瑟穀德 . 馬歇爾與美國近代民權運動發展史 (51)
1835年秋天,美國賓夕法尼亞州費城發生了一件為了奴隸製度而爆發的暴力攻擊事件,一位叫喬治.湯普遜(George Thompson)的英國人,在費城鼓吹廢除奴隸製度時,遭到當地死硬分子的暴力攻擊,甚至將之綁架,幾乎遇害。
喬治.湯普遜於1804年6月18日在英國利物浦市(Liverpool,England)出生。喬治.湯普遜是英國近代史上的奇才,他沒有接受過什麽正規的學校教育,全靠自學成材,他口齒伶俐,能言善道,知識豐富,自十八歲的青年時期開始,就能靠嘴巴吃飯。
喬治.湯普遜的父親在一條運奴船上工作,每次歸來,向他訴說一些航程上那些白人奴隸販子對待非洲黑人奴隸的恐怖事件,使他的幼小心靈,受到一次又一次的震撼。喬治.湯普遜成年之後,根據這些記憶,撰寫成許多震撼性的文章,成為英國反對奴隸製度者的經典文獻。
喬治.湯普遜本身是一位虔誠的基督教公理教會信徒,當他受聘為公理教會的反奴隸製度宣傳職員時,他顯示才華的機會來了。他創作了一個叫做〝立即主義(immidiatism)〞的全新名詞,用作攻擊奴隸製度的口號:
〝在神的跟前還要維護奴隸製度就是犯罪,這種情況必須立即廢黜(To uphold slavery is a crime before God,and the condition must be immediately abolished)〞
這段精簡有力的文字,隨著報紙廣告的宣傳,成為英國人朗朗上口的口頭語,自此英國人開始留意喬治.湯普遜這個名字。1832年,喬治.湯普遜為了宣傳廢除奴隸製度而到了蘇格蘭,在那裏他遇到了兩位改變他思想和命運的美國人,一位是白人威廉.勞埃德.格裏遜(William Lloyd Garrison),一位是非洲裔美國人納撒尼爾.保羅(Nathaniel Paul)。
威廉.格裏遜是美國反對奴隸製度的大將,他於1805年12月13日在美國馬薩諸塞州紐伯裏波特市(Newburryport,Masschusetts)出生。他的父親阿拜賈.格裏遜(Abijah Garrison)是來自加拿大新不倫瑞克省(New Brunswick,Canada)的船員,在美國港口棄船居美,取得居留權後,將妻兒接到馬薩諸塞州,一圓美國夢。
研究美國奴隸製度的人,應該對威廉.格裏遜是不會陌生的。他是1832年〝新英格蘭反對奴隸製度協會(New England Anti-Slavery Siciety)〞和1833年的〝美國反對奴隸製度協會(American Anti-Slavery Society)〞的創辦人,也是代表美國人反對奴隸製度的喉舌報《解放者報(The Liberator)》的總主編。
幼年時家窮,小小的威廉.格裏遜就知道出外幹點零活來幫補家用。十四歲時,在一家叫做《紐伯裏波特前鋒報(Newburyport Herald)》的地方小報為排字學徒。工作之餘,以〝阿裏斯泰迪斯(Aristides)〞的筆名撰寫政論文章。這種磨煉,奠定了他將來成為美國一代政論家的基礎。每天拿筆杆子的習慣使威廉.格裏遜接觸到真理,了解了人性,體會了人生的價值。
有兩個人的思想,深深地影響著這位滿腔正義的年輕人,一位是美國反對奴隸製度的老前輩約翰.格林利夫.懷特德(John Greenleaf Whitter),一位是俄亥俄州(Ohio)的宗教領袖約翰.蘭金牧師(Reverend John Rankin)。
