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初,Politico曝光了最高法院一份泄密的多數意見草案:高院將借對密西西比州多布斯訴傑克遜案(Dobbs v. Jackson)的判決,推翻具有劃時代意義的羅伊訴韋德案(Roe v. Wade)。6月24日,剛過去的周五出台的高院判決證實了泄密的意見草案。
第二支靴子終於落下來了。雖然已經有思想準備,一時間還是悲憤難平。這等於是說,在美國,男女平等不受憲法保護。
不要再用各種理由或借口來混淆是非了。讓我這樣問吧:男子有什麽關於自己身體的事情是別人替他做主的嗎?如果沒有,為什麽女子的身體需要別人來做主呢?這還是男女平等嗎?
也許都是老生常談了,但悲憤難平之時,有些話還是必須重複。
女性的生理特點決定了女性有額外的負擔。這是天然的不公平,所以法律需要給予補償,給予保證,不如此就無法達到憲法保障的男女平等。
平權的出發點就是公平。我們接受這樣的概念:每個人都必須對自己所做的選擇負責。因為人的性別不是自主選擇的,所以就不能要求人為自己的性別負責。不允許性別歧視、種族歧視都是這個道理。
在羅伊案中,最高法院表示,一個非計劃中的懷孕可能會導致婦女的“生活和未來陷入困境”,後來的凱西案則強調,墮胎權對於“婦女平等參與國家的經濟和社會生活”是必要的,有關墮胎的法律不能給婦女施加"不適當的負擔"。
很多研究結果都表明,擁有一個孩子對婦女的經濟狀況有持續性的影響。當孩子出生後,薪酬和晉升方麵的性別差距會擴大。普林斯頓大學經濟學和公共事務教授亨利克·克萊文(Henrik Kleven)說,在美國,當孩子出生時,女性相對於男性的就業率下降了20至25個百分點,她們的收入下降了35個百分點。
他說:“我們有這麽多證據表明,為人父母的影響對男性和女性來說是非常不平等的。沒有孩子的男性和女性之間平均仍有一些性別不平等,但為人父母的影響解釋了其中的大部分。”
正因為有這樣的男女不同,合法墮胎權是保障男女平等的基本權利,是不容剝奪的。這是一個原則問題,不存在15周還是20多周懷孕範圍的討價還價。
所謂讓州來決定墮胎是否合法、合理隻是幌子,誰不知道沒有聯邦一級的保護,很多州的女性就等於失去了墮胎權?推翻羅伊訴韋德案就是要求婦女沒有選擇地承受額外的負擔,就是剝奪婦女的平等權利,就是違憲!
自高院羅伊案的判決後,保守派就一直在試圖推翻這個判決,也就是剝奪婦女對墮胎與否的自主選擇權。
看看這些保守派的嘴臉吧:他們不願意投資教育,不願意提供最基本的福利,包括免費兒童醫保等。甚至連強奸案造成的懷孕都可以用找人領養孩子來解決。在他們眼裏,女人隻是一個生殖工具,根本不具備情感和權利。他們是在乎生命嗎?當然不是!他們在乎的隻是控製女人的子宮。
法律最基本的依據就是公平。剝奪女性的墮胎權沒有半點公平可言。這些保守派大法官不懂這個道理嗎?絕對懂!否則怎麽可能在參議院的被提名聽證會上異口同聲地信誓旦旦,一定會尊重羅伊案和凱西案的先例?他們都承認這就是國家的法律,沒有一個例外!
小塞繆爾·阿利托大法官(Samuel A. Alito Jr.)在推翻羅伊案的密西西比州多布斯訴傑克遜案的多數意見書中寫道:“羅伊案從一開始就錯得很離譜。它的推理特別薄弱,產生的後果是破壞性的。羅伊案和凱西案不僅沒有帶來全國性的墮胎問題的解決,反而激起了辯論,加深了分歧。現在是尊從憲法並將墮胎問題交還給人民選出的代表的時候了。”
但是阿利托大法官當初在自己的參議院大法官提名聽證會上說的是“羅伊訴韋德案是最高法院的一個重要判例”!
正如自由派大法官在反對意見中寫的:"本法院新的、赤裸裸的大多數——實際上是在可能的第一時間采取行動——推翻了羅伊案和凱西案,一項甚至為全麵禁止墮胎開了綠燈的決定。”
是的,這些信誓旦旦要維持羅伊案和凱西案的保守派大法官,在可能的第一時間,一致決定推翻羅伊案!好一群道貌岸然的偽君子!
以推翻裏程碑式的判決開曆史倒車,這是美國曆史上第一次
美國曆史上不是沒有過推翻先例的判決。種族隔離曾經被最高法院判為合法,但是布朗訴教育委員會案(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就推翻了種族隔離的合法性。這也是一個裏程碑式的判決。但是,曆史上這樣裏程碑的判決都是在推動曆史的進步。正是這樣的一個個裏程碑推動並記錄了社會走向文明進步的步伐。
高院的判斷並不總是主持正義的。如上麵說的,種族隔離曾經被最高法院判為合法。但是,這類高院的判決至少順應了當時的民意。
美國高院有尊重民意的傳統,明智的大法官有時會做出與個人觀點相悖的判決,隻是因為考慮了民意。偶爾有違背民眾大多數意見的判決,那往往是明智的大法官在曆史的轉折點上將方向盤往正義的方向推一把。
推翻羅伊案既不順應民意,又不是走在文明、進步、正義的方向。相反,這是要回到黑暗的過去,是不折不扣的開曆史倒車。
蓋洛普與墮胎相關的民意調查結果,綠線代表無條件支持墮胎的人數比例,深藍實線代表有條件支持墮胎的人數比例,淺藍虛線代表絕對不支持墮胎的人數比例。
這屆高院在一些不大不小案子的判決上一再違背尊重民意的傳統,已經引起不少學者的警覺。但很多人還是沒想到這麽快就來了一個地震。
如此大踏步倒退,推翻代表曆史進步的裏程碑判決,在美國高院史上還是第一次。凡是支持推翻羅伊案的大法官都將被釘上曆史的恥辱柱!
