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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談Steve Jobs的定位

(2011-10-06 18:51:54) 下一個

談談Steve Jobs的定位

Steve Jobs故去了。AAPL對其評價極高,流量第一的Google網站也在簡潔的首頁Link了AAPL的官方悼念網頁。
這都非常合適。

然而,一向理性冷靜的西方文化卻出現了將其與愛迪生、愛因斯坦並列的讚美。這就很有些中國人永遠的情緒化煽情的味道了。

Steve Jobs發明了Personal Computer,GUI,GUI OS和後來的以iPad和iPhone為代表的iMac係列。這些無疑改變了現代人的生活方式。

對於與Steve Jobs相比較的一些標誌性的人物,按重要性,正確的排序似乎應為:
1,牛頓,愛因斯坦
2,愛迪生〉瓦特=貝爾〉賴特兄弟〉Stephen Crocker和Vinton Cerf〉博納斯-李
3,福特=波音=Steve Jobs〉Bill Gates
4,索羅斯〉巴菲特〉羅傑斯

其中,不同序列等級不具有可比性。比如,牛頓和愛因斯坦代表了人類探索自然規律的傑出成就,根本就跟發明無關。早期諾貝爾獎都是發給“發現自然規律”的,因為諾貝爾本人知道,自己的成就與“發現自然規律”相比,根本不值一提。早期諾貝爾獎很少被2人或多人共享,因為當時處於知識進取的繁榮階段,有很多Pioneering Break-Through。到了現代,由於學科越分越細和個人的學習階段用時不得不不斷延長,諾貝爾獎不但頻繁被多人分享,而且非突破性發現的用於進一步探索自然的工具性突破也被授予諾貝爾獎,比如,錢永健的紅綠蛋白標注法就是例子。這一方麵說明人類探索自然的難度在不斷增大,另一方麵,也是合理的,因為沒有實驗工具的突破,就不會再有理論的拓展,在這個前沿領域,現在它們的重要性已經等價了。

上述類型,英語裏叫做Discovery。Invention在意義上本身就比Discovery低一籌。Natural Discovery是人類除精神領域之外的自然科學的最高領域。

第二序列:瓦特的蒸汽機發明和貝爾的電話發明都給人類社會帶來了革命(行、動力和通信),他們比愛迪生差一些是因為愛迪生的發明數量及規模(基於電的理論和法拉第的理論發現which相比之下當然要高出數量級);萊特兄弟發明了飛機證明了載人可控航空器的可行性;Stephen Crocker和Vinton Cerf在1969年發明了計算機網絡通信,在此基礎上,博納斯-李完善了Internet模型理論。這都是劃時代的實用技術發明。他們都是在改善人類生活上首先應用和驗證已知新理論的Pioneers。

第三序列:福特使得汽車製造低成本普及化;波音使得飛機製造低成本以及使用上Affordable;Steve Jobs在計算機的理論和實用都已經非常清楚的情況下,使得Personal Computer商業普及化;後期,Steve Jobs預計到PC市場已經飽和和停滯的情況下(現在HPQ和IBM都已經退出了PC市場),很有遠見地改革了Smart Device市場和使用方式,就是i-Series,但相對於PC的商業普及化,i-Series的重要性要低出數量級;因為其不過是PC和通信技術越來越難Clearly Discernible的情況下的整合,比如,無線通信技術在韓戰期間美軍就已經成熟使用了,手機網絡不過是降低成本基礎上的軍事技術民用化,再比如,1970年代,CIA特工就已經開始用撥號入網Internationally傳遞情報(要知道,計算機通訊是在1969年發明的,可見美國軍方的效率和重視實用),而Internet在1990年不過是對此種通信的標準化和模型化;在此,引用AAPL現有產品的市場占有率:

less than 5% - personal computer hardware
12% - personal computer operating system
0 - supercomputing operating system
0 - data center hardware or software
0 - virtualization SW
0 - database SW
0 - office SW
27% - smart phone market
73% (projected to drop to 50% by 2014) - tablet market
76% - portable music player

Bill Gates則更差一些,沒有任何發明。但在抄襲AAPL和IBM Lotus-1-2-3的基礎上,降低了使用成本並革命性地普及了PC軟件的引用(引用一位美國朋友的話:Bill Gates is a Chinese version of Steve Jobs, who steals the copyright, has it cheaply made and buggy, then dumps it to the World with low standard. Please note: No offense to fellow Chinese)。

第四序列:索羅斯、巴菲特和羅傑斯,這一些人對人類的生活沒有任何改善。他們一直是摘桃子的統治者,特別在1971年黃金非貨幣化以來,他們是現實世界皇帝的代表。作為皇帝,順勢時他們是明君,逆市時他們是暴君,但做暴君的時候顯然大大多於做明君的時候。之所以還分成三六九等的索羅斯〉巴菲特〉羅傑斯,是因為索羅斯相對還最誠實,巴菲特投資理論是徹頭徹尾的騙子偽理論(特別地,巴菲特的“投資”與創新無關,反而是堅決反對創新!),而羅傑斯相比之下甚至隻能是跟班吹鼓手。

談起個人成就,Steve Jobs比不上Comparable Fellows福特或波音。再不濟,波音的名號還存在於大名鼎鼎的波音公司,並且該公司前些年吞並了百年老對手麥道。福特不但名號在,而且還有為美國國家戰略和白人福祉而不斷鬥爭的福特基金會存在。Steve Jobs個人雖然身後留下了$8.3B的巨額財富,世界排名第110th Richest,但其中$7B並不來自AAPL,而且,Steve Jobs既已逝,一代傳奇就結束了,因為AAPL不再與之相關。

為何有這樣的差別?答案要問華爾街,問索羅斯、巴菲特和羅傑斯這些人。如果1985年Steve Jobs不被迫出走,而是一直連續執掌AAPL,可能MSFT和Bill Gates根本就沒有機會發家。也許,這是Steve Jobs和羅傑斯共同的悲哀:真正的天才+真正的草根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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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2)
評論
姑妄言之,姑妄聽之 回複 悄悄話 讚同FT大作。

不讚同tudou!按照現象定層次的說法。要定性,不是人雲亦雲。
tudou! 回複 悄悄話 定位的標準是什麽?美國人的標準一般是:
第一層次:發明家,成功的創業者。
第二層次:金融家,大公司的領導,科學家,好的專家(如醫生,律師等)。
第三層次及以下,忽略不計。
以這個標準,愛迪生,福特,Steve Jobs是一流的,因為他們把第一層次的兩個都占了。牛頓,愛因斯坦隻是發明家。比爾蓋茨隻是成功的創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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