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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24 08:34:18) 下一個

解析公權腐敗危局

新華社高級記者(退休) 楊繼繩

2011年8月18日

      公權腐敗使中國進入了令人憂慮的危局。這一危是怎樣產生的?怎樣走出危局?下麵作一粗淺的解析。

權力商品化

     中共“十四大”提出了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改革目標。 “十四大”後不久,新華社的《經濟參考報》一版頭條發表了我的一篇文章,題為《權力不能進入市場》,我在這篇文章中寫道:

     搞市場經濟並不是什麽都能進入市場的。權力就絕對不能進入交換領域。公共權力應當在更高的層次上體現大多數人的利益,它應當公正地對各種利益主體進行管 理,監督,協調,不能參與到利益主體之中。權力一旦進入了市場,它就失去了公正,也就失去了管理能力,社會就會出現極大的混亂。.....權力進入市場以 後,權錢交換,權權交換,權色交換,必定腐敗叢生,民怨沸騰,這還能搞什麽市場經濟?

     不幸的是,我的憂慮變成了現實,1990年代中期以後,權力真正進入了市場。

     權力進入市場以後,由於它具有天然的壟斷性,隻此一家,別無分店,它成了最稀缺的商品,它的“價格”必然猛漲,權力的含金量越來越高。

     經濟市場化了,權力結構和運作方式還基本保持計劃經濟時的狀態。大量的經濟活動需要官員們審批:審批土地,審批項目,審批貸款,審批進口商品,審批一切發財的機會。而對官員手中的權力又缺乏必要的製衡。

     據《中國信息報》2002年3月11日的一篇文章中介紹,據不完全統計,僅國務院70個有審批權限的部門就有審批項目2854項,省級政府行政審批項目多 則2000多項,少則1000多項。在上述2854個審批事項中,隻有11.8%是依據國家法律設定的,那些依據部門文件和部門內設司(局)文件設定的審 批事項則占到了36.8%。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掌握審批權的官員是“糖衣炮彈”猛力“攻擊”的對象,如果官員不嚴格要求自己,如果老婆孩子不愛護他,就很容易被“糖衣炮彈”打中而落 馬。官員是當今最危險的職業。有些貪官原不不是壞人,有的還有輝煌的過去。關鍵是製度,在好製度下,壞人難做壞事;在不好的製度下,好人也會變成壞人。

     根據法學教授陳忠林的研究,據1999-2003年最高檢察院與最高法院報告等相關數據推算,中國普通民眾犯罪率為1/400;國家機關人員犯罪率為1 /200;司法機關人員犯罪率為1.5/100。換句話說,中國國家工作人員犯罪率比普通民眾的犯罪率高1倍;司法人員的犯罪率則是普通民眾的6倍。根據 2005年3月“兩會”上的“兩高報告”,在2004年,普通民眾犯罪率的增幅為 9.5%,國家機關人員犯罪率增幅為17.8%。

      將第十一屆人大一次會議《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和第十屆人大一次會議的《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比較,檢察機共立案偵查的貪汙、賄賂、挪用公款百萬元以上大案,後五年相當於前五年的6.35倍,省部級以上的幹部犯罪人數大幅度增加。

     不僅職務犯罪案件數量一年又一年的增加,而且犯罪金額逐年大幅度提高。80年代貪汙受賄10萬元的一般判死刑。90年代初期貪汙受賄30萬元以上的可以留下性命。90年代中期貪汙受賄100萬元以上可以不死。到新世紀貪汙受賄上億的居然判無期徒刑或死緩。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凡是能商品化的資源必然進一步資本化。權力資本化不滿足於一次性的交易,而是著眼於財富和權力的不斷增值。當他用金錢買到權力以後,又 瘋狂地利用權力去收回成本,追求利潤最大化。當權力換到金線以後,他又用金線換取更大的權力,力求在權力階梯上無止境地攀登。

