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5年,紐約曼哈頓房地產富豪杜斯特 ( Durst ) 家族計有52億美元家產,在全美富豪排行榜占第59位。家族在曼哈頓擁有9座摩天大樓,也是新建的世界貿易中心的兩個承包商之一。羅伯特 杜斯特 (Robert Durst) 是家族長子,但被剝奪了繼承權,於2006年以6千萬美元的補償脫離了家族。他可能算不上什麽億萬富翁,但用他的話來說,他生下來就沒缺過錢。下麵我們說的 杜斯特,都是指羅伯特 杜斯特。
杜斯特涉嫌係列殺人案是轟動美國的大案,從紐約警方最先於1982年對他進行調查開始,隨後洛杉磯,德州,舊金山和弗蒙特州警方相繼跟進,以涉嫌謀殺對他展開調查,到現在34年過去了,各州警方的調查始終沒有突破,杜斯特的殺人罪始終沒有坐實。由此引起的公眾的普遍的挫敗感,使得杜斯特案的任何新進展都能登上新聞頭版,而他最終是否能以謀殺定罪,也是萬人矚目的熱點。
不過杜斯特案之所以有名,還因為它另有一個看點:HBO 2015年推出的一部6集記錄片 《羅伯特 杜斯特的生殺劫數》(“The Jinx: The Life and Deaths of Robert Durst”)。《劫數》 的神奇之處不在於它後來摘得2015年艾美最佳紀錄片和最佳剪輯獎,不在於它為杜斯特涉及的三樁撲朔迷離的命案提供了遠超過警方所掌握的細節,也不在於一直被警方窮追不舍的杜斯特本人竟然自告奮勇成為片子的主角。它的神奇之處在於,就在片子最後一集播出的前一天,洛杉磯警方終於正式以涉嫌謀殺罪逮捕了杜斯特。對這兩者之間可能存在的因果關係,洛杉磯警方是否認的。但杜斯特的律師表示,要說這是巧合,鬼才相信。如果一部記錄片能導致和當局對峙達30多年的嫌犯被繩之以法,使許多人期盼已久的正義得到伸張,媒體的力量真要使人刮目相看了。
杜斯特案是個奇案, 《劫數》是一部大片,自不待言。然而對於我們來說,杜斯特 案和《劫數》 之所以值得關注,還有更深層的原因。因為從它們中間,人們不僅可以觀察到許多鮮為人知的美國豪門的內幕,可以了解到美國法律程序的基本運作,而且可以引導我們去思考美國司法製度的一些局限,從而為一直從外部觀察美國社會的人們開啟一扇可以通達內部的窗口。
三起命案
命案要從32年前的一起失蹤案說起。1982年2月5日,紐約警方接到曼哈頓房地產繼承人杜斯特 報告,稱其醫學院在讀的妻子凱西 (Kathie Durst) 失蹤。警方經調查得知,五天前,也就是1982年1月31日,凱西在朋友聚會上接到 杜斯特 憤怒的電話後,匆匆離開朋友家返回杜斯特的鄉間別墅,臨行前凱西告訴朋友:“如果我出事了,要查清楚。”這是最後一次凱西出現在世人麵前。而據杜斯特對警方 陳述,31日晚凱西回來之後,兩人大吵一架,然後凱西要求回她在曼哈頓的公寓去。杜斯特送她到了火車站,當晚在她抵達後他們還通過電話,此後他就再沒有她的音訊。警方另有兩項證詞支持杜斯特的說法。曼哈頓公寓的看門人據稱當晚看到了凱西進入公寓大樓的背影,凱西在讀的醫學院第二天早上接到過一個自稱是凱西的女人電話請假。除此之外,再無其他線索。盡管這件事情在媒體上鬧得沸沸揚揚,在經過一段毫無結果的調查之後,紐約警方把凱西列為失蹤人員。
凱西的朋友們可不買賬,所有凱西的朋友都相信她一定是為杜斯特所害。她們一直逼著警方做更深入的調查,甚至自己行動,趁著夜色把杜斯特別墅的垃圾偷了回來,一件一件地攤在廚房地板上。雖然她們找到了一些可能作為證據的東西,然而紐約警方這樣解釋他們的苦衷:沒有現場,沒有屍體,沒有血跡,沒有指紋,什麽都沒有,沒有辦法作為殺人案立案哪。案子就這樣封存了。
一晃過了18年。1999年末,一個犯人向紐約警方供稱他知道當年有一個房地產富豪殺了他的妻子。紐約警方據此決定以殺人案重啟凱西案調查。聽到這個消息,多年來一直耿耿於懷的凱西的朋友們大受鼓舞。警方搜索了杜斯特當年的別墅和鄰近的湖,希望找到凱西的屍體或其他物證,結果一無所獲。盡管如此,案情發展的節奏卻驟然加快。
2000年12月24日,洛杉磯警方接到一個電話報告,說鄰居家恐怕出事了,後門一直開著,狗一直在叫。當警察趕到該地址,發現蘇珊 博曼(Susan Berman)的屍體,她是被人從腦後槍擊死於家中的,就像行刑。據勘察,案發時間應該是在一天前。當博曼的死訊傳到紐約,凱西的朋友們就像涼水澆頭,都驚呆了。原來博曼一直是杜斯特的密友,當年凱西失蹤案鬧得滿城風雨的時候,博曼充當了杜斯特 集新聞發言人,公關甚至保護人於一身的角色,活躍於台前幕後。在紐約警方開始重新調查杜斯特的關口,博曼肯定是最重要的證人之一。她在這個時候被殺,有什麽蹊蹺呢?
