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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丁.路德.小金恩之死與陰謀論(一)

(2011-02-23 19:06:55) 下一個





   我在《瑟穀德.馬歇爾與美國近代民權運動發展史》的〝美國近代民權之母〞 〝三百八十一天的抵製巴士運動〞、〝非暴力但不服從抗爭哲學〞、〝血腥禮拜天遊行示威事件〞、〝我曾在高山之巔上遙觀全景〞和〝天羅地網萬裏緝凶〞等六篇文章裏寫過馬丁.路德.小金恩的一生,尤其是注重於這位美國近代民權運動發展史上的偉人,隨著環境的思想演變,以及他被刺殺的前因和後果。

   根據目前能夠見到的資料來判斷,凶手就是詹姆.艾爾.雷伊(James Earl Ray)的個人行為,其刺殺馬丁.路德.小金恩之目的是要揚名立萬,並沒有任何的經濟、恩怨、個人或政治原因。但是從日後出土的資料來看,事情並不是那麽簡單,也沒有多少人認為真的就是那麽簡單。

   非洲裔美國人傑西.路易.傑克遜牧師(Reverend Jesse Louis Jackson)的看法就有著一定的代表性,他在為詹姆.雷伊的獄中自傳《是誰殺了馬丁.路德.小金恩?(Who Killed Martin Luther King,Jr.?)》一書作〝前言〞時說:

   〝我從來就不相信政治暗殺會是「一個瘋子」的理論。我絕對不相信關於詹姆.雷伊與馬丁.路德.小金恩博士之間是那樣。我一直都認為在暗殺馬丁.路德.小金恩博士後麵隱藏著一場陰謀。我更相信美國政府是直接或間接參與了這場暗殺的陰謀。

   我從來就不排除美國政府是直接介入這件暗殺的陰謀……因為太多像埃德.胡佛這樣的政府官員,對馬丁.路德.小金恩博士持有出自五髒六腑的、激烈的痛恨和懼怕。

 埃德.胡佛局長認為馬丁.路德.小金恩博士已經對這個國家形成了安全上的威脅。胡佛先生也認為小金恩博士已經損害了美國的軍事工業集團的利益和冷戰鬥士的意識形態的精神威脅,小金恩博士在政治經濟和政治上已經嚴重威脅到了他們的利益。

 小金恩博士站在道德點上的反對越南戰爭立場像一枚飛行中的愛國彈,已經威脅到了約翰遜政權那腐敗的外交政策。一些約翰遜政權官員曾經對小金恩博士采取暗中竊聽和製裁的策略。

 1964年,小金恩博士在密西西比州費城發生了古德曼(Andrew Goodman)施韋特(Michael Henry Schwerner)和錢尼(James Earl Chaney)三位民權義工被三K黨殘害事件後,批評美國聯邦調查局不肯盡力追查凶手,這使約翰遜總統懷疑小金恩博士行為的動機,而胡佛先生則大罵金恩博士是一位「他媽的撒謊者(damned liar)」。〞

 〝我們現在知道的一件事是,在美國聯邦調查局局長胡佛的策劃下,他們有一個「反間諜計劃(COINTELPRO)」,這是一個國內的行動,目的是破壞、亂和使美國黑人民權運動喪失名譽,防止黑人救世主的誕生。〞。

 傑西.傑克遜牧師並沒有拿出有力的證據為來支持他的說法,隻是在文章裏強烈地〝暗示〞美國聯邦調查局和胡佛是暗殺馬丁.路德.小金恩的幕後嫌疑人,但是馬克.(Mark Lane)就和他有著不同的意見。

   馬克.恩在為詹姆.雷伊自傳《是誰殺了馬丁.路德.小金恩?》寫〝序言〞時,就直接了當地說,雖然詹姆.雷伊是一位〝美國最聲名狼籍的政治犯(Americas most notorious political prisoner)〞,但卻不是暗殺馬丁.路德.小金恩的真正凶手,他將暗殺馬丁.路德.小金恩陰謀的矛頭,直接指向了美國政府,並提出了數點無法解釋的疑問:

 第一,馬丁.路德.小金恩是在196844日被刺殺,英國法庭是在1968627日宣布批準美國司法部的要求,允許引渡詹姆.雷伊返回美國受審,由事發至引渡,前後尚不足三個月,其辦事速度之快,超出了一般的想象。