     過去有“竊國大盜”的說法,是指從整體上竊取公共權力。現在搞權力私有的人是竊取局部的權力,在本質上和竊國大盜沒有什麽不同。

公權腐敗涉及要害部門

     經濟領導部門的審批權可以在市場上換取黃金白銀,幹部人事部門、司法部門不能守著大餅挨餓。幹部任免權商品化在1990年代就出現了。進入新世紀,司法權力也開始商品化。

     長期以來,我們國家幹部任免是委任製。在缺乏權力製衡的情況下,委任製常常是根據一把手的好惡來選拔幹部。誰在第一把手心目中印象好,誰就可能被提拔。於 是,有幹部任免權的領導人就會被趨炎附勢之徒包圍。小人當道,賢者就會退避三舍,在幹部隊伍中也就出現了“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所以,這樣的選官製度實 際是選劣製度。幹部委任製和市場經濟結合,賣官鬻爵就不是個別現象。有些地方對“官帽”名碼標價,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也可以高價出售。賣官鬻爵是這樣出 現的:先有權力缺乏製衡,才有權力私有化,有了權力私有化,才有賣官鬻爵。第一把手利用任命官員的機會謀私,第二、第三把手也這樣做。他們之間心照不宣, 互相保護。這次提拔了你的人,下次就重用我的人,權力分享,利益均沾。

    那種一手交錢,一手給官,是賣官鬻爵中最笨拙、最露骨的形式。還有其它多種變相的形式。這些形式雖然變化無窮,奧妙無比,但其實質是一樣的:買官者通過各種手段給有任命權的人以好處,賣官者以種種正當的名義給買官者以“烏紗帽”。

    在通常情況下,賣官鬻爵不容易被揭露出來,隻有當某個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犯罪被處理以後,他們買官鬻爵的黑幕才會暴露於天下。

     黨的紀律檢查部門是黨的免疫係統。近年來,這個免疫係統的檢察權也出現了商品化。一些紀檢高官頻頻落的案例使人膽顫心驚。司法是保證社會公正的最後屏障, 近年來,這道屏障也百孔千瘡。司法腐敗的不僅有法官,也有檢察官,有些反貪局的檢察官也腐敗。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法院的副院長黃鬆有也是一個大貪官。已經 被揭露查處的廣東高級人民法院原院長麥崇楷、遼寧高級人民法院原院長田鳳歧、沈陽市原中級人民法院原院長賈永祥、副院長梁福全、焦玫瑰和沈陽市人民檢察院 原院長劉實等人的腐敗大案,令人觸目驚心。一位研究法律的專家寫道:“可以毫不誇張地說,司法腐敗幾乎擴散到每一個司法機關,滲透到每一個司法環節,成為 當今司法機關的惡性腫瘤。”

權力場和權力網

     我曾在一篇文章中提出過“權力場”的概念。像“電磁場”、“溫度場”一樣,“權力場”也是一個能量場。當然是指社會能量。權力這種社會能量的分布,最類似 “場”:權力中心能量最強,從中心向外延伸,能量呈梯度遞減。離權力核心越近,能量越強;離權力核心越遠,能量越弱。權力場類似同心園,如果將平麵圖同心 園畫成三維圖,就是一個權力金字塔。每一個社會成員都生活在“權力場”的某個能量梯級上。

     如果權力處於公正的情況,這樣的權力同心園(或權力金字塔)不會有什麽大問題。一旦權力進入了市場,參與市場交易,問題就來了:處在“權力場”高能位置的 人與低能位置的人進行交易,必然是前者勝,後者敗。這樣,權力中心就可能像一個吸納財富的黑洞,社會財富不斷向權力高端集聚。由於離權力中心越近,對財富 的吸收和越強,處於權力場較低層次的官員就不惜一切代價鑽向權力場較高的層次。

     在當代中國,能把一件事情辦成功,不在於你有多少才能,而在於你是否和掌權的關鍵人物有關係。同掌權的人關係是重要的社會資本。在賣官鬻爵的選官機製下, 官員們在黑箱交易中建立起上下級關係,形成了人身依附,團團夥夥,就是一張黑網。權力進入市場以後,同級權力執掌者之間,上級和下級權力執掌者之間,互通 有無、相互利用,久而久之,就聯結成了一個利益關係網。無論是幹部任命中形成的黑網還是市場交易中形成的利益網,都是偏離社會正義的。這樣的“互聯網”是 產生腐敗溫床、保護腐敗的同盟。上世紀末和新世紀初,不少省市都揭露出了省一級高層領導人為首的犯罪集團,顯露出一張張黑網。2004年揭露的中共黑龍江 省委案,省政協主席韓桂芝、省長田鳳山以及五名副省級高官、十多名地級官員,構建了一個上下勾連、左右交織巨大的犯罪網絡。權力網是一個三維結構的網,上 下、左右都有利益相連。觸犯任何一個結點,都會關係到其它結點的利益。這樣,無權的百姓就被罩在這個大網之中。正義難以伸張,冤屈不能申訴。

     最近一位企業家向我訴苦:他老家的村黨支部書記侵吞了農民的土地補償費,還編造假項目騙取國家投資。農民索要土地補償費,書記說:“你有本事上北京告我 吧!”,農民上告了,上訪者從北京被揪回整死。他家鄉這個縣幾年整死上訪農民五人,死者家屬都被“擺平了”。這位企業家出於義憤,自願代理鄉親討公平,奔 走於省、市、縣、鄉之間,經過兩年努力,他灰心了。他對我說:“從市到縣,到鄉,到村,上下左右結成了利益聯盟的黑網,個人力量是不能和這張黑網抗拒 的!”

