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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的道德法律傳統:“腹誹”獲罪

(2010-03-04 08:41:13) 下一個
“腹誹”獲罪


腹誹,又稱“腹非”。即嘴裏不說,心裏認為不對。這在日常生活中是很正常的現象。但是,在我國古代封建專製製度之下,不僅有誹謗、妖言、非所宜言等罪名,“腹誹”也是決不允許的。早在漢代,就有了“腹誹”的罪名。
據《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記載:漢武帝時期,一向為人剛直的大將軍灌夫,因不肯趨炎附勢,得罪了丞相武安侯田蚡。田蚡發怒,利用灌夫家鄉族人的過失,極力羅織罪名,要誅殺他及其家族。前丞相魏其侯竇嬰,為了營救灌夫一家,在朝廷中替灌夫辯解,並揭發了田蚡以國戚身份為非作歹的一些醜行。田蚡更惱羞成怒,反誣說:“天下幸而安樂無事,使田蚡能成為皇帝的貼心大臣。我所愛好的不過是音樂、狗馬、田宅;我所養的不過是倡優、巧匠之類人,不象竇嬰、灌夫那樣,日夜招聚天下豪傑壯士與論議,腹誹而心謗,不仰視天而俯畫地,在皇帝和太後之間挑撥是非,隻盼天下有變亂,他們好立大功。我可不知他們居心何在!”漢武帝最怕的就是別人圖謀不軌,當即就責令竇嬰對簿公堂。魏其侯竇嬰麵對這“腹誹心謗”罪名,無法解釋清楚。於是,不僅灌夫被誅滅九族,魏其侯竇嬰也因此獲罪,被斬首於街頭。
15年後,到了武帝元狩年間,又出現了一例純因腹誹罪被殺頭的奇案,案犯是當時的大農令顏異。
當事人顏異原是濟南亭長,後來以廉潔耿直,升遷為位至九卿的大農令。而負責審理此案的禦史大夫張湯,是個專看皇帝的臉色行事的奸佞之徒,正受到漢武帝的寵信,紅極一時,據《資治通鑒》卷十九記載,當時,張湯每次奏事,“天子忘食,丞相充位,天下事皆決於湯,百姓騷動,不安其生,鹹指怨湯。”
當時,朝廷財政困難,為了盡快搞到一筆錢彌補財政虧空,漢武帝與禦史大夫張湯決定,以皇家花園中的稀有白鹿剝皮,製作白鹿皮幣。每張皮幣不過一尺見方,四邊繡以五彩,價值卻定為40萬。又下令天下凡有禮聘朝覲需送禮品者,一律要放在皮幣上才行,否則以違法論處。也就是說,不論王侯百官、皇族富紳,必須先從官府贍一張皮幣,才能送禮。
一天,漢武帝與張湯正在興致勃勃地談論白鹿皮幣,顏異來奏請公事,漢武帝問顏異對造白鹿皮幣有何看法,顏異說:“如今王侯朝賀,不過以白玉為禮品,其價值也不過是數千錢,而放置禮品的皮幣,價值卻要四十萬,太不相稱了!”漢武帝大為掃興。
不久,有人因別的事情告發顏異,漢武帝就讓張湯辦理此案。在審理中,有人作證時談到,顏異有一次會客時,客人談論新令的不便之處,顏異微動嘴唇而不應聲。張湯一聽,如獲至寶,立即上奏:“顏異身為九卿,見法令有不適當之處,不入言而腹誹,應判處死刑!”
以廉直而著稱的顏異,與張湯早有矛盾,就在這次白鹿皮幣的問題上,顏異直率地說出了自己的不同看法,惹得漢武帝很不高興,張湯便借題發揮,落井下石,漢武帝也濫施淫威,顏異竟因此被定為死罪。元狩六年(公元前117年),顏異以“腹誹罪”被處以死刑。“自是之後,有腹誹之法比,而公卿大夫多諂諛取容矣。”
此後,曆代封建統治階級便援引此例,作為強化封建專製統治的又一個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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