 第二,美國司法部為英國法庭提供的犯罪證據,主要是一份由查爾.蒂芬(Charles Q. Stephens)的〝書麵證詞宣誓(affidavit)〞,可是這份書麵證詞宣誓書是在強大壓力下的非自願產品,其有效性和真實性是具有挑戰性的。

 第三,美國聯邦調查局在馬丁.路德.小金恩被刺殺前兩天,轉移了可能的在場目擊證人:兩位在現場正對麵消防局裏麵的兩位黑人消防員在毫無理由的情況下被緊急調至外地的消防局。

 第四,在公開的文件中,有美國聯邦調查局局長埃德.胡佛的備忘錄說:馬丁.路德.小金恩應該〝從全國的視野裏消失(removal from the national scene)〞,任何人都會知道,將一位極富盛名的美國民間民權領袖〝從全國的視野裏消失〞的意思是什麽。

   第五,弗蘭克.霍洛曼(Frank Holloman)在暗殺事件前,忽然被調為田納西州孟菲斯市警察局長,並負責消防事務,弗蘭克.霍洛曼是美國聯邦調查局局長埃德.胡佛的心腹大將,弗蘭克.霍洛曼在忽然被調為田納西州孟菲斯市警察局長之前,是埃德.胡佛華盛頓辦公室的高級負責人,人往上爬,水向低流,人之常情,而這個調職,是異於常情之外的,是缺乏說服力的。

   查爾.蒂芬斯是一位居住在田納西州孟菲斯市(Memphis,Tennessee) 貧民區的酒鬼,他的妻子格蕾.蒂芬(Grace Stephens)在事後作證說:

 196844日下午六時,她和丈夫查爾.蒂芬斯正住在刺殺馬丁.路德.小金恩那間酒店裏。那天,查爾.蒂芬喝得酩酊大醉,由於腹痛,正巧洗手間有人在用,他就跑到客棧後麵的灌木邊小便,就在這個時候,他聽到了槍聲,格蕾.蒂芬斯出門查看,正看見凶手拿著長盒子經過。查爾.蒂芬斯被槍聲嚇得酒醒了一大半,琅琅蒼蒼地返回自己的房間。

 事後,美國聯邦調查局探員拿著詹姆.雷伊的相片來向斯蒂芬斯夫妻求證,196844日下午六時在他們門口經過的那人,是否就是此君,他們異口同聲地說:不是此人。

 這不是美國聯邦調查局與田納西州孟菲斯市警察想要的答案,他們對格蕾.蒂芬斯和查爾.蒂芬斯進行惡意的恐嚇,並意圖以相當數額的獎金來換取他們的〝合作〞:指出相片中人就是詹姆.雷伊。

 查爾.蒂芬斯是整件暗殺馬丁.路德.小金恩案件中唯一的目擊證人,如果這位唯一的目擊證人說不是詹姆.雷伊開的槍的話,那意味著所有的聯邦和州司法部的證據將會在法庭上站不住腳。

 查爾.蒂芬斯不願意做偽證並不接受十萬美元作為指證條件時,田納西州孟菲斯市司法部部長親自下令,將查爾.蒂芬斯以〝醉酒〞的理由拘捕起來,目的非常清楚:有人擔心查爾.蒂芬斯會對新聞記者〝胡亂說話〞,而監獄手段自然是避免發生這種事情的最好辦法。

 格蕾.蒂芬斯表示了不願意〝合作〞時,田納西州孟菲斯市治安當局以她〝違反了〞田納西州的法律,將從來沒有精神病前科的格蕾.蒂芬斯偷偷摸摸地關進了神經病院。

 格蕾.蒂芬斯在精神病院裏長達十年之久,直到馬克.恩發動了輿論攻勢,聯合了馬丁.路德.小金恩在田納西州孟菲斯市的好友詹姆.森牧師(Reverend James Lawson)等人要將事情鬧大時,才被釋放出來。

