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訴你一個真實的丹麥(11)丹麥的外國人問題
(2010-09-17 03:3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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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常人們經常說丹麥人如何如何,言下之意,丹麥人就是打羽毛球的蓋德或者馬廷的樣子。其實丹麥人裏有9。5%的移民,這些移民也許來自中東,也許來自非洲,完全和典型的白種人是兩個樣子。
外國人問題是丹麥的一個大問題,大到影響到丹麥政治格局的程度。現在執政的VK政府,就是靠著反移民的右翼黨,DF支持下,才擊敗社民黨,擁有政權8年之久。
有人說丹麥是個人人平等的國家,這話其實非常不確切。在丹麥,有錢人和窮人就不完全平等,丹麥人和外國人也不完全平等,而且在法律上就認可了這種不平等。最簡單的一個例子就是24歲規定。
這是丹麥VK政府在2002年推出的法律,規定丹麥人和外國人結婚,如果其中一方不到24歲,就不能申請家庭團聚,在丹麥居住。另外,申請家庭團聚的人,要能夠保證每人最小的居住麵積是20平米。這個居住麵積不包括廚房,廁所,過道。申請家庭團聚的人還要提交6萬多克郎的財政擔保。
有人說這個規定是針對阿拉伯人的。其實被這條法律衝擊到的人遠遠不隻阿拉伯人。在2007年,因為這條法律,有1000多18到24歲的丹麥年輕人被迫移居到瑞典生活,其中不乏純種的丹麥人。
外國人成為問題有其自身的原因。比如說很多外國人靠領取救濟生活,靠多生育子女領取補助生活,加重了政府的財政負擔。同時很多阿拉伯人愛買好車,炫耀財富,也很容易引起很多丹麥人的嫉妒。最後,外國人犯罪現象也很讓人垢病。
中國人應該是普通西方人裏的模範民族了,不惹事,老老實實工作,不偷懶靠領救濟生活。即使這樣,過去10年,中國人在丹麥也有幾次轟動全丹麥的犯罪事件。一個是巨額賄賂移民局官員,買居留簽證,雖然這個"巨額"其實隻有幾十萬克郎。一次是幾個留學生合夥綁架中餐館老板的小孩,敲詐勒索。而其他國家來的人的犯罪案件就更多。最嚴重的就是由外來移民組成的黑社會團夥。他們和本土黑社會發生衝突,引發過多處槍戰。另外,從東歐過來的犯罪分子欺騙偷盜現象也很讓人矚目。
隨著外國移民占總人口比例越來越高,反外國人的呼聲也越來越強烈。其中一個顯著的現象就是DF黨支持者比例越來越多。DF在政府裏的影響力越來越大。為了遷就DF, VK政府製訂了不少不利於經濟發展的政策,比如說大學對外國學生收學費,推行多媒體稅,等等。最近DF又提出新主張,要取消外國人在丹麥享受的免費醫療待遇,這是必會進一步增加吸引外國優秀人才的難度,對丹麥企業是一個極大的損害。
雖然在DF眼裏,外國移民是一大問題。其實丹麥是離不開外來移民的。幾乎所有的匹撒店,周末開門的蔬菜店,都是中東人在裏麵工作。而工作強度大,收入低的工作很多也是靠移民在挑大梁。在DF叫嚷"丹麥價值"最響的時候,丹麥女王曾經在新年講話裏委婉地批評了他們:"我們也許不像我們自己想的那麽好。"
不管怎麽說,一些外國移民的聚居區治安還是很成問題的。旅遊也好,居住也好,挑選一個好一點的地區還是很重要的。
生活條件艱苦不是出賣原則的理由,隻是一個原諒自己的借口。我和我周圍的很多人都嚐試過堅持自己原則的艱苦生活。當你通過自己的努力走出去,回頭看的時候,你會把這些經曆當作你的財富。
開個玩笑,別這麽嚴肅。。
不過為什麽不可以說不加班呢?我試過,可以啊。不加班就影響工作的連續性?隻能說明項目經理的工作沒做好。偶爾加班很難避免,經常加班的話,哪個環節一定有問題。再說太多了也不合法。
生活對於很多人而言,本身就是很辛苦的事情。看來要麽你還很年輕,要麽你生活條件很優越,體會不到這一點。
不管怎麽說吧,這個問題簡單講就是,一個人貧窮的丹麥人,也許會沒權利在自己的祖國生活,太荒唐了。而不勻許和外國人在24歲前同居或者結婚,則是不折不扣的種族歧視。
雜念太多,全力以赴鑽營,連結個婚都目的重重,活著好辛苦。
天真。
還以為至少在這個論壇的人都會讚成為愛而結婚,原來還有人覺得丹麥在本國找不到老婆的人沒有足夠的錢去東南亞找,或者更確切地說買,老婆是剝奪他們的人權。無話可說了。
大部分有機會受教育,有機會和能力決定自己命運的女性並不需要政府的這種政策去保護。這個政策真正保護的女性是被宗教和傳統觀念壓製,沒有機會和能力去選擇自己命運的女性。可以說是針對性很強,但我不認為有什麽不對。
你大概知道在丹麥兩個相愛的人並不需要結婚而在法律上享有和已婚一樣的權利。所以這個政策限製的僅僅是想利用結婚的方法移民的人。我認為婚姻是神聖的,任何摻雜金錢和移民為目的的婚姻都是該被鄙視的。個人觀點而已。
關於24歲規定,客觀上確實起到了強迫一些移民後代多接受教育的作用。但是,這裏有兩個問題。一個是同樣一個國家裏的年輕人,有些人可以不到24歲就結婚,有些人就沒有這個權利,這是事實,是不是侵犯了人權?從你的角度看,24歲規定是挽救了很多女性,但是它也剝奪了許多女性24歲前生孩子的權利。如果真是要保護女性,那大家都從24歲可以登記結婚好了, 難道不是挽救了所有女性?
24歲規定的另一個問題,是剝奪了社會下層貧窮男性獲得外國配偶的機會。平均一個人臥室的居住麵積20平米,如果有一個小孩,整個居住麵積就要達到70到80平米,加上6萬多擔保金,那些低收入的人怎麽供得起?丹麥很多窮困的單身男人,因為各種原因在丹麥找不到配偶,就去東南亞國家娶個老婆回來,這樣他們雖然窮,起碼有個延續後代的機會,現在這個規定就完全剝奪了這些人的機會。他們的人權在哪裏呢?
至於瑞士,我了解不多,至少瑞士多數人說德語。世界上以德語為母語的有一億多人,而以丹麥語為母語的不到600萬,所以拿瑞士和丹麥比就有問題。其次,瑞士也是公費醫療。
最後,說人才都想去瑞士,不知道有什麽根據。我個人以為至少對於多數中國人,美國是第一選擇。總體上講,一流人才去美國,應該是大致不錯的。 既然一年要交十幾萬克朗的學費,幹嗎不去英國,美國讀書,偏要來丹麥?目前政府推出的這些措施非常目光短淺。
腦袋空不要緊, 但是不要進水啊.
嗬嗬,好大火氣。 有個錯字,是必應該是“勢必”。
本來丹麥是非英語國家,願意來的人就不多,再對外國人實行歧視政策,來得人就更少。21世紀的競爭是人才的競爭。沒有人才,企業自然難以發展。
什麽SB邏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