尤其是約翰.蘭金牧師的由宗教觀點衍生出來的反對奴隸製度言論,使他著迷和敬仰,在他的自傳裏說,是約翰.蘭金牧師的著作和言論,促使自己在二十五歲時,發誓要決定全麵介入反奴隸製度運動中。
威廉.格裏遜個性溫和而儒雅,反對暴力但堅持真理,主張立即廢除慘無人道的奴隸製度。每當有人出來說廢除奴隸製度是對的,但是要慢慢逐步為之時,他就毫不客氣地鳴鼓而攻之,他主張立即徹底地廢除奴隸製度的觀點是鮮明而堅定的。
為了言行一致,威廉.格裏遜在1844年7月4日那天,公開焚燒了《美國聯邦憲法》,表示他對《美國聯邦憲法》中的保護奴隸製度的憤怒。他發表聲明說,這部憲法是〝一份死亡契約書,一部地獄合同狀(A Covenant with Death,an agreetment with Hell)〞。
威廉.格裏遜的這些非暴力言行為他帶來數不清的死亡威脅,例如馬裏蘭州巴爾的摩市的法官為此將他關進牢裏,喬治亞州司法部宣布了五萬元的獎金,緝拿他歸案。
1835年秋天,威廉.格裏遜在波士頓發表反對奴隸製度的激情演講,結果是導致波士頓當地奴隸主們的瘋狂報複,他們花錢雇用了一批流氓,拿著火把和武器,要燒掉提供演講場所的建築物。
當演講完畢後,威廉.格裏遜被流氓們在門外堵住,用繩子綁住,押往郊區而去,高聲叫嚷著要將他私刑處死,如果不是波士頓市長和警察部門搶救及時,威廉.格裏遜肯定已經遇害。
救回了威廉.格裏遜不表示他沒有生命的危險,為了保障他的安全,波士頓市長想到了一個妙主意,將他關在萊弗裏特大街(Leverett Street)的監獄裏,幾個星期後,再悄悄地將他護送出城。
威廉.格裏遜的〝得道,與民為之,不得道,獨行其事〞的大丈夫行為,也不能夠為他的同誌們全部接受。1865年五月,在《解放者報》的內部會議上,他被一百一十八票比四十八票的強大票差,淘汰出總編輯的職位之外,雖然大家全票通過留他為《解放者報》的董事長,但為威廉.格裏遜拒之。
離開了《解放者報》後,威廉.格裏遜以獨立者的身份,繼續鼓吹美國的黑白平等和廢除奴隸製度的運動長達五年之久。
威廉.格裏遜和納撒尼爾.保羅邀請喬治.湯普遜見麵,交換意見。三人一見如故,數夕夜談,喬治.湯普遜如夢初醒,得知天下之大,人心慈愛,自愧滿身銅腥,心底狹窄,真可謂聽君一夕話,勝讀十年書。
由為了肚子的溫飽,而升華至為了人性的尊嚴,喬治.湯普遜不但成為了威廉.格裏遜和納撒尼爾.保羅的同誌,更成為英國社會上拔尖的反奴隸製度先鋒。
從1836年至1847年的十一年間,在英國境內每一次的反奴隸大會上,一定可以看見喬治.湯普遜的身影,聽到喬治.湯普遜的反奴隸製度雄辯。
1840年7月12日在倫敦舉行的〝全國反奴隸製度大會(Anti-Slavery Convention in London)〞上,喬治.湯普遜是最為出色的主講人,自此以後,英國倫敦的人們無人不知他的盛名。1847年,喬治.湯普遜決定代表他的老家哈姆雷特塔市(Tower Hamlets)出馬競選英國下議院議員,輕易當選之。
1833年,英國國會雖然通過了振奮人心的《英國解放法案(British Emancipation Act)》,但是卻不能使喬治.湯普遜滿意,因為這條法案有著一條尾巴----被自由了的非洲黑人奴隸,必須要為其雇主免費工作六年,才能得到真正的自由。
喬治.湯普遜進入英國國會後,立即馬不停蹄地再接再厲,提出要將這條六年尾巴割掉的新議案。其對真理的堅持和對人性尊嚴的執著,於此可見。
1834年,喬治.湯普遜夾著英國國會議員的光環來到美國推銷他的反奴隸製度理論,可是在第一場演講後,就差點被美國死硬的奴隸主們要了老命,使他不得不盡快返回英國保命。
