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文革前所受的教育中,美國的黑人是被剝削被欺壓的奴隸,是反抗壓迫者的鬥士,是我們的兄弟。可是在我第一次出國前的培訓中,從美國回來的學者卻閃爍其詞地告誡我們要避免到黑人聚居的地區去,尤其是夜裏,尤其是女性。但再要多問些具體的情況,他們就閉口不談了。而我剛到美國不久就經曆的一場夜晚驚魂,則讓我對黑人的問題有了急欲了解的興趣。
那是我第一次到美國不到兩個月的一天晚飯後,我和兩個合租公寓的男同胞一起外出購買食品。(當時為節省時間,我們合租公寓的幾個大陸來的留學生和訪問學者是合在一起開夥,輪流做飯,分攤支出的。)臨走前我就告訴他們我兜裏沒錢,隻是去幫忙拎東西的。在超市購物後,大約晚上九點,我們三個拎著買來的東西到附近一個公交車站等車。因為看到等車的長椅上已經坐著兩個正在抽煙的黑人少年,我們就沒有坐,而是站在長椅旁一麵等車一麵聊天。當時我站的地方最靠近長椅,兩個男同胞則站在我的另一側。正當我們聊得起勁,坐在長椅上的一個少年突然轉身向著我說excuse me(對不起)! 我以為他要問時間什麽的,就轉過身對著他。這時,我看到那少年手裏拿著一支槍,槍口離開我的腰部隻有十公分,同時聽見他說“你知道什麽是槍嗎?”我的天!槍誰不知道?那還有什麽好說,我被控製,那兩位男同胞當然也不能反抗了。於是那個拿槍的大約十四五歲的少年繼續用槍指著我,另一個瘦小很多大約隻有十一二歲的少年就來翻我們的口袋。我自然首當其衝。可我口袋裏真的沒錢,那小孩把我口袋裏裝的一本小通訊錄當作皮夾給抓了出來。那時的我有點楞大膽,隻想著要是丟了通訊錄就和國內親戚朋友失去了聯係,竟然不管不顧地一把搶回了通訊錄,嘴裏叫著“no money, address! (不是錢,地址!)”(本來英語口語就不過關,這一嚇,就隻能蹦單詞了。)也許那小子已經發現那不是皮夾,也可能他也很緊張,就由著我把通訊錄裝回口袋,他去翻兩位男同胞的口袋了。說實在的,這兩個劫匪也挺倒黴的。我們這些個留學生和訪問學者,本來就窮,那天又正好是剛購物後,兜裏實在是沒什麽錢了。那小子把兩位男同胞的上衣兜,褲子兜都翻了個底向外,隻在一個的後褲兜裏找到一疊錢。天黑,人也緊張,小的拿到那疊錢後喊了聲“快走!”兩人就撒丫子尥得轉眼不見了人影。好在我們的公車月票還在,還能回家。驚魂未定的我們回到公寓,我癱在沙發上半天站不起來,心裏一直嘀咕:要是剛才他給我一槍怎麽辦?要是剛才他給我一槍怎麽辦?我那沒一起去的女室友還問我:那槍是真的嗎?我的媽吔,那個時候誰還顧得上研究那槍是真是假啊?就是假的也得當它是真的不是嗎?不然還能給人家比劃點“功夫”看看?最搞笑的是,那位被搶了“一疊錢”的說,他那是一疊六張一元的“大鈔”,統共被搶六元整!後來我和那位沒被搶走錢的男同胞硬是一人還了他兩元錢,美其名曰:用兩元錢買個經驗!一場驚魂記,總算有驚無險落下帷幕,但我想著那兩個黑人少年,心裏總想問問他們為什麽會走上這麽一條路。
後來在伯克利上學時,我經常要路過伯克利有名的人民廣場。那裏原是反越戰時學生和運動參與者聚集的地方,到九十年代初已經成了無家可歸者和乞討者露營的地方,而這些無家可歸者和乞討者中有不少是黑人。也許是知道我對黑人問題的關心,我的同學彼得介紹我認識了尼娜和斯蒂夫夫婦。尼娜和斯蒂夫都是純黑人,烏漆墨黑那種黑,長得非常漂亮。尼娜不是很高,但身材凹凸有型,渾身充滿彈性和活力。棕色的眸子清澈明亮,非常靈動,看上去是滿滿的自信和快樂。斯蒂夫很高,肯定超過一米九。和尼娜不同,他是個安靜的人。當他看著你時,你會看到他眼光中流露出來的厚道與關愛。我認識他們時,斯蒂夫26歲,已經從醫學院畢業,在加州大學舊金山分校的附屬醫院做實習醫生,據說是麻醉科的,同時還在兼職做“on-call”。(就是不用每天上班,哪家醫院臨時需要就打電話來,他要走得開,就去兼職工作。)尼娜23歲,是哥倫比亞大學法律係的在讀學生,聽說她本科是從哈佛的管理學院畢業的。因為斯蒂夫到舊金山工作,她就跟著到伯克利做借讀生。後來又知道他倆已經有了個未滿周歲的兒子小賈斯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