案發幾天以後,警方從郵局收到一封匿名信,信中除了博曼在Beverly Hills的地址以外隻有一個單詞:“cadaver”。Cadaver的本義就是“屍體”,然而它有別於通常人所用的“死屍”,因為它是醫學,法學等領域的專用詞。信上的郵戳是12月23日,應該是在案發當日寄出的。這封信看來出自凶手,一個雖然殺害了博曼卻又不忍心看到她暴屍郊外的人。請注意,杜斯特的前妻是醫學院學生,而他又和博曼曾是密友, 凶手會是杜斯特嗎?另外警方還注意到這樣一個細節:博曼地址中的Beverly 被錯拚為“Beverley”。請讀者記住這一點。
說起來博曼也是一個厲害角色。她本是賭城拉斯維加斯黑幫大佬的女兒。她和杜斯特兩人之所以在UCLA相識後很快成為密友,是因為相似的背景:家境富有,幼年喪母。在凱西案平息下來之後,博曼移居洛杉磯,成為一個作家。她遇害的時候手頭有兩本書和一部劇本正在寫作,其中有二是關於賭城黑幫的。由此洛杉磯警方懷疑凶案是否有黑幫介入。當然,作案風格也像黑幫。
然而杜斯特也是警方的懷疑對象,理由有三。其一,博曼是凱西案最重要的知情人,她死於紐約警方就要約談她的前夜,時間上可疑。其二,就在紐約警方重啟凱西案調查之後,博曼曾收到 杜斯特 5萬美元的支票,這符合勒索,封口,滅口的經典套路。其三,杜斯特有作案時間。據查,杜斯特曾於12月19日從紐約飛往加州垂尼達得, 然後驅車南下,目的地不詳。12 月23日從舊金山飛回紐約,其間博曼被害。當洛杉磯警方指出這一點時,杜斯特隻是輕描淡寫地說:加州很大的。
這裏還有一個很有意思的細節。美國法律有一個特別符合人性的規定:婚姻特權,即作為配偶,其拒絕透露夫妻之間的私人談話內容,拒絕提供對另一方不利的證據的權利是受法律保護的。以杜斯特的聰明,他絕對會想到把一個知道內情又足以在他需要時能助他一臂之力的人置於婚姻特權的保護傘之下,以逃避警方可能的追殺。德布拉 卡拉坦(Debrah Charatan)是另一個和杜斯特關係密切的女性,他們在1988年開始交往,但他們結婚卻是他們開始交往10年之後的事情。於是在時間軸上我們就看到了幾件表麵上各自孤立的事件:1999 年末,紐約警方重啟凱西案;2000年11月,杜斯特和卡拉坦草草結婚;婚禮兩周後博曼被害。把這幾件事連起來,隱藏著的邏輯應該是這樣:如果有兩個知情人,而婚姻特權隻能罩住其中一個的話,另一個必有殺身之禍。
然而這一切都隻是懷疑。就在紐約和洛杉磯警方的調查還在進行的時候,杜斯特忽然消失了。當他再度出現在人們的視野,全社會都炸了鍋。
2001年9月,德州格弗斯頓海灣,有人發現若幹漂浮在海麵的垃圾袋,裏麵裝著被肢解的人的屍體。屍體被分成了二十塊,隻是頭部始終沒有找到。對於碎屍案,確定屍源本是最困難的。不過這個案子作得有點馬虎,警方竟然在垃圾袋裏找到一份用來擦拭血跡的報紙,上麵赫然有收報人的地址。根據屍體指紋,警方最終確認受害者是71歲的莫裏斯 布萊克(Morris Black)。據布萊克的房東報告,布萊克的鄰居是一個啞巴女人,不過經常出門旅行,並不常見。警方搜查了這個鄰居的房間,發現新換的地板下有大量血跡,血跡與布萊克相符。同時警方在垃圾桶裏找到一張配眼鏡的收據。幾天後,根據眼鏡店店員的舉報,德州警方截住了這個啞巴女人。這時人們才發現,所謂的啞巴女人正是喬裝的杜斯特,他以一個他高中女同學之名租下了謀殺現場的那套房子,而此時他正頂著另一個高中女同學的名字躲在小鎮的旅館裏。當杜斯特在德州因涉嫌謀殺被捕的消息出現在媒體,這回驚呆的,不僅有紐約凱西的朋友,加州博曼的朋友,而且有一直追蹤他的紐約和洛杉磯警方。
