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兩次競選總統,移民政策始終是他最重要的話題。2016年的口號是建牆,阻止非法移民“入侵”,否則國將不國了。2020年又增加了一個理由:拜登政府蓄意鼓勵大批移民越境以進行非法投票。
川普第二次上任後,敦促多個州通過國土安全部運營的一個名為SAVE的聯邦移民核查工具,上傳數千萬選民記錄,進行交叉核實。
今年1月該審核已有了初步結果。據《紐約時報》采訪政府官員及查閱文件顯示,目前審查進展表明尚無證據證明存在大規模欺詐行為。
今天這關於選舉係列的第二篇就說說川普和共和黨大肆宣揚的幾百萬選民舞弊到底有沒有。
“我們的選民名冊是幹淨的”
SAVE這一核查項目由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主管,核查方式是將選民登記名冊與非公民身份案件的名單對比,尋找交集。1月中旬,該部門發言人馬修·特拉格塞爾(Matthew Tragesser)透露,在已核查的4950萬份選民登記中,該部門僅將約1萬例非公民身份案件移交國土安全調查局深入調查,占比約0.02%。司法部發言人也同時表示,政府認為已發現約1萬名登記的非公民選民。
但他們沒有說這些人當中有多少人投票了。而這才是關鍵!
而且,如果細查就會發現,這個數據被誇大了。一些共和黨地方選舉官員也承認,該核驗工具錯誤地將一些看似真正公民的人標記為可疑對象。
以佛羅裏達州夏洛特(Charlotte)郡為例,由共和黨州長羅恩·德桑蒂斯(Ron DeSantis)任命的選舉主管莉婭·瓦倫蒂(Leah Valenti)表示,她向國土安全部上傳的17.6萬份名單中,僅有15人被判定為非公民。其中三人實為失誤,他們從未打算登記投票,現已從名單中移除,另外兩人已提交歸化公民身份證明文件。
瓦倫蒂表示:“我們並未遭遇大規模非公民選民登記。我們的選民名冊是幹淨的。”
該項目的支持者說,無論代價如何,這個努力都是值得的。問題是,真正去追究那被“揪出來”的所謂非公民就會發現,結果總是證實此類大規模舞弊行為的說法幾乎毫無證據可循。這也是這類研究的一貫結果,無論研究是來自左翼還是右翼機構。
至今,大規模選舉舞弊隻有指控,沒有證據
駁斥那些選舉舞弊無端指控的最好例子,也許就是川普“選民欺詐委員會”的“成效”了。
川普第一次當選總統上任後不到四個月,就以一個行政令成立了總統選舉誠信谘詢委員會(The Presidential Advisory Commission on Election Integrity,簡稱PEIC或PACEI),亦稱選民欺詐委員會(Voter Fraud Commission)。
該委員會的成立源於川普的虛假指控,稱2016年大選中有三百萬至五百萬非法投票者,並說“如果扣除數百萬非法投票者”,他就贏得了普選票。
2018年1月3日,委員會成立還不到8個月,川普又突然以一個行政令將其解散,因為委員會未發現任何選民欺詐證據,包括眾多共和黨人在內的選舉官員均對川普的指控予以強烈駁斥。
民權與人權領導議會(Leadership Conference on Civil and Human Rights)主席、前司法部民權司司長瓦妮塔·古普塔(Vanita Gupta)表示:“該委員會的全部目的就是為壓製選舉提供正當性依據。委員會的突然解散表明,它已成為一個徹底喪失公信力的機構,無法找到大規模選舉舞弊的證據,因此該委員會自身也無法證明其存在的正當性。”
川普第一任的選民欺詐委員會沒有“找到”川普要的證據,他第二任SAVE項目也是同樣的命運。這可是川普動用了最強大的國家機器獲得的結果。為什麽兩次都失敗了?因為沒有川普所說的大量選舉舞弊啊!
