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見我聞,我思我想

從大陸來到美國,至今在東西方度過的時日大致各半。願以我所見所聞觸及一下東西方的文化和製度。也許能起一點拋磚引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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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囚牢38年,差點被執刑的他,是無辜的嗎?

(2021-12-01 10:03:12) 下一個

最近發生了兩個比較大的免罪事件。一個是因一個三條人命的謀殺案被定罪的凱文·斯特裏克蘭(Kevin Strickland)於11月23日以無辜的自由人身份走出監獄,另一個是被指控參與謀殺馬爾科姆·X(Malcolm X)的穆罕默德·阿齊茲(Muhammad A. Aziz)和哈利勒·伊斯拉姆(Khalil Islam)在判決半個多世紀後均被免罪。

說是比較大的免罪事件,因為斯特裏克蘭是所有被免罪的人中在獄中度過了最長時間的。而阿齊茲和伊斯拉姆涉及的案子舉世矚目——被謀殺的X是一位幾乎可以與馬丁·路德·金比肩的傳奇人物。

現年62歲,在監獄中度過了43年多的凱文·斯特裏克蘭(Kevin Strickland),於11月23日被免罪。法官指出沒有任何物證將他與犯罪聯係在一起,另一名因同一個案子被定罪的男子說斯特裏克蘭沒有參與,而指控他的主要證人曾試圖推翻自己的證詞。

對X謀殺案的重新審查發現,證明阿齊茲和伊斯拉姆無罪的證據被美國一些最知名的執法機構扣留,而且至少有一些信息是在當時FBI局長胡佛(J. Edgar Hoover)的命令下被封鎖的。

(胡佛擔任FBI局長達48年之久,最後死在任上。FBI是胡佛一手打造出來的。在組建、擴大FBI職權範圍的同時,胡佛也賦予了自己極大的權力,尤其是他的濫用職權,到處監控、收集情報,使得總統也畏他三分。事實上,尼克鬆,杜魯門和肯尼迪都曾經起過換FBI局長的念頭,最後又都因為不敢得罪胡佛而作罷。正因為胡佛的所作所為,在他之後,國會將FBI局長的任期限製為10年。)

在被法官宣布免罪後,阿齊茲在法庭上莊嚴地說:"我不需要這個法庭、這些檢察官或一張紙來告訴我我是無辜的。""我希望對這一邪惡的司法行為負責的同一個係統也對它給我造成的不可估量的傷害負責。"他還補充說,對他的定罪是對黑人來說太熟悉的腐敗程序的一部分,"甚至在2021年。"

的確,免罪或以赦免變相免罪的事情並不鮮見,對黑人來說,更是過分的尋常。當年舉國震驚的中央公園強奸案則是又一例錯判的大案。我曾比較詳細地寫過那個案子,其中警方、檢方的錯誤真的難以原諒。(詳見“乖乖聽從警察指示很難嗎?黑人為什麽如此不明智?”。)

今天這裏來詳細講一個很可能也是錯判的案子。被判死刑的凱文·庫珀(Kevin Cooper)已經經曆了一次死裏逃生。如果不是現任加州州長加文·紐森(Gavin Newsom)命令暫停執行死刑,真不知道庫珀是不是已經被執刑了。

 

庫珀的案子怎麽看都有太多的不對頭

庫珀涉及的是一個五名受害者四死一傷的謀殺案:瑞恩(Ryen)一家四口中的三個和鄰居的一個男孩克裏斯·休斯(Chris Hughes)被殺,隻有8歲的喬什·瑞恩(Josh Ryen)與死亡插身而過。當時小喬什說是幾個白人做的案,很多線索也都指向三個白人,但最終卻是黑人庫珀被判定為唯一的作案者。

被判死刑後,在預定執行死刑的最後幾小時,第九巡回上訴法院決定暫停執行庫珀的死刑。庫珀說,所有進了那間房的囚犯都是被包在袋子裏抬出來的。他是唯一一個活著從死刑室裏走出來的。庫珀始終堅持自己無罪,並拒絕了那次執行死刑前自己可以選擇的最後一餐。

