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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9 11:54:59) 下一個
我國內一朋友申請富士康的職位,但並沒有被錄用,原因是依照公司的規定不予錄用體檢出“肺部有陰影”的求職人員。他試圖通過交涉向對方證明“鈣化灶”隻能說明自己曾經得過肺結核,但現在已治好,且“鈣化灶”不具有傳染性。但對方最終還是拒絕錄用他。根據這種情況,我朋友可以起訴富士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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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fruit 回複 悄悄話 中國傳染病防治法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歧視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性傳染病病人”。就業促進法規定,用人單位招用人員,不得以是傳染病病原攜帶者為由拒絕錄用;但是,經醫學鑒定傳染病病原攜帶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傳染嫌疑前,不得從事的易使傳染病擴散的工作。因此本案的關鍵在於治愈的肺結核是否具有傳染性。如果醫學鑒定小雪的病治愈後不具有傳染性,富士康拒絕招聘小雪的行為就會構成就業歧視,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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