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張愛玲寫她和她母親在《小團圓》裏麵的情節。
她母親從來不帶她單獨出去, 唯一的一次在她九歲。 去和別的太太喝茶之前, 帶她去逛百貨公司, 逛完出來, 過馬路, 母親一直和她說, 要如何左看右看,要如何小心, 最後看車太多, 無奈之下, 像下了很大的決心一樣, 抓起她的手, 過完馬路, 立即放下。
這一段寫得很好, 母親本來沒有親密和愛, 連拉起女兒的手, 都覺得不自在。 情急之下, 勉強為之。
張愛玲寫他父親荒唐, 打嗎啡抽大煙, 娶姨太太,生活奢靡, 本來是不值得愛的父親, 卻出現了和女兒之間的親密。 父親要她給他剪指甲, 說剪得好, 再圓一點更好。 張愛玲看到父親和自己的手指那麽相像, 心裏很震動。 還有父親在黃包車上會抱著她, 給她說大人的事情, 卻不像別的大人一樣, 要麽是教訓還怕孩子看穿自己, 父親不怕暴露自己是有缺陷的人。 張愛玲的感受很細膩, 就是這些細節裏麵, 有親密, 有間隔, 有陌生, 有情愛。
子女和父母的愛, 一定有人和人的身體的親密, 如果沒有, 這愛充其量是盡責任。 反之, 那些看似不負責任的父母, 有的時候, 卻是能夠愛的父母。
我也有類似的感受。
十七歲的時候, 一天傍晚, 和父母一同出去。 路上都是民居, 有一個老太婆在門口吃晚飯, 看到了說, 怎麽拉著爸爸的手, 不拉媽媽呀。 我才發現, 自己自然不自然地總是拉著父親的手。 對他的身體也很熟悉, 他手臂的肌肉, 手掌和我相似的柔厚,我隨時想起來, 就像是自己身體的部分。
和我母親, 我卻十分的生分, 盡管我成年前和她度過最長的時間, 因為父親大部分時候在外地工作。
記得我十三四歲的時候, 她和一群同事朋友聊天, 說起了我, 我在一邊, 少女時期的我很不自然被人們這麽當麵評價, 害羞地坐到母親腿上, 母親並沒有抱我。 事後對我說, 不應該坐到她腿上, 為什麽沒有說, 但是很嚴肅, 有警告斥責的意味。
後來母親來美國探親, 一次出去逛一條商業街, 過馬路的時候, 她主動拉住我的手, 我突然震動了一下, 因為太突然, 太陌生了。 如果跟是父親, 我會覺得很舒服, 可偏偏是母親, 我感到自己的不自在和勉強。 是我在過完馬路後, 很快拋開了她的手。
母親試圖在我成年和和我建立親密, 但是已經晚了。 那種試圖讓我害怕, 覺得是一種陰謀, 一種期望, 一種要求, 一種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