致力於推動公平選舉的選舉創新與研究中心(The Center for Election Innovation & Research, CEIR)在其2025年7月的一個報告中指出:
在過去幾個月中,政策製定者和媒體將大量關注聚焦於所謂大量非公民在近期選舉中登記或投票的指控。然而,各州選舉官員及其他政府機構為徹底調查這些指控所付出的艱苦努力卻鮮少受到關注。現有證據表明,一旦接受審查,此類指控的數量便會急劇下降。絕大多數非公民登記或投票的指控,似乎源於對複雜選民數據的誤解、曲解或純屬捏造。當調查確實發現不當登記或投票行為時,官員們會迅速采取行動,確保美國選舉的安全性。
選舉創新與研究中心聲稱:“我們的使命是重建美國選舉製度的公信力,並倡導那些能促進參與度、確保選舉公正性與安全性的選舉程序。”
CEIR這個報告是該中心依據全美五十個州的政府、媒體及其他公開來源,匯編出非公民登記和投票指控的詳盡清單,再嚴格審核後的調查結果。
該報告指出了一個現象:所謂大規模選舉舞弊的指控,都是經不起調查的。換句話說,這種指控都是沒有事實支撐的。
共和黨曾徹查5年,沒找到哪怕一個係統舞弊
川普多次努力都沒有獲得他想要的證據,就將其歸罪於民主黨執政的州不配合。(事實上,共和黨執政的州也有反對的聲音。)
川普政府的兩次努力,都是試圖將每個州的選民數據與移民局或其他來源的數據交叉對比,所以需要州提供選民名單,否則就走不下去。的確,很多州拒絕將選民信息提供給川普政府,因為這種監察方式,往往違背州法,也不合理。
但是,小布什政府一個長達5年時間的選舉舞弊調查,同樣沒有找到證據。
小布什政府的調查不是對比數據庫,所以不需要州的配合,但也殊途同歸。《紐約時報》2007年4月以“曆時五年調查,幾乎沒有發現任何選民欺詐的證據”為題來報道調查結果(上圖)。報道說,據法庭記錄和采訪顯示,在小布什政府啟動打擊選民欺詐行動五年後,司法部幾乎未發現任何有組織的操縱聯邦選舉的行為。
聯邦機構選舉援助委員會由此產生的報告稱,欺詐行為是否普遍存在尚存爭議。但時報對原始報告的複核顯示,該結論淡化了顧問們的調查結果——他們指出全國範圍內幾乎找不到相關證據。
當時,一些職業律師與政治任命官員就保護選民權利問題發生衝突,小布什政府還以未積極追訴案件為由將這些聯邦檢察官撤職,同時任命多名選舉法專家為高級檢察官,在司法部攪動了一輪風波。
選舉犯罪部門負責人克雷格·唐桑托(Craig Donsanto)向調查選民欺詐的委員會表示,此前檢方通常隻對有計劃破壞選舉程序的陰謀提起指控,而非針對個人犯罪者。工作指南甚至禁止聯邦政府起訴“孤立的個人不當行為”,隻要這些行為不涉及選舉舞弊陰謀。多數情況下,檢察官還需證明存在欺詐意圖,而非僅有不當行為。但為了增強威懾力,司法部長阿爾貝托·R·岡薩雷斯(Alberto R. Gonzales)授權檢察官對個人提起刑事指控。
於是,司法部門鼓勵檢察官對訴訟選舉舞弊案給予優先地位,檢察官們被派去參加培訓研討會,被要求定期與州或地方官員會麵以識別潛在案件,並被期望積極跟進指控。
各個州的共和黨人也積極配合,在俄亥俄和威斯康星等搖擺州,黨派領導人展開調查以找出可能違規投票的人員,並敦促官員們根據調查結果采取行動。
但這些指控往往收效甚微。相關案件數量有限,且多數最終以無罪釋放告終。問題是,如果你不是大富豪,隻要被起訴,哪怕沒有被定罪也很慘,被定罪的當然就更不用說了。
43歲的金伯莉·普魯德(Kimberly Prude)因在緩刑期間投票被定罪服刑,但她隻是沒搞明白投票資格。這樣的懲罰很殘酷。
9歲的納莎娜·普魯德(Nashawna Prude)手持全家福照片,照片中左起第二位是其祖母金伯莉·普魯德,她當時正因選舉舞弊罪在服刑。
這樣的案件也令聯邦法官感到困惑。芝加哥第七巡回上訴法院法官黛安·伍德(Diane P. Wood)在普魯德案聽證時表示:“整個起訴過程令人費解,我不清楚威斯康星東區是否會追究每個不小心錯誤投票的重罪犯。她並非投了五次票,而是一次投票而已。”
但對共和黨人來說,要的就是威懾作用。而且,他們起訴也很有針對性,往往都是黑人、窮人、民主黨選民,特別是第一次投票的選民。
有人可能要說,十多年前小布什政府的事情與今日無關。
問題是,幾十年來,打擊選民舞弊一直是共和黨人孜孜以求的目標,小布什的5年嚴打,隻是共和黨幾乎不間斷的類似大型行動中的一個。但無一例外地,所有這類項目都以沒有係統性選民舞弊的結論告終。
共和黨大量選民舞弊的輿論宣傳從來沒變過,一切都是連續性的,把這些切割開來看,才是錯誤的。我們需要揭露的是,他們的輿論沒有任何證據支持這個事實也一直沒變過。
明尼蘇達州福利舞弊案證明了選舉舞弊也很容易嗎?
