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再次當選總統後已經快速提名了諸多職位的人選。不誇張地說,幾乎每個提名都相當有爭議。最突出的大概就是川普對司法部長的第一個提名馬特·蓋茨(Matt Gaetz)了。聖誕節前,眾議員道德委員會公布了對蓋茨的調查報告,坐實了他過去與未成年女性發生關係、使用違禁藥品等傳聞。蓋茨的極端不合格致使該提名同時遭遇兩黨的強烈反對,最後蓋茨不得不退出了對他的考慮。
其他提名,雖然還沒有發生換人,卻不乏讓人有充分理由質疑被提名人資格,或者是質疑川普的政治動機。但我要說,最讓人不安的,很可能也是最危險的,是提名卡什·帕特爾(Kash Patel)做聯邦調查局(FBI)局長。
說這個提名危險,當然是因為 FBI 局長這個職位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帕特爾嚴重經驗不足。同時也是因為帕特爾這個人——他以往的行為證明了讓他擔任任何 FBI 高職都是可怕的事情。
帕特爾的資曆遠遠不合格
聯邦調查局局長領導著美國 55 個地方辦事處的 37,000 名員工,還負責監督 350 個衛星辦公室和 60 多個國外辦事處,預計覆蓋近 200 個國家。
根據英國廣播公司報道,接受其采訪的前聯邦調查局和司法部官員表示,這項工作難度很大,像帕特爾這樣管理經驗有限的人幾乎不可能有效運作。他們以過去的聯邦調查局局長為例說明怎樣的人才能稱職這個位置——他們中的許多人擔任此職之前都在司法部或聯邦調查局工作了數十年。
曾與前兩任局長密切合作的前聯邦調查局助理局長兼副總法律顧問格雷戈裏·布勞爾(Gregory Brower)稱這項工作“馬不停蹄”:“這是極其繁重的。風險很大。這項工作需要專家的判斷力、耐力、經驗以及強烈的倫理和道德觀。”布勞爾在談到帕特爾的經曆時說:“這肯定不像我們看到的其他聯邦調查局局長和那些曾監管過其他類似規模和重要聯邦機構的人所具備的工作背景。”
這不是川普第一次試圖讓帕特爾擔任 FBI 高職。前司法部長比爾·巴爾(Bill Barr)在其 2022 年的回憶錄中回憶了川普在其第一任期內試圖讓帕特爾擔任聯邦調查局高級職位的情況:“我明確反對讓帕特爾擔任聯邦調查局副局長。我告訴馬克·梅多斯(Mark Meadows),‘除非我死了。’”他還寫道:“一個沒有特工背景的人永遠無法獲得管理聯邦調查局日常運作所需的尊重。”
X上“反對川普的共和黨人”(Republicans against Trump)的推文:前司法部長比爾·巴爾(Bill Barr)在他的書中回憶了川普試圖讓帕特爾擔任聯邦調查局副局長的過程: “我告訴馬克·梅多斯(Mark Meadows),‘除非我死了’......帕特爾幾乎沒有任何經驗使他有資格在世界上最傑出的執法機構擔任最高級別的職務。”
巴爾可是幫助川普幹了不少壞事,特別是對川普不利的《穆勒報告》(Mueller Report)出來後,他在公開該報告之前,先發表了一個他寫的完全歪曲報告結論的簡介,試圖以先入為主的方式製造假象,削弱報告的作用。而就是這個極力幫助川普的巴爾,也不能接受帕特爾擔任 FBI 副局長。現在川普提名他做局長,當然就更不能接受了。
關於帕特爾,你必須知道的一個故事
但是,帕特爾的問題遠遠超出了是否有足夠工作經驗的範圍。他是無論從哪方麵來說都不合格的人。關於帕特爾,我們必須了解一個故事,發生於他擔任國家情報局局長首席副手(Principal deputy with Director of National Intelligence)期間。
那是 2020 年 10 月 30 日,美國海豹六隊已經為解救一名幾天前在尼日爾與尼日利亞邊境附近的農場被綁架的美國人做好了準備,所有細節都已協調好,他們唯一還在等待的是來自國務院的獲得尼日利亞官員空域許可的綠燈,否則他們可能會被擊落。
中午時分,帕特爾通報五角大樓,說國務卿邁克·蓬佩奧(Mike Pompeo)獲得了尼日利亞的空域許可,可以開始行動了——隻是在海豹突擊隊即將在尼日利亞降落時,國防部長馬克·埃斯佩爾(Mark Esper)發現,國務院事實上並沒有像帕特爾聲稱的那樣獲得飛越許可。飛機迅速改道,在接下來的一個小時裏繞圈飛行,官員們爭先恐後地提醒尼日利亞政府注意他們的位置。隨著行動窗口的縮小,埃斯佩爾和蓬佩奧致電白宮局勢室(the Situation Room),請總統做出決定:要麽冒著人質被殺的風險放棄任務,要麽冒著士兵被擊落的風險進入外國領空。幸運的是,就在這時,副國務卿突然接通了電話:他們獲準進入尼日利亞領空。
怎麽回事?根據埃斯佩爾的說法,蓬佩奧聲稱他從未與帕特爾談過這次任務,更不用說告訴他自己獲得了領空權。埃斯佩爾寫道,他的團隊懷疑帕特爾隻是“編造了批準的故事”。
救援成功了,但很多當事人憤怒異常。當時直接獲得帕特爾所開綠燈的五角大樓官員、退役陸軍將軍安東尼·塔塔(Anthony Tata)對帕特爾暴跳如雷:“你差點害死這些人!”據兩名熟悉當時情況的人說,塔塔大聲喊道:“你他媽到底在想什麽?”帕特爾的回答居然是:“如果沒人受傷,誰他媽在乎?”