喬治.湯普遜開始周遊列國,鼓吹反奴隸製度。1877年在外國旅遊期間,他覺得身體有點不適,於是盡快回國,返國後就病倒家中。1878年10月7日,喬治.湯普遜在英國利茲市(Leeds,England)家中病逝,享年七十四歲。
喬治.湯普遜在美國賓夕法尼亞州費城的被暴力攻擊事件,固然使英國人憤怒,但更憤怒的是安吉莉娜.格裏姆克,她認為像喬治.湯普遜這種溫和而非暴力的人物都要被攻擊的話,如果繼續的沉默,就是對自己良知的犯罪,這使她義無反顧地投入美國近代民權運動中,也使她成為支持成立全國有色人種進步協會的主將。
研究安娜.斯賓塞的話,會發現一個很有趣的現象,在諸多有關她的文獻包括幾家主要的百科全書在內,沒有人能提出她的生日和死日是哪一天,隻是籠統地說她是生於1851年,死在1931年。
唯獨馬薩諸塞州劍橋大學的安杜佛-哈佛神學圖書館(Andover-Harvard Theological Library)的資料庫裏,清楚地寫出她是於1851年4月17日在馬薩諸塞州艾托波麓市(Attleboro,Massachusetts)出生。
安娜.斯賓塞在馬薩諸塞州艾托波麓市和羅得島州普文丹斯市(Providence,Rhode Island)長大。安娜.斯賓塞自小才華四射,剛從州立學校畢業,就一邊在一家小學教書,一邊替《普文丹斯日報(Prividence Daily Journal)》撰寫專欄,鼓吹女權,提倡公平,並四處演講,將民主和民權是密不可分的關係理論介紹到社會的每一階層,盛名開始遠播。
1878年8月15日,安娜.斯賓塞與唯一神派教會牧師威廉.亨利.斯賓塞(William Henry Spencer)結婚,於是她經常在她丈夫的教堂裏布道,深受歡迎。
1891年,安娜.斯賓塞被委任為羅得島州普文丹斯市比爾街教堂(Bell Street Chapel)的全職牧師,這是美國基督宗教史上的第一位女牧師,象征著一個新時代的開始,有著劃時代的意義。
在安娜.斯賓塞生長的那個時代裏,許多小孩子的日常生活並不是到學校而是進工廠,安娜.斯賓塞知道,一個沒有教育的時代,是一個沒有希望的時代,也是一個絕望的時代。童工是一個時代的恥辱,許多童工因為接近危險機器而導致傷殘。
有一天,安娜.斯賓塞遇見了一位叫做詹姆斯的小男孩,他隻有一隻手臂,另一隻手臂是他在工作時被機器割掉的。安娜.斯賓塞發現詹姆斯從來沒有上過學,沒有知識兼體殘,前途無望。她訪問了詹姆斯的家庭,向他們解析了上學的重要性,有了知識,可以用頭腦來賺錢,一樣可以服務社會,成為大社會的一分子。
安娜.斯賓塞覺得在詹姆斯的案例上,政府也有責任,因為他們沒有保護好孩子們的安全。安娜.斯賓塞在馬薩諸塞州州議會上,發表有關政府有義務通過立法來保護兒童的演講,終於說服了議員們,馬薩諸塞州通過了美國近代第一部的《兒童保護法》,法律不允許孩子接近危險的機器,也不允許他們在夜間工作。時至今天,這已經是美國社會共同承認的普遍價值觀念了。
1902年,安娜.斯賓塞與全家搬到紐約市定居,這裏是她大展身手的舞台。她一到紐約就加入了〝紐約倫理社(New York Sociaty of Ethical Culture)〞。紐約倫理社是美國民族價值的脊梁骨,是由費力克斯.阿德勒博士(Dr.Felix Adler)於1876年感憤於世間的不公義不公平而創立的民間組織,主張無論什麽宗教,都要訴諸於自己的良心來行事,與中國儒家的〝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理念不謀而合,這種仁道理念,可從教育人民入手而達到成為潮流的目標。