當然德州警方此時並不清楚杜斯特的底細。他們以涉嫌謀殺將杜斯特逮捕,但允許他以25萬美元取保候審。辦案的警官通知他的時候順便問了一句:“你有25萬美元嗎?” 杜斯特輕描淡寫地回答說:“沒帶在身上。”那個警官頓時就傻了,他這才知道,眼前的這個人可非比尋常。果然,當晚杜斯特在獄中打了一個電話,第二天他的第二任妻子就把25萬打到德州,交了錢把他撈了出來。隻在監獄裏呆了一天的謀殺嫌疑人一出來就沒了蹤跡,這可急壞了德州警方,馬上發出全國通緝令。終於,六星期以後,杜斯特在賓夕法尼亞州被捕,不過被捕的罪名可不是殺人。他被捕是因為他在一家Wegmans 超市偷了幾張創可貼,一份報紙和一個價值6美元的雞肉三明治。警察抓住他的時候,發現他身上揣著500 美元現金,而租來的車上有兩把槍,布萊克的駕照和另外3萬7千美元現金!無論從哪個角度來看,你都不得不承認,這次犯案是一個人類犯罪史上的奇跡,它之匪夷所思,之不合時宜,之廉價,根本就是一個笑話。
當被問及為什麽要男扮女裝躲到德州高弗斯頓小鎮的時候,杜斯特倒很坦白:我再也不想做杜斯特了。我不想人們認出我。那麽,布萊克是因為認出他而死的嗎?
德州審判
2003年9月,布萊克被殺案在德州開庭。德州檢方對指控杜斯特謀殺布萊克信心滿滿,而且從媒體到警方都認為德州檢方肯定是穩操勝券。紐約和洛杉磯的檢方也趕來助陣,甚至凱西的朋友也專程從紐約趕來,要目睹一個漏網20 多年的凶手終於得到懲罰。在他們每一個人心中,這樁血腥的謀殺碎屍案嫌犯,早早就有了鐵板釘釘的判決。
杜斯特花了130萬美元聘請了德州最好的律師團隊,讓人想到了當年OJ 辛普森 的夢之隊。案子的審理成了各家媒體競相報道的焦點。開庭後,德州檢方傳喚了布萊克的房東,回顧了偵破過程,展示了碎屍的圖片:殘破的肢體,皮下瘀傷,鋸斷的骨頭, 杜斯特購買碎屍用的鋼鋸和垃圾袋的收據。。。最後,檢方告訴陪審團:所有這些都確定無疑地表明杜斯特謀殺了布萊克。
到杜斯特的團隊上場了。他們第一個傳喚的證人,就是杜斯特本人。這多少讓在場的人都感到意外。作為鋪墊,辯方首先回顧了杜斯特的童年,學曆和婚姻,旨在向陪審團展示杜斯特人性的一麵。接著,辯方矛頭一轉,開始攻擊重啟凱西案調查的紐約檢查官,把她描繪成一個為了出人頭地不惜毀掉杜斯特一生的野心家,把杜斯特隱姓埋名喬裝打扮說成是為了逃避追殺的弱者的無奈之舉。作為補充,辯方還順便把布萊克不光彩的東西都數落了一遍:他看起來似乎並不是什麽好人。
然而這些都隻是鋪墊,重頭戲集中在案發當日。據杜斯特宣稱,案發當天他從外麵回來,發現布萊克在他的房間裏,手裏握著他的槍,憤怒地對他叫喊,並且衝向他。這時杜斯特的律師插進來,麵向陪審團說:當你從外麵回來,看見一個外人在你房裏,不請自來,手裏拿著槍對你衝來,你不害怕嗎?你不會想到自衛嗎?大牌律師的確老道,他知道在什麽時候說什麽話。杜斯特 接著說,兩個人於是開始爭奪扭打,扭打中布萊克摔倒在地,槍響了,擊中了布萊克的臉部。基於這段陳述,辯方亮出了底牌:杜斯特是殺了布萊克, 但卻是自衛。既然是自衛,謀殺罪就不能成立。
在陪審團麵前,杜斯特的律師團隊特別強調了對陪審團的裁決至關重要的兩點。第一,德州檢方控告的是謀殺,因此陪審團要判定的是,導致布萊克死亡的事件本身是不是謀殺?至於在布萊克 死後杜斯特幹了什麽,不是庭審所要裁定的。杜斯特分屍是很殘忍,但布萊克死後發生的事和布萊克是怎麽死的,是兩個不同的問題。第二,既然杜斯特提出他殺死布萊克是出於自衛,那德州檢方唯一可能的抗辯就是證明杜斯特不是自衛。但德州檢方拿不出證據來反駁杜斯特的自衛陳述,因為布萊克的頭顱始終沒有找到,因此對布萊克的直接死因不得而知。杜斯特的律師團隊步步為營,不失時機地成百上千次地重複一句話:杜斯特沒有犯謀殺罪,杜斯特沒有犯謀殺罪。。。這種心理戰的效果也不容小覷。庭審到了這一步,德州檢方的敗局已定。
2003年11月11日,陪審團拿出了最終裁決:對德州檢方指控杜斯特謀殺布萊克一案,陪審團認定杜斯特無罪!