 田納西州孟菲斯市治安當局並不是無條件地釋放格蕾.蒂芬斯,他們將格蕾.蒂芬斯安置在〝半路之家(Half way house)〞裏,半路之家是允許囚犯白天在外工作,晚上返回指定的地方住宿,費用由犯人自己承擔的半官方組織,目的是成為犯人回歸社會的橋梁。在半路之家期間,如果觸犯任何假釋條例,將會立即押回原來的監獄服刑。

 由於這是一場冤獄,當格蕾.蒂芬斯到了田納西州孟菲斯市的半路之家後,馬克.恩幫助她逃離了孟菲斯市,轉移到加州洛杉磯市隱藏起來。馬克.恩再度返回孟菲斯市,公開承認就是他將〝逃犯〞弄走的,直接挑戰田納西州的司法公信力,可是田納西州司法部卻不敢對馬克.恩采取任何的動作,這種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理由是什麽呢?

 在美國近代民權運動發展史上,詹姆.森是目前碩果僅存的民權先鋒,他於1928922日在賓夕法尼尤寧敦市(Uniontown,Pennsylvania)出生,在俄亥俄州馬西隆市(Massillon,Ohio)成長。

 詹姆.森是一位非暴力但不合作主義反抗運動的理論家和戰略家,他花了一生的時間來培訓美國民權運動的領袖,使之繼往開來,香火不斷。二十世紀四十年代,遠在馬丁.路德.小金恩於六十年代在阿拉巴馬州蒙哥馬利市發動美國近代民權運動的非暴力反抗運動前二十年,初進鮑德.華萊大學(Baldwin Wallace College)詹姆.森已經參加了〝種族解會(Fellowship of Reconciliation)〞和 〝種族平等大會(Congress of Racial Equality)〞,為美國的近代民權運動拉開了熱身運動。

 為了達到非暴力反抗運動的效果,詹姆.森於1951年宣布自己是一位良心犯,拒絕服兵役,這為他帶來了十四個月的牢獄之災。監獄生涯不僅沒有使詹姆.森崩潰,反而更堅定了他研究非暴力反抗運動的決心,他從監獄出來後,即前往印度那格浦爾市(Nagpur,India),進修由印度聖雄摩翰達斯.卡拉姆昌.甘地(Mohandas Karamchand Gandhi)發明的非暴力但不合作反抗主義運動理論。

 1955年返回美國後,詹姆.森到俄亥俄州奧伯林市發展學院(Graduate School of Theology,Oberlin,Ohio)攻讀神學,為自己的學識奠定更紮實的基礎。1955年,詹姆.森的一位教授將他介紹給正在阿拉巴馬州蒙哥馬利市發動美國近代民權運動的抵製巴士非暴力反抗運動的馬丁.路德.小金恩,兩人英雄所見相同,觀點一致,立成好友兼同誌。

 詹姆.森應馬丁.路德.小金恩邀請,搬至田納西州納什維爾市,就讀範德比爾特神學院(Divinity School of Vanderbilt University,Nashville,Tennessee),在那裏,詹姆.森擔任由馬丁.路德.小金恩創辦的〝南方基督徒領袖大會(Southern Christian Leadership Conferenace)〞的導師,開始有係統地培訓美國近代民權非暴力反抗運動的未來領袖人才。

 一時間,風起雲湧,無數的才俊精英皆匯集在他門下,後來美國近代民權運動史上的領袖如.(Diane Nash)詹姆.貝弗爾(James Bevel)伯納.拉斐(Bernard Lafayette)、馬裏安.小巴裏(Marion Barry,Jr.)和約翰.劉易(John Lewis)等人,皆出自詹姆.的門下。

 由白人主宰的範德比爾特神學院對於詹姆.森的行為終於無法忍受,下令將之驅逐出校,引起軒然大波。在2006年的畢業典禮上,範德比爾特神學院終於低頭,正式為當年的愚蠢和錯誤行為公開向詹姆.森道歉。

 詹姆.森的策劃和指導下,美國近代民權發展史上的〝密西西比自由暑假(Mississippi Freedom Summer)〞、〝密西西比自由民主黨(Mississippi Freedom Democratic Party)〞、〝公共戲院權力運動(Open Theater Movement)〞、〝自由公車運動(The Freedom Rides)〞、〝一九六三年華盛頓大遊行(The 1963 March of Washington)〞、〝一九六三年伯明翰兒童社會運動(The 1963 Birmingham Childrens Crusade)〞、〝一九六五年年塞爾瑪市投票權力運動(The 1965 Selma Voting Right Movement)〞與〝一九六五年芝加哥市公共住家權力運動(The 1965 Chicago Open Housing Movement)〞等非暴力抗議運動,逐一在美國大地上登場。

