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一位網友“潤濤閻”發文認為“老兵黃繼光竟然用胸膛去堵機槍眼,說起來荒唐到了難以想象的地步。”此文雖未在城內引起轟動,但該文和回帖著實令我感歎。
讓我們看一下黃繼光當時情景 – 身體多處負傷,身體移動困難;手雷未能將敵堡炸掉,而身邊已無其它爆破器材。
問一下自己,假如您身處黃繼光的位置,您能如何做?
1)。退下來:如想退下來,您得冒著敵方的機槍火力撤下來。上去時就已被敵人火力打成重傷,帶傷下來,行動不便,活得機會更小。
2)。原地等著:這與等死差不多。就是輕傷,不立即止血,時間一長,活得機會也不大。
我們尚不知何種程度的傷,以當時中方戰地醫療水平,等中方奪下陣地後,您活下來的機會極小。由此看來,橫豎都是死。
董存瑞也是同樣,假如他成功地跑回來,則他必須帶著支撐器具再衝回橋下去,否則等著他的就可能是軍法處置;再次衝擊時,運氣不好的話多半會死或傷在半路上。
國內有一部電影(也許是電視劇),是描述內戰時攻打四平。影片中,在攻打過街天橋時,一共軍戰士帶著炸藥包衝到橋下,與董存瑞一樣,無法將炸藥包安置在橋底。這個戰士又哭又罵,最後一咬牙,象董存瑞一樣,將天橋炸掉了。打四平時有無上述真實故事,我不知道;我所欣賞的是影片中的那段場景 – 它將那個戰士內心的絕望形象地演釋出來了。
軍隊是紀律單位,不服從命令的行為,在戰爭時期基本上就是處死。在打仗時,國民黨軍隊中,有督戰隊;美國軍隊中也有憲兵;中共軍隊中,我記得是連以上幹部就可以直接處理。所有正規軍隊裏,都有軍事法庭,不服從命令者,上了軍事法庭,其結果就是槍斃。
有一次和一個朋友聊天,這位朋友曾參加過中越戰爭。他提及臨上前線時,軍隊宣布“十大殺令”。我不懂什麽叫“十大殺令”,他解釋說什麽“臨陣退逃者殺”;什麽“不服從軍令者殺”;什麽“動搖軍心者殺”,等等。沒有什麽“鐵的紀律”,就是一個“殺”。實際上,所有軍隊均如此:美國電視劇《兄弟連》中,E連的軍士們不滿連長索伯爾(Herbert Sobel)上尉無端找副連長溫特斯(Dick Winters)的茬,集體要求轉到其他連隊去,差點被集體槍決,因為這個行為可被視作集體叛亂。
換句話說,當您處在黃繼光的位置時,你如果還有一點力氣,您也會是“黃繼光”,因為你沒有多少選擇。
我前不久的一篇談雲山戰鬥的文章,有一篇回帖挑戰問:除了共軍,還有那一個國家的軍隊能在飛機轟炸下,坦克大炮轟擊下堅守山頭。我在此回答你:所有國家的軍隊都可以做到,但不是每個軍隊都會或需要這樣做!
美陸軍準則(Army doctrine)不鼓勵不計傷亡的戰鬥,要求在戰鬥時近可能地減少傷亡,火力準備時盡可能的將對手的威脅去除掉,或以強大的火力壓製對手以掩護步兵進攻。這個準則並不是美國的發明,而在今天已為世界各國陸軍所接受。美軍的各級軍官在戰鬥中,必須堅守這個原則,否則其命令就可能為其下屬所拒絕;如其部屬因執行了其命令而蒙受巨大損失,則該軍官可能會被問責,甚至入獄。
在電影《細細的紅線》(The Thin Red Line)中,那位上尉,麵對著一心想成為將軍的上校的威脅和訓斥,頂著撤職,上軍事法庭的巨大壓力,堅持拒絕派他的士兵冒著日軍的火力進攻。而那位上校,麵對下屬的拒絕,除了威脅和訓斥,亦無可奈何。
但美,英各國軍隊是否怕死或者承受不了巨大的傷亡呢?在一次大戰中的第一次馬恩河戰鬥(First Battle of Marne)中,英法聯軍一星期裏戰死8萬1千7百人,傷者超過18萬人,他們不勇敢嗎?他們不僅在德軍的大炮轟擊下堅守塹壕,並冒著炮火和機槍彈雨衝鋒,是否也是英勇呢?西方各國一方麵對士兵的英勇表示肯定,但另一方麵對這種對無視生命價值的衝鋒更為不滿,由此而演繹出全新的軍事理論和軍事條例。
我相信在今天的中國的國防大學裏,也同樣灌輸這種軍事理念,隻不過在教導士兵時,由於宣傳的需要,必然宣傳犧牲精神。至於上過戰場的士兵們,他們是懂得軍隊和戰爭是怎麽一回事:他們沒有死活的選擇,他們隻有奮勇向前;能活下來,那是幸運。
回帖作者之所以發出那麽好笑的挑戰,其原因是他不懂軍隊是怎麽一回事,這不奇怪,絕大多數的人不懂。我們總以為就我們中國人不怕死,西方人(美,英)都怕死。總以為我們隻要硬起來,不怕死,對手就會軟下來,會屈服。這是極端錯誤的。這種“牛二”精神在中國大有市場,這是我們多年所受的宣傳教育的結果。但要知道,盡管對手珍惜生命,但在其根本利益上受到威脅時,他們一樣會與你拚命。
我相信“潤濤閻”同樣也是不了解軍隊,他認為黃繼光應用屁股去堵槍眼,這可能是調侃,也是對死者的大不敬。我認為無論黃繼光還是董存瑞均存在,但不會是宣傳的那麽形象光榮,他們隻是沒有的選擇,是在絕望中本能的最後一搏,盡管如此,他們也是英雄。至於黃繼光堵槍眼的效果如何,那不重要。
打內戰的都不算英雄!抗日戰爭時代的才算!
報仇?黃繼光他與美國人有啥仇?
之所以現在的質疑之聲這麽大,歸根結底是:中共對自己的事情無限拔高,對別人無限貶低,以至於描述的情形嚴重脫離了現實,讓現在視野開闊的的人們很難相信,也不再相信了。
這就是過猶不及吧!
就是趁機槍射手停止射擊(射擊間歇)的刹那間,一躍而起撲向射擊孔。這一行為是射手不會預料到的,機槍射手的視野和射界都受到幹擾,這一幹擾如果持續2-5秒鍾,就足以造成致命後果。進攻士兵可以前進5-20米,到達手雷可以投擲到的距離。。。。
有些嘴炮黨是沒有基本判斷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