暫緩執行死刑的原因是法院同意讓庫珀做一個血樣分析,看看作為主要罪證之一的一件據信是凶手所穿的T恤上庫珀的血跡裏是不是有一種保護血液的防腐劑EDTA。化驗結果是該血樣裏有太高的EDTA。這就是說,作為殺人證據的T恤上庫珀的血跡不是直接來自庫珀的血管,而是來自儲存在試管裏的庫珀的血樣——這是警察因破案需要事後從庫珀那裏收集的血樣。更蹊蹺的是,保存在證據庫裏的庫珀的血樣試管裏居然有兩個或更多人的血液!這簡直是不可思議的。怎麽會發生這樣的事情,我後麵再講,讀者不妨自己先猜一下。

鑒於這樣的結果,庫珀的現任律師要求對所有犯罪現場的證據,包括被害人手中握有的金色、棕色頭發等,做“觸摸DNA(touch DNA)”測試——這是近年發展出來的新型技術,能夠檢測出微量殘留物。問題是,庫珀要求進行第三輪DNA測試的要求已經被數個法庭多次否決,說他沒有提供足夠的理由為什麽更多DNA測試是必須的。(前麵兩輪DNA測試結果均不利於庫珀。)案子走到這一步,庫珀已經窮盡法律途徑了,他可以走的隻有政治途徑,獲得州長等的寬恕,做進一步測試。

盡管庫珀的辯護團隊同意負擔一切測試費用,當時的加州州長傑裏·布朗(Jerry Brown)一直拒絕這個請求,直到他任期的最後一刻才勉強同意。現任州長加文·紐森(Gavin Newsom)倒是對每一個請求都欣然批準。

非常悲催的是,因為拖太久了,樣品的質量已經退化,那件T恤上的血跡已無法提供一個DNA圖譜。而在受害者手中發現的毛發雖然不是庫珀的(在犯罪現場沒有發現非裔美國人的毛發),也沒有導致任何匹配。

最重要的結果來自一條橙色的毛巾,顯然是凶手之一從被害人家拿的,也許是為了擦汗,然後被丟棄。它產生了一個完整的DNA圖譜,它不是庫珀或任何受害者的——但它還沒有與其他任何人匹配。找到DNA與之相匹配的人,破這個案就不難了。

在進行DNA測試的同時,該案還有其他進展。有一個證人願意出庭作證,說曾聽見一個被懷疑很久的人(後麵會提到這個嫌疑人)講述他是如何殺死瑞恩夫婦和克裏斯·休斯的。另外兩名也願意出庭作證的證人在他們的書麵陳述中說,也是那個嫌疑人最近還向他們吹噓說,他謀殺了一個家庭,說:"我們把他們都殺了。"

庫珀的律師已經把這些內容提供給州長紐森。現在牌在紐森手裏了。紐森應該如何做?在做判斷之前,請讓我從頭來講這一案子整個破案過程及後來的司法審判過程中一連串光怪離奇、荒唐透頂的故事。

 

凶殺案的發生和初步證據

1983年6月的一天,位於洛杉磯東部郊區的Chino Hills發生了一起極其悲慘的謀殺案:瑞恩(Ryen)一家四口和鄰居一個來瑞恩家過夜的11歲小男孩休斯都倒臥血泊中。待被發現時,裸體的男女主人道格·瑞恩(Doug Ryen)、佩吉·瑞恩(Peggy Ryen),他們10歲的女兒傑西卡(Jessica)以及小男孩休斯都已死亡。唯一還有些細微動靜的是瑞恩家8歲的小兒子喬什。

受害人瑞恩一家四口。右下角為休斯。(圖源:Inland Valley Daily Bulletin。)

該案審判時,唯一的目擊者,事發時隻有8歲的小喬什,對所發生的事情或看到的入侵者已經沒有清晰的記憶了。然而,根據醫院社工唐·加蒙多(Don Gamundoy)的回憶,當小喬什在醫院被搶救時,“他是清醒的,而且很警覺。”加蒙多試圖在第一時間從他那裏獲得一些信息。

