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裁政體或獨裁者個人,雖然找不到一個符合大部分實例的滿意定義,但各種解釋都含有“以個人意誌來進行統治”這層意思。這本書的定義是,在少數人支持下獲得權力的就是獨裁,在多數人支持下獲得權力的就是民主。這個定義看似“更定量”,其實更含糊。在一定意義上恐怕是錯的。從掌權者上台曆程來看,少部分人支持的領導人,更不得“以個人意誌來進行統治”。相反,支持者眾多的領導人,隨心所欲的範圍倒更大一些。類似的混亂在書中是常見現象。我覺得這是因為作者試圖從定量方向去分析政治,卻不得不使用現有的全套定性定義的政治學概念和範疇,而這些正是和定量分析完全不相容的。作者們也許沒有選擇餘地,又不想或無力另建立一套新體係。
其實從歐洲古代小國寡民曆史中產生的這一套政治理念範疇,是不適合今天的現狀,也不適合來套用分析中美這樣的大國。但是政治學這個東西,一直因為利益攸關拒絕向科學靠攏,拒絕科學分析方法和工具的采用。政治從來都是說一套做一套。而且,今天的美國政治已經二百多年演進,成了一門高度發達的專業,在這麽複雜的技術麵前,任何理念都是無足輕重的。總統選舉是決定具體施政執行的,但競選辯論主題卻一直是些什麽墮胎同性戀控槍全球變暖,要不就是天涯海角的戰爭外交,避開全部具體問題。實際行政機構的權力範圍非常大,總統任期內要做成千上萬決策,千絲萬縷的利益分配在其中。但實際的利益交換根本不在台麵上講。這也讓包括本書作者在內的學者們認清和分析困難重重。
當然,本書作者們多次說了什麽民主還是專製,當權者上台其實和普通民眾沒關係的。離經叛道嚴重,所以在上升到國家層麵時,又一本正經地維持意識形態上的“政治正確性”。也是出於技術上的困難。名義上,總統還是國家主席,都是取得了國家行政機構的最高權力。但這個政治權力本身的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分配權等,並非抽象和統一的。而是可以具體分離分化的。應該繼續分析這種名義所有權使用權,與實際所有權使用權的重合程度。這種權利的分配和分離,與領導人上台的路徑和背後的致勝聯盟的強弱結構忠誠度等的關係。而且應當依據什麽標準,定量研究有多大的範圍參與分配分享這些權力,從而劃分獨裁和民主的程度。
當年美國國父們說過要建立一個更完美的國家。今天已經實現了,沒有一個國家的選舉製度能比美國複雜精致,以至於沒有一個獨立候選人能越過技術門檻。可以說是世界上唯一的“完美民主國家”。說到對立麵,英國人斯坦·林根最近專為中國寫了一本《完美獨裁》。很顯然,這兩個國家已經出軌了。泛泛地民主和專製等概念已經不足以形容它們了。專製、獨裁、民主、法製都是隻存在於理念中的概念。用致勝者聯盟大小來劃定獨裁還是民主,會得到相悖的結論。同樣是登上國家元首,中國習近平背後的聯盟,要比特朗普大多了。至於兩國普通民眾,真心支持特朗普或習近平的有多少,如果真正給他們不限候選人的選擇權,他們會選出誰?更是無法靠實驗驗證。
真實的生活中,我們在美國,不僅物質條件優越,政治環境更寬鬆,個人權利也比中國得到更廣泛的保護。並且,不以當權者更替有多大改變。中國和其他小國不一樣。有些國家的“獨裁者”對一般的民眾完全忽視,而針對權力競爭者則不擇手段。《完美獨裁》一書中,說中國是“sophisticated totalitarianism”,即一種不幹涉日常生活卻對全民的政治言行進行監視限製。雖然不太采用極端手段卻嚴密高效。所以根子不在獨裁者,而在政體。
在一個一黨專製的中國,想作國家主席,要比美國人想做總統難的多。習近平應該比特朗普有大得多的致勝聯盟,是因為上位難度使然。這並不意味著習近平上台的程序比特朗普更民主,也不意味著習的真正支持者基礎更大。隻是體製決定了他們上台必須具有的最小集團規模而已。其實做美國總統相對“容易”,在於美國總統的權力較小,更在於美國政府的權力結構和配置。美國是分權的,不是三權分立而是百權分立。
隻有存在互不相屬的權力才是真正的分權。而美國正是這樣,不做總統,還可以作議員議長,還可以做州長市長們,還可以當法官或去美聯儲。還有任期製,希拉裏可以退讓奧巴馬保證下一屆。正是有了這些選擇餘地,所以在幕後分贓討價還價時,籌碼寬裕從而容易擺平一些。更何況民主共和兩黨並沒有本質區別,也沒有忠誠一說,卻是輪流坐莊,有規律可循。投機者如川普,花大力氣長時間廣泛兩頭下注,跳來跳去抓機會。保證了臨時致勝聯盟達成幾率較大。而中國是中央集權,沒有選擇餘地,輸給了習近平則必須當他的下屬,競爭必然是“你死我活”的。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