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日,華為的CFO和接班人孟晚舟被加拿大應美國的要求拘捕,2019年3月1日,加拿大政府批準美方的引渡要求,向加拿大法庭申請將孟晚舟引渡美國。孟晚舟事件引發了中國政府和人民的強烈反應,中國政府不僅口頭強烈抗議,並且招見加美駐華大使,提出正式抗議,更進一步在2018年12月11日拘禁了兩名加國在華工作和旅行的公民。
毫無疑問拘捕孟晚舟是謀劃已久的行動,據說美國是在6個多月前就決定抓捕孟晚舟,那麽應當在該行動數月前就請求加方協助了,絕不會是臨時起意,突然要求加方立即逮捕她。據說,孟晚舟有一子在美國求學,她以前也是常去美國看望兒,隻是由於中興事件,她開始避開美國。孟晚舟擁有加拿大綠卡,在加拿大擁有兩套住宅,丈夫和女兒均長年居住在加拿大,這說明她是經常往來加中兩地;且此次也不會隻是在加拿大轉機而已,應已和家人團聚後,準備赴阿根廷時為加拿大所拘捕。美國根據美加間的司法協助權力要求拘捕並引渡孟晚舟,加方無法拒絕,但亦不會是美方要求怎樣就百分之百的答應,極有可能拒絕了美方最初的罪名,但對美方以商業欺騙的罪名要求拘捕並引渡是無法拒絕的。雙方應是經過充分地討論,並對中方可能的反應有估計和對策的,這從抓人的時機就可以看到:在習近平和特朗普會談之際,使得中央最高層無法及時得到報告,並研究情況及采取相應的對策;特意經加拿大駐華使館通知中國外交部,而不是直接知會中國領事館或大使館,進一步延緩中方可能采取應對反應的時間。所有這一切步驟,為可能被中國用以報複的對象爭取了離開中國的時間,另外,這一抓捕的時間又恰好落在十二月份,年底是假日密集的時期,因公事去華的原本土加拿大人較少。
既然加拿大並不是草率從事,那麽對加拿大政府施加壓力以阻止引渡的希望就不會很大,加拿大政府現決定引渡孟晚舟就是證明。而報複性地拘禁加拿大公民,在加拿大人中間,除了激起對中國政府極度憤怒外,不會有什麽影響。而且,這種憤怒可能還會進一步轉移到與華政商各種關係上,及移居到加拿大的華人的身上,當然,中國政府是不會關心那些“二鬼子”的。然而,中加關係急轉,如影響進一步擴大,對那些對中國進行投資猶豫不決、或考慮是否從中國退出的西方商家則有著巨大的影響,恐怕很多會中止投資或加速撤離。因為這些國家均和美國有著較深政商的關係,依據各種協議,不得不同意美國的一些“合理”要求,當同樣情形一旦發生在這些國家和中國間,這些國家在華的商家和公民也可能麵臨同樣的境況。畢竟拘捕要求來自美國,中國要報複應報複美國,拘禁加拿大公民,有一種惹不起美國但能欺負加拿大的感覺,簡而言之,就是欺軟怕硬,中國政府要是真有勇氣,應該拘捕幾個美國人,而不是拿加拿大作出氣筒。
孟晚舟是否犯法,美國有無司法權,是網上爭論的兩個焦點。是否犯法,由法庭說了算,你沒犯法,仍可能會被指控,還可能因誣告和誤判而坐牢和蒙受經濟處罰。在一個司法民主的社會,被指控方可在法庭上抗辯,證明自己的清白,此時,一個好律師非常重要。然而,由哪個法庭來判定,在此案件,則要看原商業合同如何寫的。一般,美國公司會在合同中要求由美國法庭來判定,如果,合同已聲明客戶如被指控違反合約須由美國法庭來判決,那麽簽署合同的華為或者天通科技(Skycom Tech)已將自己置於美國法庭的管轄權下。
然而華為是個法人,因此拘捕孟晚舟這個個體,則在法理上難以講通,須知許多公司都有過犯法行為,但其運營者未必會坐牢。孟晚舟作為一個主要的運營人員之一,盡管可能有所謂的(alleged)“欺騙銀行”的行為,但不應當作為個人行為進行處理,不過這樣一來,她的辯詞則可能成為美國政府起訴、懲罰華為的證據。換句話說,如美方證據確鑿,孟晚舟和華為必有一方難以逃脫懲罰。事實上,拘捕和引渡孟晚舟隻是過程,美國政府的最終目標是華為。
依加拿大的司法體製,一旦進入到法律程序,則必須按程序走完,孟晚舟是否被引渡,取決於法庭判決。當然,中國政府的行動對加拿大法庭的判決不會沒有影響,但是正麵的還是負麵的就難說了。拘捕兩名加拿大人使加政府麵臨壓力,它可能在壓力下指示政府的檢控官輸掉引渡聽證,也可能因對中國政府這一行動感到憤怒,指示檢控官全力指控;但檢控官是否會按政府的指示行動,則是另外一回事。再者,法官是否會因對中國的行為不滿而強力推動引渡,僅管證據可能不足;或者認為加拿大不應趟這渾水,從而阻止引渡,盡管證據可能已充足,也是很難預計的。
所被拘禁的兩名加拿大人,其罪名是從事危害中國安全的活動,但是,這兩人並未被控上法庭,其原因一者可能是中方的證據並不充分,二者可能是中方等待加方的行動和國際上的反應,再決定是否動作。一旦孟晚舟被引渡,或者必須將這兩名加拿大人控上法庭,以免拘禁時間過長,超過中國法律所規定,那麽中國可能必須公開審理。如中方證據不足,而強判這兩個加拿大人有罪的話,這極有可能引起暄然大波,造成整個西方社會對華一致的抵製行動。在中國經濟下行的現狀下,在中國迫切地需要其它西方國家,在中美貿易對抗時站在中國一邊或中立時,中國政府拘捕加拿大公民行為,如不能妥善解決,對本身所造成的政治和經濟傷害將是巨大的。
中美間的貿易戰,現已告一段落,中方尚未落敗。盡管中方同意通過購買美國的農業、石油天然氣產品,降低美國車的進口關稅等方式,擴大對美進口,以減低美方的貿易赤字,但這一直是中方所建議、而美國一直拒絕的辦法,並無新意。當然,中方在知識產權、金融、合資公司股權等方麵也應會有一些讓步,但應不會答應美方所有要求,具體的條款我們很快會得知。在降低對美的貿易條件後,相應的,也無法不答應其它西方國家的同等要求,如不答應,歐盟和日本等國也會對華以提高關稅方式限製中國產品的進入。在這關頭,孟晚舟及其後續事件也就會成為不僅是美國,也包括其它國家要挾中國的一個籌碼。
孟晚舟被拘捕事件,固然有政治因素在裏麵,但需要弄清楚的是整個事件是由何方推動的:在美國是特郎普還是其政府內的一些人,或僅是美國司法部及聯邦調查局。如果僅是特郎普的動作,那麽中方在貿易戰上的讓步,說不準能讓特郎普指示司法部撤銷或者輸掉引渡聽證。但是,如果此事是由美國司法部及聯邦調查局發起,那麽依美國法律和美國執法機構做事風格,除了加拿大法庭拒絕美方引渡要求,或者美國法庭駁回美國司法部的指控,孟晚舟或者華為,將無法輕鬆脫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