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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梁警官的那件事談開去

(2015-03-16 08:30:50) 下一個

前兩天看到北美崔哥呼籲大家大耍無賴,搭救梁警官的帖子,感覺有點不是那麽回事,如果大家隻是把崔哥當成單口相聲演員,就圖個樂,那也沒什麽,問題是崔粉的存在和崔哥自身的膨脹(看過崔哥博客評論回複,有這樣的感覺),如果有人真的把那些調侃付諸實施,那可就真的不是那麽回事了。

於是,想寫些東西,談談看法。

可就在這時,突然,“kuang”的一聲,天上掉下個大鍋蓋,於是被扣在裏麵,除了女英雄柴大記者,就什麽也找不到了。好不容易從一片濃霧中摸索出來,心有餘悸的同時,又想起來,那邊還有個梁警官,不知那件事咋樣了。

然後,“kuang”,果敢那邊又扔炸彈了,還有人告緬軍做得對。靠!緬軍那是在鎮壓叛亂(跑人家家裏鎮壓叛亂是吧),維護安定團結,還是摟草打兔子,順便玩種族清洗呢?現在,炸彈都丟到中國境內了!光電視劇裏讓石光榮“尿性、尿性的”說,核著光忽悠人呢哈,中國現在不能墮落到就會扒拉算盤珠子,一副奸商模樣。外交部有沒有那個底氣警告緬甸,“別跟我這兒裝孫子,打克欽隨便,進入果敢一兵一卒就不行!”,人家那兒愛誰當王誰當王,關緬甸P事,這是當初說好的對吧!

瞧,一不留神又把梁警官忘了不是。

說梁警官的那件事,梁警官的哪件事?就是執行公務期間遇到一個黑人小夥,由於精神高度緊張(據說是初次上崗),於是就扣動了配槍的扳機,子彈經牆壁反彈,射入那小夥的身體。於是那小夥就醫治無效,與世長辭了。

這件事整個過程其實是比較清楚的,按常理說,該怎麽辦就怎麽辦,不就完了嗎?還有什麽問題嗎?問題是這件事發生在美國,問題是美國的種族主義是個問題而且是個很敏感的問題,問題是美國剛剛發生了白人警察槍殺黑人的事件,而且是一件接一件,因而引發全國性的黑人遊行,其間不乏對中餐館的打砸搶。那位說了,白人警察槍殺黑人,黑人要抗議,要砸也是砸白人商店,砸中餐館豈不是很錯亂?好像是很錯亂,哈。

於是許多華人就擔心,他們會通過嚴懲梁警官來彌補白人警察槍殺黑人(到底有理還是沒理意見還沒有統一)所造成的惡劣影響,也就是梁警官會被犧牲,會遭到不公平對待。不過,用懲罰華人警官來彌補白人警察槍殺黑人的惡劣影響,這事聽起來也很錯亂,不是嗎?

當然,也許有人會說,你這樣看問題不對,你這是#¥%*!(汙言穢語的磚頭咱就不學舌了)。

這個問題應該這樣看,接連出現的警察槍殺嫌疑人的事件,普通市民不理解,不僅遊行示威,還有暴力犯罪現象出現。實際上,政府並沒有袒護警察,警察被判無罪時是有道理的,警察真的有錯時,決不會被姑息,一定會受到應有的懲罰。看,梁警官就是個例子。這樣看問題就順理成章了,不是嗎?

所以很多時候,一件事看起來是不是有問題,就看你怎麽看了。

當然,很多人於是就不幹了,說這簡直就是是欺負華人嘛。而且,這件事華人議員應該發聲,華人議員應該向著華人警官說話呀,否則那個議員就是個大混蛋。不過且慢,請問您到底要達到什麽目的?或許在那個國家,人住得久了,會潛移默化地受到那個世界的影響,所謂入鄉隨俗。說一個種族如果自己不一起大聲地喊出“我要、我要”,那麽就會被歧視,被欺負,是活該。當然,在目前這個並不美好的世界,這個規則還相當地適用,然而,這難道不正是我們要反對、要與之戰鬥的的東西--“種族主義”嗎?

