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生兒帶有先天殘疾,醫療人員超聲波檢查卻未檢出,父母對醫療人員提起失職之訴,要求巨額賠償,2011年9月9日,陪審團作出裁定,缺陷嬰兒及其父母獲賠450萬美元。
嬰兒先天嚴重殘疾 父母提起醫療失職之訴
2008年10月,帶有先天缺陷的原告Bryan Santana出生——他隻有一條腿,兩隻手臂也都隻有半截。Bryan的父母,佛羅裏達棕櫚灘(Palm Beach)的Ana Mejia、Rodolfo Santana夫婦以Bryan自然監護人及自己的名義,對懷孕時的醫療人員Marie Morel醫生及其專業助理、棕櫚灘婦幼醫療中心(Perinatal and Gynecologic Specialists of the Palm Beaches),超聲波技師、棕櫚灘婦產醫療中心(Ob/Gyn Specialists of the Palm Beaches)以及Tenet St. Mary’s Inc.提起了訴訟。
原告方控訴被告沒有將原告胎兒的殘疾可能性告知原告,並稱由於Tenet St. Mary’s因將超聲波服務外包給棕櫚灘婦產醫療中心而負有責任,原告方認為被告方的疏忽構成了醫療事故。
因原告方同Tenet St. Mary’s達成了保密和解協議,庭審在原告方同其餘被告之間進行。
雙方律師唇槍舌劍 堅持己見各不相讓
原告律師辯稱:
1. 如果Morel或者超聲波技師恰當實施並報告了超聲波檢查,原告Bryan的缺陷本應能夠檢測出來,他們指出,Morel認為自己在超聲波中看見了胎兒的上肢,但卻無法解釋自己的結論從何而來;
2. 如果原告夫婦知道孩子存在缺少四肢的嚴重風險,他們本會選擇終止妊娠。
被告律師則稱:
1. 即便恰當地進行了超聲波檢查,有時也會出現上肢檢查視線受限的情況;
2. 被告律師堅稱,為了能夠準確告知原告夫婦胎兒所可能出現的問題,原告Mejia本應接受羊膜穿刺術,但原告方拒絕了這一手術;
3. 原告方在進行超聲波檢查後曾經谘詢過一名基因谘詢師,這位谘詢師告訴他們不能100%確定原告的胎兒出生後沒有智力缺陷,並指出,盡管明知胎兒可能存在智力缺陷,他們不願冒著失去孩子的風險進行羊膜穿刺手術。這反駁了原告方終止妊娠的主張——即便胎兒存在殘疾可能,原告方也不會終止妊娠。
原告律師提出了反駁意見:
1. 該谘詢師曾告知原告夫婦,Bryan出現唐氏綜合症的風險很低,隻有0.1%的可能性;
2. 盡管羊膜穿刺術或許可以診斷出其他異常情況,但實施這一手術存在巨大風險,甚至可能導致流產;
3. 除此以外,被告方從未同原告夫婦談及過胎兒四肢當中三肢皆殘疾的可能性。繼續閱讀
灣區大型法律公益活動:首次“美國婚姻及家庭法”中文免費講座
將綜合在美婚姻家庭的真實案例,如: 備受關注的陳逸飛遺產案,施瓦辛格拒付離婚贍養費案等,為您講解點評,內容涉及重婚,離婚,財產分配,監護權,領養,贍養,家庭暴力等一係列類別,幫助您了解在美婚姻家庭方方麵麵涉及到的法律,並在真實案例點評中讓您受到啟發和教育。此次活動為華人社區法律公益活動,不作盈利性質的宣傳,也不收取任何費用。本活動有免費茶點,還有機會獲得精美獎品。請大家奔走相告,積極報名。場所座位有限,請盡早報名。時間:11月26日 周六上午 10:00 - 12:00 地點:2225 E. Bayshore Road Suite 200, Palo Alto, CA 94303 (免費停車) 報名聯係:janedong@faayou.com;報名網站:www.faay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