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秒鍾,對著老大疾言厲色;下一秒鍾,對著小的輕聲細語。連外人都看不下去的事情,父母卻可以毫無感覺。
我常常懷疑著一件事:現在這個時代,有沒有哪家的孩子,是天生的相親相愛?不用父母怎樣教,就大的禮讓小的,小的尊敬大的,和樂融融直到永遠。
我可能在做夢。古代,或許有,反正孩子生得多,打得你死我活也沒有關係,父母不會管,也無力管。現代,我猜沒有。
由於環境不同,現代家庭小,孩子少,一出生就是全家人注意和嗬護的焦點。這樣長大的孩子,而後等弟妹出生,要第一次學習人生的“分享”這一課時,當然更不容易。再加上父母如果用現代的方式寵小孩,卻用古代的觀念在教小孩,往後兄弟相爭的戲碼就有的瞧了。
聽過“孔融讓梨”的故事吧?我們家的孩子,其實也常常發生弟弟讓姐姐的感人情節。但是,沒有人會提醒您,孔融讓完梨之後的事情。嘿嘿嘿!可能是弟弟馬上拿根木棍敲哥哥的頭,“為什麽我讓你梨,你卻不讓我糖果?”
所以,不論誰告訴你他們家的手足有多麽相親;也不論您親眼看到別人的孩子為什麽總是如此相愛,我一定得提醒您——
您看到的不是全部,您也看不到全部,所以,千萬不要為了孩子的相爭不讓而沮喪。父母必須視兄弟姐妹之間的吵架為常態,打打鬧鬧也是生活情趣。千萬別往牛角尖裏鑽:“我是不是育兒無方?他們是不是八字不合?我懷孕時是不是心情不好???”
停——停,這些想法不僅於事無補,而且會越幫越忙。當做父母的您,一心認定手足間不相親不友愛時,那麽事情一定就如您所願,再也難回頭;當做父母的您,認為這隻是過渡現象,它就真的隻會是過渡現象,過了就好。
這件事,現代父母,沒人不懂;簡單明了,不需要解釋。隻要有“同理心”的人都應該知道,萬萬不可以做。可是,有多少父母明了,不做這件事對手足感情的重要性?
我不做。我打死不做。盛怒之下不做,氣急敗壞不做,無可奈何不做,無計可施也不做。反正我知道,我不能做。
孩子已經超過十歲了,我一次也沒做過。
“不要再包尿布了,你看姐姐都自己上廁所。”三歲時……
“不要這麽膽小,你看弟弟都自己睡覺。”七歲時……
“你的字怎麽像鬼畫符,你哥哥參加書法比賽得獎耶!”八歲時……
“你為什麽不好好讀書?看姐姐成績多好!”十歲時……
還需要我繼續說下去嗎?這些其實都隻是基本句型,每句後麵如果再加上“羞羞臉”“愛哭鬼”“長不大”“真丟臉”“沒出息”……是不是聽來也很耳熟呢。
這些拿手足之間做比較的話,我們可能從小聽到大,雖然厭惡卻又無可奈何。但更可怕的是,自己可能又擺脫不了宿命的糾纏,不自覺地再從嘴巴裏冒出這樣的話,一代傳一代……
如果您說:“用手足做榜樣,有何不可?”