 詹姆.森於1962年開始在田納西州孟菲斯市百年衛理公會教會(Centenary Methodist Church,Memphis,Tennessee)出任全職牧師,1974年搬至洛杉磯主持赫德曼聯合衛理公會教會(Holdman United Methodist Church),他主持這間教堂一直到1999年退休,常達二十五年之久。

   詹姆.森並沒有因為從教堂職位上退休而終止他對美國人民民權運動的繼續努力,近年來,他在美國移民權力、巴勒斯坦人民權力、反對伊拉克戰爭和美國工人基本薪水權力等方麵,依然熱情地奮鬥著。這些數十年的非暴力抗議運動的成果,奠定了詹姆.森的〝美國現代民權導師〞的超然曆史地位。

 馬克.恩在〝序言〞裏寫道:〝基於所有的證據,如果能夠成立一個有良知的獨立聯邦檢察官,再得到前美國聯邦調查局探員和前田納西州孟菲斯市警官的證詞,將不難會得出美國聯邦調查局和埃德.胡佛局長應該對馬丁.路德.小金恩的暗殺負起責任。〞

 就像詹姆.森一樣,馬克.恩在美國近代民權運動發展史上,扮演了一個勇敢而有良知的知識分子的角色。馬克.恩於1927224日在紐約市出生。馬克.恩是一位律師、作家、演講家。他出版了十本書,做過數百場演講,打過幾場著名的官司,更是一位美國近代民權運動的戰士。

 1960年,打著廢除死刑的政見,馬克.恩當選為紐約州的議員。1968年的美國總統大選中,他是〝自由和平黨(Freedom and Peace Party)總統候選人.格雷格(Dick Gregory)的副總統候選人。

 1968527日,一位在佛羅裏達州阿爾卡迪(Aecadia,Florida)農場摘水果的黑人詹姆.理查(James Richardson)佛羅裏達州法庭以謀殺自己七個子女的罪名而宣判死刑,他被關押在佛羅裏達州雷福德州立監獄(Raiford,Florida State Prison)中等待執行死刑。

 馬克.恩發現整件案件是在一種極不公平的種族歧視氣氛下草率地進行的:法官是白人,陪審團是白人,檢察官是白人,替詹姆.理查森辯護的法庭指派律師也是白人,三位控方證人居然不需出庭作證,就達到了被告罪名成立的結局。

 馬克.恩全方位地介入這件死刑案件的深入調查,發現了詹姆.理查森是被冤枉的大量的證據,他將這些資料整理成《阿爾卡迪亞》一書,為詹姆.理查森抱打不平,震驚朝野,引起美國社會和輿論界的重視和關注,數以千計的信件湧進了弗羅裏達州第三十六任州長克勞..(Governor Claude Roy Kirk,Jr.)的辦公室,使案件得以重審。

 佛羅裏達州雷福德州立監獄中坐了二十一年的冤獄後,詹姆.理查森終於得到平反,這是馬克.恩一生中的得意傑作,由此可見一位知識分子對正義和真理執著的力量。

 19781118日,美國發生了舉世震驚的九百一十八名信徒集體自殺的〝瓊斯敦人民之廟悲劇事件(Jonestown People Temple Tragedy)馬克.恩在悲劇發生後寫了一本《最烈的毒藥(The Strongest Poison)》,指責美國政府在這件曆史上最大死亡事件中的不光彩角色。

   馬克.恩是一位約翰.肯尼迪的忠實追隨者,當約翰.肯尼迪在1960年出馬競選美國總統時,在紐約負責他競選任務的,就是馬克.恩。當約翰.肯尼迪被刺殺殞命後,馬克.恩堅持不舍,追查幕後陰謀的真凶,他將有關的文件和資料,整理成《忙的(Rush to Judgment)》一書,挑戰美國聯邦國會〝華侖委員會(Warren Commission)〞,提出約翰.肯尼迪之死沒有背後陰謀的結論。