為《大西洋月刊》撰文“願意為川普做任何事的人”(The Man Who Will Do Anything for Trump)的作者埃萊娜·普洛特·卡拉布羅(Elaina Plott Calabro)在那篇文章裏詳細複述了這個故事。卡拉布羅說,帕特爾非常“善於將自己塑造成最終的英雄或受到不公正迫害的人。我一直在想,這是否就是他選擇不將 2020 年 10 月 30 日事件寫入書中的原因”。(帕特爾寫過幾本書,講述他多年來與試圖扳倒川普的屬於“深層政府”、“腐敗集團”的聯邦官員鬥爭的故事——作者注。)就是說,連帕特爾都無法利用這個事件美化自己。
在允許選擇性執法的美國,帕特爾做 FBI 局長是一件很難想象的事情
我曾經多次在不同文章裏提及選擇性執法這個概念,這裏不得不再次強調選擇性執法是一個複雜的,也是內容很多的話題。不是所有國家都可以選擇性執法,比如德國就不允許。簡單來說,是否允許選擇性執法,會影響到如何製定法律,當然也影響如何執法。
允許選擇性執法的地方,必定相輔相成地有一套防止不公平選擇性執法的法律和機製,其中最經典的,不僅是不允許有基於宗教、族裔、性別等的群體歧視,也不允許有政治歧視,即不能專門針對政敵執法。
這等於也對執法人員提出了特別高的公平意識和自律要求。但是,帕特爾是一個在川普競選期間就編製了一份川普政敵名單——我們已知其中包括現任 FBI 局長克裏斯托弗·雷(Christopher Wray)和退役將軍馬克·米利(Mark Milley)——的人,他又是一個為了自己的目的可以隨意撒謊而沒有任何心理負擔的人,我們如何能夠指望他不出於政治目的而濫用選擇性執法這個工具。
因為美國允許選擇性執法,但其選擇性不能基於種族、宗教或政治派別等憲法保護的原因,所以法庭會允許被告以選擇性執法違背了憲法保護為由提出動議,要求法官駁回起訴。但正如已退休法官南希·格特納(Nancy Gertner)和前聯邦檢察官喬爾·科恩(Joel Cohen)在發表於《紐約時報》上的一篇觀點文章中所指出的,“由於法院推定政府是出於善意進行起訴,因此被告的舉證責任通常相當沉重。這種動議很少成功——例如,亨特·拜登(Hunter Biden)以選擇性起訴為由要求駁回其槍支案的動議就失敗了。”
格特納法官和科恩檢察官的觀點是,鑒於川普提名帕特爾這樣一個自己建立了川普政敵名單的人做 FBI 局長,川普上任後,遇見川普政敵被起訴的案子時,法官雖然不應假定川普政府的檢察官總是惡意行事,“但他們在考慮選擇性起訴的指控時,應該與過去有所不同。”
另外,美國有些司法程序的設計本身就給了檢察官極大的操作空間。比如,檢察官可以要求聯邦地區法官簽署聯邦刑法第三章規定的竊聽令。鑒於竊聽屬於嚴重侵犯私權,沒有充分的理由輕易不該允許這樣做,所以,一般來說,這樣的要求送到法官手裏時,已經在司法部門內經曆了層層審批,甚至會由負責刑事部門的助理總檢察長經手,這是司法部中級別極高的官員。所以,哪怕有時會有點問題,至少不會有大問題。
但是,當 FBI 局長是帕特爾這樣的人,法官還能像以前那樣給予檢察官足夠的信任嗎?而且,這種情況下,法官隻是聽到檢察官的一麵之詞,被竊聽者的律師並不知情,自然也無力提出異議。即便法官努力做到公平把關,程序的設計就讓法官無法聽見另一方的意見,要做出準確判斷,難度很大。
當然,格特納法官和科恩檢察官再次建議,上述情況下,在川普任上,法官必須多一層考慮。
隻是,考慮到美國人對最高法院的信任度接近曆史最低,考慮到總統兒子明顯是因為政治原因被選擇性執法了,也沒能以違憲的理由推翻其案子,我不知道這樣的建議會給人多少安慰。
退一萬步說,哪怕被告最終以違憲的選擇性執法為由說服法官駁回了起訴,打個官司可是一件剝層皮的事情,任何這類的選擇性執法都會在政府官員中產生寒蟬效應。僅這一點就可能讓很多政府官員不敢站出來抵製川普政府的胡作非為。
我想,更實際的希望是,參議院不要通過川普對帕特爾 FBI 局長的任命。不要求完美,美國,美國人民,至少值得一個基本合格的 FBI 局長。
參考資料
https://x.com/RpsAgainstTrump/status/1863028065640804733
https://www.bbc.com/news/articles/c89xwjqwe5vo
https://www.theatlantic.com/magazine/archive/2024/10/kash-patel-trump-national-security-council/679566/
https://www.nytimes.com/2024/12/26/opinion/judges-trump-rule-of-law.html
本文作者授權聯合發表於“美國華人雜談”和“信息正義”公眾號
https://www.wenxuecity.com/news/2025/01/08/125946687.html
拜登的司法部長夠資格嗎?他知道天天起訴TRUMP。
拜登抱怨說,這個司法部長不好,起訴TRUMP太慢,沒有把TRUMP太慢,沒有盡早把他關進監獄。
起訴他兒子太快,太積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