醫院社工唐·加蒙多(Don Gamundoy)法庭證詞複印件。喬什表示凶手是白人,不是黑人。(《紐約時報》截屏。)

當時,喬什能聽見,但因為喉嚨受傷而不能說話,所以加蒙多在一張紙上寫下了字母、數字以及"是"和"不是"這兩個詞。加蒙多首先要求喬什指著這些字母來拚出他的名字、電話號碼和出生日期。喬什正確地做到了這一點,表明這個方法是有效的,也是可靠的。然後加蒙多問喬什,凶手是否是黑人,喬什指向“不是”。再問是不是白人,喬什指向“是”。以同樣的方式交流,喬什說,襲擊者有三四個人。

這是一個混亂的場景,醫生們正在努力治療這個男孩,但加蒙多說他每個問題都問了兩遍,以確保答案不是錯誤的。他說,警長當時在場並進行了觀察。他還說,喬什能說話之後,在回答警長的問話時,喬什將襲擊者稱為“他們”,說“他們”追趕他。加蒙多對法庭提供了相關證詞。

種種跡象也都指向該案是三個白人所為:在案發當晚,有人看見三個焦躁不安的白人在附近的Canyon Corral酒吧喝酒,他們身上的衣服血跡斑斑,開的車與瑞恩家丟失的那輛箱型車一樣。當被告知他們衣著帶血時,他們很吃驚。隨後人們就在附近發現了兩件被丟棄的帶血上衣。

有一位女子戴安娜·羅珀(Diana Roper)向警方舉報她的男友李(Lee),說相信他參與此案了。李曾被判殺人罪,那時剛從監獄釋放出來。李在案發當日深夜回家時穿著沾滿血跡的連褲工作服,乘坐的車子與瑞恩夫婦的那輛一樣。羅珀在一份宣誓書中寫下了這些內容。那天晚上羅珀的一個姐妹也在場,她證實了羅珀的證詞。

羅珀還說,李工具架上消失了的一把斧頭與當局描述的凶器之一非常相像。而那天早上她為李準備的一件T恤衫與在酒吧外麵發現的帶有被害者血跡的T恤衫一模一樣。羅珀還把李那夜扔在家裏的那個連褲工作服交給了警察。這個李,就是上麵提到的現在好幾個證人願意出庭作證他炫耀自己殺了一家人的那個嫌疑人。

幾個受害人手裏都有金色或棕色頭發,顯然是在掙紮時從作案人頭上扯下來的,說明作案者是白人。驗屍官最初也確定有數名凶手使用斧頭,冰鎬和一把或兩把刀,刺殺、砍殺死者總共約140次。

 

警方鎖定罪犯,相應罪證也“配合”出現

但當警方發現25歲的黑人逃犯庫珀於案發當日在距離瑞恩家隻有125碼的一個空房子裏停留過之後,上麵的證據都無關緊要了,他們相信庫珀就是他們要找的殺人犯。

庫珀那時因搶劫案在Chino一個最低警衛級別監獄裏服刑。案發兩天前,他偶然發現監獄的柵欄某處有一個開口,就從那裏逃了出來。當漫無目標的他發現這裏有一個空房子,就躲了進去,並在那裏度過了兩夜。警察發現並搜索這個空房子時,庫珀已經離開。也許是他留下的幾個煙頭使警察能夠用煙頭上的口水與庫珀的檔案記錄對上。那是一種監獄免費供應囚犯的煙,外麵沒賣的。

庫珀的記錄非常“符合”這樣一個殘酷的殺人犯:庫珀有著長長的被捕記錄,最早的發生在他隻有7歲的時候。但是,相信庫珀就是凶手是一回事,起訴並成功定罪是另一回事。後者需要令人信服的證據。

然而,然而,然而,事情就朝著將庫珀定罪的方向發展了。

CBS20多年後再次報道瑞恩案,對庫珀被定罪提出質疑。(CBS截屏。)