   忙的決》出版後,成為《紐約時報(New York Times)》連續十七個星期排名第一的暢銷書, 在這本書的強力影響力之下,有三分之二的美國人不相信華侖委員會的調查結論。

 馬克.恩的第二本代表作是《孟菲斯市的謀殺(Murder in Memphis),這本書在1977年出版時叫《代號(Code Name Zorro),羅〞是美國中央情報局為馬丁.路德.小金恩起的代號。

 在美國民間強大的輿論壓力下,美國聯邦國會於1978年召開了有關馬丁.路德.小金恩被刺殺事件的調查聽證會,馬克.恩寫信給美國國會調查委員會,要求他代表詹姆.雷伊的利益出席聽證會,但被拒絕。

 1993年再版時,更名為《孟菲斯市的謀殺》,書中列舉出各種訪問、人證、物證,當時的美國聯邦調查局探員的證詞與詹姆.雷伊自己的說法等,得出在暗殺馬丁.路德.小金恩事件背後的陰謀,強烈要求美國聯邦國會召開調查聽證會,和要求成立特別的獨立檢察官來進行徹底的翻案大調查,這是一部震驚朝野的巨著。

 在知道了馬克.恩和詹姆.森兩人的背景後,當馬克.恩和詹姆.森聯手挽救可憐的格蕾.蒂芬斯逃出田納西州孟菲斯市時,在正義之前,田納西州孟菲斯市司法當局,也隻有裝聾做啞視而不見了,因為田納西州孟菲斯市司法當局非常清楚地知道,如果他們膽敢用〝協助罪犯逃亡〞的〝罪名〞來查辦馬克.恩和詹姆.森的話,其後果將會是什麽。

 問題是,如果田納西州孟菲斯市司法當局與暗殺馬丁.路德.小金恩案件無關的話,為什麽他們寧願冒著失去司法公信力的威脅,而不敢采取法律行動呢?田納西州孟菲斯市司法當局不是不想拘捕他們而是不敢招惹他們,天下的烏鴉一般黑,美國的烏鴉也不是白的。

   詹姆.雷伊在監獄裏接受多家新聞媒體,否認自己是刺殺馬丁.路德.小金恩的凶手,記者追問詹姆.雷伊,如果不是你殺的話,那麽是誰殺的呢? 詹姆.雷伊回答道:〝是拉烏爾(Raoul)開槍殺的。〞

   根據詹姆.雷伊自己的說法,〝拉烏爾〞是他在亡命天涯時一齊販毒的搭檔,這個說法是站不住腳的,第一,〝拉烏爾〞沒有姓,應該是一個從來不存在的虛構人物。第二,無論是警察或是美國聯邦調查局,從來都沒有對〝拉烏爾〞此人追究過,這對如此重要的嫌疑人來說,是不合乎常理的。第三,詹姆.雷伊是一位犯罪累累而毫無信用度之人,其言辭絕對不足相信。

   記者又追問詹姆.雷伊,如果你沒有殺馬丁.路德.小金恩,那麽為什麽要向法庭自我認罪呢? 詹姆.雷伊回答道:〝因為我害怕被法庭判處死刑,所以才被迫自我認罪。〞

   一般的論者皆不認同這個無法成立的說法,因為在詹姆.雷伊被從英國倫敦引渡回美國受審時,他聘請了前阿拉巴馬州伯明翰市市長,以專替三K黨罪行辯護而聞名的阿瑟.老韓尼斯(Arthur Hanes,Sr.)為辯護律師,阿瑟.老韓尼斯連同他兒子阿瑟.小韓尼斯(Arthur Hanes,Jr.)兩人一連工作了十個星期,居然毫無進展,結論是這場官司是沒有在法庭上取勝的可能,奉勸他認罪了事,避免掉被法庭判處死刑。

   如果詹姆.雷伊沒有殺死馬丁.路德.小金恩,為什麽不將是〝拉烏爾〞開槍殺死馬丁.路德.小金恩的故事說出來呢?在生死存亡之際,詹姆.雷伊是不可能為了一個和他沒有交情隻有利益的犯罪夥伴而沉默的,這根本不是奸詐多疑的詹姆.雷伊的本性。