費力克斯.阿德勒是德國猶太人,他於1851年8月13日在德國阿爾施市(Alzey,Germany)出生,六歲時隨著雙親移民美國,定居紐約市。費力克斯.阿德勒的父親塞繆爾.阿德勒(Samuel Adler)是一位在德國甚有威望的猶太教法學博士,一到紐約,就被猶太安繆爾廟殿(Temple Emanu-El)聘請為最高主持。
費力克斯.阿德勒於1870年在紐約哥倫比亞大學畢業後,返回德國海德堡大學(Heidelberg University)繼續深造,並取得哲學博士學位。1874年,費力克斯.阿德勒在美國康奈爾大學(Cornell University)曆史係開課授徒,教授東方和希伯來語言和曆史。
由於他的〝思想異端〞和鼓吹民權的論調不符合康奈爾大學封建的風格,被以〝危險態度〞的〝罪名〞開除出校。費力克斯.阿德勒的〝思想異端〞不僅在康奈爾大學被排斥,甚至於在他父親為最高領導的猶太安繆爾廟殿裏也是遭到同樣的結果,宗教的信仰使他的仁慈變得博愛,理性的思維將他的心胸變得更廣闊。
1876年5月15日,時年二十四歲的費力克斯.阿德勒,以一人之力,在紐約成立了紐約倫理社,作為推動自己博愛理想的舞台。費力克斯.阿德勒推動的第一件事情是向紐約的貧民們提供免費的護士和醫生醫療服務,這些被服務的對象,多是些生活在貧窮線下的非洲裔美國人。
第二件事是成立了免費的幼兒園,為貧窮的勞動工人孩子提供義務教育,這就是美國近代教育史上著名的〝倫理社文化學校(Ethical Culture Fieldstone School)〞。費力克斯.阿德勒自己擔任倫理社文化學校的院長,一直到1933年4月24日去世為止。
費力克斯.阿德勒窮一生之力來推動美國人的社會倫理、兒童福利、家庭和諧與種族和解為目標,他意誌堅定,富貴不淫,威武不屈,貧賤不移,獨行其事,對於外界的評談,一笑置之。
十九世紀末代,美國為了古巴的自由而與西班牙帝國開戰,繼而霸占菲律賓(Phillipine)和波多黎各(Puerto Rico),費力克斯.阿德勒的思想隨著這些使人眼花繚亂的世局而不停的變化,他從一位支持美國參戰者而變為反對美國成為領土擴張者的反戰者。
費力克斯.阿德勒從不跟風,從不逢迎潮流。第一次世界大戰導致德國覆滅,他公開告訴大家這並沒有使到世界更安全,因為真正的問題不是在德國而是在強權的帝國主義野心。他反對〝凡爾賽條約(Versailles Treaty)〞,不同意〝國際聯盟(League of Nations)〞,主張〝國際大議會(Parliament of Parliaments)〞,國際聯盟和國際大議會的分別是,前者是利益集團,後者是人民代表。
費力克斯.阿德勒這種堅強的道德精神魅力,感動了整整幾代的美國人,為近代的美國人樹立了一個崇高的榜樣。在其中的追隨者之中,安娜.斯賓塞就是個典型的例子。1903年,紐約倫理社聘請安娜.斯賓塞出任該組織的最高領導,這不但開創了美國女權運動的先例,也為美國的道德立下了一個嶄新的標準。
1909年,在費力克斯.阿德勒的支持下,安娜.斯賓塞登高一呼,呼籲美國有良知的知識分子勇敢地站出來,共同成立一個為全美國人的道德而奮鬥的機構:全國有色人種進步協會。
中國在清朝末年時,孫中山根據美國的三權分立建國原則的基礎上加以改良成一種更加完善的《五權憲法》,是為立法、行政、司法、考試與監察五個獨立平等的政府。
