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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次命案警察不被指控——揭開警察正當自衛的“科學”麵紗

(2019-03-07 16:46:35) 下一個

為什麽視頻中明明白白是警察沒有生命危險,是不該開槍的,最後都被認為是正當自衛?

幾乎所有警察正當自衛的辯護都是基於一個人的三個研究。但這些研究並不被科學界認可,得出的結論也被專家徹底否認。該研究被稱為“偽科學”。

 

又一次命案警察不被指控——揭開警察正當自衛的“科學”麵紗

 

上周六(3月2日),加州Sacramento郡檢察官宣布將不指控一年前開槍擊斃斯蒂芬·克拉克(Stephon Clark)的兩個警察。這個消息在當地,尤其是黑人社區,再次激發憤怒,引起了新的一波抗議活動。

 

又一次命案警察不被指控——揭開警察正當自衛的“科學”麵紗

《紐約時報》報道Sacramento郡檢察官宣布將不指控一年前開槍擊斃斯蒂芬·克拉克(Stephon Clark)的兩個警察後,民眾走上街頭抗議。(《紐約時報》截屏)

 

去年3月18日,居民報警有人砸車,趕赴現場調查的警察Terrence Mercadal和Jared Robinet槍殺了手無寸鐵的克拉克——他們以為克拉克手裏有槍,認為自己處於危險境地,其實克拉克可能是拿著一個蘋果手機。警察共開了20槍。

 

不是獨立事件

這一槍擊事件事發時就在Sacramento引發了抗議浪潮,造成商店關門,運動賽事被打亂,市議會的會議也都被此事占據。黑人社區長期以來因警察過度使用武力而日益緊張的警民關係,也使該事件引起了全國的關注。

現在檢察官宣布不指控,出現新一波抗議是完全可以預料的。畢竟,白人警察槍擊無辜黑人後不被指控,或指控後不被起訴,或起訴後不被定罪,已經是一個固定模式了。看看下麵幾個死亡事件:

  • 紐約市史坦頓島的Eric Garner[1],克利夫蘭的Tamir Rice[2]和弗格森的Michael Brown[3]:都是檢察官提起指控了,但大陪審團拒絕起訴。

  • 巴爾的摩的Freddie Gray[4]:六位警察被起訴了,但其中三位無罪釋放,一位因陪審團無法達成共識,審判無果而終,另兩位最後指控被撤銷。

  • 克利夫蘭的Samuel DuBose[5]和南卡州北查爾斯頓(North Charleston)的Walter Scott[6]:警察都被起訴了,但也因陪審團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最後無果。其中槍擊Scott的警察後來對相關指控認罪。

  • 明尼蘇達州Falcon Heights的Philando Castile[7]:這裏,警察雖然被指控,但2016年的事情,到現在還沒有開庭。而檢察官是在一年後,在法官命令公開了一個現場視頻之後,才不得不提出指控的。

數據表明,2014和2015年,沒有任何警察因為執勤時發生的致命槍擊而被定罪。而在那幾年,每年都發生差不多1000件這樣的致命槍擊[8][9]

在黑人社區看來,警察誤殺無辜是一直存在的,隻是近些年被越來越多的視頻證明了。如果說以前空口無憑,現在視頻都在了,就老百姓看來明確無誤是警察不該開槍的情形,為什麽結果還是無法定罪呢?

上周六,Sacramento地方檢察官Anne Marie Schubert這樣說:“毫無疑問,克拉克的死不僅對他家庭是一場悲劇,同時也是整個社區的悲劇。作為地區檢察官,我的工作是確保對這一槍擊事件做完全、公平、獨立的審查。”

Schubert認為警察可能是有理由阻止並拘留克拉克的,並說“如果警官真的是,而且也有理由相信,自己有死亡或受傷的危險”,那麽,他在法律上有理由使用致命武力。她還說,“我們必須承認,他們經常被迫在瞬間做出決定。我們還必須承認他們處於緊張,不確定和迅速變化的環境中。”

這也是一直以來的理由。

 

警察不得不槍擊的理由

但是,這樣的理由真的是有科學根據的嗎?這就不得不提到已經退休的明尼蘇達州立大學的執法教授William J. Lewinski,一個在這方麵做過研究,並依此為警察辯護的中心人物。

又一次命案警察不被指控——揭開警察正當自衛的“科學”麵紗

研究警察槍擊事件的心理學家William J. Lewinski2015年7月在加州Monterey Park為洛杉磯副警長協會舉辦的一次訓練課程上示教。(《紐約時報》截屏)

Lewinski生長於加拿大,1988年獲得了Union for Experimenting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也稱為Union Institute & University)的博士學位。他的博士專業,“警察心理學”,是他自己設計並命名的。沒有任何其他學校有這樣一個專業。(美國有的大學允許學生自己設計專業。常春藤之一的布朗大學就是如此。)