   詹姆.雷伊為了阿瑟.老韓尼斯沒法替他打贏官司而憤怒地將他炒了魷魚,轉聘德克薩斯最具有聲望的超級大律師,有著〝德州之虎(Tiger of Texas)〞外號的珀西.傅爾曼(Percy Foreman)接手此案,如此拔尖的律師,在經過了全盤的研究,結論還是與阿瑟.老韓尼斯一樣,在法庭上取勝的可能是零。

   貪生怕死的詹姆.雷伊接受了珀西.傅爾曼的提議,用自動認罪換取不被判死刑的條件。在兩個大律師的努力下,在一隻腳已經踏進鬼門關的危機下,詹姆.雷伊奇為了逃出生天,豈能不供出〝拉烏爾〞?不是詹姆.雷伊不想,而是根本沒有〝拉烏爾〞這個人存在。

   如果詹姆.雷伊真的沒有殺死馬丁.路德.小金恩,他為什麽要去買強力的760/30/60型號的長槍?為什麽要去整容?為什麽要去田納西州孟菲?為什麽要一個人以〝約翰.威拉(John Wilard)〞的假名住進貝西.布維爾房間租之家二樓八號房間?為什麽要逃到加拿大?為什麽要改名換姓亡命歐洲?這所有的行為,隻有一個合理的解釋,那就是詹姆.雷伊就是開槍射殺馬丁.路德.小金恩的真正凶手。

   如果這就是結論的話,那麽,事情就簡單了。然而事情的後續發展,卻非如此。在馬丁.路德.小金恩死後,〝另有陰謀論〞一直在全世界各地盛傳著,使馬丁.路德.小金恩之死越來越蒙上一層神秘的麵紗,而這片麵紗也因為越來越多的說法兒更加傳神與逼真。

   1969310日,詹姆.雷伊在法庭上,當著普雷斯.柏圖爾法官(Judge Preston Battle)的麵,宣誓後承認了: 〝我從貝西.布維爾房間租之家的房間內,朝著正好站在對麵洛汽車旅二樓露台上的馬丁.路德.小金恩開了使他致命的一槍。〞普雷斯.柏圖爾法官接受了詹姆.雷伊的認罪後,裁決他入獄九十九年。

   1969326日,在向普雷斯.柏圖爾法官認罪後的十六天,詹姆.雷伊立即後悔了,他給普雷斯.柏圖爾法官寫了一封請願書,撤回他的認罪動議,要求允許他在法庭上為自己的清白而奮鬥,這個事情的發展,開始了爭議長達數十年的到底誰是真正刺殺馬丁.路德.小金恩的陰謀論。

   為陰謀論火上加油的事情發生了:在詹姆.雷伊的要求翻案信到達了普雷斯.柏圖爾法官辦公室五天後,普雷斯.柏圖爾法官〝突然〞急性心髒病爆發,死在他自己的辦公室裏。根據田納西州的法律,如果一位法官正在考慮是否允許批準開庭動議時去世的話,那麽,案件應該自動的列進法庭的議程表裏。

   可是,應該發生的事情並沒有發生,而不應該發生的事情,卻又諷刺性地重複地發生:1976412日,另外一位美國聯邦法官威廉.歐內斯.(Judge Willian Ernest Miller)也是在考慮是否允許詹姆.雷伊重開翻案庭時,也〝突然〞急性心髒病發作,死在他自己辦公室裏。這兩個〝突然〞之間,是純屬巧合,還是果真盛傳的確有陰謀在內?

   1970216日,田納西州最高法院就詹姆.雷伊的要求重新開庭審判一案作出四票反對,一票棄權的否決裁決,由田納西州最高法院大法官艾爾維.詹金(Justice Erby Jenkins)執筆撰寫的裁決書說:

   第一,被告在他自己的律師解釋下,在知道自我認罪會減輕其刑期的情況下,在法官的確認下,自願地認罪。被告已經自動棄了上訴的權利,來換取較輕的刑期,這已經失去我們裁決允許他再次開庭的法理基礎。

   第二,田納西州最高法院不是在這裏裁決被告是否無辜或有罪,而是無法接受被告在認罪而被定罪後再翻案之行為。如果這種拿著田納西州法庭作玩具的行為得以成立的話,田納西州法庭將會因為所有的罪犯都會因為刑期太長而要求重新開庭審判,我們的法庭辦事處將會被擁進來的案件擠得水泄不通,再也無法正常運作。