中國政治問題的症結在於人,而不是法,再好的製度到了陰謀家手裏,莫不變質成為他們弄權和獨裁的工具。文明與封建的分別之一,就是一個是有法必守和一個是有法不守。
孫中山的《五權憲法》就被蔣介石蔣經國兩父子們弄成了一個四不像,立法、司法、行政、考試與監察五個政府,全成了為他們獨裁作惡的傀儡,成了他們屠殺人民的幫凶,成了他們貪汙腐敗的馬前卒。
如果孫中山現在還活著而重新再寫《五權憲法》的話,可能會改變一些他的原始想法,因為他會驚訝地發現,西方的政治學家們認為,美國的政治體係,早已經不是〝三權分列〞而是〝四權分列〞,他們所指的〝第四權〞,就是〝新聞媒體(media)〞。
如果深入研究美國新聞媒體的演變曆史,會發現那是有一條和平演的變軌道可循的:美國的新聞記者和作家們,曾為今天這種被廣泛認同的地位付出過許多沉重而殘酷的代價。
水門醜聞事件期間,美國第三十七任總統理查德.尼克鬆每天早上翻開《華盛頓郵報》,看到美國專欄作家傑克.安德森(Jack Anderson)的文章中,隻要有〝白宮〞〝水門〞〝尼克鬆〞〝醜聞〞等字眼,就驚嚇得渾身哆嗦,連咖啡杯都拿不穩,雙手抖得連咖啡杯咯咯作響,數尺之外,清楚可聞。
連一位堂堂的美國總統都被美國新聞媒體嚇成這樣子,其餘政府官員,可想而知,這就是美國〝第四權〞的製衡力量所致。在建立這種美國媒體權威的諸多前賢中,林肯.斯蒂芬斯就是一位典型的美國知識分子,典型的美國新聞工作者,典型的美國社會良心。
林肯.斯蒂芬斯憑著自己的勇氣、魄力、正義、鋒利筆杆、流暢文采,使他自己義無反顧,使執政而作惡者心驚膽顫,不敢胡作非為,使後代那些為暴政歌功頌德者汗顏,使那些為貪汙獨裁塗脂抹粉者無地自容。
林肯.斯蒂芬斯於1866年4月6日在美國加利福尼亞州三藩市(San Francisco,California)出生,成長於加利福尼亞州首都薩克拉曼多市(Sacramento,California)。從加利福尼亞大學(University of California)畢業後,遊學於法德兩國,眼界大開,深知美國的道德淪喪,國魂黯然,加之他的嫉惡如仇的個性,思想上極欲有所作為,思考著如何為美國人民幹點什麽,以盡一個知識分子的時代責任。
林肯.斯蒂芬斯的作家生涯是從他於1892年在《紐約晚報(New York Evening Post)》工作時開始的,九年新聞記者的敏感和觸角使他看到了美國政府官員的貪汙腐敗,無法無天,但是《紐約晚報》的保守立場使他無能為力,難伸抱負,於是憤而辭職。
林肯.斯蒂芬斯用文字來引爆一連串的政治炸彈是他在1901年出任《麥克盧爾雜誌(McClure’s Magazine)》總主編開始的。
《麥克盧爾雜誌》的興衰史是一篇極富教育意義的近代新聞史。在二十世紀初期,它由默默無名的一份地方小雜誌,數年間發展成與稱霸美國輿論界的《大西洋月刊(The Atlantic Monthly)》齊名的全國性刊物,又由於抵擋不住政治壓力而改變立場,導致在數年間成為美國人民唾棄的廢紙,最終不得不關門大吉。
《麥克盧爾雜誌》的興衰典故,再一次用實例告訴我們藐視民意和逆天行事的結果是什麽,這段曆史,應該成為那些寡頭政權和獨裁政治吹捧者的最佳借鏡,又一次用事實證明了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理論的正確性。
