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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傷”專家耳聾眼瞎心蒙豬油

(2010-02-28 09:59:56) 下一個
        有些人熱衷給影視作品挑“硬傷”。他們無論看小品、電影還是電視劇,似乎一點也沒有尋開心、找樂子的意思,而是挖空心思地去找這些作品中的“硬傷”。看了一些評論家最近對於趙本山《鄉村愛情故事》的挑的法律“硬傷”,我不得不說,“硬傷”專家們十幾年來都沒有一點進步,這實在不容易。  
        將近20年前,張藝謀的《秋菊打官司》上映後,就有評論家出來,指出其中的多處“硬傷”。顧某當時還在家鄉小城做律師,當時認為中國能看的電影隻有老張的,《秋菊》我當然看過。評論家指出的一處“法律硬傷”特別引起了顧某的注意。  
        《秋菊》中有一個情節,是秋菊信訪到了公安局長,局長向秋菊保證說:“我是公安局的法人,開庭我當然會出庭”。大致情節是這樣,細節我記不清了,也不想為了寫這篇文章再回頭去看老張的這部大作。  
        硬傷專家於是指出:《秋菊》此處存在明顯的法律常識錯誤,因為根據《民法通則》,“法人”不是人,而是一種組織或者單位;法人單位的負責人,比如公安局長,應該稱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不能簡稱“法人”,這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不能混淆。影片中的公安局長不可能不知道這個“法律常識”,不可能混淆這兩個不同概念。《秋菊》作為一部普法影片,存在這樣的錯誤實在不應該。張藝謀導演不懂法律,那麽電影的法律顧問是幹什麽吃的?憂憤之情,溢於言表。  
        當時顧某還年輕,看了一篇兩篇這樣的文章還能忍,但瞞頇冬烘的硬傷專家前仆後繼,顧某實在受不了了,恨不得把那些硬傷專家一網打盡,然後按住他們的腦袋,一個一個地在水缸裏嗆一嗆水,直到他們求饒不再寫硬傷評論為止。  
        當時顧某寫了一篇批評硬傷專家的文章,發表在當地的周末報上,現在找不見了。大意是說:硬傷專家們是睜開眼睛看電影,閉上眼睛看現實的人。他們對法律一知半解,對現實一無所知。他們讀過一些法律條文,但對什麽是“應然”,什麽是“實然”完全弄不清。法盲法官、法盲公安我們聽到看到的還少嗎?如果一部文藝作品裏麵法官、公安張口閉嘴都是法言法語,那一定是魔幻理想主義的超級製作。硬傷專家們在習得一些“法律常識”之後-也許是之前-完全喪失了“社會常識”。而張藝謀的確是高明的藝術家,他的那些法律顧問也是懂得藝術而常識健全之人。
  將近20年過去了,硬傷專家們-也許是新一代硬傷專家-還是一如既往的思路,來評判趙本山的《鄉村愛情故事》,認為該劇播出的關於村委會主任改選的片段,充滿了違背《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情節。這些專家們對紙上的《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有過鑽研,但從他們對於文藝作品的硬傷評論來看,顧某隻覺得他們和我不是生活在同一個中國。
        如果按照硬傷專家的要求來創作文藝作品,那我們將隻有宣傳,而沒有文藝可言。 如果按照硬傷專家的要求來創作文藝作品,一切遭遇不公不義的苦難男女老幼讀者和觀眾都會深感慚愧,不知道自己早已生活在一個一流法治國家。
  如果這些硬傷評論家隻是強烈地盼望一個法治國家的出現,希望中國每一部法律都在現實中得到不折不扣的執行,那他們善良的願望還是值得肯定的,盡管他們的耳朵是聾的,眼睛是瞎的,心是蒙了豬油的。 至於品味,我就暫不費口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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