可是我說:榜樣,必須是發自內心的向往。父母開口的重點不是榜樣,隻是批評、貶低、毀損,甚至隻是出氣。
如果隻是單純的批評,應該是對事不對人。如果我們隻保留這種句型的前半段,將後麵比較性的字眼拿掉,雖然我也不是很讚成,但至少破壞手足感情的殺傷力就不見了。這種拿手足當比較的批評,真的是造成手足不睦的最大潛在凶手。
說到這裏,如果您還是無法體會不要這樣對孩子說話的重要性,試試將心比心看看羅:
“爸爸,你每個月賺多少錢,你看王小明的爸爸都開賓士車。”
“媽媽,學校營養午餐真好吃,比你做的便當好吃多了。”
“老公,早點下班回家,誰誰誰不用上班也賺得比你多。”
“老婆,少吃一點,你看隔壁太太的身材多妖嬌。”
其實,這裏將比較性的字眼拿掉,就是最正常不過的對話,也並無不妥。然而一旦加入了比較,對事情不但沒有幫助,還有你看不到也摸不著的嚴重反效果出現。
我們家姐姐水性極好,五歲就可以往三米深的泳池向下跳;弟弟,快七歲了,連洗澡水衝到頭上都要哇哇叫半天。
我們家弟弟從小自己睡一個房間,不哭不鬧;姐姐八歲了,隻差沒開探照燈睡覺,卻還常半夜喊叫找媽媽。
這時我在情急之下,什麽不該說的話都可能說。但脫口而出的絕不會是“你看姐姐如何如何”、“你看弟弟如何如何”。
孩子是多麽清楚明白的動物啊!姐姐如何,弟弟會不知道嗎?弟弟如何,姐姐會不清楚嗎?還等得到父母來多嘴?說了也是白說的話,為什麽父母不能忍住不說呢?甚至,手足之間原本就存在的模仿和榜樣,反而就被父母這麽一說給搞砸了。
看看自己生活周遭的例子就該明了,多少弟弟在哥哥成就的陰影下掙紮,多少孩子在父母的偏愛下喘息。
父母一定要設身處地想想,如果哪天老板對你說:“你看隔壁主管做事多有效率,你看你……”恨不恨?這樣態度的老板可以得人心嗎?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父母種種“恨鐵不成鋼”的心態反映在言語上,不僅可能傷了手足感情,更可能傷了孩子的心。
勇敢、不哭、字寫整齊、好好讀書、多運動……父母要表達的東西,愈單純愈好,別把別人牽扯進來。
哪個孩子不想贏得父母的心呢!別拿兄弟姊妹當武器來批評孩子,就是讓“兄弟不相爭”的第一個基本功。
“你是哥哥,你要讓弟弟啊。”
“你是姐姐,為什麽讓妹妹哭呢。”
每次聽到類似的話,心裏就覺得很不對勁。
事情隻分對錯,怎麽會用年紀的大小來分呢?
“姐姐要讓弟弟哦!”不管是勸解、威脅、利誘、壓迫,用任何語氣說都一樣。這樣的話,從來不曾從我的嘴裏吐出。從前不會,以後不會。因為,在我心裏,一點也不認為——大的要讓小的。
當手足起了爭執時,父母通常想的可能是:“小的孩子還不懂事嘛!”
請問,多小叫做“還不懂事”?三個月,手足根本還不可能有交集。八個月呢?如果八個月的嬰兒爬過去搗亂姐姐的玩具,當場也要“訓斥”小嬰兒一番——至少要對著小嬰兒說“不可以,不可以搗亂姐姐”。這也是心理戰,這樣老大才會服氣。因為在孩子心中,規矩和道理是不分年齡的。
試想,當手足的一方還是真正不懂事的嬰兒時,是不會有爭執出現的。當手足開始出現爭執,不管事情有多麽細微,可能是“一歲的弟弟搶下三歲哥哥手中的玩具”,或是“兩歲妹妹抓四歲姐姐的頭發”……也不管小的一方有多小,“小的還不懂事,大的要讓他”,已經不是父母能拿來處理手足紛爭的藉口了。
請想想我們自己,有多少時候,根本是不知道要如何解決手足之間的吵架或爭執,或是根本不想花心思處理,於是——“大的要讓小的”,就變成父母的萬靈丹。
萬靈丹真是好用,一句話就解決了全部的事情。但是,在教養孩子的路上,往往最有效的萬靈丹都是毒藥。等到察覺中毒太深了,連“金庸”都無法幫你找到解藥。
其實,孩子最在意的是:父母處理事情公不公平。如果隻是一麵倒地認為“大的讓小的”天經地義,久而久之,老大就不會心甘情願地讓老二。“隻要讓我逮到機會,我一定要報仇。”這就是人性。
常常見到手足同時“看上”一件玩具,父母總是愛說這一句:“先讓妹妹玩一下,她比較小。”“先讓弟弟玩一下,他比較不懂事。”
這不隻是不公平,而且三兩下,小的孩子也馬上學會一件事∶這是欺負哥哥或姐姐的好招。於是,手足之爭就沒完沒了。
“玩具誰先拿到誰先玩,玩完了才輪到下一個人。”這麽簡單的道理,跟年紀大小有什麽關係呢?規矩訂得清楚明白,以後才能高枕無憂。
殊不見多少父母,孩子都已經長大了,一遇上爭端,還是那句“大的要讓小的”。也難怪有多少家中的老大心理不平衡一輩子,甚至因為這句話,怨恨父母一輩子。一旦有人心理不平衡了,手足的感情還好得起來嗎?
