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男女同廁法案
(2014-05-07 17:5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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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前國內上大學的時候,係裏有一男生化了妝去女浴室,結果被女生們痛打一頓還被學校開除了。有人說那是一種病,也有人說都怪學校男女比例太懸殊...
可惜了,這哥們要是晚生三十年,到加州來上學,遭遇可就完全的不同了。
加州議會法案AB1266法案,被稱為男女同廁同浴法,已由加州州長已簽署成為法律,於今年1月1號生效。法案規定,中小學生有權力根據自己的性別認同(不是生理性別)來選擇使用廁所,更衣室,淋浴房等學校設施,也可以選擇參加學校的男代表隊或女代表隊。
也就是說,一個男生根據自己的想法去女生廁所浴室,是完全正當並受到法律保護的!
注意,這裏的“自我的性別認同”,隻是學生根據自己的想法就可以,不需要有關醫生的診斷,也不用向學校登記。
這個法案說是為保護變性同學免受歧視。(為了保護這2%的學生,考慮到其他98%學生的身心健康了嗎?)提案人表示,部分美國學區已經采行類似政策,並未引起不便。但這一說法嚴重缺乏證據。
在這個法案下,如何防止孩子受到性騷擾和性侵犯成為大多數家長的最大擔心。
反過來說,這個法案是同性戀運動的一大標誌性勝利。提案人表示這是全美有關法律的第一列。這也是加州民主黨這幾年控製了從參議院到眾議院到州政府後,取得的又一個立法勝利!(華人反對的SCA5還在推進中)
上麵提到的那位,要在加州本可大搖大擺地走進女浴室,隻要說他覺得自己想做女人就行了。
(嚴重提醒,此法案現階段隻適用於中小學,年紀大的各位色友們還需再等上幾年,相應的提案一定會有!)
可是非要大張旗鼓的說這個合情合理,結果影響了更多的人,這和明知道有艾滋病還要找人發生關係,從原理來說都是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