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講講”是我兒時的外號。那時,我“就像條尾巴似的跟進跟出”——這是大堂姐的原話——跟在家裏的大人身後,手裏拖著本童話書、吵吵著“講講、講講”,煩著他們給我講故事。從《西遊記》到《格林童話》,同樣的故事被講了無數遍,即使我已經倒背如流,即使我都能糾正講述者與書上內容的微小差異了,我還是重複著“講講……講講”,不厭其煩聽著我愛聽的故事,獨自樂在其中。
我,從小都是、也隻是個聆聽者,從來不是個好的講述者——至少聽我講過故事的人都是這樣說。而我,也是一直這樣認為。直到一天,我看到了一個怪異的故事:
“火龍看守的城堡裏,有個美麗嬌柔、被施下魔咒的公主,她等待著英俊王子來解救。有一天,王子打敗了惡龍,親吻了公主,真愛的力量破除了魔咒,從此兩人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
故事本該是這樣的,隻是這個故事有點小小的變化:
公主武功高強、英氣十足,打起架來大有“一下打死七個”的氣魄;王子是個矬子,上馬都要靠隨從“抬舉”。為了名正言順的當上國王,非得找個正牌公主結婚;救出公主騎士是個綠戚戚、髒兮兮的怪物,沒錢沒馬,所以趕路全靠腿兒著;身邊隻有頭聒噪的驢跟隨,聽說還是迫不得以、千百個不樂意。這樣的故事,怎一個亂字了得?結果,公主與怪獸相遇、相知、相戀,卻因為誤解和宿命不得不嫁給“王子”。怪獸被驢子醍醐灌頂,騎著火龍阻止了婚禮。火龍吃了王子,怪獸的真愛之吻解除了魔咒,公主從此變成了怪獸,兩人相親相愛的回到沼澤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這個故事顛覆了所有你讀過的經典童話,卻又很輕易的讓人信服,覺得顛覆無罪,造反有理。
總結:Shrek I ——我自卑
Shrek雖然過著自己想要的生活,可是他無法被人們接受,隻因為他在人們眼中是個肮髒、醜陋、殺人不眨眼、吃人不吐骨頭的怪獸。所以他想方設法,即使是替王子當打手救出公主,也要獲得沼澤的擁有權,為得就是擁有一個屬於自己的世界,一個不會讓他意識到自己是別人眼中的異類的世界。
Princess Fiona被魔咒折磨,黑夜裏會化身成怪物,所以她隻能盼望著王子會在黑夜降臨前愛上她,讓她能像所有童話中的公主那樣“從此幸福的生活”Happily ever after。可誰會愛上一個怪物?即使在燦陽下,她也被自卑的心折磨得體無完膚。
Lord Farquaad五短身材,估計武大郎都比他高上一頭。他擁有金錢、權力和英俊的外表,可是在眾人眼中他永遠是個矮子。所以,他想借助正牌公主的名氣成為一個真正的王者。
三個自卑的人都想被人接納,而其中兩個成功了。他們接納了彼此,隻因為他和她可以以自己真實的麵貌活在對方的世界裏。但是這就夠了嗎?
The End??
