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隻要警察不找我,誰還會主動去找警察啊。可是,我被現實所逼,曾經報過警,甚至不止一次。
第一次報警,是那個寫了借條和開了還款的空頭支票的家夥失蹤以後,我報警了。鬼使神差地,出國不滿兩個月的我就把所攜帶的現金從ATM機器裏分幾次取出,通過一個老鄉全給了他。那是相當於3萬元人民幣的價值,而當年買間市區邊緣的一室一廳是10萬。這些錢,是我出國時所有人情和牽掛的總和。“債主怎麽就失聯了呢?”我一直以為沒有人能夠騙我的。幸虧我還有一份工作,不至於因此而淪落街頭或幹出傻事。我瞞著親人,艱難地尋找那個留有身份證複印件的債主。最終,無果,我不得不報警。報警後,警方對我說:“如果你報警了,就算是刑事案了。那麽能不能索回錢就與你無關了。我們的任務是要緝拿他。你決定要報警嗎?很可能我們抓到他時,他也無能償還這筆債務而被判坐牢。”在作最後宣誓前,我放棄了。“我何必為社會去提控一個騙子並製造一個與我積怨的人?我的目的隻是要討回錢。討不回錢的事情我何必去做?我的安危誰保護?”於是,我撤回了訴狀,警方也樂得作罷。至今,此案已經過了起訴的期限。這筆錢,就是我出國的最大的一筆學費,它使我變得一貧如洗。為了挽回一些損失,好長一段時間,我是早吃麵包晚吃方便麵地節省著,並忍著淚和家人在電話裏報平安。我留著所有的證據,直到出國十年、買了兩間屋子之後,才把受騙的不幸告訴家人,家人聽得瞠目結舌。這時候,3萬元聽起來已經不算很多了。
第二次報警是2年前。為了改建我覺得有些顯舊的廁所,使它變成賓館式的結構,我請人上門測量和簽約。自信滿滿的我再次輕信了他人。簡單簽約後,我就支付了900元定金,讓他為開工購物。我需要做一排櫥、一牆鏡子、一塊大理石台麵,更換新的便桶和臉盆。當然我也拍了他的工作證。但是,他這一去就沒有了音訊,怎麽給他打電話都不接,留言也不回。無奈,仔細查看他的證件,卻發現那上麵並沒有住址,隻有公司的地址。開車尋到那個公司,居然是一家麵包店。我知道我碰到騙子了。不得已報警。警方說:你可以把他告上法庭。但我如何把訴狀送到他手上呢?請私人偵探?請律師寫信?約定開庭日期?哦,夠浩大又費神的工程。可不可以不這樣繞圈就解決呢?於是我隻能求助警察了,雖然他們說這是民事案,與他們無關。但是,經過我的反複央求,警方終於代我給這個裝修工人打電話了。誰知這個人隻是不接我的電話,警方的電話還是接的。在警方的三嗬五斥下,他終於把900元交給了警方,我則另請公司完成了廁所改建的工程。這件事,前後折騰了2個月。期間因為我回國探親擱置,也因為辦事的小警察不答應相助,我訴求了小警察的上司才得以達成。
第三次報警是前幾天。晚上我開車到住家樓下,在倒車時,我的自動提醒鈴在不停鳴叫。我知道什麽樣的聲音是該刹住了。但是,就在我安然下車時,那個停在後麵的出租車司機走出了車子,指責我碰到了他的車尾部。我很擔心:難道我的倒車提醒鈴失效了?雖然我開的是自己喜歡的手動車,但是對於倒車感應器我還是很依賴的。
“碰到你哪裏了?”我緊張地下車查看。
“這裏這裏。”出租車司機指點著。我一看,沒有啊,連淺淺的劃痕都沒有啊。
“雖然車子沒有外傷,但不能保證沒有內傷啊?”麵對光潔完好的車尾,他如是說。
“那麽,你要怎麽辦?”下班回家已經很累了,此時大概是晚上7點多。我不知道如何讓事件快快結束。
“這樣吧,你賠我200元吧。”
“車子沒有撞到,憑什麽我給你錢呀?”我不答應。“你要現在去檢查車子嗎?我陪你去。”我建議道。
“晚上去檢查車,豈不影響我的營業。要不然我明天白天去檢查,然後再讓你知道該賠償多少?”
“你明天去檢修?如果你今晚有部件弄壞呢?或許你修的是舊傷呢?”
“你這樣不相信我,那你看怎麽辦?”
“那我報警吧。”我說。
“報警。很麻煩的,會需要錄口供,做筆記,不知道要花多少時間呢。”他說。
一時間,事情陷入了僵局。我的方案他不接受;他的方案,我不接受。天色越來越黑了,已是晚上9點多了。我累得坐進了自己的車裏,等待建議。
“要不這樣。你是住在這幢樓的對嗎?那麽把你的地址和電話給我吧,有問題我再聯係你。”他最後這樣建議。
“我為什麽要把我的私人信息給你。我也不需要你的信息。既然你不放我走,那麽我隻好報警了。”我無力再和他糾纏下去了,於是我撥通了警方的電話。
很快,一輛警車駕到,載來了幾名警員。警察現場查看一番後,讓我出示了證件,填寫了表格,對我說:“沒有事了。你可以走了。”那個出租車司機也隻好灰溜溜地離開了。在我車輛要啟動的前一瞬,警察來到我的窗口,問我:“對我們的工作有何意見?”我說:“很滿意。”“那麽,你可不可以打這個電話反饋我們的工作情況?”“哦,好的。”我接過了一張寫有號碼的便條,對警察的高效和公正也心存感激。隻是下車時,那張便條找不到了,使我倍感歉疚。
哦,在國外,我覺得辦任何事情都無需走後門,通路子。隻需依法辦事,照章辦事。想想我國內的朋友,違規的車被警察攔下後,總是瀟灑地揚長而去,然後打幾通電話就能安然無恙地取回車子,不支付一分錢罰款。正所謂“蝦有蝦路,蟹有蟹路”。每個人都"路道很粗,辦法很多"。而我在國外十多年,“從來都沒有走過關係”一說,也讓國內的朋友覺得不可思議。
這讓我想起了幾年前在國內繁華馬路上的斑馬線邊,隻有我和一個老外停在斑馬線前不敢挪步的尬尷:因為,誰都沒有把斑馬線當標誌,汽車人流,誰勇敢誰過。同時也讓我記起在重慶的出租車司機,人人都主動係上安全帶的自覺:難道是王立軍鐵腕整治的結果?好言相勸是行不通的?中國人的文明到底要靠何種方式才能實現呢?
“還是人人遵守規則的好。”這是國內朋友們最後一致的看法。
國外的有序的生活,已經讓我養成了“不求人”的、冷靜地獨當一切的習慣。這樣好嗎?
是個聰明能幹的MM:)
問好。
這是美國的啥地方? 不是三藩市,就是紐約華盛頓了。在欽佩之餘,也得提醒一句,七妹不能為了省錢,住到離唐人街不遠的地方吧。作為波姬小斯一類的小資,周圍的人不應該全來自俄羅斯毛裏求斯洪都拉斯吧。這樣的生活真不容易。做你的小資,找一個人替你報警吧。
問好qiqi妹妹!
都是經驗,多謝分享!問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