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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道部原部長劉誌軍劉大人的案子在長時間“沉澱”之後這幾天總算開庭而有了個了結。揭出來見天日的細節不多,但還是有一些,其中一點是劉在2008年令他的“好友”丁書苗女士出錢出力去替他到執法機構打點,以救劉大人的另一“夥伴”何洪達解脫司法麻煩。結果丁女士扔出4千4百萬元的巨款,啥事兒也沒辦成(原文說“被騙”)。一次被騙4千4百萬,不說騙子,隻說這被騙的“錢多”。
這之後不久,劉再次讓丁女士出錢出力替他到“人士部門”打點,以求更遠大的“前程”。這回,丁女士又扔出去5百萬,再次啥事沒成(原文說又“被騙”)。再次被騙,不說騙子,隻說被騙的,確是很傻。中國諺語裏說“被人賣了了還幫人數錢”就是說劉、丁們的行為藝術。這個說的是“人傻”。
去年初老漢寫了個“發外財要靠創意”的帖子。當時很不上道,沒能把發外財的最好辦法介紹給大家。何處的外財最好發?找剛剛發了大筆外財的政府官員提款。這是“速來”。
為什麽才發了大筆外財的政府官員的錢好騙?老漢的一位才三歲的好友最近告訴老漢他打針時的痛苦是“easy come, easy go”。政府官員偷的,是納稅人的錢。納稅人有辦法監督政府官員嗎?沒啥辦法。劉、丁們,這幾千萬幾百萬的財富來得太容易了,為了保住這個容易的渠道,花起錢來自然不吝。如同打開水龍頭就流出來的自來水一樣,讓人節約都難。
劉、丁們的被騙不是特例。這年頭靠所謂“不雅照”隨機勒索政府官員而成功就屢有得手的。這還是“隨機”勒索,用完全不搭嘎的的所謂“不雅照”。錢偷的太容易了,隻要能保住偷錢的途徑,花點兒小錢就可以 easy go。
當然,做騙子是需要些條件的。如果您是位對自己孩子說個很無傷大雅的小謊言都難受的主兒,再 easy 的外財也與您無關。如果您立誌發外財,為此可以不計代價的話,找一位發了財的官員去講故事是發財的大概率事件。記住,一定要有底氣,能為大人們消大災,鋪大路。
發外財的最好途徑,是去發才發了外財的人的外財。
我說二二呀,你知道那多內幕,也像人家斯諾但學學,爆個大料,給咱同胞爭口氣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