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我曾作一文,批駁傳統基金會(Heritage Foundation)的一個分支組織“監督項目”(Oversight Project)謊稱他們製作的一個視頻證明了佐治亞州 14% 的非公民登記投票。
同時我也給出了我認為選舉機製靠譜兩個最主要理由:一,美國選舉是在兩個主要黨派的嚴格監督下進行的,選舉中有任何異常現象,很快就會被發現。二,我做選舉工作人員十多年的親身體驗告訴我,選舉程序是有道理的。認為係統有漏洞,隻是出於想象。
但是,文章發表後,有些反饋說明不少讀者依然有疑問,甚至提出反駁。
我本來就打算繼續深談這個話題,那就把這些內容一並討論。
以正常邏輯想想,非法移民會不會去投票?
“監督項目”發布的視頻中有非公民承認注冊了選民,但事後都說沒有注冊,他們隻是故意說對來人胃口的話,為了讓這些人快點走。事後州調查人員的確沒有發現任何證據表明視頻中的七個人曾經登記投票。
有讀者提出質疑:“以正常智商想想,非法移民最多的加州,司法係統既然(作者注:應為“竟然”)一個投票的非法移民都沒查出過,正常人也不會信吧。隻有那些假裝信的。”
我不知道加州是不是非法移民最多。但我認為,以正常邏輯想想,非法移民是最不會去犯罪的。憑什麽就可以斷定,他們中一定有人會設法去投票。
沒有合法定居身份的人,如果希望繼續留在美國,而且希望有一天獲得合法身份,難道不是應該處處小心,不要惹麻煩嗎?非法移民犯罪率低是被很多研究證明了的,也非常符合常理。他們有時萬不得已會幹無證駕駛這類事情,那是為了生活,為了生存。我不是說這樣做對了,但我理解那是不得已而為之。
但是,去選民注冊,一旦被發現,就會被遣返,那不是自己往槍口上撞嗎?試想,如果您處在他們的位置,會去冒這個險嗎?
其實這個“常識”的思維角度也適用於合法選民作弊多次投票這種假設。總有人把選民舞弊與各種其他情況比較,比如上飛機,去銀行取錢等。上圖截屏就是說,現在連 CostCo 都要看你是不是照片上那個人了,可見要“非法”在這個店家購物,比投票都難。
但是,這裏忽略了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代價。在 CostCo 被抓,大不了你無法購物。選民舞弊是重罪,哪怕候選人是親爹親娘,也未必有人願意冒著坐牢的危險去多投一票。
這也是我為什麽要挑戰那些要求嚴格核查身份證件的人:設計一個方案,你可以投出不該投的一票卻不必擔心受到法律製裁。然後問自己:如果代價是坐牢,你會走出那一步嗎?
從黨派監督角度考慮,午夜灌票會不會發生?
有個讀者留言說:“選舉夜的灌票是怎麽回事?一箱箱午夜後的灌票100%全是拜登的,而且全程無監督。正常嗎?而且午夜灌票隻發生在搖擺州,奇怪吧?”
這真是低估了共和黨!
