還不該多幹幾件事嗎?!‘’,可這老掉牙的道理也行不通。我又說,誰敢擔重活,將來容易找到工作,容易得到老板信任,容易有好生活,住大房開好車。可這些現實的道理,因為要將來才能實現,她們即便信了,也不願行在當下。
那索性按多勞多得的原則發津貼吧。也不行。我家四個孩子,可能看我和先生掙錢辛苦吧,心善得誰也不願拿父母發的錢。他們一致認為給家裏做事要無償;掙錢,那得去外麵掙。所以,讓孩子幹家務事這個鐵的紀律,在執行過程中,一直不很順暢;而我又不肯罷休鐵的紀律,所以經常是,該派的活兒也勉勉強強的派了,孩子們也磨磨唧唧的幹了,但總是叮叮當當的,演奏著鍋碗瓢盆公平進行曲。我的內心,總覺得沒找到一個行之有效的辦法。
光陰荏再,春去夏來。今年暑假,我變得特別忙,幾乎每天隨先生去前線出工。早晨出工前,孩子們仍在深睡,我不忍吵醒他們,就把當天(也不是每天都有家務指派的)的幾件重要家務寫成紙條,放在餐桌上,寫上老二的名字,交由她管。我家老二從小喜歡管事,辦事也可靠,相對來說,是最有責任感的一個。我發現,就在我把自己置身於暑熱中,在戶外大汗淋漓地幹活的當下,家裏的孩子們也創造性地發明了一套完成家務且不抱怨的好方法。
什麽方法呢?就是不憑能力憑運氣說話!老二(或是值班的那位),把當天我匯總的活計謄寫到四張小紙塊上,每張紙條包含一兩樣家務,具體怎樣組合家務,完全是從我寫的紙條上抄的。寫好後,將每張紙塊向裏疊好,撒在桌上。之後,他們用捶包剪的方法確定取紙塊的順序。誰輸了,誰先撞運氣(可見,先拿不是什麽好事)。規矩是,誰拿到了條子上的活兒,誰就得幹條子上的事,絕對不許抱怨,因為運氣是不講情麵的,和媽媽的偏心或主觀攤派毫無關係。但是,如果誰對自己抽的事兒不滿意,可以和另一個不滿意的人交換,當然,要兩個人同時情願交換才能實現。自從孩子們發明了這個方法,我的工作就輕鬆許多了:隻需隔三差五的把待做的家務想清楚,寫在紙頭上,就可以放心出門了。
這個方法有效地進行了一段時間。漸漸的,我又發現他們變得喜歡拖拉:比方說,第一天抽到的活兒,拖到第二天也沒做,而第二天又可能有新的活兒派出來。所以,有時,每個人手上積了不少事,弄得我不可能再派家務了。新問題又來了:怎樣保證當天的家務,尤其是非做不可的,當天做完呢?
我想啊想啊,覺得自己還是不能從家務裏撤離,還得帶頭幹。於是,我又發明了一個一對一的合作方法:與其我同時派事兒給四個,看他們扯皮,還不如我親自抓壯丁,一次帶一個幹,保證完成計劃。在這樣的一對一的模式下,我領頭,孩子是幫手。這個方法的瑕疵是,我得先後做四件事,才能把每個人都用上。而此法的好處是,我可以和他們進行一對一的暢談。暢談的內容是隨性的:學校,朋友,愛好,煩惱,想到哪,扯到哪。這種一對一的勞動時間,我很珍惜,孩子們也很珍惜:是啊,哪個孩子不願意和媽媽花單獨在一起的時間呢?哪個媽媽不想讓她的孩子感到他/她是她的唯一呢?
一轉眼,又開學了,上麵的兩個暑期參與家務的方法又不太適用了。為啥?孩子太忙!除了老四(四年級),其餘三個每天忙作業也忙不完。我看著娃,覺得他們好辛苦!可鐵的紀律仍不能丟。幾番鬥爭之後,我又修改了家務規矩:從周一到周五,讓孩子們專心致誌地學習,不用做任何家務,隻需把各自的作業做完,刷牙洗臉,搞好個人衛生,按時起床,上學不遲到就行。但是,逢周末,他們必須給家裏做兩件事。周六做一件,周日做一件。具體做什麽事,由媽媽匯總決定,具體誰做什麽事,隨他們抽簽決定吧。
開學幾周了,這新方法好像還行。我常在晚餐時語重心長地對女兒說:“女孩子,還是要會幹家務的,這是女人當做的本分。你們要做心靈手巧的女子,不能做又蠢又懶的女孩。心靈,就是聰慧,學習好,懂道理;而手巧,就是會幹家務,會理財。這樣的窈窕淑女,才君子好逑呢!‘’ 對兒子,我就換個口氣,勸誡他:“兒啊,將來你要娶的媳婦,必須是心靈手巧的,爸爸媽媽都不喜歡懶惰的媳婦入門。‘’ 女兒兒子聽了,笑言:‘’媽媽,我們知道了。您怎麽天天都在說呀!‘’
我不管。該說的道理,每天每時每刻都得說:連謊言說一千遍都能成真理,何況真理自己呢?(完)
注:本文於同日在天目育才首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