《麥克盧爾雜誌》是由賽繆爾.西德尼.麥克盧爾(Samuel Sidney McClure)和他的大學同學約翰.桑伯恩.菲利普斯(John Sanborn Phillips)於1893年六月所創立的。賽繆爾.麥克盧爾是一位才華四射的知識分子。他在1884年時,就在紐約的報紙上撰寫《麥克盧爾專欄(McClure Syndicate)》而聞名於世,他是美國近代專欄作家的鼻祖。
賽繆爾.麥克盧爾於1857年在愛爾蘭安特裏姆郡(County Antrim,Ireland)出生,九歲時隨著寡婦母親移民美國,定居印第安納州(Indiana)的一個破落農場裏。1875年從瓦爾帕萊索高中(Valparaiso High School)畢業後,以半工讀的方式在諾克斯大學(Knox College)取得學位。大學時代,他與同學約翰.菲利普斯在學校裏合編學生刊物,奠定了兩人在出版業上合作的基礎。
《麥克盧爾雜誌》創辦之初,兩人確定了以〝政治評論〞,〝圖文並茂〞和〝連載長篇〞三大路線原則,使人覺得耳目一新,為美國的新聞雜誌開辟出一條嶄新的途徑。
《麥克盧爾雜誌》的作者群網羅了美國當代的文壇精英,包括艾達.密諾瓦.塔貝爾(Ida Minerva Tarbell)、厄普頓.辛克萊(Upton Sinclair)、柏頓.傑西.亨德裏克(Burton Jesse Hendrick)、約瑟夫.拉迪亞德.基普林(Joseph Rudyard Kipling)、亞瑟.科南.柯南道爾(Arthur Conan Doyle)、羅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Robert Lewis Stevenson)、威拉.卡瑟(Willa Cather)、賽繆爾.蘭霍恩.克裏曼斯(Samuel Langhorne Clemens)與林肯.斯蒂芬斯等。
艾達.塔貝爾是美國二十世紀的著名女作家,她是林肯.斯蒂芬斯在《麥克盧爾雜誌》內部〝社會醜事揭發派(Muckraker)〞三人小組成員之一。
艾達.塔貝爾在1904年出版的六百五十四頁的成名巨著《標準石油公司秘史(The History of the Standand Oil Company)》而震撼全世界,她將全世界最有錢的富豪約翰.戴維遜.洛克菲勒(John Davison Rockefeller)的醜陋非法發家史,無情地攤在太陽底下,使作惡者無所遁形。1999年,《紐約時報》排名評價美國二十世紀最有影響力的作家時,艾達.塔貝爾名列第五,其飲譽之重,於此可見。
賽繆爾.克裏曼斯的名字不見得為大家熟悉,但他的筆名〝馬克.吐溫(Mark Twain)〞卻是無人不曉。他是美國近代最優秀的作家之一,他的著作如《哈克貝利.費恩曆險記(Adventure of Huckleberry Finn)》和《湯姆.索耶曆險記(The Adventure of Tom Sawyer)》等,已經是美國文化的一部分。
時至今日,尚有許多的美國中學依然將《哈克貝利.費恩曆險記》排除在學校課本之外,因為書中經常出現的〝黑鬼(nigger)〞字眼,不為大家所能接受。
《哈克貝利.費恩曆險記》成書於1884年,正值美國南北戰爭期間,美國白人稱呼黑人為〝黑鬼〞,乃是一種極度平常之事,當然,如果在今天再用這種帶有輕藐而侮辱性的字眼稱呼非洲裔美國人的話,那肯定會吃官司,這就是社會和文明的進步所然。
亞瑟.柯南道爾是英國醫師、小說家、推理小說家, 他創造的私人偵探〝歇洛克.福爾摩斯(Sherlock Holmes)〞的形象是全世界撰寫懸疑推理經典小說的鼻祖。