在過去的十多年中,Lewinski為全國近200起案件出庭作證或提供谘詢。無論是刑事審判還是民事案件,無論是紀律聽證會還是大陪審團聽證,也無論是秘密聽證還是公開審判,他的結論永遠是一致的:警察的舉動是合理的,哪怕受害人手無寸鐵,哪怕是從背後射擊,哪怕證人、法醫證據、視頻都與警察的證詞不符。

而且他很少受到質疑,因為他有研究數據作為依據。Lewinski在這方麵的結論來自於他本人的三個實驗研究,發表了三篇文章。

第一個實驗中,Lewinski讓他的學生舉起手槍然後迅速轉過身來。錄像顯示,這個動作大概需要半秒鍾時間。Lewinski的結論是,當警察還擊時,嫌犯突然轉過身去了,本來嫌犯是麵對警察的,子彈擊中時已經變成背對警察了。這個實驗的總結於1999年發表在“警察射手”(Police Marksman)上,一個在警察行業中被廣為閱讀的期刊。

第二年,在同一個期刊上,Lewinski又發表了一項擴展研究,這次是讓他的學生在身邊有槍的情形下以站姿或坐姿迅速轉身,看需要多少時間。結論是,嫌犯可以在很短的時間內拿起槍還擊。但是比警察能夠反應的時間更快嗎?他沒有證明。

2002年,Lewinski的第三項實驗得出結論,警察需要大約一秒半的時間來完成拔槍、瞄準和射擊這個全套動作。

這些研究是他過去十年來大部分工作的基礎。這三個研究的綜合結論是,警察處於嚴重劣勢。

而隨後法庭上所有的,警察在沒有看清嫌犯是不是真的有武器時就不得不先下手為強的案子的辯護理由,都是以Lewinski的研究為依據的。

但是,這三項研究都不是發表在科學雜誌上,所以沒有經過同行的審核,而同行審核是正經科學雜誌的重要標誌。

那麽發表於普通閱讀雜誌上的這三篇文章,後麵有沒有足夠的科學依據呢?

 

專家和律師的意見

在2011年和2012年的兩個不同案件中,司法部和一名私人律師分別邀請擔任《美國心理學》(The American Journal of Psychology)期刊編輯的華盛頓州立大學教授Lisa Fournier審核Lewinski的研究。

Fournier說,這些研究缺乏合格的科學研究的基本要素,例如沒有對照組,並得出了數據不支持的結論。

總之,這項研究無效且不可靠”,Fournier在2012年的法庭文件中寫道。“在我看來,這項研究對Lewinski是否有能力應用相關和可靠的數據回答問題或支持論證提出了質疑。”

她甚至稱Lewinski的研究是“偽科學”

司法部門也譴責Lewinski的研究結果“既無基礎又不可靠。”

也就是說,幾乎所有警察正當自衛的辯護都是基於Lewinski不被科學界認可的這三個研究。

按照Lewinski的解釋,他選擇發表在非科學雜誌上,是為了讓更多的警察讀到這樣的研究。並說,如果能夠重新來過,他會選擇科學雜誌。他同時指責Fournier以科學雜誌的標準來評價他寫給普通讀者的文章是不公平的。

而最讓對方律師和專家們難以忍受的是,一次又一次,Lewinski在法庭上的證詞,似乎是他能夠進入別人的大腦,他提供給被告律師的報告中,會像親身經曆過一般,非常確切地知道被告看見了什麽,沒看見什麽,甚至知道被告忘記了什麽。

通常,這些細節都會產生激烈爭議。2009年的一個案子就很具代表意義。

那是德克薩斯州的一個案子,雙方辯論的是,一個警官是否認為迎麵開來的一輛車對他構成生命威脅。Lewinski作證說,那個警官因為專注於開槍來阻止這個危險,以至於沒有意識到車子已經從他身邊開過去了。他說這種現象與記憶的不對接,可以用心理學上的“無意識失明”來解釋。

對此,“無意識失明”概念發明者之一的心理學家Arien Mack說:“我憎恨這個概念被如此應用。在實驗室裏,我們問受試者是否看見什麽東西時,他們不存在撒謊的動機。而參與槍擊的警察絕對是有理由撒謊的。”言下之意,Lewinski把這個心理學上的概念完全用錯地方了。

加州的一位律師John Burton這樣評價Lewinski為警察辯護的方式:“每當警察說出對自己有利的東西,它就像黃金一樣好。但是當一個警察說出一些不利的東西時,就是這種記憶喪失的結果。”

 

