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多月前的一個晚上,我在做晚飯,女兒像往常一樣圍著鍋台轉悠著,邊和我說著她學校裏的事情。”媽咪,跟我的朋友艾比學數學的一個小孩子的媽媽想讓他學大提琴,艾比把我介紹給她了。艾比說我免費教他,但可以算成社區義工的時間。”我聽了心裏很不高興。說:“那可不行。那個媽媽真會貪圖便宜,這不能算community service hour.” “他們是通過一個學校的,算是我去那個學校教。”我說:“那也不行!這屬於欺騙行為,你們學校不會同意的。”“艾比就是這樣做的。”我說:“我不管艾比。你不行!作義工是要幫助那些需要幫助的人,有無家可歸收容所,有低收入家庭,你要做就真正做一些工作,一方麵幫助了那些需要幫助的人,對自己也是個很好的人生經曆。”女兒有點著急了:“可是我已經和他媽媽聯係了。”我說那也不行。女兒很沮喪,不說話了。過了好半天,飯快做好了,我看她還是不開心,想扭轉一下氣氛,說:“那你給那個lady的電郵是怎麽寫的呢?”“你都不同意,還問什麽。”女兒氣哼哼地說。我碰了一鼻子灰,不再提這件事了。
我本以為這件事就這樣過去了, 過了好幾天,女兒好像忽然想起來,跟我說:“媽媽,原來艾比參加了一個組織,艾比教數學那家是付錢的。隻不過艾比把所有的收入都捐給那個非盈利組織,所以艾比輔導數學的時間就可以算成義工時間了。我不是哪個組織的,所以我隻能收錢了。我和那個lady說好了,她付我二十塊錢一小時。每周一次,到我們家來學。” 這樣女兒就得到了她的第一份工作。鄰居家出門旅遊,雇她給花澆水,兩塊錢一次,這種不算是工作。
那個學生已經上初中了,從別的地方轉來的,沒有任何音樂基礎,樂譜都不識。到了學校選了喜愛的大提琴,他跟不上很著急。到了約好的那天他媽媽領著他來了。他家四個孩子,他是老大。等下課的時候,女兒和他媽媽說他沒有樂理基礎,所以也教了他一些鋼琴。他媽媽看到女兒書房裏放著大提琴,鋼琴,就問女兒是不是也會彈鋼琴,她想把老二送來學鋼琴。這樣第一堂課下課時,女兒就有了第二個學生。
第二周,女兒教她老大撥弦,下課時老大就給他媽媽撥了個簡單的歌。女兒告訴我:“那個媽媽好高興呀,直誇他兒子是她的音樂小天使,一點不像你,我們play 10 times harder的piece你也隻會說OK.”我仿佛看到女兒望著那對母子時羨慕的目光。心裏有點愧疚。
女兒忍不住屁顛屁顛地到學校現罷去了。她的朋友都說太不公平了。她朋友裏至少一半以上都玩樂器,比她好的大有人在。隻能說她的運氣比較好。
到了第三堂課下課,那個媽媽又來問她有個朋友也想讓她兒子來學鋼琴,問女兒可不可以到她家裏教兩個小的,一個一小時,一個半小時,哪個媽媽願意到家裏來接女兒去再送她回來。這回她是來和我商量。我說我問問吧。女兒自己說她學校事情太多了,don’t think she can handle it. 她自己給那個媽媽寫了e-mail回絕掉了。不久那個學鋼琴的弟弟也不來了。他媽媽應該找到一個願意上她家教兩個孩子的老師了吧。
女兒每周快樂地教著她的大提琴。黑色星期五的時候,用她賺來的錢和好朋友去血拚,買了好多漂亮衣服。聖誕節快到了,有一天她在哼一首聖誕歌,我說弟弟可以用鋼琴彈這首歌。女兒故意誇張地拍著胸脯,驕傲地說”MY student can play in on cell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