我曾說過,美國選舉是在兩個主要黨派的嚴格監督下進行的。每個黨都有專家把關,一旦發現任何數據異常,都會立即調查。川普對 2020 年選舉結果的司法挑戰都是他個人進行的,沒有共和黨這個政黨機器的參與,就說明了沒有專家質疑那個選舉結果,也不認為所謂的“拜登曲線”代表了作弊嫌疑。
不過,這裏的“午夜灌票”和“拜登曲線”還不完全是一回事,今天就針對這一點,從兩黨監督的角度做更深入的討論。
說選舉過程是在兩黨的嚴格監督下進行,並不是簡單的指投票那個時刻,而是包括所有與選舉相關的因素和過程。
凡是在法律範圍內的事情,以法為準。超出法律細則的內容,就必須兩黨相互商量,直到雙方都認可。比如,選票的設計就必須獲得雙方的同意,因為候選人在選票上的位置也會對選舉結果有影響。誰的位置明顯,誰就會獲得一點優勢。2000 年的總統選舉,如果不是佛羅裏達州棕櫚灘(Palm Beach)郡的選票設計有問題,容易造成選民投票錯誤,最終當選為總統的恐怕就不是小布什了。
佛羅裏達州棕櫚灘縣使用的“蝴蝶選票”被懷疑導致阿爾·戈爾(Al Gore)的支持者意外投票給帕特·布坎南(Pat Buchanan)。圖源:維基百科
另外,無論是投票機器還是任何其他相關設備,任何時候都是或者鎖在特定場所,或者是在有人監督的情況下開放(比如選舉的時候),非經授權根本不允許接觸這些東西。
我們郡選舉工作人員是分黨派招聘的,任何時候都必須同時有兩邊的人在場。選舉結束,我們投票站完成計票後,兩黨各派一個代表,一起坐警車,把選票及相關資料送去郡計票總部。
我已經在投票站工作了十多年,我可以負責任地說,“午夜灌票”這種事情,比天方夜譚還要不可信。但讀者不需要以我的話為準,我們一起來看個例子:
2020 年總統選舉,川普輸了卻不罷休,在亞利桑那州的部分郡要求重新計票。在兩次重新計票也得不到自己希望的結果後,州參議員共和黨人決定放棄專業計票機構,特別去雇傭“自己人”的公司負責再次重新計票,發生了不專業操作。
根據《亞利桑那共和國報》(Arizona Republic) 2021 年 5 月的報道,由於州參議院共和黨人允許私營公司和個人不受限製且不受監督地使用投票機,該郡可能需要花費大量資金和時間來確保那些設備依然符合聯邦、州和地方對認證和保護選舉設備的要求。州國務卿凱蒂·霍布斯(Katie Hobbs)後來告知監事會,包括聯邦網絡安全和基礎設施安全局在內的選舉技術和安全專家一致建議她,這些機器不應在未來的選舉中再次使用,因為沒有任何方法可以確定它們還是安全的。“共和國報”報道稱,這些投票機價值 600 萬美元。
這個例子告訴我們兩個關鍵點:一,選舉這件事情真的是非常非常嚴肅的,誰能做什麽,不能做什麽,都有嚴格規定,也有嚴格監督,怎麽可能發生“午夜灌票”。二,退一萬步來說,我們假設真的有人“午夜灌票”了。既然這事被傳得沸沸揚揚,是地球人都知道了,那麽強大的共和黨機器怎麽可能聽之任之,毫無作為呢?
所以,答案隻有一個:“午夜灌票”這事根本不存在。
要求選民投票是出示身份證天經地義嗎?
有個讀者留言說:“強烈要求國會通過大選需要確認公民身份和ID的法律!”
是啊,出示身份證,隻是舉手之勞,為什麽就不能要求呢?請允許我推薦“為什麽美國大選投票前可以不查身份證?”一文,此文比較詳細地分析了美國選舉中身份證與選民投票的關係。但這裏我想給一個簡單的回答:因為現在的做法運作良好啊。
那些說有選民舞弊的,光在那裏瞎嚷嚷,不敢告上法庭,就說明沒有真實證據。川普倒是告了,但他 60 個挑戰選舉公正性的官司一個也沒贏。這也證明了,選民舞弊並不是個問題。
如果選民舞弊並不是問題,要求選民出生身份證就是一個多餘的步驟。要知道,任何一個多餘的步驟都是有代價的,問題是這個代價是否值。我想用兩個例子來討論。
一,買電影票。
看電影老年人有優惠,一般都不會要求出示證件,隻是本人說買老年票就行了。為什麽?我不知道,但我可以想象,這樣做方便老人,不會因為忘記帶證件而無法享受這個福利。我甚至猜,可能還包括盡可能公平的意思,因為不是每個老年人都有駕照這類比較“方便”的年齡證明。
不是什麽原則問題,就給予消費者信任。就是真的有欺騙,估計也不多,不值得為這個增加員工的工作量(即增加運作成本),有時可能還會造成排隊。
似乎沒有人對買電影票不需要出示證件的做法有異議。
二,買煙酒。
在美國,不到法定年齡不能買煙酒。這個,沒有店家敢忽視,對看上去不夠年齡的人都會要求出示有年齡證明的證件。這也很好理解,因為這不是無關痛癢的非原則問題,會對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有嚴重後果。
似乎也沒有人對這個身份證要求有異議。
這兩個例子說明了,有時候,要求出示身份證明這個代價不值(比如買電影票),有時候,我們必須付這個代價,因為值得(比如購買煙酒)。
事實上,很多人就是用買煙酒需要年齡證明這個理由來反駁不要求選民出示身份證的,說選舉是多麽重要的事情,連買個煙都要證件,投票居然可以不要!
