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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生氣”

(2012-09-09 09:36:31) 下一個

假如你多年來,傾心幫助一位有難處的朋友。到頭來,受過你幫助的人卻在相識和不相識的人群中,添油加醋地製造和傳播你的緋聞,弄得你的隱私滿天飛;並且四處搬弄是非,令別人對你產生誤解;甚至造謠陷害,或者跟你的配偶再上演一段“紅顏知己”的情愛段子。你會生氣嗎?你該生氣嗎?

有一位讀者這樣告訴我:“我快要被氣瘋了!”我告訴這位讀者,“生氣可以,但是千萬別“瘋”。”因為這個“瘋”字,就意味著你對生氣的回應會產生負麵的作用。

認識“生氣”,你就知道該如何處理生氣的問題。

首先,喜怒哀樂是人的正常情感。而情感不見得非要有道理可言,也不需要有邏輯性。當我們感覺受到傷害的時候,自然就會生氣或者感到憤怒。像上麵這位讀者的經曆一樣,你好心好意幫助一個人,反遭暗算,你不生氣才怪呢!這絕不說明你做人不地道,或者修養不夠好;我們又不是神仙,我們都是有血有肉的人。這是一個正常的人,在遭遇傷害時出現的正常的心理和情感反應。

第二,正如疼痛是在告訴你,你的身體哪個部位失去了平衡;生氣也是一個預警係統,告訴我們因為受到傷害,出現了某些心理和情感反應需要引起我們的注意。你看,生氣既沒有甚麽好,也沒有壞;我們選擇怎樣做才是最重要的。我們可以選擇有效地處理生氣的過程;也可以選擇不正當的處理方式。不過,不同處理生氣的方式決定著不同的結果。

第三,我們要不要表達自己生氣啦?當然要。我們不能控製別人如何行事,人家要以怨報德的話,我們也不能阻止,但我們可以影響自己,讓我們在表達生氣中慢慢“消氣”。這樣做,是讓“氣”不停留在我們的身體裏,毒害自己;不僅對身體不利,對我們的情感、心理以及人際關係沒有好處。

掌握了這三項基本原則之後,不管什麽原因讓我們生氣,我們也知道該怎樣做了。比如上麵這位幫了朋友,卻被朋友傷害的讀者,就會明白,被自己幫助過的人在背後到處說自己的壞話,還偷偷地插足自己的家庭,這人的所做所為,是一個誘因;這個誘因導致自己感覺到在情感上和人格上受到傷害,甚至受到羞辱。這是人之常情。生這個氣也是合理的。

感受到生氣或者憤怒之後,就是關鍵的一步:我該如何是好?是采取無效地處理方式?還是有效的處理方式?如果是前者,那就是到各處“消滅謠言”,“以牙還牙”,與對方對著幹;你作初一,我作十五。你散布我的隱私;我也把你的事統統抖出去。最終兩敗俱傷。如果采取後者,我覺得這就要看對方是誰了。如果對方是個明理之人,我們可以直接找對方談,告訴對方你被傷害後的心情;或者跟對方寫信,表明你的感受和要求;或者找一位雙方都信賴和尊重的人來當麵調解。在這一點上,我們要學習打破華人文化的誤區,不好意思講出來,結果把什麽事情都悶爛在肚子裏,氣死了人家也不知道。

如果對方是一個具有性格缺陷,或者有人格障礙的人;或者是“我不好過,我也得讓你的日子不好過”的人,我看最好的辦法,就是敬而遠之罷了。

但是不要忘了第三點,找一個值得信任的朋友傾訴你的情感。千萬別把“毒氣”留給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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