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槍斃”,向國慶獻禮
這個題目看似荒唐,卻是文革中發生在江西省的一個真實事件。
1968年8月,江西省委第一書記、省軍區政委、省革委負責人程世清召開會議,決定在全省開展“三查運動”(查叛徒、查特務、查現行反革命),積極貫徹“中央文革”以“群眾專政”的形式“清理階級隊伍”的指示,掀起一個“階級鬥爭的新高潮。”
開展“三查”運動才一兩個星期,全省“自殺”的人數就超過5000人。更恐怖的是瑞金縣發明了一個新名詞:“民辦槍斃”,就是把殺人的權力下放到大隊幹部一級。9月22日,瑞金縣召開了各公社專案組長會議,強調深入開展“三查”,大反右傾,學習全國其他一些地方的“經驗”,權力下放,搞“民辦槍斃”,拿出成績來向國慶節獻禮。
會議結束後第二天上午,律陽公社就殺了7個人。殺戒一開,公社、大隊幹部可以隨便殺人,他們想殺誰就殺誰,不要立案,不要證據,不要審批。如此一來,瑞金縣各公社僅從9月23日起至10月7日,就殺了177人,年齡最大的70歲,最小的隻有11歲。其中有40多人是地主富農的子女,50多人是貧下中農出身,其他都是所謂“四類分子”。他們都是以“現行反革命”或“組織反革命集團”的名義,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被殺的。殺人的方法除了槍斃外,還有用石頭砸、木棒打、刀子捅的。有的把人殺死後,推到懸崖下,連屍體都找不到。後來根據可靠統計,各地開展“民辦槍斃”以來,僅興國縣就殺了270多人,瑞金縣殺死了300多人,於都縣殺了500多人。
直到此時,程世清感到局麵有些不好收拾了,才下命令禁止亂殺人。短短兩個月時間,用6000多條生命為國慶獻了一份“厚禮”。
3年後,程世清因為糾纏於林彪事件被捕,關押多年後釋放,病死於2008年。他在秦城監獄寫了不少自己當年打天下時期的經曆,唯獨沒有寫和平時期血腥的“民辦槍斃”。
當年那些濫殺無辜的儈子手,依然逍遙法外,而那些被殘殺、被逼死的人們,至今得不到任何說法——因為那是偉大領袖親手發動領導的“群眾運動”......。
資料摘選自:《藏在角落裏的曆史:林彪死黨程世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