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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鏈去哪兒了?
(2014-09-27 07:06:41)
下一個
可憐的身處中層的瑪蒂爾德,為了參加一場上流社會的舞會,向朋友借了一串鑽石項鏈,卻不幸將它丟失了。於是她借款購買了同款的項鏈還給主人,並用十年艱苦生活的代價償還了債務。當債務還清時,她已由一個年輕貌美、嬌氣任性的美少婦,變成了樣貌憔悴、雙手粗糙的下層社會的窮婦人。但同時她被告知,她該償還的項鏈其實是一件仿製品。極具諷刺意味。
寫下此文的題目後,我的腦中就出現了莫泊桑的經典小說《項鏈》。顯然,項鏈,對愛美的女人是多麽重要。
我不是一個愛佩戴首飾的人,在我細長的脖子上永遠掛著一條可以百搭的白金鑽石項鏈;我也不會為了美而付出被刺痛的代價,所以沒有耳洞,也略去了耳環的搭配。但是,有一年生日,我的在倫敦的朋友執意為我購買了兩款水晶項鏈,並通過DHL快遞給我,以給我驚喜。據說,一款是紫色的,一款是粉紅色的。可是我至今沒有收到。朋友問起時,我會強作高興地說著“謝謝”,並對那未曾見過的項鏈,大表滿意。“我精挑細選,很適合小資的你的。那你怎麽不戴呀?”朋友問。“我不換項鏈的呀。收藏意義。”以此混過。
那麽,我的那兩款被快遞的項鏈去哪兒了呢?
快遞公司第一次上門時,我不在家,他們便留了張“快遞通知單”,塞在我門縫下,那通知單是雙份的,一份原件給我,一份藍色複印件他們留底。我打去電話再約遞送時間後,第二天,他們就又上門了。
看著來自倫敦的薄薄輕輕的快遞和熟悉的字跡,我明白了大半。快件外寫著,物品:項鏈;價值:1英鎊。我笑著收下禮物,心想:這家夥,是擔心我還情嗎?去哪裏買一元的項鏈呀。
墊著這份禮物的大大的硬板紙信封,我簽收後,向快遞員道了謝,便進屋拆禮物了。但是,打開一看,不由驚呆了。那硬板紙信封裏,除了一隻精美的空空的首飾盒子外,就是一張複印的“快遞通知單”,還有撕破的包裝紙。別無它物。項鏈呢?項鏈去哪兒了?
我急忙給快遞公司打電話,喚回剛剛送貨的快遞員,然後,我所收到的一切被領了回去。對方說需要調查。
調查結果和處理方法是:一可能我不實報案;二可能是倫敦方盜貨的;三是對我進行原價賠償。可我堅持的是收貨方的責任,因為信封裏有那張“快遞通知單”的複印件啊。“我們的員工是不可能拆開快遞件的外包裝的,因為拆了以後,是粘不回去的。”這算什麽歪理!我沒有能力調查這粘住的信封是用什麽膠水再粘封的,一切物證已經回到了快遞公司。他們堅決置那張“快遞通知單”不理,甚至否認有那張通知單的存在。我當然隻能作罷。
最後,快遞公司問我要怎麽處理:是賠款?還是算了?賠款也是賠給送我禮物的朋友,需要我朋友的帳號姓名等等。賠款額是照價賠償:1英鎊。
好搞笑啊。如此折騰,為了那1英鎊。我當然選擇放棄。可是,這個懸案在我心裏憋了兩年,很不是滋味。為了不讓朋友失望和掃興,我還需繼續隱瞞著這個真相。
由此我發現,在我們日常收到快件時,都是先簽名送“客”(快遞員)再打開包裝的,很少當麵檢查物品才簽名的。一旦貨不對半,是有口難辯的;當然,即使當場檢查,但你和快遞員一對一,沒有其他證人,也是說不清真相的。
唉,碰上這樣的事隻能自歎倒黴吧。隻是我依然會時不時想起那兩款水晶項鏈:若戴上它,會不會讓脖子顯得更白皙啊。
人們常常說,得不到的總是最好的。這兩款項鏈,在我的心裏似乎就是如此。但,它們到底去哪兒了呢?
什麽時候再去倫敦,我是不是該去首飾店,讓這份缺憾補上?
如果認為“女人的美是女人最大的財富” (巴爾紮克), 瑪蒂爾德付出的代價的確無法彌補。但是有這種觀念的女人終究會痛苦的,因為這份財富就算有,也注定會失去。 不喜歡莫泊桑的小說,因為他總是看到生活的陰暗麵。不管深刻與否,看多了, 讓讀者心情鬱悶。
哦? 明白了,是因為對朋友善意而對投遞公司撒謊。下次還是注意點,因為那個填寫價值之處是對投遞公司負責而不是對朋友負責。要是填寫了禁物那麻煩事可就大了。如果填寫的禁物不屬實不僅罰款還會遭到法律麻煩。 你可以查看公開案例。
物品價值是給郵遞公司賠償用的,為什麽說是善意?讓他們少賠點,以此表達善意?
我還是想趁此機會討論一下莫泊桑的小說“項鏈”,覺得這篇小說的含義很深刻。貴婦人底氣足,敢於戴贗品的鑽石項鏈,以假亂真,旁人絕對不會想到貴婦人的鑽石項鏈會是假的,瑪蒂爾德當然也不例外。而貴婦人借出項鏈的時候,自己心知肚明,所以沒有猶豫,顯得很夠朋友。二位妹妹的討論是出於好心,覺得這個悲劇可以從另一個角度來想,比如“一筆積蓄”,“可以整容”等等,作為彌補。但是我想瑪蒂爾德這十年是以什麽樣的心情來做苦工的呢?體力上的勞累還是在其次,心情上的不愉快才真正是催人老的。
是呀,我們有很多相同的地方,e.g.讓自己的頭發幹淨順滑才會舒服,沒有耳洞...嗬嗬嗬,期待看到更多相同點
還真不知道DHL如此糟糕,我們一直使用DHL快遞歐洲國家的產品,還沒發現問題
莫泊桑的小說總是很灰暗。其實可以從另一個角度想,女主和他老公十年攢了一條真項鏈的錢(相信她的朋友會把錢或項鏈還她的),應當是一大筆錢,他們也不過30多歲,還年輕。又年輕又有錢也不錯。 如果沒丟項鏈,他們也不會省吃儉用存一大筆錢。就當強迫儲蓄吧。
就算沒丟項鏈有如何,最多可以趁年輕漂亮多風光一下,可女主也嫁了人,這種風光也沒什麽實際利益。
有點扯遠了,看了你的這篇提到莫泊桑的“necklace",想到世間榮華富貴都會成雲煙,隻有快樂是屬於自己的。
項鏈怎麽會不翼而飛?什麽快遞公司?
倫敦的朋友寄給qiqi妹妹的項鏈“不翼而飛”,太遺憾了。快遞公司靠不住。我現在不敢郵寄貴重的東西(回國),有過類似的經曆,“一朝被蛇咬,三年怕草繩”。
謝謝qiqi妹妹的故事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