福利舞弊與選舉舞弊是完全不同的東西,其監管機製沒有可比性。
選舉過程中,嚴格的程序控製落實到每一張票。福利發放則是大規模托付給各種機構操作,政府隻是要求各個機構提供一定的證明(比如發票等),政府方麵並不具體監管到領取福利的個人。沒錯,那些機構最後要落實到個人,但是,福利發放與選舉並不共享名單。選民冊是個獨立的數據庫,其唯一功能就是用於投票。
偷竊政府救濟福利行為發展到那麽嚴重的程度,是監督缺席造成的,是政府監督部門失職。但這與選舉舞弊沒有半毛錢關係。
更重要的區別是,有沒有證據。
根據《紐約時報》去年 11 月底對明州偷竊福利舞弊案的報道,聯邦檢察官稱,當時已有59人因涉案被定罪,且在他們調查的三起案件中,超過10億美元的納稅人資金遭竊。就是說,如果是係統性的舞弊,有了線索後,順藤摸瓜並不難。
但是,係統性選舉舞弊的證據何在,哪怕給一個例子呢?川普的選民欺詐委員會不到8個月就解散了,真要徹查舞弊案,8個月根本不夠用。這說明,委員會連選民舞弊的蛛絲馬跡都找不到,根本沒有開展任何調查的可能。
所以,說有幾百萬的舞弊,卻拿不出任何證據,騙誰呢!
順便提一下最近發生的一件大事:聯邦調查局特工搜查了佐治亞州富爾頓(Fulton)郡的一個選舉中心,查找並扣押了與2020年選舉有關的材料。
均為共和黨人的佐治亞州州長、州務卿及最高選舉官員都表示選舉沒有問題。除了川普要州務卿為他“找出”足夠選票以推翻他在該州的敗選結果外,並沒有任何選舉舞弊的蛛絲馬跡。(是的,川普的作為是選舉舞弊,隻是他沒得逞。)
這個案子現在有什麽證據,FBI在尋找哪方麵的信息,我們不知道。那就讓子彈繼續飛,看看共和黨州務卿無法替川普“找到”的票數,FBI能不能“找到”。
我在投票站十多年的工作經驗告訴我,選民投票之後,在選票上做手腳真的是不可能的事情。如果有作弊,那必須是在投票之前,比如選民壓製。
共和黨的拿手好戲就是在選舉前搞選民壓製。本選舉係列的第一篇文已經介紹了一個關於共和黨大搞選民壓製的調查報告。說實話,我不認為那個報告的結論一定準確,但報告所揭露的事實是我們必須正視的。選民壓製這個話題,我將在選舉係列的後續文章中繼續討論。
參考資料
https://www.nytimes.com/2026/01/14/us/politics/noncitizen-voters-save-tool.html
https://www.nytimes.com/2018/01/03/us/politics/trump-voter-fraud-commission.html
https://en.wikipedia.org/wiki/Presidential_Advisory_Commission_on_Election_Integrity
https://www.nytimes.com/2007/04/12/washington/12fraud.html
https://www.brennancenter.org/our-work/research-reports/truth-about-voter-fraud
https://electioninnovation.org/research/noncitizen-analysis/
https://electioninnovation.org/
https://www.brookings.edu/articles/understanding-the-election-scandal-in-north-carolinas-9th-distri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