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歲那年,我有了個“管家”。
每個人都有夢想,我的夢想很簡單——成為有錢人;而我那“管家”的夢想當然就是給我這“有錢人”當管家。她說:“如果你成為有錢人,我就當你的管家,幫你管錢、幫你花。”說的時候笑得像個見錢眼開的財迷。而她,就是我那“不分梨”的好友。
記得那是九月的一個下午,體育課上慢慢悠悠跑過一千米障礙跑以後,仁慈的老張頭兒放了我們“大假”。男生們呼喝著打起了籃球,女生們則是照慣例在樹蔭底下躲避太陽的侵襲。我和黎則遠離嘰嘰喳喳的女子軍團隨興席地而坐,所坐的是禮堂旁的幾塊生了鏽、高高摞起的鐵板,也是我們障礙跑的“障礙”之一。而禮堂旁的幾顆柳樹則剛好替我們遮去了秋老虎的咆哮。比起熱熱鬧鬧的操場,樹蔭下如一淨土,高坐在鐵板上的我們大有俯瞰全場的意思。
“你的夢想是什麽?”黎突然問道。才升入初二就已經有了來自各方麵關於中考的壓力,所以那時候還是孩子的我們開始模模糊糊地正視、計劃、並期待著自己的未來。
“會飛吧,我想。”這是我兒時的終極夢想。
“……說個比較正常的。”
就不愛聽這話,我的夢想很不正常嗎?人都說“夢想之於理想,就像理想之於現實都是有差距的”。結果才要張口反駁,就被堵了個嚴實:
“不要又開始你的歪理邪說!”
嘁,所以說希特勒是德國民眾選出來的,真理永遠是掌握在少數人手裏的。
“那,當個有錢人好了。”自從四年級時“結識”了葛朗台那老頭,我就覺得有很多錢每天數、每天數才是人生一大享受——當然,最好是數也數不完。不過,絕不能再讓老娘偷拍到我數存錢罐裏鋼蹦兒的照片了,說不定會被那對寶貝夫妻當笑話說一輩子。
“那……如果你成為有錢人,我就當你的管家,幫你管錢、幫你花。怎麽樣?”本來百無聊賴、雙手撐頰的我一聽這話挑起眉毛往右側瞟去。就見黎一臉興奮,笑得彎起了一雙眼。
“不好。”這個一定要堅定、堅決地拒絕。
“我覺得呢,我們先要從住的地方著手。嗯,樓不要太高,三層就好。最好建在海邊,落地窗加無敵海景,哇!”
麵無表情的看著她說得神情激昂,我努力回想了一下,我剛才說的是“不”。不過她還真能想,還建在海邊、無敵海景?那住在燈塔裏不就得了。
“……我喜歡大理石地麵,鵝黃色做基調,浴室用淡粉色的。一定要有個很大的按摩浴缸,嗯!”這家夥果然了得,可以完全可以忽略我這“東家”的存在,一個人說得唾沫紛飛。
“嘁!粉色?鵝黃色?歇菜吧你!”花我的錢,我總不好意思置身事外,“一律黑白色調。地下室有個酒窖,所以有小半層高出地麵,也就是說一層要比地麵高出一些。這麽算來,不用三層,兩層就行了。樓頂可以做個玻璃屋用來曬太陽,當然,曬點白薯幹兒啊、魚片兒什麽的也行。”胡吹亂蓋也是我的強項之一,反正不用上稅。
“你還挺能想的哦。”
“彼此彼此。”
“可是……白薯幹兒?”黎一臉疑惑。
“對,白薯幹兒!”我一臉肯定。
“你有錢蓋樓,還自己曬白薯幹兒?”
“你不知道富人都有一些怪癖的嗎?所以才會有種說法‘普通人的怪癖就是怪癖,名人的怪癖叫軼事’。”
“那你那些‘歪理邪說’……?”
都說這麽明白了怎麽還不明白?
“那些就成了‘名人軼事’。而且,還可以用來出書賺更多的錢。對了,還要記得一定要官商勾結,自古這就是定律。”
“嘁!”黎一臉不屑。
“嘁什麽?我說真的。”我一臉認真。
“許你嘁就不許我嘁?”
“哦。”本座一向有容人雅量,“不過粉紅色和鵝黃色決不可能出現在我家!”
“你品味太差!”
“那又怎樣?”我當然知道自己品味差,“沒聽說過嗎,花錢的是大爺,千金難買爺樂意。”
就這麽你來我往的,時間倒也過得挺快。不過下課不意味著話題結束,現在算算,我們兩個居然花了一個禮拜的時間討論所有將來的衣食住行。那時候不知大人的世界,隻知道能生活在夢想裏麵的人是幸福的。但是,某日攬鏡,發現鏡中臉不再如記憶中的青澀,十三年後的我們也成了大人。
現在,黎和誌興兄的小家裏,淡淡的鵝黃色是基調,浴室卻是滿室桃紅。雖然很不習慣客廳那套豔紅的沙發,但不得不承認房間的每個角落都精致卻溫馨,也顯示出女主人的“超凡品味”。而我家則是白色和黑色的基調,房頂上也預留出了那“太陽屋”的位置。現實的世界充滿了競爭和疲憊,也充斥了對夢想的嘲笑。所以我們把夢想藏在一個單純且溫馨的地方。在你那裏,赤紅色的沙發旁、玻璃茶幾上、一黑一白兩隻茶杯中,茶香慰著;在我這裏,硬邦邦的黑木長椅上、散落的書籍下、一襲鵝黃軟毯暖著——彼此心中的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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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篇——梨的故事
13歲那年的夏日。
“哇塞,這顆梨好大。兩個人夠吃了,眉,我們把它吃掉。”
“好,我去拿刀。”
“啥?你要跟我分梨(分離)?”
“……不然怎麽吃?!”
“那就一人一口唄。我不嫌你!”
“呸,我還嫌你呢!”
“野人!隨地吐痰!罰款!”
“……我懶得理你!”
結果,那顆梨還是被我們一人一口吃掉了。或許從那天起便注定了這份“不分梨”的友情。總有一天,長大的我們都會有那個分享另半顆梨的人。但是,友情不變。
我發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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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篇二——不協調的顏色
21歲那年的秋末。
“時間過得好快,轉眼就到十一月啊!”黎突然無端端感慨著。
“哦。”我正被書中的恐怖情節吸引,史蒂芬·金果然是個天才。
“我說!……”還沒等她說完,我便接了話茬:
“生日禮物已經買好了。”
“……是嗎?”欲言又止?這可不像她的風格。
“嗯。”雖然舍不得書中的男主角,我還是看向她,“我買了一套杯子送你。如果你想問的是這個。”
“嗯……櫻花的那套杯子?!”那日一起逛街,黎看上了一套櫻花圖案的茶杯。
“……”不置可否,我隻笑笑,繼續看書去也。
“嘁!德行!”
生日當日。
“什麽?!這黑黑白白的是個啥?”
“茶杯。”
轉過年我生日那天。
“這毯子怎麽這個色兒?”
“鵝黃色又有什麽不好?”
結果,這兩件跟房間顏色不太協調的物件就這麽一直不協調的擺放著。如同我們的友情……
在“人在澳新”看到這篇文章,寫的太好了,愛不釋手,謝謝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