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6日消息,水療店主劉波(Bo Liu,音譯)因兩年前抓捕強奸犯,反而被定重罪並麵臨綠卡被撤銷的危險境地。
案件的起因要追溯到2009年11月28日,劉當時在Elk Grove Village抓捕了強奸犯Mario Anthony Moore(下簡稱Moore)。2010年10月22日,他因持槍阻止強奸犯、搶劫犯Moore逃跑被定以4等重罪。
2011年5月16日,劉波在芝加哥Dearborn大街219S的聯邦法庭對庫克縣(Cook County)聯邦檢察官提起民事訴訟。劉波訴稱,庫克縣聯邦檢察官“保護強奸犯Moore”,“未對Moore提起強奸及搶劫罪起訴”,“歧視亞洲人群”並“侵犯了他人的憲法權利”。
劉波同時還起訴強奸犯、搶劫犯Moore“強奸、搶劫並意圖殺死劉波的前雇員”。
2011年6月2日,聯邦法院在未舉行聽證會的情況下,以檢察官享有賠償請求之訴豁免權等理由,駁回了劉波的起訴。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