說到點子上了。投票這個事情太大太重要的,必須嚴肅對待。
那麽,我倒是想問問,強烈要求采取身份證製度的人,是否曾試圖了解為什麽這個要求對有些選民會是個問題?
如果,事實是,相當多的選民會拿不出一個簡單的身份證明,您認為他們就應該沒有投票資格了嗎?(不要對我說選民登記也需要這樣的證明。選民登記可以有一個漫長的準備過程,任何時候你把各種材料都準備齊全了,就可以去登記。而投票時如果要核對身份,對沒有駕照這類證件的人來說,將是一個非常複雜的過程。這類核對不適宜在投票站進行。)
在某個微信群,有次討論投票是否需要身份證時有人這樣發言:“大體上說,美國的選舉條條框框還是相對較少。其他地方,如某些歐洲國家、日本更嚴格。”我說:“有沒有發現這裏舉例的地方,歐洲國家、日本,貧富差距都相對較小?如果美國的選舉證件要求更嚴格一些,很多人就無法投票了。”
美國貧富差距太大才是真正的問題,也是根本的問題。隻是,強烈要求投票要出示身份證的人,往往也是對減少貧富差距的舉措投反對票的人。這裏麵的邏輯才是說不過去的。
何況,不要求身份證,並不是任由非法投票發生。上麵是一個讀者留言的截屏,順便把文字也貼在這裏:
大選舞弊令人震驚!而且鐵證如山!
- 佛羅裏達共和黨人 Jay Ketcik, Joan Halstead 和 John Rider選舉舞弊試圖二次投票,被抓
(https://www.msnbc.com/rachel-maddow-show/florida-voters-latest-republicans-be-charged-voter-fraud-n1285993)
- 賓州共和黨人 Robert Lynn 選舉舞弊試圖二次投票,被抓
(https://www.wnep.com/article/news/local/luzerne-county/man-charged-with-voter-fraud-in-luzerne-county-robert-lynn/523-776708da-c6e5-40f5-b92d-1759a1897e19)
-還有一個也是賓州共和黨人Bruce Bartman 假冒死去的母親和嶽母投票給川普,被抓
(https://apnews.com/article/election-2020-government-and-politics-d34effeea6c341d6c44146931127caff )
- 內華達共和黨人 Donald Kirk Hartle 選舉舞弊試圖多次投票,被抓
(https://thenevadaindependent.com/article/prosecutors-clark-county-man-touted-in-republican-election-fraud-allegations-voted-his-dead-wifes-ballot)
-亞曆桑那州共和黨人Tracey Kay McKee 選舉舞弊試圖假冒死去的母親投票,被抓
(https://www.azmirror.com/2021/07/13/voter-fraud-scottsdale-woman-indicted-for-casting-dead-mothers-ballot/)
-維吉尼亞州共和黨人 Jonathan Meade West Sr. 選舉舞弊試圖多次投票,被抓
( http://thf_media.s3.amazonaws.com/2020/Voter%20Fraud%20Database/Add/Jonathan%20Meade%20West%20Sr.%202021%20VA%20Source%202.pdf )【注】
-還有:德州副州長 Dan Patrick 提供獎金,鼓勵民眾提供選舉舞弊的訊息 -
結果真的被人抓到:共和黨人 Ralph Thurman 選舉舞弊試圖二次投票,被抓,認罪。檢舉人從副州長那得了$25,000的獎金:
(https://thehill.com/homenews/state-watch/578012-texas-lt-gov-pays-out-first-voter-fraud-bounty-to-progressive-pa-poll)
【注】我對這位讀者的留言一條條都檢查了,所舉例子都有正規媒體的報道佐證。其中有一個鏈接無法打開,但“維吉尼亞州共和黨人 Jonathan Meade West Sr. 選舉舞弊試圖多次投票,被抓”這個案子是存在的。鏈接如下:
https://www.insidenova.com/opinion/guest-opinion-younger-youngkin-voting-case-should-be-referred-to-prosecutors/article_1ffc5f50-4b5a-11ec-9d32-bfe1757dce94.html
是不是對非法投票一直在抓?盡管非法投票的案子少到可以忽略不計,司法部門還是認真對待的,這也是應該的,因為選舉係統的信譽就是靠這樣的努力來維持的。
那麽在乎是否要求身份證明,理由當然是不合法的投票,一票也是太多。但是,合法的投票,是不是哪怕隻少了一票,也是太多呢?維持公平、公正的選舉,多一票不能接受,少一票就能接受了?