6月6日,在瑞恩家屍體被發現的第二天,兩名警員搜查了庫珀躲藏的空房子。他們發現了庫珀在那裏呆過的痕跡,包括剩下的煙頭,但就瑞恩謀殺案而言一無所獲。然而,然而,然而,第二天又去搜時,奇跡般地在一個房間裏發現了一個獄服上掉下來的帶血的綠色扣子。警員們說他們前一天搜索時沒有進那個房間,所以沒看到扣子。但是他們第二次搜查時在發現扣子那個房間的壁櫥裏還發現了一個手印,檢驗結果,這個手印是其中一位警員的。就是說這個警員撒謊了,這並不是他第一次進入那個房間。而且,庫珀最終被證實穿的是棕色夾克,不是綠色的。

對瑞恩家車子的搜索也是同樣的離奇。車子於一周後在30英裏外的長灘被發現。第一次對車子的徹底搜索沒有任何庫珀的痕跡。然而,然而,然而,第二次搜索時,就發現了一些庫珀吸剩下的煙頭。但警員們當初在庫珀躲藏的空房子裏收集到的庫珀吸過的煙頭卻從證據庫裏消失了。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1)車子上在司機座位、前排乘客座位和後排座位上都有血跡——這意味著極大可能是至少有三名凶手。(2)車子被遺棄地點距離李的繼母在長灘的家不遠。而庫珀在案發的當日晚上就已經南下到墨西哥的蒂華納(Tijuana)。上圖中最上方的白點是案發現場瑞恩家,瑞恩家左下方的白點是李的繼母家,李繼母家左邊的黃點就是車子被遺棄的位置。圖右中部偏下方位置的黃點是庫珀案發當晚到達的地方。圖的右下角有實際距離標示,可以看出庫珀當晚到達的地方距離棄車地點近百英裏。如果是庫珀偷了車,拋棄車子之後,他是怎樣當日就去了蒂華納?

此案四個死者身上受攻擊標示圖。每一個紅點代表一次被攻擊。(《紐約時報》截屏。)

還有,庫珀要一個人同時對付兩個41歲的成年人,加上三個分別為8歲、10歲、11歲的孩子,同時使用至少三個武器(斧頭,冰鎬和一把或兩把刀),在四個死者身上留下140處刀傷(如上圖所示),這不是一件輕而易舉的事情,更何況男主人道格是一位身高6英尺2的前海軍軍人和軍事警察,他裝著子彈的步槍就在他身後的壁櫥裏。女主人佩吉也是位身強力壯的女性,她裝滿子彈的小手槍就在道格身邊的床頭抽屜裏。同時成功阻止男女主人取槍,似乎不是身高6英尺,155磅的庫珀做得到的。

但這一切疑點都不能阻止警方相信庫珀就是嫌犯,而且是唯一的嫌犯。於是,在發現這個凶殺案的第四天,警方宣布破案了,凶手就是庫珀。而這時候,庫珀依然在逃,他是數周後才被逮捕歸案的。

 

被判死刑,臨刑前逃過一劫

庫珀當然不可能負擔私人律師,而他所在郡的公共律師根本無力駕馭這個案子,犯了一連串法律實踐上的錯誤。就這樣,他還是幾乎被免罪。陪審團花了一個星期才做出有罪判決。一名陪審員告訴記者說,在現有證據中,哪怕隻要少一條,就不會定罪。

庫珀的死刑原定於2004年2月10日淩晨12:01執行。這時候,因為庫珀有了不僅是最好的,而且是竭盡全力的誌願律師,於是發生了上麵所述在死刑即將執行的最後一刻暫停執行,允許再對庫珀T恤上的血跡做一次檢驗,結果發現,不僅僅其血樣來自試管,而且還是多人的血樣。

我前麵留了個謎讓讀者猜,為什麽庫珀的血液樣本裏會有不止一個人的血呢?第九巡回上訴法院法官威廉·弗萊徹(William A. Fletcher)在紐約大學法學院的一次講學中用庫珀案做為教學例子這樣解釋試管血樣的迷惑現象:“怎麽會有兩個人的血呢?我請你回憶下一個少年的伎倆。你從爸爸或媽媽的酒瓶裏偷酒喝,然後你會做什麽呢?是不是加點水進去讓酒瓶看上去和原先一樣滿?怎麽會有兩個人的血?不就是從試管裏取用了一部分血(用於栽贓)之後又加進了另外一個人的血讓總量看上去不變嗎?”

