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見我聞,我思我想

從大陸來到美國,至今在東西方度過的時日都不短。願以我所見所聞觸及一下東西方的文化和製度。也許能起一點拋磚引玉的作用。
個人資料
溪邊愚人 (熱門博主)
  • 博客訪問:
歸檔
正文

《投票權法》通過61年後終於被高院徹底“推翻”

(2026-05-01 14:43:07) 下一個

前天(4月29日),高院對“路易斯安那州訴卡萊斯案”(Louisiana v. Callais)做出了曆史性倒退的裁決,路易斯安那州必須重新劃分國會選區,這實際上使《投票權法》這項重要的民權法案名存實亡。

在以黨派劃分的6比3裁決中,高院使《投票權法》第2條失效——該條款禁止基於種族的歧視性投票做法,這是1965年民權法中最後一條旨在防止投票中種族歧視的有力條款。長期以來,第2條一直被專門用於確保少數族裔選民在選區重劃中獲得公平對待。

保守派大法官塞繆爾·阿利托(Samuel Alito)在多數意見書中寫道:“允許種族因素在政府決策中發揮任何作用,均偏離了幾乎適用於所有其他情境的憲法原則,因此,僅僅為了遵守第2條規定,並不能為該州在此處采取基於種族的選區重劃做法提供正當理由。該州為滿足中區法院裁決所做的努力,盡管可以理解,但仍構成違憲的種族選區劃分。”“簡而言之,第2條僅在證據足以強烈推斷出該州出於種族原因,故意劃分選區以削弱少數族裔選民的投票機會時,才規定其承擔責任。”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兩年前,大法官們曾審理過一起關於阿拉巴馬州國會選區劃分的類似糾紛,當時他們援引了《投票權法》,但並未認定該法違憲。在那起名為“艾倫訴米利根案”(Allen v. Milligan)的案件中,最高法院裁定該州共和黨超級多數派非法稀釋了黑人選民的投票權,違反了《投票權法》。兩年後這些大法官就改主意了?邏輯上說不通。

大法官埃琳娜·卡根(Elena Kagan)在異議意見中指出,法院如今已完成了對《投票權法》的“推翻”。周三的裁決是係列裁決中最新的一環,這些裁決逐步瓦解了該法案,其中包括2013年“謝爾比縣訴霍爾德案”(Shelby County v. Holder)的一項重大裁決,該裁決廢除了法案中另一項重要條款——該條款曾要求有歧視曆史的地區在選區變更生效前必須獲得聯邦政府的預先批準。

卡根寫道:“根據法院對第2條的新解讀,各州可以不受法律製裁地係統性地稀釋少數族裔公民的投票權,多數意見聲稱隻是在‘更新’我們的第2條法律,仿佛隻需進行一些技術性調整。事實上,這些‘更新’徹底掏空了該法律。”索尼婭·索托馬約爾(Sonia Sotomayor)和凱坦吉·布朗·傑克遜(Ketanji Brown Jackson)兩位大法官也加入了這個少數意見。

少數意見還說:“今天的裁決使第2條幾乎死亡。本案裁決涉及路易斯安那州第6選區。但同樣涉及路易斯安那州第2選區。更涉及過去半個世紀以來賦予少數族裔公民——尤其是非裔美國人——實質性政治話語權的眾多其他選區,特別是南方各州。從今天起,這些選區僅能勉強維持,且恐怕時日無多。”


《投票權法》第二條是怎麽回事?

首先,大背景非常重要。1965年的《投票權法》是針對少數族裔(黑人)長期被歧視而製定的“糾正”歧視的法案。

《投票權法》是美國最具裏程碑意義的民權立法之一, 堪稱美國曆史上最有效的民權立法。這個由黑人活動家倡導、並由來自實行種族隔離州的白人總統林登·B·約翰遜(Lyndon B. Johnson)簽署的法案,標誌著在這個深受奴隸製創傷的國家,為爭取投票權而奮鬥的人們數十年的抗爭活動達到了頂峰。

《投票權法》第2條禁止各州及地方當局製定任何有歧視傾向的規則。

因為曆史上少數族裔的選票一直被稀釋,無法產生自己的代表,所以該法案允許少數族裔可以有自己符合人口比例的代表。這就體現在這次高院裁決涉及的該法案的第二條,即少數族裔在選區劃分時是否被歧視了

是的,根據法律,要證明被歧視必須通過三步測試。以往,評估一個州是否違反了《投票權法》第2條,通常從一個簡單的問題開始:某個少數族裔群體的人數是否足夠多且分布是否足夠集中,以形成一個單一議員選區,從而使其有公平的機會選出自己支持的候選人?

路易斯安那州共有六個議員席位。那麽,在路易斯安那州占總人口三分之一的黑人,根據《投票權法》,產生兩個黑人代表天經地義。這就是《投票權法》第2條的意義所在,否則還要這個條款幹什麽!