要知道,人與人的交流,除了大聲說“我要、我要”以外,還有一種方式叫做以理服人。就算是華人需要爭取自身的權益,而且這是充分正當的,那麽,過於熱心於聲音的大小和力量的強弱,至少說明您認可了一點,實現種族之間的公平是要靠力量決勝負的,那麽就請您掰開手指頭算一算,在美國您有可能力量對比占優勢嗎?所以說這是十分危險的。

不光美國,中國邊上,那幾個地痞無賴不是也擄胳膊挽袖子想努一把嗎,就該打!打規打,不過得有個說道,打的是什麽?不是說中國強大的,華人就應該高人一等,欺負這個,欺負那個,中國曆史上從來就沒有那個傳統,中國傳統是講究和為貴,講究民族融和。所以要打,打的是那斯的陽奉陰違,打的是那斯的種族主義。

要知道種族主義、社會達爾文主義以及納粹之間是有著千絲萬縷的聯係的,是先有尼采,後有希特勒。希特勒隻不過是執行者中的一個,而尼采的崇拜者絕對是後繼有人。他們貪婪、殘忍,在人類社會的發展曆史上,他們製造災難,但他們隻做不說,他們是成功者、征服者、統治者,他們占有屬於人類的共同資源,他們驅使他人,他們過得很舒心,他們很優越。或許有些人會想,所以,我們要變成他們那樣的人,其它的都是扯淡!

但仔細想想,真的是這樣嗎?!

我們用“魔鬼”二字來形容某種最基本的想問題的方法,或者叫思維模式,或者叫方法論,或者叫主義。被魔鬼控製了的人類表現出執著、盲目與宗教般狂熱,但實際上他們並沒有失去對美好的向往,而且他們相信,通過他們的努力,世界會向美好的方向邁進。當然不是說這隻是他們的問題,他們是誰?或許是你,或許是我。

然而,我們需要反思,在二戰結束70年後的今天,在法西斯被打倒70年後的今天,在我們又努力建設和折騰了70年後的今天,
我們要反思,我們的世界是不是變得更加美好了,今天的世界,是不是我們當初要實現的理想,是不是我們要努力的方向?

今天的世界,法律是我們的工具,也是我們的武器,自由與人權是我們的借口,而我們的目的是咬人。嗯?沒敲錯吧?沒敲錯。

為什麽呢,因為我們清楚,我不咬你,你也絕不會對我客氣。我必須提高警惕,必須時時提防,稍一疏神,就會掉進不知道是誰挖的陷阱裏去,一不留神說錯一句話就會被圍攻瘋咬。似乎瘋咬正是這個世界的一種交流方式,也是遊戲規則。既然如此,我為什麽要在心中留下一份豁達和寬容,憑什麽要留一份理解和體諒?我憑什麽不咬人?我TMD也咬,不咬白不咬,不咬就得餓死。

無所不用其極地進攻!無所不用其極地咬人!

當然咬人不能瞎咬,絕對是技術活,你得會咬,別弄到別人沒有咬到,自己先掉進去了。所以,人的智力、能力,就體現在這兒了,成功、失敗也都靠這個了。所以你得會挖陷阱、埋地雷,還得能忽悠,還得懂抱團咬人。

那麽,天理呢?良知呢?人性呢?

能欺瞞世人時欺瞞世人,不能欺瞞世人時就製造一種不得不如此的壓力,逼迫他們不得不接受這樣的遊戲規則,至少它是公平的。不咬人或者不會咬人得怪你自己。

可是累呀!真的好累!這就是一代一代人努力夢想著給後人留下的美好生活嗎?

當人努力的方向,量化評價的人素質的標準與臉皮的厚度成為正比時,我們應該意識到,我們已經走上了一條邪路。在相互製肘下,我們想回都回不來。這是遊戲規則出了問題,是“我要、我要”的觀念出了問題。以前,人們的所謂知識是自然科學和哲學等,而今,人們的所謂知識是繁瑣的規則和法律條文,是如何使用微博、微信,更有甚者,如何在遊戲中弄裝備也被認為是知識,可以以養家糊口了。或許,時代變遷了,人類進步了,咱跟不上了,但是我們真的能管這種狀態叫做進步嗎?

本來,人類的技術進步,生產能力提高,解決衣食住行的問題比以前要容易了,人們應該輕鬆、愉快、自信、滿足,至少是應該比以前活得更容易了,但是人們能感受到這種輕鬆和容易嗎?至少在美國警察的臉上,我們看不到這種輕鬆和容易,他們精神高度緊張,被恐懼困擾,在這種緊張與恐懼中,人不可殺害同類的最基本的信念都沒有容身之處。如果問美國警察,“你們有信仰嗎?你們敬畏生命嗎?”不知他們會如何作答。

說來說去,回到梁警官的案子,說該怎麽判,沒有標準答案,依法、公平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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