回頭去看,在庫珀被捕之前,警方沒有提出任何庫珀的血出現在現場的證據。而庫珀被捕並提供了血樣後,控方專家做了一件嚴重違背常規的事情:將庫珀的血樣從證據庫裏調出來48小時以上,而且沒有通知庫珀的律師。

故事講到這裏,有沒有毛骨悚然的感覺?事實上,自庫珀有了最好的辯護團隊後,深挖出或重新暴露出了更多對他有利的證據,也發現了警方的疏忽,甚至栽贓陷害。

 

指向庫珀無辜的諸多證據都被警方忽略或拋棄

還記得有人看見三個白人開著一輛與瑞恩家一樣的車嗎?後來又有一個新證人。第二天因三個白人把那輛車開得像發瘋一樣,硬行從一位女士的車前駛過,差點就撞上她的車了。同時坐在那個女子車上的她祖母當時記下了那輛車的車牌號,結果就是警方公布的瑞恩家車子的號碼。這位女士說她向警察報告了這個信息,但是,警方沒有跟進動作,也沒有將這個信息分享給庫珀的辯護律師。

舉報男友的戴安娜·羅珀(Diana Roper)(現已去世)。(CBS截屏。)
為庫珀辯護的私人調查員羅恩·福布什(Ron Forbush)就血淋淋的工作服采訪了副警長弗雷德裏克·埃克利(FrederickEckley),獲知他將從戴安娜·羅珀那裏得到的工作服銷毀了。

還記得舉報男朋友李的羅珀把李案發當晚回來後扔下的帶血的連褲工作服交給了警方嗎?知道那件血衣被如何處理了?扔了!這是後來庫珀律師雇的私人偵探從警察那裏獲得的信息,是丟棄血衣的警員親口說的“我把它銷毀了。”“扔了!”

還記得警方在那個空房子裏“發現”了一個囚犯衣上掉下的帶血的綠色扣子嗎?可是庫珀當時穿的是棕色囚衣。為什麽會是綠色扣子呢?栽贓啊!那時候庫珀依然在逃,警方不知道他那天穿的是什麽顏色的衣服!

 

諸多媒體人、律師、法官都相信庫珀無辜

《紐約時報》專欄作家尼古拉斯·克裏斯托夫(Nicholas Kristof)對此案做了長達十多年的跟蹤,並於2018年5月發表了可能是《紐約時報》曆史上最長的一篇專欄文章,也是破天荒以專欄文章做類似於新聞的具體報道,詳述案子,並為庫珀呼籲。

諸多媒體人、律師、甚至法官、法學院院長等都相信庫珀無辜,所以有著30年豐富執法經驗的前洛杉磯F.B.I.辦公室副主任托馬斯·帕克(Thomas R. Parker)自2011年開始一直誌願為庫珀的案子服務。庫珀的現任律師Norman C. Hile也是因為堅信庫珀無辜,至今已為庫珀提供免費律師服務17年。

美國人權委員會(Inter-AmericanCommission on Human Rights)在2015年發現,該案件存在原則性的缺陷,要求進行審查。四所法學院的院長和美國律師協會主席都對此案表示關切。在其任期結束時,加州阿諾德·施瓦辛格州長敦促對該案進行 "徹底和仔細的審查"。五名原陪審員簽署聲明,表達了對該案的擔憂,並呼籲進行新的DNA測試或寬恕。一本獲獎的書《替罪羊》(Scapegoat)得出的結論是庫珀被陷害了。

