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214)
本來不想寫的,想想還是蠻有意思的一個小故事。講給同學們聽一聽吧。相信不同人有不同的感受。
兒子拿我的吉他搗鼓一陣了。小子自己學什麽都很快,像模像樣的。殺客死吹的樂隊同仁都不相信他沒有私人老師。
這周免費的音樂會是西班牙吉他二重奏,兒子有興趣,我倆就去了。
吉他手是師徒倆,都有一定的名氣。一共演奏了14首,過癮啊。
其中一首是地球人都知道的,也是我當年為了追老婆學會的唯一一首,也是迄今唯一的一首,一直被老婆譏笑。我跟兒子說,你一定要超過老爸哈,多學幾首啊,免得被女朋友們給看扁了啊! 就是這首Romanza:
也許你不知道,這首讓全地球人著迷的曲子的作者居然是無名氏。其實,人活一輩子能為人類默默地奉獻一點永存的東西,何必在乎留名與否?你變成泥土了,人們知不知道你又有什麽區別?
在彈下麵一首前師傅講了一個故事。一次一位本地億萬石油大亨請他去私人聚會彈琴。演奏結束後,大亨說實在太喜歡這一首了,請他再彈一遍,事後賞了他二十刀。
當聚會到了尾聲,大亨說累了,要睡了。豪宅在海邊,臥室麵對大海,海浪聲聲入耳。大亨說,你們給我在臥室外的陽台上給我繼續彈這一曲,連續不停三個小時過後,賞了他們二百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