每一票都是神聖的,多一票少一票都不允許
我們已經知道,選民舞弊少到幾乎是一個不存在的事情,但要求身份證件卻會造成合格選民無法投票。本著多一票與少一票具備同等權重的理念,也許我們更需要關注的是,有多少合格選民被阻止了投票。
《衛報》8 月 30 日的報道:“寒蟬效應”:共和黨領導的各州試圖從選民名單中剔除部分選民
在今年大選進入最後衝刺的時刻,共和黨主導的各個州再一次開始了刪除選名冊的做法。注意,這不完全是常規的對選名冊的清理和維持,而是對確定和不確定的名單都一律刪除。
根據《衛報》報道,德克薩斯州、田納西州、弗吉尼亞州、阿拉巴馬州和俄亥俄州等都在做這類“清理”。活動人士稱,這是試圖嚇跑有色人種選民和歸化公民。而德州州長真是不打自招。
在宣布德州已從選民名單中刪除了 100 多萬人時,州長格雷格·阿博特(Greg Abbott)發布了一份新聞稿,稱被刪除的選民中 6500 名是非公民。但是,兩天之後,這個新聞稿被悄悄地改成了其中 6500 名是“潛在非公民”。這就是我前麵說的,他們是確定的名單(比如來自官方的死亡名單,或者選民自動更新為搬走了等)和不確定的名單(潛在的非公民)一起刪。
這些州還總是在臨近選舉時做這樣的事情,讓被無辜刪除的選民沒有足夠時間糾正錯誤。聯邦法律規定不能在距離選舉日 90 天內刪除選民名單,他們就卡著點,在最後可以合法刪除的時刻做。事實是,每一次這樣的刪除,最後都會發現有合格選民被刪了。但這樣的發現需要時間,你無法在當時就具體指出和糾正錯誤。
CNN 2020 年 9 月的一個新聞報道:報告稱,佐治亞州可能錯誤地從選民名單中刪除了近20萬人
佐治亞州 2019 年底從選民冊大量刪除選民,理由是這些人已經搬走了。專注於數據新聞的非黨派組織帕拉斯特調查基金會(Palast Investigative Fund)聘請了專業公司,以一種先進的住宅地址驗證方法,分析了佐治亞州 2019 年底以搬家為理由從該州選民名單中刪除的 313243 個名字。2020 年 9 月報告出來了,他們的調查結果表明,事實上,有 63.3% 的選民沒有搬家,卻被錯誤地清除了。
這是對佐治亞州 2019 年底刪除名單的數據分析。2020 年 6 月佐治亞州故伎重演,從選民冊中刪除近 20 萬人,誰知道又有多少合格選民被刪除了呢?