還早著呢……
婚後,Shrek夫妻接到聖旨回“遙遠之國”省親,國王和王後被二“人”的尊容和體型驚嚇得險些失態,見女方父母的晚宴更是吃得如同戰場。而本該披荊斬棘救出公主的英俊王子費了半天勁,隻得到了個公主已嫁作他人婦的噩耗。隻好由他身為神仙教母的老媽出馬,威脅國王除掉Shrek、並給公主灌下一吻定情的咒水,好讓王子娶了公主,成為遙遠之國名正言順的繼任者。
另一方麵,Shrek為了Fiona能得到眾人祝福的婚姻偷了教母的“Happily ever after”藥水,變成了迷倒眾生的帥哥,同時也使Princess Fiona恢複了美麗的原樣。但是,教母卻讓英俊王子在二人重逢的當口來了個“第三者插足”,讓公主誤認為他就是變身後的Shrek,Shrek見狀黯然神傷,為了公主的幸福而選擇離開……
總結:Shrek II——無法代替的愛人
Shrek得到了可以接納他的伴侶,本以為可以回到自己的沼澤從此幸福生活。可是他娶的是個公主,這就意味著他必須麵對一個國家。改變對於他很難,他出生便是個怪獸、人們眼裏的異類,再怎麽改變也無法讓國民接受並祝福他們的公主嫁給了一個綠色的怪獸。因為所有的書裏都沒有怪獸可以“從此幸福生活在一起”的橋段,除非,他能像其他故事裏的王子一樣有著英俊的外表。所以他偷了魔藥變成了“王子”,而曆險歸來才發現,原來白馬王子在和美麗公主的天作之合裏是那麽容易被代替,而無法代替的是公主心裏愛著的那個跟她在篝火旁一起吃烤田鼠的怪獸。
所以當午夜鍾聲敲響的時候,無法被代替的“公主”和“王子”再次變身成怪獸,繼續他們無法被代替的愛戀,而神仙教母與她的魔法都變成了虛幻的泡沫。
但故事還沒有完結……
國王病逝,Shrek成為第一繼任人選。雖然國民已經接受了這個怪獸,但是他可不想背負統治一個國家的責任。而更讓他驚恐不已的是Fiona懷孕了,他即將成為人父,所以他隻好借尋找第二繼任人選之際逃避這兩個事實。而另一方麵,失去母親庇護的英俊王子煽動、糾集童話故事裏的邪惡配角們打算來個篡位奪權。故事又亂得一塌糊塗:
長發公主與英俊王子串通,使Fiona和王後鋃鐺入獄。這還不是更糟的。白雪公主、灰姑娘、睡美人,灰姑娘的醜惡“後姐”也一起被關了起來,幾位公主殿下的驕縱著實讓人難以忍受;
樹精、巫婆、強盜大行其道,整個國度慌亂成一片;
繼任的第二人選亞瑟(本座懷疑這位應該就是大名鼎鼎的亞瑟王)是個徹頭徹尾的失敗者——莽撞無禮卻膽小怕事、窩囊、還很孩子氣。
這故事可怎麽收尾呢?
總結:Shrek III——我是誰?
Shrek一心想回沼澤過自己的小日子,當然生兒育女不在其計劃之中。兒時父親要吃他的記憶,讓他無法接受自己也將成為人父的事實。他害怕自己無法成為一個合格的父親,更怕自己的孩子像自己一樣在別人的恐懼、譏諷中成長。而當他看到同為怪獸的獨眼怪像獻寶似的抱著他那也隻有一隻眼睛的女兒時,心裏怕是感動得一塌糊塗吧。而在他麵對從小失去父愛的亞瑟時,似乎某種與生俱來的父性也自然而然地流露了出來。Shrek將會是個好父親,我想看過電影人都會這麽想吧。
“我是什麽?因為這麽想,所以害怕。自己有什麽價值呢?因為不知道,所以膽怯。”
Shrek,住在沼澤裏綠色的怪獸。他吃烤田鼠,洗泥水浴,醜了吧唧、髒兮兮、臭烘烘。這個本該是童話裏配角,本該在襯托出王子與公主波折的愛情故事後就該功成身退的怪獸,卻成了這個故事的主角。按理說,像他這副尊容在經典童話裏恐怕占不了太多戲份,隻要公主和王子能終成眷屬,估計也不會有太多人會在乎他是不是還活著,又或者下場如何。但是在他自己的故事裏,他成了拯救公主的騎士、皇家的女婿、國家的繼承人,雖然做得不怎麽稱職,還萬分波折,但他講述著什麽是愛情,什麽是婚姻,還有什麽是責任;最重要的是他告訴我們——所有人都有擁有幸福的能力,千萬別把別人眼中的自己當成真正的自己。
“我是什麽?自己有什麽價值呢?其實,在我心中的某處,大概早就已經知道了。”
亞瑟在Shrek的幫助下登基,Shrek與Fiona終於得償所願回到了自己的小屋。隨後,三個怪獸綠寶寶出世,他們為人父母。看著每天因家務累得沾床便呼呼大睡的他們,你能說這不是幸福嗎?也終於,我可以說出早就盼望說出的那一句話:
從此,他們幸福快樂地生活在一起……
They Lived Happily Ever After……
——The End——
PS.事實證明,我還是不會講故事。所以,我還是做我的聆聽者好了。
講講,講講……你說我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