對此,各方的反應真是天壤之別。杜斯特的臉上從來沒有什麽表情,然而在聽取審判結果時,他顯得焦慮而緊張。結果一經宣判,他閉上了眼睛,低下頭,長長籲了一口氣。幾秒鍾後,他轉頭問他的律師:“是無罪嗎?”他的律師點點頭。他又追問了一句:“你肯定?”律師再次點點頭,拍了拍他的肩膀。這時的杜斯特真是如釋重負了,當他步出法庭時,臉上帶著難得的微笑。
但判決結果刺痛了許多人的心。德州負責辦案的格瑞 瓊斯(Gary Jones)警官悲憤不已,聲音哽咽:“死者再也不能發聲,我們當警察的是代表死者在講話,我們對不起他。”凱西的朋友們簡直不敢相信這是真的。全美國各主要媒體紛紛報告了庭審結果,紐約時報的頭版標題頗具調侃:碎屍的杜斯特宣稱自衛。而這個不得人心的宣判結果當晚立刻成了晚間娛樂節目的寵兒,不過,在人們的笑聲當中,透著些許不平和無奈。
不過,美國畢竟是法製社會,盡管民眾和媒體對杜斯特案的判決不爽,毫不隱諱地把杜斯特叫做“殺人犯”,盡管警方對他的殺人調查一直在進行,從2003年到2015年,杜斯特基本上是一個自由人。直到他成為一部記錄片的主角。
劫數降臨
作為一個紀錄片電影製作人,安德魯 傑拉奇 (Andrew Jarecki ) 是一個對社會問題著迷的人,他的鏡頭總是在探尋隱藏在每天忙忙碌碌的日常生活下麵的社會生活真相,力圖展示那些看似平常的人們不為人知的另一麵。他影片的風格也恰如其人:眼光毒辣,思想犀利,拒絕廢話,也無所畏懼。傑拉奇執導的第一部紀錄片是關於一起著名的兒童性侵案,影片獲得2003年奧斯卡最佳紀錄片提名。他的另一部有影響的作品講的是網戀世界。以傑拉奇的視野和偏好,杜斯特的案子不可能不引起他的興趣,尤其考慮到他和杜斯特有相似的家庭背景:出自紐約豪門。
傑拉奇從2006年就開始準備拍攝關於杜斯特的故事片,為此他試圖和杜斯特取得聯係, 但為杜斯特的律師團所拒。 2010 年,以杜斯特為原型的紀實故事片“All Good Things”上線。片子裏的人物姓名雖然都與杜斯特生活中的人物的名字不同,但卻非常相近,暗示的意味濃厚。這部片長1小時41分的片子覆蓋了杜斯特近70 年的生活,對於一些警方尚在調查的部分,傑拉奇自行填上了細節。比如,凱西的屍體不是迄今尚未找到嗎?影片暗示,是杜斯特的父親,曼哈頓的富豪房地產商,幫忙處理了凱西的屍體。是博曼假扮凱西在出事後出入曼哈頓公寓並給醫學院打電話請假。在影片中博曼是被布萊克槍殺的,布萊克背後的主使就是杜斯特,事後杜斯特又將布萊克殺害滅口。影片的主軸圍繞著杜斯特的童年不幸展開:他目睹了母親自殺之後變得內向而叛逆,失去了家族財產的繼承權,殺死了妻子,為了掩蓋這樁罪行又被迫殺了另外兩個人。故事這樣講下來,三個被害人隻留下了模糊的背影,對這個倒黴的富家公子的同情倒成了主旋律,你會不禁唏噓:人生無常,造化弄人啊。
影片不算成功,無論是觀眾還是影評界,都反應平平。不過,至少有一個觀眾在看影片的時候流下了熱淚,那就是杜斯特本人。杜斯特的眼淚為誰而流,世人無從知曉,但後續的故事變得有趣多了:這個在影片裏被描繪為殺人犯的主角,非但沒有表示憤怒或威脅狀告,反而主動聯係 傑拉奇, 要和他坐下來作一次麵對麵的訪談。這個令所有人都百思不得其解的決定,後來被證明對很多人來說都是至關重要的。杜斯特的律師團堅決反對任何類似的訪談,覺得這太危險,無異於自投羅網。杜斯特後來在解釋自己的動機的時候說,他隻是想講出自己這一方的故事。傑拉奇則不動聲色地接受了,心裏卻在想,這或許將是一部新片的開始?事情確實這樣發生了,正是這次訪談催生了《劫數》。一直到 5年以後,杜斯特已經 鋃鐺入獄,人們都還在揣測 杜斯特作這一次對他幾乎是災難的訪談的動機,對此傑拉奇的事後解答是:杜斯特太想成為舞台的中心,太想反擊他的家族,也太自信了。
2010年底,傑拉奇對杜斯特進行了第一次采訪,采訪持續了3 天,錄製了20多小時。傑拉奇問到了他能想到的所有問題,杜斯特 一一作答。在整個訪談中,杜斯特始終很平靜, 麵無表情,但給人的印象還算坦誠。他否認了和 凱西的失蹤以及 博曼的死亡有任何關聯。第一次訪談波瀾不驚地結束之後,傑拉奇按部就班地開始他的調查,廣泛地接觸與案子有關的各方人士。很快,他有了重大發現。
就在第一次訪談結束不久,博曼的繼子聯係了劇組,說從博曼的遺物中找到了一些 杜斯特寄給 博曼的信件,問劇組要不要看看。當劇組看到杜斯特寫給 博曼 的信封時,他們幾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信封上的筆跡和10 年前博曼被謀殺後洛杉磯警方收到的劇信是凶手寄來的信上的筆跡,完全一模一樣,而且Beverly 同樣被錯拚為“Beverley” !劇組請教了筆跡鑒定專家,結論是兩個信封上的筆跡應該出自同一人!