當然,給投票製造障礙的方法很多,這都反映在共和黨控製的州通過的選舉法裏麵。根據布倫南司法中心(The Brennan Center for Justice)的數據,僅 2021 年,各個州通過的這類法律就有 253 項(下圖)。
那些法律,除了在選民資格上做過於嚴格的限製外,還有佐治亞州那種不許給排隊投票的人送免費飲料和食物的奇葩規定。這些政客不是把精力放在減少排隊上,卻是讓排隊投票的人難上加難。在西方民主國家中,大概也隻有美國會發生選民投票居然需要排幾個小時隊的情況。
賓夕法尼亞大學政治學家最近發表的一篇論文發現,選民排隊等候的時間每增加一小時,下次選舉投票的可能性就會降低 1%。學者同時還發現,這對少數族裔選民的影響尤為嚴重,因為總是在少數族裔集中的地方才出現排長隊的現象。
所以,那些說要防止選民舞弊的政客都是在騙人。如果他們真的在乎選舉的公平與公正,他們就會認真對待每一張選票,無論是多一票還是少一票。
結語
如果相信選舉係統的話,從常理角度來考慮,就不會相信所謂的“拜登曲線”和“午夜灌票”。有一位讀者的留言說得很好:
選舉是美帝整個製度最最最根本的根基。如果這個根基有問題,美帝立國之本就沒了,其他還扯啥?!各級選務工作都是雙方共同派人監督管理的,一方根本沒有進行大規模作弊的可能!
所以,造謠選民舞弊,動搖的是選民對機製的信任,就是動搖了民主的根基。這是不能容忍的事情。就這一點而已,川普對美國民主的破壞是史無前例的。
2024 年的選舉,真的是捍衛還是毀滅美國民主體製的博弈。美國何去何從,今天選民手裏這張票可能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重要。
參考資料
https://en.wikipedia.org/wiki/2000_United_States_presidential_election_recount_in_Florida
https://en.wikipedia.org/wiki/2020_United_States_presidential_election_in_Arizona
https://blog.wenxuecity.com/myblog/59896/202409/20658.html
https://www.theguardian.com/us-news/article/2024/aug/30/gop-led-states-voting-rights
https://www.cnn.com/2020/09/02/politics/georgia-voter-rolls-report/index.html
https://www.brennancenter.org/our-work/research-reports/noncitizen-voting-missing-millions
本文由“美國華人雜談”和“信息正義”公眾號聯合發表
Andywood 發表評論於 2024-10-08 20:38:47
完全讚同作者的觀點!
哪些認同和鼓吹相信“大規模係統性選舉造假”的人,不是蠢,就是壞。 蠢是因為喜愛某人而變得沒有思考了,這些人還值得同情; 而壞的人是有意識地、有目的地想要混亂美國,破壞美國的民主係統,故意混淆是非,顛倒黑白,所用的手法是在專製政權下熏陶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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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認同和鼓吹相信“大規模係統性選舉造假”的人,不是蠢,就是壞。 蠢是因為喜愛某人而變得沒有思考了,這些人還值得同情; 而壞的人是有意識地、有目的地想要混亂美國,破壞美國的民主係統,故意混淆是非,顛倒黑白,所用的手法是在專製政權下熏陶出來的
你一定沒有受過良好的邏輯訓練,你描述的情況有很多漏洞可鑽。請看一下今天的文學城新聞:
“禁止投票查ID?華人律師將加州州長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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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隻想看他想看的東西。至於邏輯思維,這對作者有點高深。
“禁止投票查ID?華人律師將加州州長告上法庭”
這個民主黨鼓吹手的意思是,強奸殺人放火都是重罪違法坐牢甚至死刑的的,以正常邏輯想想,任何人是最不會去犯罪的。所以,天下太平,沒有任何犯罪分子和犯罪活動。警察查犯罪活動要想大選查ID一樣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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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太扯淡了。強奸殺人放火都是重罪違法坐牢甚至死刑的的,以正常邏輯想想,任何人是最不會去犯罪的。按照這個邏輯,所以要取消警察和法院,禁止查犯罪活動。所以,天下太平,沒有任何犯罪分子和犯罪活動。因按照正常邏輯想想,任何人都不會強奸殺人放火的。警察查犯罪活動要想大選查ID一樣禁止。
這就是太扯淡了。強奸殺人放火都是重罪違法坐牢甚至死刑的的,以正常邏輯想想,任何人是最不會去犯罪的。按照這個邏輯,所以要取消警察和法院,禁止查犯罪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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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加州是不是非法移民最多。但我認為,以正常邏輯想想,非法移民是最不會去犯罪的。憑什麽就可以斷定,他們中一定有人會設法去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