這次高院裁決,不敢直接推翻《投票權法》第2條,而是通過障眼法達成了這一目的。多數意見說,原告隻有在隨機計算機模型能給他們提供這種機會時,才算可以合法獲得該機會。

這個判決有兩個重大問題。

第一,該判決完全違背了《投票權法》第2條的曆史初衷。第2條僅在證據能強烈推斷出某州出於種族原因故意劃分選區,從而剝奪少數族裔選民機會時,才追究其責任,而不是反過來的。多數意見的所謂隨機計算機模型是在無中生有地製造一個完全不相關的條件。

第二,國會1982年對該條款進行修訂,正是為了回應此前最高法院對“莫比爾市訴博爾登案”(City of Mobile v. Bolden)的裁決,該裁決要求原告必須證明存在歧視意圖。國會的回應是:如果重新劃分選區方案導致選票稀釋——即產生了這種效果——原告便已證明其案子成立

判決當天,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的選舉法學者理查德·哈森(Richard Hasen)在一篇博客文章中也特別指出,阿利托關於第二條的聲明“不僅與法律條文不符,也與《投票權法》第2條的曆史沿革相悖。”他說,國會1982年修訂《投票權法》就是明確指出在第2條訴訟中勝訴無需證明存在蓄意歧視

如今,阿利托聲稱最高法院必須推翻1982年的這項法律,以避免與憲法第十四修正案和第十五修正案發生衝突。可是,當初批準這些修正案的議員們正是通過考慮種族因素的立法來保護少數族裔的。所有人都明白,這是為了扭轉美國那段可怕的奴隸製曆史——其影響至今仍未消散

如果有擔憂與憲法第十四修正案和第十五修正案發生衝突,那就直接判《投票權法》違憲好了。可是,他們不敢!所以才通過對第2條選區重劃測試所需滿足的三項標準進行重大修改使得第2條形同虛設。新標準要求原告證明存在蓄意的種族歧視——這是一項極其沉重的舉證責任,這也是為什麽說該判決使得這一條款名存實亡了。


《投票權法》2013年第一次遭受重擊

《投票權法》自通過時起,就一直受到白人保守派勢力的挑戰。

2013年美國最高法院對謝爾比縣訴霍爾德案的判決,廢除了《投票權法》的關鍵內容,打開了潘多拉盒子。

《投票權法》第5條要求曾有過歧視性質投票法律的州,在對州選舉法做任何修正之前,其修改內容必須經聯邦審核,也稱為“預先批準”。第4(b)條則列出這些曾經有歧視行為的州(主要就是那些南方州)。法律明確規定,這些州受到第5條的限製。這兩個條款的結合被認為是該法案最重要的執行機製

2013年高院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John Roberts)稱“形勢已發生巨大變化”,以這樣的條款已不合時宜且違憲為由廢除了第4(b)條。他在意見書中寫道:“無可否認,當初為這些措施提供正當理由的條件,已不再適用於受管轄地區的投票情況。”如此,即便第5條依然存在,沒有了第4(b)條,該裁決實質終結了“預先批準”的司法程序

對這一案子的判決,大法官露絲·貝德·金斯伯格(Ruth Bader Ginsburg)用了一個非常出名的比喻反駁:你因為打著傘才沒淋濕。然後你說,我沒有淋濕,所有我可以把傘扔了?!

金斯伯格的反駁對天的路易斯安那州訴卡萊斯案也同樣適用,因為阿利托也是用了類似的理由,說南方地區已發生了“巨大社會變革”——包括少數族裔選民登記人數和投票率的上升——表明此類考量已不再必要。

有沒有注意到,2013年的謝爾比縣訴霍爾德案和天的路易斯安那州訴卡萊斯案,大法官們用了同樣的伎倆:並不直接廢除法案,但通過技術處理,使得法案實際上失去效用?他們不敢公然否定民權法案,就以這種卑劣的手段達到同樣的目的。

羅伯茨說“形勢已發生巨大變化”,真的嗎?就在謝爾比縣訴霍爾德案判案的當日下午,得克薩斯州官員就宣布將實施全美最嚴苛的選民身份證法——要求提供一種當地60萬拉丁裔選民所缺乏的身份證明,而該法案此前在預先批準程序中被阻止。從那時開始,原先被法院判定為歧視性法案而不得出台的內容,都冠冕堂皇地成為州投票法的一部分,為各州製定限製性投票法敞開大門,使有色人種群體投票權麵臨更大阻礙。不言而喻,所有這些在謝爾比縣訴霍爾德案判決之前都不可能被批準