克裏斯托夫說,這幾乎已經成為一種固定模式的悲劇回放:一個聳人聽聞的案子,警方承受著巨大的破案壓力。一旦他們認為找到了罪犯,哪怕沒有證據他們也會想方設法地“找”出證據,並提供假證詞。因這種作偽證行為足夠普遍,居然有了專門的名稱“testilying”(謊言證詞)。本來這樣破綻百出的案子,被告應該能夠打贏官司。但因為公共辯護律師往往都是三流的,辯護不力,最終逃不脫被定罪。等到案子得到一定程度的曝光與關注,被告獲得了最好的法律辯護資助時,往往已經太遲了,多層上訴都已經被駁回,不再有法律上的機會,要逆轉,很難很難。

類似庫珀這樣的例子不少。據死刑信息中心(Death PenaltyInformation Center)的信息,自1973年以來,至少有162個死刑犯最終被免除了罪責(見上圖,一個六角形代表一個被誤判死刑的人)。一個經同行專家審閱認可的研究發現,在美國的死刑犯中,至少4.1%是無辜的。這表明,加州目前746個等待執行死刑的人中,大概有30人是被錯判了。而這方麵,黑人尤其劣勢:一個對華盛頓州數據的研究表明,類似的案子,黑人被判死刑的可能性是白人的三倍。

 

庫珀的維權為何舉步維艱?

不管是什麽族裔,這樣的錯誤,一個都是太多,更不要說這樣驚人的數字了。這也是為什麽加州州長布朗很長時間一直拒絕庫珀辯護律師進一步測試DNA的要求令人費解。也許,這又是一個體製內各層次普遍存在的問題——在某種情況下,有的人會首先考慮自己,而不是把公正放第一位。我們不妨看看涉及庫珀案對各個方麵人物的表現及可能的動機。

美聯社當時對瑞恩案的報道:弗洛伊德·蒂德維爾警長對媒體介紹破案情況。

負責該案的弗洛伊德·蒂德維爾(Floyd Tidwell)警長當時被提升到這個位置不久,而且當年麵臨選舉。這又是一個在當地轟動的案子,破案壓力自然大。於是,就“千方百計”地破案了。當然,純粹怪罪於外界因素是不合理的,辦案人本身才是最關鍵的。蒂德維爾後來因從郡證據室竊取500多支槍而被定罪。而那位“找到”符合庫珀鞋印證據的實驗室技術人員後來也因從證據室竊取海洛因而被解雇。

大概在瑞恩案10年後,San Bernardino郡又發生一起可怕的謀殺案,一個叫威廉·理查茲(William Richards)的被定罪的部分證據就是“找到”符合庫珀鞋印證據的實驗室技術人員“發現”的。後來理查茲案這部分證據被證明是案發後那位實驗室技術人員放置的。理查茲最終被免罪。

庫珀案件開始受到質疑後,第九巡回上訴法院當初參與該案判決的法官全體拒絕再次聽證。但同是第九巡回上訴法院的弗萊徹法官(就是前麵在講課中用小孩子偷酒喝來解釋為什麽儲存庫珀血的試管裏會參入別人的血的那個法官),卻寫了一份非同尋常的100頁的異議書,得出結論:“加利福尼亞州可能即將處死一個無辜的人。”有四位法官加入了這個特別罕見的司法意見。

那時在加州首席檢察官職位上,現為副總統的卡馬拉·哈裏斯(Kamala Harris)當初也拒絕允許庫珀進行先進的DNA測試。此案被媒體廣為報道後,已是聯邦參議員的哈裏斯才發表一個聲明說,“我是堅信DNA測試的。我希望州長和州政府允許對凱文·庫珀的案子進行這種測試。”哈裏斯同時也對自己當初沒有允許DNA測試表示遺憾。

現任加州州長布朗在申訴提交後拖了三年多才做答複。布朗曾做過4年加州的總檢察長。在那期間,他曾說過,被判死刑的人,沒有一個是無辜的。克裏斯托夫說希望不是這個原因致使他拒絕允許DNA測試。

看起來,這裏涉及的人員中,或者是自身有問題,甚至有犯罪行為,比如蒂德維爾警長和實驗室技術人員;或者是個人曾經在這個案子中擔當過什麽角色,比如當初參與判案的第九巡回上訴法院法官;或者個人以前的職位、言論對決定有一定影響,比如哈裏斯和布朗。問題是,我們如何知道他們所作所為的真正原因是什麽?其中有多少個人因素?我們還能夠繼續相信司法係統嗎?