權力世襲

     公權腐敗另一個方麵是權力世襲。我在最近出版的《中國當代社會階層分析》(最新修訂本)中分析了階層固化現象。從社會學的角度來看,社會階層固化就是社會 地位世襲的另一種說法。社會階層世襲那就不是個別人的世襲,而是集體的世襲。有人以為集體世襲是指高幹子弟的,實際上是指一種宏觀的社會現象,不是指高幹 子弟個人。高於子弟千差萬別,其中不乏出類拔萃的優秀人才。高於子弟也是獨立的公民,他也有自由選擇職業的權利。問題的關鍵在於,他們當官、經商,是不是 借助了父兄掌握的公共權力。令人憂慮的是,社會上還有一種利益機製,促使高幹子弟利用父輩的公權。

     這種利益機製形成的製度條件是:行政權力參與市場,,政企不分,權力高度集中,大量的經濟活動需要官員們審批。與高官有關係的人,是接近審批權的通道,他 們就成了一種極為寶貴重要資源。有了他們的幫助,就有了貸款,就有了訂單,就有了地皮。高於子弟最接近權力。高幹子弟親自出馬經商,很快就成為億萬富翁。 商人們有高幹子弟參加他們的商業活動,也會日進鬥金。高幹子弟不需要花錢買官,人家會送給他官帽子。給高幹子弟送官帽子是風險最小,收益最大的買賣。

     因此,隻要權力參與市場交易,隻要幹部選拔缺乏民主製度,高幹子弟即使老老實實地呆在家裏,也會有人千方百計地找上門來。高幹子弟依靠權力升官發財利益機 製是這樣運行的:公共權力參與市場交易→要升官發財必須親近權力→拉攏高幹子弟,讓高幹子弟升官發財→讓高於子弟升官發財者,自己升更大的官發更大的財。 20多年前,身居高位的一位老人曾經說過“讓我們自己的子女接班,不會挖祖墳”,這句話對世襲當然會起作用。但是,如果僅有這句話,沒有利益機製作為動 力,世襲現象不會普遍、持久。

    我提出“集體世襲”時候還沒有“官二代”的說法 ,其實,現在流行的“官二代”就是“集體世襲”的同義詞。

    與“官二代”相對就的是 “窮二代”。“窮二代”也是集體世襲,是被迫的集體世襲。中上層社會地位的職務被“官二代”世襲了,“知識改變命運”已經不靈了。工農子弟的大學畢業生能 夠找到一個低級職位,那就謝天謝地了。最近兩年出現了“蟻族”一詞。所謂“蟻族”,就是人指“大學畢業生低收入聚居群體”。好不容易考上大學的窮人孩子, 上學的花費有的是靠向親朋友好借債,大學畢業後他們的麵臨的緊迫的任務是拿工資還債。一旦找不到工作,他們的家庭就陷入了困境。中國的高等教育不僅不能成 為“中產階層的孵化器”,卻成了使貧困者更加貧困的陷阱。所以,現在很多人棄考,不參加高考了。

 “車夫困境”

     政策不公正是最重要的不公正。政策不公是權力不公造成的。政策不公一方麵是指“官員利益部門化,部門利益政策化”。這樣,中央部門製定出來的政策不能代表 多數人、特別是底層百姓的利益,隻是為少部分人謀利創造條件。這方麵的政策不公還比較容易監督和糾正。而不容易監督和糾正的是社會合力造成的政策不公正。

     製定改革方針和各項政策的人應當遵循社會公意。社會公意應當是各種社會力量的合力。恩格斯說過造成重大曆史事件的合力是平行四邊形的對角線。他說的是平麵 圖形,社會合力實際是多棱園錐體的中軸線,好像一把半張的雨傘的柄。社會合力是各個社會群體的力量博弈的結果。由於改革中形成的強勢群體的力量有著更大的 權重,政策製定者可能成為強勢群體的“車夫”。他們隻能按照強勢群體的意願開車。然而,如果按強勢群體左右的社會合力的方向走下去,中國社會就更加不公平。政策的製訂者既不能違抗社會合力,又不能由強勢群體左右中國的發展方向,這就“車夫困境”。

