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72)
2013 (74)
2014 (70)
2015 (55)
2016 (64)
2018 (67)
2019 (63)
先解釋旁氏騙局,是這樣的:
某騙子缺錢,又沒有腦力體力耐力去創造財富,於是想出了一個從他人處騙錢的辦法。先要借一筆啟動資金,然後對幾位常在“公眾平台”露麵的網紅吹牛,“我有個獨一無二的發財來源,秘方種發財樹,半年之內發財樹就能長出元寶來,你給我一萬,我把發財樹種下去(要耗些水電,所以我沒法無限的廣種),在半年後還給你一萬五”。
網紅們雖然將信將疑,但一萬不算大數,就各自給了某騙子一萬。
半年後,某騙子給每位出資一萬的網紅一萬五作為投資回報(啟動資金的用處)。網紅們甚喜,又各自“投資”某騙子10萬,而且,把某騙子有秘方發財樹的事在“公眾平台”上吹了吹。
於是,在平台上得到“發財信息”網眾們開始給某騙子投錢,某騙子用這些“新進來”的錢去把借的那筆啟動資金還了,再順手花十五萬在太平洋島國“天堂一拐彎”買了一本可旅行的護照……
隨後此騙子的“正能量信息”不斷傳遞開,更多的“新新錢”湧入。再其後,一些在前麵“新進來錢”的錢主獲得被承諾的回報(新新錢用上了),該騙子的騙金遞次滾大…..
這就是龐氏騙局。得名自旅美意人 Charles Ponzi,他在1920年前後於波士頓地區經營,騙得錢款8百萬美金。而當代最惡名廣傳的龐氏騙局案例是在2008年被揭穿的紐約人,Bernard Madoff,得手資金總數650億美金。
這裏要點題一下。旁氏騙局的一個特征是,“投資人”的財富被騙子騙到手後並不消失,隻是被“轉手”。可以流入“早期網紅”的口袋,可以流入“新進來錢”的錢主口袋,當然也流入騙子和他/她共同利益人的口袋。除了騙者和他/她相關利益人納入胃內的紅酒龍蝦牛排魚子醬之外,財富沒有被毀滅。騙子破局後,那些財富未必能被追回,但沒有被毀滅,換了擁有者而已。
再說“一般”的房地產市場泡沫,是這樣……
老K在某地於20年前用每平米1千元買下一套房子,一住就是20年。20年後,老K的兒子小K在同一城市的同一街區用每平米2萬元買下大約同樣大小的一套新房子。而此刻,老K的房子也可以按每平米2萬元賣出。這個呢,有龐氏騙局的基本邏輯:“新錢”廣義的流入“舊錢”錢主的口袋,而日後還會有小小K的“新新錢”繼續前行接力。
但是,“一般”的房地產泡沫與龐氏騙局有一點不同。
那個“二十年翻出二十倍”,沒有任何“拍胸脯保證”,小K在20年後買房子時有可能房價隻有2千元每平米,計入平均的通脹,老K 的房子在20年後有可能是個大虧“投資”。這就給“入市”加入了一些“恐懼性安全”的限製,讓“一般”房地產泡沫的傷害有一些幅度。
“一般”房地產泡沫與龐氏騙局有一個相同處,就是在“一般”房地產泡沫進行的過程中,財富也不被毀滅,隻是在不同的擁有者之間換手而已。比如,小K辛苦勞作賺到的錢轉進入老K的口袋。小K的新房子跌價後的使用功能依舊,而小K在期盼著下一輪的氣體膨脹,再脹泡沫。
牆內的房地產泡沫就是一個“全新野獸”了。
首先,與所有龐氏騙局一樣,牆內房地產泡沫有一個類似 Charles Ponzi 或Bernard Madoff 類的單一獲益實體,就是黨國或者用更親切的名號稱呼,“趙家人”。因為牆內房地產泡沫的源頭是黨國(世界上最大的地主,比當年的“地富反壞右”中那個“地主”大千百萬倍),權大財粗地壟斷,於是一個“牆內房產隻漲不跌”的“浩然正能量”說法橫空出世,此特色泡沫於是就成了牆內的“新質生產力”,能抗拒重力,拋物線隻有前半段,讓牆內房地產泡沫成為“永不破滅的泡沫”。於是“新新錢”的錢主數目以億計。
牆內房地產泡沫的另一個特質是超越龐氏騙局的屬性,就是在這個牆內房地產泡沫的演進中有了財富的毀滅。不再單單是一種財富的易手與轉移。這個財富呢,當然是前後買房人用織襪子、做鞋、組裝iPhone、“作繭自縛”(修建這個房地產泡沫)、給馬斯克打工等等殊途同歸的血汗付出。在把財富交給了賣地的“趙家人”與諸多地產商之後,建商在這些地上造出了遠遠超出了全體牆內人能使用的房產與“待完工房產”。用買房人血汗錢造出的多餘房產與“待完工房產”,不再是多餘產能,而是實實在在的多餘鋼筋混凝土,甚至是多餘鋼筋混凝土廢墟。
多餘的鋼筋混凝土與鋼筋混凝土廢墟,是一般龐氏騙局不曾有的新屬性。
大方倉,大雄安,大濱海,大多斯,大華西。這些被毀滅的財富,是諸多“新新錢”錢主們在投入後永遠也不會重逢的勞動奉獻。
而且,這種被毀滅的財富,比傳說中的資本家倒入大海中多餘的牛奶要耐久許多,它無處傾瀉,成為大地上長期的疤痕。
龐氏騙局與牆內房地產泡沫的故事。
下麵那個北京狗提到美國08年次貸危機。和中國這個泡沫比,美國那個頂多算是一個小FO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