有了這樣重要的證據在手,傑拉奇就開始尋求與 杜斯特的第二次訪談,以期與他在鏡頭前對質。這一回 杜斯特 開始玩貓捉老鼠的遊戲了,他一會兒推托,一會兒躲避,一會兒定下時間又取消。。。手中捏著的炸彈難道再沒有機會引爆了嗎?傑拉奇開始坐立不安了。好在,第二次訪談終於定在了2012年4月。訪談前,傑拉奇劇組沙盤推演了每一個細節,怎麽坐,提問順序,提問方式,等等,大有隻許成功不許失敗的架勢。在忐忑 緊張之中,傑拉奇也有一絲糾結,畢竟,他和 杜斯特已經很熟了:我不能想像這次訪談有多難,也不能想像對他(指杜斯特)來說是多麽冷酷。
終於,當 杜斯特施施然出現在鏡頭前的時候,人們都屏住了呼吸。傑拉奇還是一副淡定自如的樣子,他先問了幾個無關痛癢的問題,然後拿出一個信封的複印件,隔著一米的距離展示給 杜斯特,問:“你看這信封是你寫的嗎?” 杜斯特端詳了一下,說:“是的,這是博曼的地址,而且Beverly 拚錯了。 ”傑拉奇把這份複印件放到一邊,拿出另一份信封的複印件:“我要你看看報告博曼屍體的信。”杜斯特探頭看了看,說:“字跡一樣,Beverly 也拚錯了。”這時 傑拉奇直截了當地問:“報告屍體的信是你寫的嗎?”杜斯特說:“不是我,我寫了第一個 ,但沒有寫第二個。”這時傑拉奇仍然平靜如水,他故意讓出了幾秒鍾的冷場,我想這幾秒鍾對 杜斯特可能像長夜裏的噩夢那樣難熬。他又拿出一張紙,上麵一上一下並列著兩個信封的筆跡,然後問杜斯特:“你能認出哪一個是你寫的,哪一個不是你寫的嗎?”杜斯特淡淡地回答:“不能。”又是一番冷場。傑拉奇突然把手上的文件仍到桌上,公事公辦般快節奏地說:“那好,謝謝了。”他開始收拾桌子。杜斯特站起身來,帶著什麽樣的心情,我真不敢想像。他一邊往外走一邊說:“我要去趟衛生間。” 在人們走出鏡頭的那一刻,我相信傑拉奇和杜斯特以及所有觀眾都意識到,剛剛在這個房間裏發生過的事,意義非同尋常,它可能是一個節點,標誌著杜斯特的命運從此要逆轉了。
不過,這還不是全劇的高潮。
接下來發生的事,才是 《劫數》 的點睛之筆。鏡頭仍然指著空空蕩蕩的會議室,沒有人走動,攝像機也一動不動,像被人遺忘了。突然,杜斯特的說話聲在鏡外響起,夾雜著衛生間裏的各種水聲。這時,影片裏插入了一行字幕:“在衛生間裏杜斯特的麥克風仍然在錄音。”而曆來有自言自語的習慣的 杜斯特似乎對此全然不查,他斷斷續續地,自顧自地說下去:“ 太糟了。。。他是對的,我被問住了。。。這下好了,被抓住了。。。我他媽幹了些什麽?。。。把他們都殺了,還用說嗎?” 這一段話,後來以“衛生間裏的自供”而被公諸於眾,並聲名遠播。而《劫數》 在此戛然而止。燈光逐一熄滅,在憂鬱甚至有些詭異的音樂聲中,銀幕整整黑了30秒鍾,似乎是要騰出時間,任由觀眾收拾起自己的心緒。最後,銀幕才緩緩推出了影片的創製作人員名錄。“衛生間裏的自供”是否導致了洛杉磯警方以謀殺博曼的罪名逮捕 杜斯特,眾說紛紜,但要說《劫數》 因為有它而摘取了2015年艾米最佳紀錄片和剪輯獎,大概沒有人會有異議。
媒體和嫌犯
2015年,《劫數》 分六集在 HBO 播出。影片大受歡迎,影評界好評如潮,HBO 的收視率大幅攀升。影片被譽為一場集娛樂,敘事和真實犯罪為一身的完美呈現,在其中第一手證詞,舊日的照片,法庭辯論的錄像,微縮報紙的大字標題,警方的監控,拍攝現場的工作片以及恰如其分的替身表演輪番上演,相互補充,為觀眾提供了一個全息的視角。比如,當你看到德州格瑞警官和傑拉奇站在海灣水邊,現身說法他是如何把布萊克沒有頭和四肢的軀幹弄出水麵的時候,--他是把兩個指頭從切開的喉嚨裏探進去,勾住鎖骨把它提上來的--,你會不禁打一個寒顫。“衛生間裏的自供”更是銀瓶炸裂的一刻,有人甚至認為它標誌著紀錄片進入了一個黃金時代。