 

聽聽庫珀怎麽說

《紐約時報》的一個每日廣播節目也播了這個故事。裏麵庫珀的講話,有邏輯有條理,思維清晰,表達也清晰。讀了克裏斯托夫的文章,才知道庫珀在獄中獲得了高中同等學曆。據庫珀說,他自小飽受虐待,沒有一個穩定的家庭。7歲就有不良記錄是他為逃避毆打而離家出走。他坦承少年時期有過商店行竊,吸大麻,拘留等,自然也是沒有好好讀書。用庫珀自己的話說,他有犯罪,但他不是殺人犯。庫珀在廣播節目中說到的幾個事情或方麵直擊人的心靈。

第一,庫珀說警察認定他是罪犯最重要的原因是,他“符合”他們的條件:他是黑人,也是窮人;有長期不良記錄;又剛從監獄裏逃出來。他說,他在監獄中認識的死刑犯都是窮人,連白人都很窮。隻有黑人、窮人才被判死刑。

第二,即便獲得了對他有利的DNA檢測結果,他也不相信他有救。克裏斯托夫問為什麽,他說,你看司法係統的角度與我不同。你不了解我們所了解的。言下之意,對黑人來說,這根本就不是一個公正的係統。

第三,被問及事到如今該責怪誰,他說,他首先是也主要是責怪自己。是他把自己放到這樣一個位置:一個有不良記錄的黑人在逃犯,偏偏在那樣的時刻出現在那樣的地點。他至今還在生自己的氣,為什麽那天看見監獄的柵欄有個開口,就從那裏走出來呢?

自這次被捕以來,庫珀一直在到處寫信聲明自己無罪,抗議美國刑事司法係統中的種族歧視,並反對死刑。庫珀說他爭取出獄的動機是把自己的故事告訴世人,揭露這個腐爛的司法係統。他正在寫回憶錄。他說,“這比我個人更重要。這不是任何個人的事情。”

是的,這是超出任何個人的大事情。前最高法院法官桑德拉·戴·奧康納(Sandra Day O'Connor)曾經寫道:"處決一個在法律上和事實上無辜的人將是憲法上不可容忍的事件。"

《紐約時報》刊登了一位律師就此案報道的讀者來信:“我多年擔任刑事辯護律師,並且審理了很多謀殺案件,包括死刑案件。根據這麽多年的經驗,我得出的結論非常簡單:美國的刑事司法係統沒有好到可以決定人的生死。我這一結論幾乎每天都在被新聞證實。死刑還不是一個我們有能力駕馭的工具。”

請問讀者,您如何看?

(原文作者授權原創首發在美國華人公號(現圖解美國),此次作者結合最新資料進行了改寫,以饗讀者。)

參考資料:

https://www.nytimes.com/interactive/2018/05/17/opinion/sunday/kevin-cooper-california-death-row.html

https://www.nytimes.com/2018/05/22/opinion/kevin-cooper-death-row.html

https://en.wikipedia.org/wiki/Kevin_Cooper_(prisoner)

https://www.nytimes.com/2018/07/11/opinion/kevin-cooper-jerry-brown-death-row.html?rref=collection%2Fsectioncollection%2Fopinion&action=click&contentCollection=opinion®ion=rank&module=package&version=highlights&contentPlacement=6&pgtype=sectionfront

https://en.wikipedia.org/wiki/J._Edgar_Hoover

https://www.nytimes.com/2021/11/18/nyregion/khalil-islam-muhammad-aziz-exonerated.html

https://www.nytimes.com/2021/11/27/us/kevin-strickland-exonerated-fundraiser.html

https://www.nytimes.com/2021/01/23/opinion/sunday/kevin-cooper-dn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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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ba0714 回複 悄悄話 thank you for sha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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