     出現“車夫困境”的主要原因是社會弱勢群體的聲音微弱,而強勢群體借助手中的公權,利用他們在政府部門中的有利地位,在決策過程中占有更多的話語權。因此,改革方針和各項政策常常有利於強勢群體不利於弱勢群體。

     強勢群體左右改革的政策和措施,使他們在改革中得到更多的利益。凡是有損他們的改革,出台都很困難,凡是有利他們改革,出台就相當快。官員財產公開、遺產 稅等雖然多年前就提出來了,但一直不能實行。其中最典型的是住房改革和公車改革。國發[1998]23號文件規定,1998年7月30日停止福利性分房, 全麵實行住宅商品化。在這個日子以後,老百姓需要高價買房,而官員呢?“計劃經濟的最後晚餐”永遠吃不完!中共中央直屬機關、國務院、中央部委蓋了大量的 豪宅,以“經濟適用房”的價格賣給職工。上世紀90年代後期有一個統計數字:當時有350萬輛公務用車,每年耗費3000億人民幣,這些公車消耗遠遠高於 國家財政對國防、科研、農業、公共衛生、教育等方麵的投入。但是,公車改革喊了十年, “試驗”了近十年,沒有絲毫進展。公車改不動是因為“公權”沒有改革。

製衡權力 駕馭資本

    近幾年來,出現了“仇官”“仇富”社會心理。我是不同意“仇官”“仇富”的。官員中有好官,富人中有靠自己的科技成果和苦心經營而致富的。但是,這兩種社會心理是客觀存在的。這兩種社會心理產生的原因要從當前中國的政治、經濟體製中尋找。

    當今,中國人不得不麵對兩個現實:權力沒有被製衡的上層建築;資本沒有被駕馭的經濟基礎。權力的擴張和資本的貪婪惡性結合是當今中國一切罪惡的淵藪,也是 一切社會矛盾的總根源。中國當前兩大矛盾:官民矛盾和勞資矛盾。官民矛盾的主要方麵是沒有製衡的權力,從而出現“仇官”;勞資矛盾的主要方麵是沒有駕馭的 資本,從而出現“仇富”。數量日益增多、規模日益擴大的群體事件,正是這兩對矛盾不斷激化的表現。

     社會和諧,最根本的就是階層間的和諧,而階層間和諧的關鍵是社會公正。社會公正是和諧的基礎,一個不公正的社會是不可能和諧的。

    怎麽才能公正?這需要一整套製度體係來保證的。這套製度體係的目標就是製衡權力、駕馭資本。

     權力和資本是兩種社會能量,是社會不可缺少的兩種能量。權力是有兩麵性的,一方麵是管理社會、維護社會穩定的必需品,另外一方麵權力對所有的社會力量來說 是絕對強勢,如果不受控製可能會成為肆虐的暴君。權力必須放在籠子裏,放在憲法的籠子裏,放在法律的籠子裏,讓權力在法律的範圍裏活動。

     資本也是一種社會能量,資本投向哪裏,哪裏就會改變麵貌。但資本是貪婪的(經濟學的語言是:追求利益最大化),沒受駕馭的資本也可能成為統治世界的暴君。馬克思要拋棄資本,資本是拋棄不了的;孫中山說節製資本,節製也可能過度。我提出駕馭資本。

     權力製衡必須有權力體係外部的力量。簡單的力學常識告訴我們,內力不能改革物體的運動狀態。正如自己不能抓住自己的頭發把自己提起來一樣。紀委和其它種種 防止腐敗的機構都是在黨的一元化領導下,都是這個權力體係的內力,靠這些機構不可能從根本上製止權力腐敗。不能獨立審判的司法,不可能是公正的司法。如果 媒體是權力的恭順婢女,也不可能有真正的輿論監督。立法、司法、行政合為一體,就不可能有權力製衡。立法、司法、行政也要相對成為外力,才能夠互相製衡。 人類近兩百年的經驗是:製衡權力和駕馭資本的有效製度就是憲政民主製度。這個目標需要通過政治體製改革來實現。中共十七屆五中全會提出的、也是胡錦濤總書 記在建黨90周年講話中再次強調的“積極穩妥地推進政治體製改革”,這正是走出公權腐敗危局的道路。

    (原載《改革內參》2011年第29期,發表時題目改為《警惕公權腐敗》,文中也略有刪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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