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天晚上,我和老公在做晚飯,女兒來報告:“米米的爸爸,要送給米米媽媽一對鑽石耳環作為情人節禮物。爸爸,你今年要送什麽禮物給媽媽呀?”米米是女兒從小的蜜友。她爸媽自然也成了我們的朋友。我腦海裏顯現著米米媽帶著鑽石耳環像珠寶模特一樣美麗的笑臉。
“我看中了一對兒兩千多塊錢的鑽戒。”我主動提出來。“老夫老妻了,也別藏著掖著測驗對方的愛情指數了。”
“兩千多塊!”女兒驚呼“把我的紅包錢都拿出來也沒有那麽多呀!”
“才兩千多塊,還買兩個。你媽才看不上呐。那年我要花一萬塊給她買戒指,她都沒要。”老公作出不屑一顧狀。
結婚的時候我們才來美國,好不容易省出來的那點錢,哪舍得拿出來買鑽戒。婚禮上就交換了我公婆以前送我們的一對金戒指。後來終於有錢了,窮毛病卻養成了。怎麽都覺得花那麽多錢買塊石頭,戴在手上不值得,盡管那石頭是百萬年前火山爆發形成的。再說,我並不愛帶首飾,所以這麽多年下來,除了幾件簡單的飾物,靜靜地鎖在我家的櫃子裏,就再也沒什麽東西了。
戒指始終是我的一塊法寶,每隔一陣兒,我就拿出來說事兒,證明我義無反顧地跟了他是多麽的一無所有。所以那年他說要花一萬塊買戒指,被我當場回絕。這戒指一定不能買,買了我這輩子就再沒說的了。
老公說:“明天情人節,姐姐在家看著弟弟,我和媽咪兩個去吃情人節晚餐。”姐姐一聲沒吱,弟弟先提出抗議:“不公平!為什麽你們能去,我們不能去?我們也要去!”姐姐趕快撇情,說:“我可什麽都沒說。”沒說不等於讚成。
結果情人節就落俗套,老情人帶回一把玫瑰花,再叮叮當當地拖著兩個油瓶外出吃晚餐。看著兩個小油瓶吃得歡,不覺大聲感歎:“這要是就兩個人來吃還真夠無聊的。”話音未落,就被老公和女兒製止住了。左右一看,餐館裏還真都是成雙成對的。
今天上網來察看網友們的匯報,多數也就和我們一樣,落俗套。那誰不都說了嗎:幸福的家庭都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