當然,批評的聲音也聲勢浩大。批評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麵。第一,人為操縱故事的進程。傑拉奇 在“衛生間裏的自供”以前插入了一些其實發生在它以後的事情,比如杜斯特因擅闖其弟的住宅而被捕,為的是把“衛生間裏的自供”留到最後以博取最大的效果。許多評論拒絕對此買單,認為這樣做已經模糊了紀錄片和故事片的界限。第二個批評已經接近於批判了。許多評論家懷疑傑拉奇隱瞞了比如杜斯特的筆跡和衛生間裏的錄音等對案件偵破至關重要的證據,拒不向警方報告,隻是為了追求影片的戲劇性,從而犧牲了新聞從業者的道德擔當。傑拉奇對此的回答是:他和警方的合作其實早在 杜斯特 的信封被發現的時候就開始了。至於 杜斯特 衛生間裏的錄音,當時並沒有人知道它的存在,劇組是在兩年後的2014年才偶然“發現”這段錄音的。人們在談論這段辯白的時候,都會意味深長地把發現一詞加上引號。
不過我猜警方和製片方早有默契。想想洛杉磯警方為什麽在 《劫數》 的最後一集:“我他媽幹了些什麽”播出的前一天出動逮捕 杜斯特,這不太可能隻是巧合。很顯然,如果警方出手早了,就會搶了影片的風頭,影響影片的效果;相反,如果警方在片子最後一集 (第6集)播出之後才抓人,警方會顯得無能,似乎是仰賴媒體才能破案。現在,警方在最後一集播出前一天動手,雙方的利益都得到照顧,臉上都有麵子。這樣一個明顯是雙贏的局麵,顯示傑拉奇和警方其實合作愉快。
和傑拉奇的大紅大紫不同,《劫數》 播出後, 杜斯特又開始了改名換姓的逃亡,這可真是自作自受自掘墳墓,他不作會死啊。杜斯特在2014年作完第二次訪談之後其實又被警方逮捕過兩次,一次是由於違反警方的規定私闖他弟弟的住宅,一次是因為對著 CVS 雜貨店的糖果架小便。不過兩次都得以交保獲釋。到2015年3月,《劫數》 第5集拋出了杜斯特的筆跡,這時的他便成了驚弓之鳥。當他打點行裝離開了休斯敦的住所前往新奧爾良的時候,警方預感到他可能要逃亡。因此, 幾天以後,洛杉磯警方在新奧爾良正式以謀殺 博曼 罪名將杜斯特逮捕。 此時的杜斯特帶著槍,四萬美元現金,乳膠麵具和假的身份證,已經預定好了自1958年以來第一班飛往古巴的飛機的機票。路易斯安那州檢方也以非法持槍罪起訴杜斯特。在美國,公民是可以持槍的,但杜斯特不行,因為他有重罪前科。到今年3月,杜斯特對非法持槍認罪,以便為被轉往加州麵對謀殺指控掃除障礙。這次他不能交保獲釋了。如果罪名成立,他有可能被判死刑。
杜斯特案今年8月將於加州開庭,杜斯特將又一次麵臨謀殺的指控。他能像14年前德州審判那樣全身而退嗎?杜斯特的律師表示:我認為檢方沒戲,因為我確信他們除了那部自稱為紀錄片,實則是為 杜斯特的自我入罪下套的電視節目之外,並沒有新的證據。一些專家對於筆跡鑒定的法律效力缺乏信心,他們把筆跡鑒定稱為“一堆垃圾。” 至於“衛生間裏的自供”,有語言學家和心理學家認為,類似的喃喃自語,語境往往不明,因此語義多半歧義,它很可能根本不會被法官采納,作為證據提供給陪審團。麵對種種質疑,麵對同樣強大的律師團,洛杉磯撿方會不會重蹈德州檢方的覆轍,人們都替他們捏著一把汗。
傑拉奇也有隱憂。在 《劫數》 播完後他曾廣泛接受了各家媒體的采訪,不過很快就偃旗息鼓不見蹤跡。據信是因為8月很可能會作為證人出庭,現在不便透露過多細節。從杜斯特律師團對 《劫數》製定的基調來看,屆時傑拉奇必定會麵臨 嚴酷的質疑。 以傑拉奇的精明強幹,辯論中應該不至居於下風。然而法庭辯論不可避免將要涉及的一些原則問題,比如司法和媒體的互補,媒體采訪的準則,媒體人的道德操守,媒體揭露的事實的法律地位等等,本身就是有待厘清的難點。這兩方的博弈,應當會具有極高的法律和觀賞價值。
71歲的杜斯特將來 的日子會很艱難。就算能逃過這一劫,他的麻煩好像是無窮無盡。據報道,舊金山警方試圖調查1997年北卡州的兩個女孩的失蹤案,杜斯特在那段時間經常出現在其中一個女孩作誌願者的收容所附近。另外,弗蒙特州警方開始調查1971年一個女大學生的失蹤案,她在 杜斯特那時開的保健品店購物以後失蹤。這個貌不驚人的富豪,太經常地在錯誤的時間出現在錯誤的地點,也許他真是一個隱藏很深的魔頭?
