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1)
2015 (1)
2016 (1)
2019 (1)
看到心姐修車經曆, 俺也說說俺的賬單經曆.
兒子進高中後, 想要手機, 根據當時的價格和兒子的喜好, 我們選擇了 Bell公司的計劃。
有一次我收到賬單, 有很多超時費。 本來是想和兒子算算那些可以避免, 那些是必須用的, 結果無意中發現被多收了, 仔細算下來, 原來好多從免費時段前到免費時段後的連續電話都被收費了。
於是我就打電話詢問原因, 人說隻要是連續電話, 都按時間收費, 沒有免費的。 問他們原因, 說就是這樣的。 我查了合同, 合同上並無如此說法. 又查了消費法, 這是誤導. 反複交涉不行, 我就上訴到 CRTC(Canadian Radio-television Tele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他們看了合同,也認為合同沒有標明, 是誤導. 最後Bell同意退回多收的錢.
對我來說, 該出的錢, 我不會賴, 但不該出的, 我絕不會出一分. 我一定據理力爭, 我的權利隻有我自己才能爭取到, 別人不會恩賜我.
出國後, 我還真的為了自己的消費權爭了好幾次, 每次都贏. 不是因為我會說, 而是商家本來就是錯的, 隻是他們能蒙就蒙, 能混就混, 能欺就欺. 你若堅持, 自然會贏的. 當然, 每次去爭前, 我都會看好相關資料, 保修單, 消費法, 到時據力力爭就行了.
這個社會就是如此, 人軟被人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