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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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人民選擇權, 給所有人退路

(2011-09-12 21:35:08) 下一個

( 來源 : 中國新聞周刊 2011 年 9 月 12 日 )

迄今為止在利比亞發生的一切,隻是再次證明了一個千古皆然的政治命題:不給人民選擇的權利,就堵死了和平協商的變革路徑,也會堵死包括掌權者在內的整個社會的退路。

對利比亞局勢,中國外交部的表態是:“我們注意到了近日利比亞形勢發生的變化,中方尊重利比亞人民的選擇。”這個表態的意義,首先是承認利比亞半年多來變局的主體是“人民”,其次是承認這半年來利比亞人民充滿折騰意味的行動,隻是為了行使“選擇的權利”,正當,應予尊重。

此輪政治變革先後波及多個中東國家,何以利比亞受到格外關注。顯然,是因為前述幾國變革急驟而利落,惟有利比亞的變革,是通過內戰這種大規模流血的方式,前後遷延半年之久,才終於得以實現。

利比亞人民為實現選擇權利付出的代價是慘重的。受到重創的是整個利比亞社會,包括卡紮菲家族及其支持者。代價還將在未來體現,內戰造成的社會裂痕、家國仇恨會怎樣影響利比亞政局走勢,尚屬難言。血與火固然能表明利比亞人民爭取自由的決心、勇氣,為他們帶來榮譽,卻不能抹平既成的傷口,消解未來的隱憂。

從這一點上說,突尼斯、埃及等國統治者的“脆弱”在特定情況下,卻避免了兵火之災,不啻是這些國家國民與社會的福分。不必為一個人、一個家族或者一個政治團體的私利,讓全社會付出巨大代價,這是利比亞人民求之未得的。

反觀卡紮菲,曾經有妥協的機會擺在他麵前,但是他沒有珍惜。他隻迷信暴力,他要用反對派的血,來讓所有的子民戰栗。等到他想起了妥協的好,時機早已遠去。

當然,卡紮菲的不妥協,一直是以“利比亞人民”的名義而行的。這不是什麽秘密——“人民”一詞從出現的第一天起,就充滿了被挾持、濫用的不良記錄。多少罪惡以“人民”之名行之。今天,我們知道卡紮菲並不是真正代表“人民”的。事實上,他和他代表的力量站在了利比亞人民的對立麵。但這一點不是在他大勢已去時才能判斷,而是在他威脅屠殺自己的國民那一天,甚至更早——從他剝奪了人民的選擇權那一天起,就與“人民”分道揚鑣了。正是“誰堅持到最後,誰就代表人民”,或者說,“成王敗寇”的心理,使卡紮菲執意不放棄暴力。誰笑到最後誰就代表民心所向的邏輯,實質上鼓吹的是一種暴力思維、“槍杆子至上”思維。由此邏輯能得出的惟一結論就是,即便一個政權的統治力量已經失去了民心的支持,也不能指望其讓人民通過法定的程序行使選擇的權利,除非用暴力推翻它。妥協、談判、“改革”,這些詞語或承諾即使有,也常常隻是一種欺騙策略。從不再尊重乃至剝奪人民的選擇權那一天,卡紮菲就沒有為人民留下退路,也沒有為自己留下退路,全不管“死後洪水滔滔”。

卡紮菲由暴力上台,也由暴力下台。不同的是,他下台時,流了更多的血,利比亞這個國家留下了更加難以痊愈的傷口。不願正視人民的存在,不讓人民表達自己的訴求,不準人民行使選擇的權利,最後收獲的,卻是最激烈、最極端、最血腥的變革形式。此時,這當年的革命者,還能談什麽對國家民族的責任 ?

廣而言之,每一種社會形態改變、利益與權力的重新分配,都是變革。但由於對待人民選擇權態度不同,結局會有天壤之別:可能是和風細雨的漸進改良,也可以是“革命成功,千萬人頭落地”的恐怖圖景。從另一麵講,“革命未能成功”,同樣會有“千萬人頭落地”的可能。這種惡例更多。

文明社會的核心指標,不是掌權者如何上台,而是掌權者如何下台。麵臨保住個人、家族或小集團利益的誘惑,麵臨將權力把持千秋萬代的誘惑,不惜以謊言和偽造的民意來增強自己的合法性,最終,卻往往使人民不得不選擇玉石俱焚的極端手段。出現這種局麵,可能有民眾不懂得、不善於通過和平手段表達訴求的因素,但在威權社會的現實背景下,首先必定歸咎於缺乏政治智慧也缺乏曆史擔當的掌權者。

幾乎每天都會有大大小小的掌權者離開權力中心。他們之間的最大區別,在於是否承認人民選擇的權利並確實臣服於它。“當我離開克裏姆林宮時,上百的記者們以為我會哭泣。我沒有哭,因為我生活的主要目的已達到,對於一個真正的政治家來說,其目的不是保衛自己的權力和地位,而是推進國家的進步和民主。”說這句話的人叫戈爾巴喬夫。 20 年前,他放棄了權力。他的千秋功罪,尚待後人評說,但我們至少需要承認一點:包括俄羅斯在內的那些轉型國家,盡管經曆了巨變與折騰,但幾乎沒有流血 ; 而長期“穩定” ( 實則停滯 ) 的利比亞,如今卻麵臨著可怕的社會裂痕。

卡紮菲的錯誤,是一種古老的痼疾,前有古人,後有來者,“秦人不暇自哀,而後人哀之,後人哀之而不鑒之,亦使後人而複哀後人也”。除非逐步但堅決地給人民選擇的權利,否則,全社會退無可退的可怕圖景,終會是每個轉型社會揮之不去的夢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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