當我手上隻有一顆糖果時,我不會對姐姐說:“弟弟小,你讓她。”
當姐弟兩同時都要媽媽抱時,我不會對姐姐說:“弟弟小,你讓她。”
當姐弟兩都堅持要媽媽念手裏的那本故事書時,我還是不會這樣說。
那事情要如何解決呢?我通常將問題還給孩子:
“媽媽隻有一顆糖,怎麽辦?”
“媽媽沒辦法一次抱兩個小孩,怎麽辦?”
如果還是不能解決呢?通常我會說:
“輪流好不好?”
如果還是無法達成協議呢?
孩子知道,通常到了最後關頭,“兩個人都沒有”就是媽媽的答案。所以紛爭通常也在這之前就解決了。
逐漸地,孩子發現——媽媽處事隻問對錯,也就是所謂的“隻對事,不對人”。不管姐姐再大,弟弟再小,做錯事的一方,就是要接受處罰的一方。
事情單純了。
孩子輕鬆,父母也輕鬆。
你們家的老大會欺負小的麽?趁人不注意時捏他一下、推他一把麽?父母又常常苦無證據,因此而更加火冒三丈。“手足不友愛”就像是父母眼中的沙子,一粒也無法見容。
這種時候,父母是否想過,大的為什麽會怨恨小的?自己是不是錯的更多,需要負更大的責任呢?至於您哪裏做錯了?我無法幫您一一細數,您必須時時用心體會。
上一秒鍾,對著老大疾言厲色;下一秒鍾,對著小的輕聲細語。
連上帝都看不下去的事情,父母卻可以毫無感覺。
父母的態度——決定手足感情的深度。
手足不和,有時爭的,隻是“公平”二字。
子曰:“不患寡而患不均。”
少,沒有關係;但是不公平,就萬萬不可。
這是人性。一人隻分一粒糖,隻要公平,沒有人會抱怨。一人變成三顆,理應高興才是;但若發覺有人是四顆,您過得了這一關麽?
大人都未必過得了,更何況是孩子。
您是公平的父母麽?
我覺得我是。我的兩個孩子,除了性別之外,各方麵差距不大,所以父母要做到公平不難。可以如果他們是一個美,一個醜;一個個性隨和,一個固執難搞;一個學業優異,一個成績單滿江紅??我還能心平氣和地公平對待麽?我不知道。對父母來說,這肯定是更嚴格的考驗。
上一代的父母,用不公平的態度對待孩子,常常視為理所當然,不必隱藏、也不怕傷了孩子的心,這實在很令人匪夷所思。“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就是經典證據。
一位好友年邁的母親賣了名下的一棟房子,她將所得一份為四,準備分給都已男婚女嫁的四個孩子,而我的朋友是唯一的女兒。
這時,母親身旁的親友說話了:“為什麽女兒也要分?出嫁了就跟別人姓!”
“為什麽女兒不能分?都是我的孩子啊!你希望兒子過得更寬裕、舒適,女兒也一樣啊。何況這跟姓什麽有什麽關係,隻要是我的孩子,不管男女,就是要公平。”
這一段話,為中國女人吐了五千年來的怨氣。
我的朋友,她的生活,根本就不差那一份母親要留給她的金錢。
但是,不患寡而患不均。
父母的公平,就是孩子一輩子心平氣和走完人生路的最大支持力量。
(作者:台灣作家汪培珽,選自《還好,我們生了兩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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