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是一個誠信社會。此話怎講?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65歲以上老人隻需要說買老人票,不必出示任何證件就可以享受電影票減價等優惠。彼此信任,這是誠信社會的標誌。
我還聽說過這樣的故事:一個紐約人搬到一個小地方去,想把剛租下的房子清潔一下,去店裏租蒸汽洗地毯機,問店主多少錢一天。店主說,不是以租機器的天數而是以使用機器的小時計價。那個紐約人吃驚地問:“那你怎麽知道我用了多久?”沒想到店主比他更吃驚:“當然是你告訴我啊!”誰能好意思辜負了這樣的信任!
有一件事可能會讓國內同胞吃驚,在美國找工作,學位就以履曆上寫的為準,連個學位證書複印件都不需要。當然,用人單位隨時可以要求你出示證明,但我還真沒聽說有人被這樣要求過。
一、“證明我媽是我媽”統共分5步
誠信社會的好處是,做事情成本低,也更合理。比如老人、學生等不需要成天帶著證件;如果蒸汽洗地毯機最大的成本是損耗,以使用小時計價就最合理。
也許更有意思也最說明問題的是我知道的這件事:大概是十年前,因為國內辦事需要,某人要去領館辦理一個證明,前前後後搞了半年還是辦不出來,用那人自己的話說快被折磨瘋了。其實就是如何“證明我媽是我媽”。我建議他試試美國的證明。
美國方式具體如何操作呢?
(1)自己寫一份文件,把要證明的事情交代清楚。
(2)去找個有公證資格的人做公證(notary public)。銀行,圖書館和很多工作單位都提供免費公證服務,遍布美國所有角落的寄包裹的UPS店有收費服務,大概5美元一個章。這就是公證章了。在美國用,這就可以了。但寄回國的證明,還必須走下麵的程序。
(3)到這個公證人的上一級公證機構蓋第二個章。
(4)再到這個公證機構的上一級蓋第三個章。
(5)到領館蓋章。
這個“美國方式”與“領館方式” 的根本區別是思維方式不同。領館的思維是,你提供足夠的資料讓領館相信你證明了你媽是你媽。這種證明很難,特別是如果領館害怕承擔責任,就會不斷加碼資料要求,直至把人逼瘋。而美國思維是,你寫出來的內容就是你的承諾,你用自己的信譽擔保其真實性。
公證人根本不看你寫了什麽,他隻是對照你有照片的證件,如駕照,護照等,確信是證件上的人,然後再核對你當場簽的字。這些沒有問題他就蓋章了。這就是上麵第2步的章,正正經經的公證章。在美國辦一個公證就這麽簡單。公證人隻是證明的確是當事人。
後麵3、4、5的步驟是為了得到領館那個章,因為國內隻承認領館的章。這裏的每一個章隻是為了證明前一個章,同樣沒有人證明公證的內容。
背後的原理是這樣的:每一個公證人的執照都在郡一級有注冊,他必須告訴你他的注冊存檔在哪個地方,而這就是你獲得第二個章的地方,那裏的人負責核對公證人的注冊信息。第二個章證明了第一個章有效。而第二個章又在州一級有注冊,你又要問在哪裏注冊的,再去那裏蓋第三個章,證明第二個章有效。第三個章是州一級的,領館存有所有州一級公證的資料,所以,最後一步就是領館蓋章,承認那個州一級的章有效。至此,就等於領館證明了這個公證有效。
這裏說明一下,州一級的證明並不是一定要去州政府辦理。一般這種機構各個地方都有,檔案也存在地方,所以你在哪裏辦理公證,往往就可以在同一個城市或郡縣辦理後麵的手續,而且都是當時完成。如果一大早就去辦第一個章,不出意外的話,半天可以把三個章辦完,如果是在紐約,當天就可以把材料送進領館。
順便說說費用。上麵說了,第一個章有免費服務,也可以付費辦理。第二和第三個章都是收費的,十年前的價是,兩個章加起來13美金。領館的章也是收費的,那時好像是39美金,加急另加錢,不加急就不給當時辦理,必須跑兩次。
這個例子既直觀又充分地說明了誠信社會做事情代價小很多。類似這樣的誠信功能滲透於美國社會的每一個層次,遍布於生活的每一個角落。這給人們的日常生活帶來極大的便利。
二、被發現“你媽不是你媽”,後果很嚴重
當然,誠信社會的運作是有前提條件的。如果有足夠多的人不講究信譽,鑽空子,肯定會迫使某些便利消失。同樣,如果在某件事上,大多數人不相信人們會有誠信,社會機製就不會完全依照誠信體製運作。
換句話說,這是一個尋找平衡點的係統——什麽地方,什麽情況下,給予多大的信任。如果這個平衡點找對了,社會的運轉成本就處於最低點,同時又把鑽空子行為縮減到最少。影響這個平衡點的就是不誠信行為帶來的代價和後果。
本文開頭說過,用人單位不要求雇員出示學位證明。那麽如何保證不被騙呢?看一看不同地方招人時如何做“質量控製”就可以發現很有意思的區別。
企業界表現出的態度基本上是“我不在乎”。隻要麵試合格,工作表現也稱職就行了。如果真的發現有作假,炒魷魚就是了。而被炒魷魚的再找一份工也不難。企業不在乎是因為哪怕被騙了,企業也沒有付出什麽代價,這又決定了雇員承受的後果也不那麽嚴重。
而學術界的態度就完全不同,因為學術界是一個特別講究誠信的領域。學術界“質量控製”的手段則是要推薦信。其實這裏又是一個誠信的概念:導師的推薦信既證明了學生的能力,也證明了學位。我甚至懷疑美國不存在學校出具學位證明這回事,除非法院提出這樣的要求。在美國,沒有導師的推薦信幾乎不可能在學術界立足。
當然,這種做法也必然有弊端。聽說過數學天才張益唐的故事嗎?因為他美國的博士導師太小心眼,因故不給他寫推薦信,他十多年無法得到數學研究的工作。如果他願意轉行去企業界,高薪酬的工作有得是,但他的目標是搞學術,所以就很慘,直到他好友給提供了機會。學術界在乎誠信是因為,一個沒有誠信的研究人員可能會毀了學校或研究機構的信譽。所以,還是取決於雇主所付出的代價。代價大,員工所遭遇的後果就會比較嚴重。
還有比學術界更嚴肅對待誠信的地方,比如政府要員。還記得川普女婿因為提供的個人經濟情況不屬實,安全檢查(security clearance)始終過不了關嗎?這個就不能輕易接受你提供的材料了,而是必須由FBI來核實。
畢竟是白宮要職,關係到國家安全,一旦出問題代價非常大。那麽相應的後果就也會非常嚴重:對FBI不誠實是犯罪行為,起訴的話,有可能坐牢。不是已經在傳言川普要特赦自己的兒子,女兒和女婿了?這件事肯定是罪行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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