   艾爾維.詹金斯大法官在裁決意見書裏用諷刺的語調評論詹姆.雷伊的上訴說:

   〝在田納西州,就像在所有其他自由的國家一樣,野蠻伏擊行為是不會受到人們喜愛的。就算要射擊飛鳥,也要等到它在飛翔的時候才好扣動扳機,人們不會去射擊一隻靜止不動的鴨子,連兔子也應改允許他有跑跳的躲避機會。被告和他有著多年經驗的律師都很清楚,用那種暴力來對付一個主張一貫非暴力的人不應是人類本性之事後才低頭認罪,這在法庭看來,其罪名是要成立的。〞

   1995年九月,詹姆.雷伊給田納西州法庭寫了一封連日子都沒有的〝揭發〞信說:

   〝美國政府已經有效地控製著我的律師西.傅爾曼……西.傅爾曼操縱著我去認罪,因為他說如果我不認罪的話,美國政府將會去追究我弟弟.雷伊(Jerry Ray)在暗殺馬丁.路德.小金恩事件中的陰謀責任,而我父親也許要返回艾奧(Iowa)監獄坐完他1926年越獄時尚還沒有完成的刑期,他更無法在法庭上盡全力來替我辯護。〞

   〝在整個案件裏,除了我之外,包括檢察官和法官在內,沒有任何人願意見到法庭審判的發生,在我認罪後,他們告訴新聞媒體說,他們擔心陪審團會宣布我的無罪。馬丁.路德.小金恩的妻子則擔心因為公開審判而將美國聯邦調查局將馬丁.路德.小金恩偷竊錄音之隱私在法庭上曝光,我的律師有權對這些機密的文件逐一檢驗。〞

   .德洛(Cartha DeLoach)是有介入暗殺馬丁.路德.小金恩事件的。在刺殺馬丁.路德.小金恩前,.德洛克代表美國聯邦調查局馬丁.路德.小金恩一事上扮演著一個主要的角色,在馬丁.路德.小金恩死後,.德洛克又扮演著調查暗殺事件的主要角色…….德洛克曾與全國有色人種進步協會執行總裁.威爾金斯(Roy Wilkins,Executive Directo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Advancement of Colored People)見麵商量,如何使馬丁.路德.小金恩「從全國的視野裏消失」。〞

   詹姆.雷伊的所謂〝揭發〞信,基本上全是一些道聽途說的小道消息,並沒有提出任何有力的證據來支持他的翻案官司,僅僅靠著這種情緒化的〝揭發〞信就像達到翻案之目的,恐怕在任何的法庭上都無法成功。

   根據1997327日美國CNN電視台新聞報道說,馬丁.路德.小金恩的兒子德克斯.金恩 (Dexter King)當天在田納西州納什維爾監獄(Nashville,Tennessee Prison)會議室裏,與詹姆.雷伊見了麵,其中有幾句可以改變整個暗殺馬丁.路德.小金恩曆史的談話:

   德克斯.金恩問道:〝我隻想為了記錄而問你:你有否殺害我的父親?

   詹姆.雷伊回答說:〝沒有,我沒有……沒有,沒有。〞

   德克斯.金恩聽後告訴詹姆.雷伊說:〝那是令人尷尬的可見之事,我相信你,我的家族相信你,我們會盡我們所有的力量來還你清白。〞

   1997220日,馬丁.路德.小金恩的兒子德克斯.金恩和妻子科萊.斯科.金恩,陪著詹姆.雷伊在田納西州法庭上出庭,要求重開翻案的審判廳,德克斯.金恩告訴法庭說:〝為了正義和真相,也為了我們的自由,重新開庭審判將會得到事實的真相,那是對的。〞

   《紐約時報》199792日新聞報導說,普雷斯.柏圖爾法官死後,他的繼任人.欽法官(Judge Arthur Faquin)立即拒絕了詹姆.雷伊的要求,二十八年來,從田納西州法庭到聯邦法庭,曾八度拒絕詹姆.雷伊的重新開庭要求。(待續)







2010223  高勝寒 在 美國華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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