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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易中天怒斥中國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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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易中天怒斥中國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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捅穿日報 2011/9/13 12:54:25 發布在 凱迪社區 >貓眼看人

 唱紅歌 


   我當然唱紅歌,從小就唱。小時候最喜歡唱的,是《讓我們蕩起雙槳》。現在我也認為是好歌,但有了點保留意見。比如第三段:“做完了一天的功課,讓我們盡情歡樂,請你告訴我親愛的夥伴,誰給我們安排了幸福的生活?”幸福的生活是別人安排的嗎?還是救世主思想啊!這就還不如另外一首,也是上世紀五六十年代的 “紅歌”:“櫻桃好吃樹難栽,不下苦功花不開。幸福不會從天降,社會主義等不來。”每個人的幸福,得每個人自己去爭取,人民的幸福也一樣。別人,是靠不住的。誰都靠不住。《國際歌》就說,從來就沒有什麽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


  嚴嵩是貪官,但他是忠臣


   嚴嵩是明代有名的奸相,明史入了《奸臣傳》的,但我看有點“冤”。那時的官員,其實要處理兩種關係,一是君臣,二是官民。好官也有兩種:忠臣和清官。忠臣忠君,清官愛民。忠奸,是對皇帝而言的;廉腐,是對百姓而言的。嚴嵩是貪官不假,但他不背叛皇帝啊。嘉靖皇帝為了長壽煉仙丹,裏麵是含水銀的。嘉靖也知 道有風險,他讓嚴嵩先嚐。嚴嵩不但“以身試法”,還要寫實驗報告,說“昨日服下仙丹一枚,痛下瘀血半碗”。忠不忠,看行動。嚴嵩八十高齡,為皇帝做實驗室的小白鼠,這還不算忠君?還是奸臣?


  因為得到皇帝寵信,嚴嵩、嚴世蕃父子貪贓枉法,為非作歹,草菅人命,迫害忠良,朝中百官恨 之入骨。好不容易找了一個茬,把嚴世蕃抓了起來,卻治不了罪。因為嚴氏父子製造的那些冤假錯案,都是皇帝批準的。最後隻好做假證,說嚴世蕃“通倭謀反”,這才把他殺了。平反冤案,要先製造冤案,所以我說是“帝國的惆悵”。


  我主張“以法治國”


   我主張“以法治國”,不是“依法治國”。依法治國,依然可能是專製主義,隻不過實行專製的時候照規矩來,比如依法隻誅九族,就不誅十族。這其實是“依律治國”,“以刑治國”,因此應該叫“刑治”或者“律治”。以法治國,則是“人不治,法來治”,法變成治國主體。而且,這法,還得是“全民公約”。人民是立 法主體。人民立法,政府執法。執法者隻是人民所立之法的工具,當然不能侵犯公民的利益;更不能侵犯了公民的利益,還說人家“抗法”。


  以法治國,以德育人


   以德治國,在西周是可行的,因為那是貴族的時代。貴族掌握了所有的資源和分配的權力,平民和奴隸並無話語權,治國就是擺平貴族。那時的貴族,非親即友,甚至是一家子,又講究禮儀,自然不難相敬如賓,一團和氣。這辦法用在當今,肯定不靈,因此要“以法治國”。但是德可以用來育人,因為再好的法,你還得要人 來執行。人如果無德,就可以鑽法律的漏洞。因此我的主張,是“以法治國,以德育人”。


  維穩,靠花錢是不靈的


   一個國家,一個社會,怎樣才能穩定?靠花錢是不靈的,得靠製度的設計。比如周,是比較穩定的,天下太平幾百年。因為周公設計的西周製度,包括三個組成部分:宗法製、封建製和禮樂製。宗法是社會製度,封建是國家製度,禮樂是文化製度。宗法、封建、禮樂,三位一體,就穩定。如果一條腿站著,肯定獨木難支。


  秤砣不是老百姓


   電視劇《宰相劉羅鍋》的主題歌,說“天地之間有杆秤,那秤砣是老百姓”。這個比喻恐怕可以商量。秤砣的特點是小,才能四兩撥千斤。老百姓那麽多,怎麽可能是秤砣呢?何況又不能動。秤砣叫權,秤杆叫衡。衡要平,平衡嘛,那它就不能動。能動的隻有砣,所以砣一定要小。在美國,秤砣是最高法院。美國最高法院的 特點就是小,九個大法官,每年審不了幾個案子,但真正起到了製衡的作用。這樣就保證了法治進程沒有出現大的波動。美國憲法製定二百多年,沒改一個字,隻有一個一個的修正案。也就是說,它實際上保證了這個國家的穩定。


  中國邏輯


   韓寒說,世界上有兩種邏輯。一種叫邏輯,另一種叫“中國邏輯”。確實如此。比如南方周末發表王彬彬的文章,質疑汪暉涉嫌剽竊,馬上就有人說王彬彬態度不好。其實,汪暉抄沒抄,是一個“事實判斷”。跟王彬彬的態度,又有什麽關係?如果抄了,王彬彬態度再好,他也是抄了。如果沒抄,王彬彬態度再不好,也沒 抄,怎麽連這個都搞不清楚呢?這就是典型的中國邏輯:問態度,不問事實。


  第二,問動機,不問是非。動機是第一重要的,事實和是非則可以不顧。比如一個貪官為了保命,揭發另一個貪官。難道因為他“動機不純”,紀檢委就不查了?當然,一個人的錯誤,如果是“無心之過”,應該原諒。但這總得在認定事實之後嘛。


  第三,問親疏,不問道理。隻要是自家人,說什麽都是對的。如果是自己仇恨、反對的人,說啥都不對。他不是反對你的意見,是反對你這個人。哪怕你跟他意見一致,他也要從動機、態度等方麵,找你的茬。


  現在最喜歡講“中國邏輯”的,主要是三種人。一種是“揣著明白裝糊塗”,故意把水攪混。這種人,我稱之為“烏賊”;第二種是“瘋狗”,逮誰咬誰;第三就是“腦殘”,人數最多。烏賊是使壞的,瘋狗是咬人的,腦殘是起哄的。共同特點,是不講事實,不講邏輯,不講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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