財富特權
如果說 《劫數》 的故事有太多的戲劇性的話,它的寓意則深刻而沉重。因為這個案子揭示了美國司法製度的程序正義下的一個常常被忽略的事實:麵對美國司法製度,金錢是有發言權的。讓我們把它稱為司法正義下的財富特權。
為了了解財富特權,讓我們先來看看美國司法遵循的兩條原則:無罪推定原則和陪審團製度。根據無罪推定原則,被告隻能因“罪證確鑿,無合理疑點”而被判有罪。換言之,隻要庭審法官或陪審團對檢方提供的證據有合理懷疑,被告就無罪。辯方無需確立什麽,隻要全力挑出檢方的漏洞就贏了。證據是否合法,有效和相關,就成了檢方和辯方博弈的主戰場。陪審團製度則是對政府濫用職權的有力製約,陪審員都是平常人,他們的參與,使刑事司法係統能更加直接準確地反映公眾對公平公正的認知和價值觀,避免強勢的政府部門對司法程序的幹擾。一般而言,案子是由庭審法官受理還是由陪審團受理,是被告的決定。
應當說,無罪推定原則和陪審團製度保證了美國司法製度的程序正義。庭審為控辯雙方提供了同樣的舞台,控辯雙方通過同樣的程序,麵對的是雙方都認可的陪審團成員。決定判決結果的最重要的因素,就是控辯雙方在舞台上的各自表現,看誰能把陪審團爭取到自己一方。
然而這時財富特權就要登場了。請注意財富特權並不是指像買凶殺人,黑金收買法官證人等等勾當,那些屬於犯罪的範疇。財富特權是說,在與美國司法製度博弈的時候,比起窮人來,富人可以最大可能地享受司法規則允許的權益,同時動員更多的司法資源,在同樣的司法規則下為自己爭取到更大的利益。
舉個例子。取保候審,或保釋製,本是無罪推定原則的延伸。警察抓了你,是因為警察認為你犯了法,但你是否有罪,得由法庭判決。在法庭宣判之前,你仍然是無罪的。為了在法庭判定之前保證你作為無罪之人的自由,同時又保證你到庭審時會按時現身,法庭會賦予你保釋的權利。保釋金額視人視事而定。這時貧富之間的差別就出現了。像杜斯特 這樣的富人,拿出25萬美元不費吹灰之力,因此他第二天就可以告別監獄。但對於一些窮人,恐怕500塊錢也拿不出來。沒有擔保,他們隻能呆在監獄裏等待庭審時間的到來,一等就是幾個星期也可能幾個月。然而這幾個星期或幾個月將會是非常嚴酷的:他們可能會因為不能上班而丟掉工作,也可能因為沒有交房租被掃地出門,他們的妻兒老小可能會流落街頭。窮人的這些困窘,富人哪裏用得著去擔心體會?白天不懂夜的黑嘛。
在陪審團製度之下,庭審並不是控辯雙方的兩兩對決,而是一場三方博弈。庭審當中控辯雙方攻擊對手隻是手段,贏得陪審團的支持才是目的。問題是,就像在一場三角戀當中,富家公子僅僅因為自己的身家高於窮小子的情敵天然就占了先手,麵對陪審團,富人也有財力動員更多的資源來對抗檢方。 他們可以聘請素質更高,能力更強的律師團隊,不惜工本的調查取證,動員一流的各界專家對檢方的證據提出質疑,等等,從而取得對陪審團更大的影響力。在1995年的OJ 辛普森案中,辯方請到了美國一流的血液檢測專家來作證,指責洛杉磯警方的DNA檢測機構不專業,操作不符合流程。陪審員們就是平頭百姓,一輩子都恐怕見不到這些專家一次,對專家的話還不得奉若神明?杜斯特案中德州檢方提供的海量的杜斯特 分屍的證據,在杜斯特 律師團的強力辯護下,成了與謀殺指控無關的事件,很顯然,陪審團對此是買帳的。杜斯特 律師團在陪審團麵前的表現亦算得上可圈可點,嚴謹,有感染力,當然也有上佳的表演和煽情。檢方和辯方在專業素養,案情準備和臨場發揮上的差距,高下立見。在這兩個案子當中,檢方都落敗了。
反觀窮人,由於沒有能力聘請私人律師,他們隻能依賴於法庭指定的公共辯護人。一般而言,公共辯護人的資源,時間是有限的,很多公共辯護人根本就是誌願者。他們雖然很敬業,很努力,他們往往都是超負荷工作,在很多地方很多時候,他們能花在一個案子上的時間少之又少。在這樣的條件下,要指望他們和私人律師在法庭辯論中有一樣的表現,顯然是不現實的。因此,和富人的律師團隊對檢方的優勢剛好相反,公共辯護人對檢方居於絕對劣勢。一優一劣,兩相疊加,使得在對簿公堂時富人在判決結果上的勝算要比窮人大很多,這就是財富特權的司法效應。
如果是這樣的話,美國司法一直倡導的的法律麵前人人平等是否受到了威脅?財富特權和我們所理解的法律麵前人人平等的社會正義相衝突嗎?