背後的利益

與其他心理學專家不同的是,Lewinski不僅提供出庭作證的服務(他的價格:每小時接近1000美金),他還有自己的公司[10],有所謂自己的科研,除了谘詢,還提供警察訓練。他的公司,Force Science Institute,已經對成千上萬的警察進行了培訓。

又一次命案警察不被指控——揭開警察正當自衛的“科學”麵紗

Lewinski的公司Force Science Institute網站上說該機構開發和傳播高質量的有科學依據的教育,培訓和谘詢。(Force Science Institute網站截屏)

 

顯而易見,在司法和警察部門拚命呼籲對各種衝突降格處理的時候,Lewinski提供的培訓在內容與傾向上與司法部和警察組織現在推薦的培訓完全是兩個方向的。

 

本來培訓的目的之一是學會大事化小。如果被灌輸的是沒有科學依據的所謂”你沒有時間等待,必須在對方動作之前就開槍“的概念,這樣的培訓與訓練的初衷隻能是越走越遠。

 

民權律師則稱他是在出售危險的想法

 

司法部門對此也有責任。有時候,為了一事之利或一時之便,不顧原則。

 

2012年,司法部在譴責Lewinski和他的方法僅僅七個月後,就向他支付了55,000美元,為一名聯邦緝毒人員辯護,這個人在加州槍殺了一個18歲手無寸鐵的人。

 

2014年,西雅圖警察局被認為過度使用武力。而解決這個問題的方案的一部分,是司法部批準把警察送到Lewinski那裏接受培訓。

 

2015年1月,Lewinski又獲得了15,000美元的培訓費用,培訓聯邦警察。

 

而這一切又都為Lewinski為自己辯護製造了借口,說對他的指責都是出於政治目的。

 

 

結語

 

鑒於警察過分使用暴力的事件數目居高不下,警察局內部和社會各方麵都呼籲提高警察的訓練質量,提倡在執勤中把事件降級處理,采取大事化小的策略,盡一切努力避免把事情激化到造成致命傷害的程度。

 

研究證明,科學的訓練,真的是可以影響人的瞬間反應的[11]

 

但是,如果所謂高質量的訓練還是來自Lewinski所開公司的,那麽是沒有出路的。

 

現在需要的是徹底改變警察執法的文化,否則就不可能改變警民關係,不可能真正改變執法策略和手段。

 

而改變的第一步,就是必須把不科學的成分徹底去除。

 

《紐約時報》對Lewinski做深挖報道時摘引民權律師的話說,有一件事不會改變:陪審員想要相信警察,Lewinski的研究告訴他們可以這樣做。

 

為什麽警察執勤時槍殺無辜事件一而再再而三地發生?還不是因為警察不必麵對後果嗎?

 

是改變這一切的時候了!

 

注:

[1]https://www.nytimes.com/2014/12/04/nyregion/grand-jury-said-to-bring-no-charges-in-staten-island-chokehold-death-of-eric-garner.html?ref=todayspaper&module=inline

[2]https://www.nytimes.com/2015/12/29/us/tamir-rice-police-shootiing-cleveland.html?module=inline

[3]https://www.nytimes.com/2014/11/25/us/ferguson-darren-wilson-shooting-michael-brown-grand-jury.html?module=inline

[4]https://www.nytimes.com/2016/07/28/us/charges-dropped-against-3-remaining-officers-in-freddie-gray-case.html?module=inline

[5]https://www.nytimes.com/2016/11/13/us/ray-tensing-samuel-dubose-trial-deadlock.html?module=inline

[6]https://www.nytimes.com/2016/12/05/us/walter-scott-michael-slager-north-charleston.html?module=inline

[7]https://www.nytimes.com/2016/11/17/us/philando-castile-shooting-minnesota.html?module=inline

[8]https://www.huffingtonpost.com/entry/police-shooting-convictions_us_5695968ce4b086bc1cd5d0da

[9]https://www.washingtonpost.com/policeshootings/?utm_term=.a80fb31925fa

[10]https://www.forcescience.org/

[11]https://www.nytimes.com/2007/06/02/us/02police.html

 

參考資料

https://www.nytimes.com/2019/03/02/us/stephon-clark-police-shooting-sacramento.html

https://www.nytimes.com/2019/01/28/us/stephon-clark-lawsuit.html?module=inline

https://www.nytimes.com/2017/05/17/us/white-tulsa-officer-is-acquitted-in-fatal-shooting-of-black-driver.html?module=inline

https://www.nytimes.com/2019/03/01/us/betty-shelby-terence-crutcher-tulsa.html

https://www.nytimes.com/2015/08/02/us/training-officers-to-shoot-first-and-he-will-answer-questions-later.html

本文由作者授權原創首發於《美國華人》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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