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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說話的傑森

(2010-02-22 11:01:27) 下一個
愛說話的傑森 

  最後一次見到傑森,是八月中旬的一個禮拜天,在印城當地教會。他決定回國發展了。禮拜一早上的飛機,從印地登機,經芝加哥飛往上海。他神色暗淡,眼睛有點紅腫。稍後聽說,前一天,也就是禮拜六,一位教會弟兄請他吃飯。傑森酒澆塊壘,痛哭流涕,醉得不省人事。弟兄的床鋪被他吐得一塌糊塗。當然,不論是醉前還是醉後,他一如既往地說了許多話。 

     多年以後,人們如果還記得傑森,一定是因為他太能說話了。很難再找到像傑森一樣愛說話的人了。他總是在說。他總是在說。豬吃飽了還知道休息,即使高燒40 ºC ,傑森也不閉嘴。風停了,蘆葦就靜立不動,傑森卻似一架失去控製的機器,無法停止他的說話。一位接近過傑森的年輕人對傑森的評論隻有一句話:“他不知道怎樣停下來。”  

  傑森的室友是一位尼伯爾人,加德滿都的律師,特別敬仰甘地。尼伯爾人很愛表達自己的意見,願意與他人交流看法。但和傑森的無所不知,無所不談不同,尼伯爾人一般隻限於討論法律、政治和社會問題。倆位剛住到一起的時候,尼伯爾人馬上就發現傑森特別愛說。愛說,是尼伯爾人和傑森唯一的共同點。至於說什麽,怎麽說,何時說,何時不說,何時讓對方說,尼伯爾人完全不能把握傑森。辛虧這位尼伯爾律師掌握了聖雄的法寶――非暴力,不合作。隻要與傑森單獨在一起,他就沉默寡言。這個策略與在印度一樣有效,大言炎炎的尼伯爾人終於沒有被小言詹詹的傑森逼瘋。傑森對尼伯爾人行為變化的解釋是,尼伯爾人經濟壓力很大,精神緊張。  

   有一天,傑森說,“李夢欣這個girl怎麽了?我沒得罪她啊。對我愛理不理的。是不是北京girl都這樣啊?”那時,大家都是剛從中國來到印地,在印第安納大學讀“老流氓”(LLM.,法律碩士)。按理,傑森不大可能冒犯李夢欣,李夢欣沒有理由不待見該同胞。這個漂亮可愛的女孩為什麽如此“莫名其妙”地反感傑森呢?考察一下兩人接觸的場合,主要是共同乘車。印大的中國學生都知道,中國人甫抵印地,就會有各種組織來邀請參加各種活動,車接車送。幾次這樣的接送,李夢欣都不幸地坐到了傑森附近。來來回回整路上傑森都在不停地說這說那,對無論任何話題都發表滔滔意見。全車腦袋都要爆了。傑森不知道自己閑閑詹詹的言語多折磨人。與傑森一起乘過車的人都知道,那是一種怎樣讓人發瘋的經曆。 

   “老流氓”五月中旬畢業以後,傑森說洛杉磯的朋友邀請他去洛杉磯“一起幹點事業。”他就去了洛杉磯。到了洛杉磯,住在朋友那裏。朋友讓他每日開車接送客人。傑森說客人都是中國來的省長級人物。不久,傑森和朋友吵翻了。傑森說是因為自己把朋友的車撞報廢了,朋友竟然讓自己承擔全部損失。這是傑森自己的解釋。但人們懷疑也許是朋友再也無法忍受傑森的多話了。 

   傑森就回到了印地,打了一通電話,找到了單身的老許。老許是訪問學者,研究符號學的。最初老許和傑森住隔壁,在走廊遇到的時候,打打招呼,老許並沒有真正領教過傑森。這次傑森準備在老許那裏臨時住個把月。那知剛住三天,老許就翻臉了,再也不願意答理傑森。傑森對這種變故解釋如下:因為他們起了爭論,觀點不一致,具體說來,傑森說老許提到了一個人,叫霍布斯,寫過《利維坦》,傑森從未聽說過此人此書;老許就說,霍布斯你都不知道,你還搞什麽法律!從此就不答理傑森。然而老許的解釋完全不同。每次提到傑森,老許都氣憤得臉色發青:“不知道霍布斯有什麽關係。關鍵是他不知道自己有多煩人。什麽都懂,什麽都說,什麽都說不清。東一句,西一句,你不知道他在說什麽,他自己也不知道他在說什麽。要命的是,他說個不停。這個最要命。” 

   他說個不停,這要別人的命,而要他自己命的是,他一直沒能發現正確的原因,來解釋大家為什麽要逃,對他退避三舍。年輕人基本不和他交往,反應嚴重點的像李夢欣,把反感寫在臉上。三十歲以上的人,一般對他有很大的耐性,但條件是不住在一起。像老許,住隔壁,做鄰居還行,一做室友,關係立馬破裂。尼伯爾人做了他的室友,但尼伯爾人有聖雄的法寶,還能撐得住。哲學博士老許,對“這樣的人”簡直連一分鍾也無法忍受。

    傑森修了不少貿易和商業方麵的法律,可惜他沒有修美國刑法,不了解緬因州的王爾德案。王爾德先生因為無法容忍九歲的兒子“話太多”,幾次抓住兒子的肩膀要他“閉嘴”,造成兒子肩膀擦傷。孩子的媽媽把王爾德告上法庭。案子最後到了州最高法院。法院認為,“話太多”有時的確讓人心煩,父母有權加以管教,緬因州的法律承認父母有運用“合理的肢體暴力”管束子女的權利。傑森如果修了美國刑法,了解王爾德案,慎思明辯之後,或許會為之悚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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