約瑟夫.吉卜林是英國作家,他著名的小說如《蠻荒叢書(The Jungle Books)》、《金姆(Kim)》 和《隻是故事(Just So Stories)》等,婦孺皆知,他是1907年的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從這些作家的陣容上就可以看出《麥克盧爾雜誌》的實力和成功原因。
1901年開始,林肯.斯蒂芬斯利用自己是《麥克盧爾雜誌》總主編的有利地位,撰寫一係列的〝社會醜事揭發派〞文章,將許多當時在位官員的貪汙腐敗醜聞,攤在美國讀者麵前,大快民心,震撼了整個美國政壇和社會。
1906年,他將這些係列文章編輯成書,就是林肯.斯蒂芬斯的代表作《恥辱城市(The Shame of the Cities)》。同一年的4月14日,美國西奧多.羅斯福總統在公開的演講裏肯定這種美國作家的敢於揭發醜聞的勇氣,自此開啟了美國輿論與三權分立的新時代。
整個二十世紀初期,朝氣蓬勃的美國新聞界在這些勇敢而有良知作家們的挖掘下,一件件的政治醜聞爆發,其中最著名的有林肯.斯蒂芬斯在1902年10月份《麥克盧爾雜誌》發表的《聖路易斯市的特威德日(Tweed Days in St.Louis)》,將聖路易斯市官員的貪汙腐敗問題公布出來。
林肯.斯蒂芬斯的帶頭,激發了許許多多的美國作家,他們把腐敗、貪汙、奸商、官商勾結等的醜聞,一一在美國有良知的作家的揭發下揭露出來。
例如1902年艾達.塔比爾的《標準石油公司的興起(The Rise of the Standard Oil Company)》,1903年雷.史丹納德.貝克(Ray Stannard Baker)的《工作的權利(The Right to Work)》,於1906年厄普頓.辛克萊的《蠻荒(The Jungle)》,1906年戴維.格雷厄姆.菲利普(David Graham Phillips)的《以艾德利茲為首的美國參議院叛逆(The Treason of Senate: Aldrich,the Head of it All)》,1906年塞繆爾.霍普金斯.亞當斯(Samuel Hopkins Adams)的《美國大詐欺(The Great American Fraud)》等,都是典型的揭發黑暗的文章。
這種新聞工作人員勇於揭發社會黑暗麵的風氣,與監督美國各級政府與各大工商業的行為,成為被美國主流社會肯定和喝彩的英雄對象,也成為美國民族精神的象征,揭發政客的醜聞與黑暗,目前已經成為美國新聞媒體的天職,在正義的大旗下,凡是為政客歌功頌德與為政府粉飾太平者,無不成為美國人民唾棄的小醜。
民主的社會視勇於揭發黑暗的新聞人員為英雄,為他們戴上榮耀的冠冕。獨裁暴政則恰恰相反,他們把任何揭發黑暗事實的新聞人員當成〝陰謀分子〞、〝帝國主義特務〞、甚至於〝顛覆國家的叛徒〞。
二十世紀七十年代,美國的新聞體係已是徹底的與其餘三權分庭抗禮,其中最著名的就是美國新聞界在水門事件中發揮的監督功能,在《華盛頓郵報》的鮑勃.伍德沃(Bob Woodward)和卡爾.布恩斯坦(Carl Bernstien)兩位記者的窮追猛打下,引爆了震驚全世界的水門醜聞,最終導致美國第三十七任總統理查德.尼克鬆的辭職。
林肯.斯蒂芬斯於1936年8月9日在加利福尼亞州卡梅爾市(Carmel,California)去世,享年七十歲。
(待續)
2011年6月9日 高勝寒 在 美國華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