那要看我們怎麽理解平等和社會正義了。人們一般都會區分開平等的兩種含義,機會的平等和結果的平等,也稱作起點的平等和終點的平等。在承認人在天賦,能力,魅力甚至外表上天生就有差別的前提下,兩種平等其實是相衝突的:在機會平等的條件下,天賦高能力強有魅力顏值高的人會有更好的發展,結果的平等就不能保證;相反,要保證結果的平等,個人條件較差的人就必須有更好的發展環境才能趕上其他人,機會的平等就必須打破。一直以來,自由主義的哲學家們試圖在兩種平等中間找到一個平衡點。根據一種占主流的自由主義理論,一種製度安排,如果能在保證機會平等的同時又有助於縮小結果的不平等,它就應該被視為正義的。
在我看來,結果平等本身獨立成為一個社會理想,理論上既不自洽,實踐上亦不可行。假若有一天它真的成了某一個社會衡量正義的準則,我猜那個社會多半是反人性的,因為它必將扼殺機會平等。“不患窮,患不均”之類強調結果平等的思潮之所以能夠泛濫成為社會病,根本原因其實就是機會平等的缺失。在現代政治實踐中,最大限度地倡導並創造機會平等,是大多數國家都認同的目標。美國以資本主義立國,認同機會平等和個人自由是美國人民的共識。因此,富人開凱迪拉克,住豪宅,窮人開二手破車,住小破房,等等等等,至少在一定程度上並沒有被當成社會不公的例證,更沒有造成社會危機。盡管縮小貧富差距的呼聲不絕於耳,但時至今日,美國民眾對躋身於富人之列的向往,遠遠高於對富人的仇恨,更不用說革命的狂熱了。正是由於美國社會機會平等的普遍存在,貧富之間其實並沒有固定的不可逾越的鴻溝。事實上,靠自己不懈的努力艱苦奮鬥改變自己的命運爭取更好的生活,一直是美國立國的精神,也是實現美國夢的原動力。
所以,如果我們承認在機會平等和個人自由的現行社會製度下,衣食住行上的貧富差距仍然處於可以接受的範圍,我們就得接受由這種貧富差距延伸到司法領域演變成為的財富特權,因為畢竟,一個人怎麽花他的錢,是花在跑車上享受飆車的快感,還是花在律師身上以尋求有利的司法結果,完全是他自己的事,本不應由他人或政府置喙。我隻希望,由財富特權導致的司法審判的結果對富人的傾斜,不至於超出人們能夠接受的貧富差距的底線。
當然,美國社會並非沒有注意到這個問題,也有各種方案擺上桌麵。比如,有政治家呼籲,所有刑事案件都應當由公共辯護人來受理,同時建立支持公共辯護人的基金。這個主意雖然不錯,但資金始終沒法落實。原因其實很簡單:廣大納稅人寧願為警察掏錢,也不願意把錢花在為“罪犯”打官司的公共辯護人身上。也有人建議為所有刑事案件的審理設置費用上限,以彌補檢方因政府經費有限在麵對財大氣粗的富人律師團時的劣勢。這個提議也未被采納。因為,一個高質量的辯護團隊的存在,有利於監督政府辦案。考慮到刑事司法機關素有濫權的惡名,以及民眾對政府的根深蒂固的不信任感,這種向低看齊的策略反而讓人擔心,它會不會為政府淩駕於公民權之上的夢魘大開方便之門?
總之,司法審判中的財富特權是倡導個人自由和機會平等的社會不可避免的產物,如果說它仍然是美國司法正義的一個不盡如人意的局限的話,它的司法效應定當會隨著社會貧富差距的縮小而逐步遞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