今天的判決冠冕堂皇地說不是確定墮胎非法,隻是把決定權交給州一級的立法者。但是,這些保守派大法官不會不知道,在不少州,現成的州法就是不允許墮胎的。比如得克薩斯州州今年5月通過的SB8法案禁止孕婦在懷孕6周後做人工流產,哪怕懷孕是因被強奸或亂倫造成的也不例外。
至於6周這個時間限製有多不合理,從目前德州90%以上的墮胎都是6周之後的就可見一斑。事實上,絕大多數孕婦在6周時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懷孕了,自然就沒有機會在此之前做出要不要墮胎的決定。這樣的法律與完全禁止墮胎根本就是一回事。
根據《華盛頓郵報》的報道,全國至少有13個州已經有現成的,在羅伊案之後通過的,不同程度禁止墮胎的法律。如果沒有了羅伊案的保護,取決於州法,有的州禁止墮胎的法律可以立即生效,有的在30天以後生效。還有的州有羅伊案之前通過的禁止墮胎法律可以重新啟用。
無論合法與否,墮胎的行為永遠是存在的,因為它是現實生活的一部分,是不可避免的選擇。區別是,人們有沒有合法、安全的墮胎。對有錢人來說,大多數情況下可以多花點錢,去墮胎合法的州獲得自己需要的服務。但對窮人來說,或者對遭遇緊急情況來不及去外州的富人來說,要獲得好的墮胎服務就很困難。他們隻能選擇不合法、不安全的墮胎,或者違背自己意願把孩子生下來。這樣的結果就是,窮人在貧窮的困境中越陷越深。
今天的判決還隻是開曆史倒車的第一步,我們必須全力阻止
克拉倫斯·托馬斯(Clarence Thomas)法官在推翻羅伊訴韋德(Roe v. Wade)案的同意意見中,提出了一個願景,引發了人們對其他權利可能消失的擔憂。他說,最高法院用來宣布沒有墮胎權的理由,也應該用來推翻確立避孕權、同性戀關係和同性婚姻的案件。
這就是說,我們必須為性取向等不是自己選擇的東西負責。這等於是否定基本人權。這居然是2022年的美國!
近些年,我們目睹了太多的曆史倒退,而這也告訴我們,民主製度不是銅牆鐵壁,天賦人權也沒有天然屏障。我們享有的權利都是先行者用生命和鮮血爭取來的,今天也需要我們用不懈的努力去維護。
推翻羅伊案的判斷一出來,最高法院前立即聚集了抗議的人群。今天在微信群和朋友圈也看見了各種憤怒、觀點和決心。盡管道路艱難,讓我們不要絕望,而是選擇接受挑戰,用我們手裏的選票發聲。不僅自己去投票,還必須去爭取更多的選民出來投票。這是我們唯一的出路。如果您在乎女兒、孫女有選擇的自由,行動吧!
https://en.wikipedia.org/wiki/Trigger_law#:~:text=A%20trigger%20law%20is%20a,key%20change%20in%20circumstances%20occurs.
https://www.washingtonpost.com/politics/2022/06/24/abortion-state-laws-criminalization-roe/
https://www.nytimes.com/live/2022/06/24/us/roe-wade-abortion-supreme-court#roe-wade-abortion-popularity
https://www.nytimes.com/live/2022/06/24/us/roe-wade-abortion-supreme-court
本文首發於“美國華人雜談”公眾號
cng 說的完全正確。你的理解卻是完全錯誤的。科普一下:美國遵循的是判例法(case law),所以判例就相當於法律條文,下級法院都必須遵守。法官不僅能解釋法律,還能創造法律。因為最高法院負責解釋憲法,判決是否違憲,那麽高院的判例和創造的法律,就等同於憲法。不相信的可以自己去搜一下case law。
槍權是個人自由和政府的平衡點,不能由政府隨意侵犯。
憲法是所有公民,和曆代公民之間的合約。三權,和三權分立都是憲法的產物。三權都無法改變。唯有通過憲法修正案。
回複 '槍迷球迷' 的評論 : 你對憲法的解釋沒有效力。事實上早在1973年最高法院已經通過roe vs wade認定了婦女的生育自主權屬於基本人權,被憲法保護,州政府無權剝奪。
最高法院不能製定法律,隻有國會才能製定法律,法律由國會通過,最高法院不能推翻法律由國會製定.
"Congress shall make no law...."
而第二修正案是這樣的:".....shall not be infringed".
而流產權的基礎是14修正案,是這樣說的“No State shall make or enforce any law which shall abridge the privileges or immunities of citizens of the United States”
所以,這六個保守法官作出的這個判決,等於是說,對婦女身體權的侵犯可以讓州來執行,這是違反了憲法第14修正案,同時破壞了英美法係尊重先例的原則。
這在人權,女權方麵是是一個很大的倒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