僅是得州要求在缺席選票上添加身份證號碼的規定,就導致選票被拒率從1%飆升至12%。

據布倫南中心(Brennan Center)統計,在2024年大選前夕,受川普毫無根據的“郵寄選票天生存在欺詐”論調煽動,全美22個州新增了“38項缺席投票限製措施。這些在2020年尚不存在的規定,極可能對有色人種選民造成最嚴重影響,或已造成不成比例的衝擊”。

布倫南中心稱高院這一判決是毀滅性的,因為第五條規定的預先批準要求,正是該法案中最具創新性和影響力的條款。


《投票權法》2021年第二次遭受重擊

2021年7月1日,美國最高法院在布爾諾維奇訴民主黨全國委員會案的判決中,通過重新詮釋適用於1965年《投票權法案》第2條訴訟的法律,增加了在法庭上挑戰歧視性投票法的難度。

該案涉及對亞利桑那州兩項政策的挑戰,指控其具有種族歧視性質。第一項規定要求將選區外選票全部作廢,即使其中包含總統、州長或其他可在該州任何地方投票的選舉(“選區外政策”)。第二項是刑事法規,禁止除選民家屬或護理人員以外的任何人代他人提交提前投票選票(“選票代收禁令”)。

這個判決的影響不在於具體案情,而在於高院通過判決重新定義了《投票權法》第2條。

《投票權法》第2條禁止各州及地方當局製定任何“投票資格或先決條件,或標準、慣例或程序……若其實施方式導致因種族或膚色而剝奪或限製任何美國公民的投票權[.]”。第九巡回上訴法院裁定,這兩項政策均違反了第2條,因為它們導致了對美洲原住民、拉丁裔和黑人選民的歧視。法院還裁定,亞利桑那州立法機構通過“代領選票禁令”時懷有歧視性意圖,此舉既違反了《投票權法》,也違反了《美國憲法》第十五修正案。

但最高法院推翻了第九巡回上訴法院的裁決。在此過程中,最高法院重寫了適用於第2條訴訟的法律,著重考量了此類案件中前所未見的因素,例如該州當前提供的投票機會是否多於1982年《投票權法案》第2條上次修訂時大多數州的水平。這意味著投票權倡導者今後將更難對歧視性投票法提出挑戰。

因為高院2013年在“謝爾比縣訴霍爾德案”中實質性廢除了《投票權法》第5條,此後第2條便具有了新的重要性。曾經,“預先批準”這一步將很多歧視性法律阻止在搖籃階段。沒有了第5條的保護,就隻能靠打官司證明有歧視了。現在高院將證明歧視的門檻大大提高,以至於幾乎無勝訴可能,等於又斷了事後起訴這一條路。


保守派在下一盤大棋

2013年,謝爾比縣訴霍爾德案通過的當天,得州就宣布將實施全美最嚴苛的選民身份證法。

天路易斯安那州訴卡萊斯案的判決出來後幾小時,佛羅裏達州就批準了一份可能為共和黨增加四個席位的國會選區劃分圖。州長羅恩·德桑蒂斯(Ron DeSantis)數月前便預見到這一判決結果,並以此作為重新劃分該州選區的主要依據。其他州也計劃跟進。

這一判決對2026年的選舉影響有多大還不好說,但如果國會不出麵阻止的話,2028年的選舉將受到巨大影響,很可能將永久鎖定選舉結果

幾十年來,共和黨在下一盤大棋,其中策略上最成功的是2010年的一個“紅圖”項目。這盤棋將州政府的權力與最高法院的右轉有機地結合起來,造成了我們今天的局麵。

下一篇文我將以“紅圖”項目為引線,說說保守派這一盤大棋是怎樣有機地組合起來的。

參考資料

https://www.theguardian.com/us-news/2026/apr/29/supreme-court-louisiana-congressional-map-case-ruling

https://www.brennancenter.org/our-work/research-reports/effects-shelby-county-v-holder-voting-rights-act

https://robertreich.substack.com/p/the-supreme-court-republicans-makes

https://www.brennancenter.org/our-work/court-cases/brnovich-v-democratic-national-committee

[ 打印 ]
閱讀 ( )評論 (4)
評論
window2016 回複 悄悄話 現在不同於以往,無論那個族裔都不應該永久至於其他族裔之上,平等公平是永恒的真理。
Future2030 回複 悄悄話 種族牌不好使了。 本來就不應該把種族膚色分裂在政治和教育裏。 一視同仁
常態 回複 悄悄話 opps, 可以派全部出生gong產黨員去加州,先行共產主義,實現加州包圍美帝。
irisin2021 回複 悄悄話 小道理服從大道理。法律麵前人人平等。美國沒有特出公民。奧巴馬是黑人,全民投票他當總統。每一選區的候選人代表全區公民。在特別曆史發展時期,投票權不能得到保證時,可設立黑人代表,白人代表,婦女代表,隨著曆史進步,議員隻能看問政能力,和膚色性別無關。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