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當長一段時間以來,我常聽到一些父母親對於超常兒童( Gifted Children) 的一些誤解。 在此,我根據自己收集的資料和研究 , 借本文做一點蜻蜓點水般的介紹。
科學的革命大都起源與概念的革命。
因此 , 在討論任何科學問題之前 , 最重要的是先界定概念。 關於什麽是超常兒童,超常是否意味著就是天才 ?(Is giftedness the same thing as genius?) 優異才智是否等同與天才? ( Is being talented the same as being giftedness? ) 超常兒童是更聰明還是表現在思維方式不同 ? (When a child is gifted, does she just think faster/smarter or is she different in the way she thinks? ) 等等問題,不同的角度 , 解釋或有不同有時甚或讓人不得要領。其實如同許多學術討論,上述問題在不同的學術分枝的研究中不一定有完全相同的非白既黑的答案。
根據 Marlan Report (1972) 的總結,大致可以從六個方麵的任何一方麵的能力和成就去了解和定義超常兒童:
1. 整體智力( General intellectual ability )
2. 特殊學業資質( Specific academic aptitude )
3. 創造性或建設性思維能力( Creative or productive thinking )
4. 領袖才能( Leadership ability )
5. 視覺或表演藝術才能( Visual or performing arts )
6. 身心運動能力( Psychomotor ability )
據統計 * , 大約人口中有 1.5% -3% 兒童被確認為超常兒童,從正態分布曲線看,這個 1.5% -3% 分布在曲線的兩端。 但這並不意味著每一百個人中一定有2-3個超常兒童。而且,在超常兒童中的隻有極小一部分才是真正的天才( genius )。更確切地說,我們平常在北美生活中所說的天才班的天才兒童實際上大多是指超常兒童。
超常者,無論是性格還是智力上超常,或二者兼之, 總是引起心理學家和研究人員的注意和興趣。關於天才和超常兒童的研究自二十世紀二十年代在 STANFORD 大學發端以來, 已逐漸引起從父母到學校和社會的一定重視。
現代社會的人們大多聽說過 IQ ,通常,心理學家用 IQ TEST 來進行智商測驗, 盡管對智商測驗( IQ TEST )的爭論從來就沒有停止過,有學術的也有政治的。但是智商測驗從來沒有消失過。因為人與人之間的一定差異是存在著的,隻是怎麽去測量和表達,一直不太可能有一個標準,從這一點看,也是說明差異的存在。
根據有關研究和從實際情況的分析,天才又可分為超常天才或俗稱神童,和一般天才。據 BOSTON 大學心理學教授兼哈佛大學“零點計劃”高級研究員工 Dr. E Winner 的研究,認為天才兒童的天賦發展並不平衡, 通常是在一些領域的天賦比較突出, 其他方麵則一般。 殘疾兒童(比如盲童)中也有天才。
總結下來,天才兒童一般是具有以下三種超常特征的兒童:
1 。智力早熟。天才兒童智力發育早,他們對一些領域的掌握起步早於平均年齡,而且在該領域的進步也較一般兒童為快, 這些領域比如是語言,數學,音樂,美術,國際象棋,以及一些體育項目。比如現今在國際音樂舞台上展露其音樂天才的朗朗等便是最好的例證。
2 。 按自己的方式行事。天才兒童不僅比一般的兒童,甚至比聰明的兒童學東西還快,重要的是, 他們在學習方式上有質的不同。比如在掌握自己領域的知識時極少需要成人的幫助和扶持,常常是無師自通。顯示出他們不僅具有超常自學能力且獨立性強, 而且總是受到自己關於本領域的發現而振奮而鼓舞,不斷向下一步探索,常常獨創出本領域的規則或新奇的或獨特的解決問題的方法。
從這點看,天才兒童從定義上講是有相當創造力的兒童。
3 。掌握欲極其強。天才兒童都有一種強烈的內驅力,很想搞懂他們顯得智力早熟的領域,因此對有關問題表現出強烈甚至於過分的興趣,且能高度集中精力,從事他們特長領域的學習時處於執著的神馳狀態,長時期全然不理會外界的情形。以來天才兒童同時又具備對該領域敏銳的辨別力和極高極快的領悟力。而這些特質的最佳結合自然會有助於取得更高成就的。
從上麵的定義, 我們可以了解到, 天才的確不多見。 而且,有關研究追蹤調查的結果顯示,天才兒童包括神童,長大成人時並非都能成大器,事實上傑出成人中大多數並不是神童。
曆史上, 在任何一個關於人類的研究領域,我們都不難發現存在的誤解甚或荒謬的神話。仿佛應對了這句哲理:人類認識自己是最難的。對於天才的研究也不例外。 在相當長一段時間以來,人們對天才也有一些誤解或錯誤的觀點。v
據有關調查總結,人們對天才的認識有大致下述誤解 :
誤解之一 : 天才都是全才
最常被冠以天才稱號的是那些在學業上展露天賦的兒童 , 他們一般是在學校重視的兩大領域 --- 語言和數學方麵有突出表現的孩子。心理學家和教育學家通常采用智商測驗的方式測定學業方麵的天賦,然後從智商測驗中得到一個綜和分數。根據智商測驗的綜和分數與有關人群的 NORM 相比較,由此,一些兒童獲準加入超常兒童特殊教育計劃( GIFTED PROGRAM ),這個篩選方式與心理學家篩選被試以納入天才研究項目類似。
實際上,這裏麵有一個潛在的假定,即,天才兒童的智力是綜合性的。而事實上僅就文化學習方麵的能力而言, 兒童的天賦也常常並非表現為一種全麵能力,兒童既然有強項,也就會有弱項。
誤解之二:不具備超常的智商分數( IQ Score )就不是天才,
許多在音樂 , 藝術和體育項目上表現出非凡能力的兒童通常並不一定在現有的智商測驗中表現突出,這實際上是由於目前的智商測驗的範圍局限所製。至今 , 智商測驗所顯示的隻是人的能力中的小部分。不過,令人欣慰的是,隨著科學界對人類自身理解的進步, 有關智商測驗的研究和應用每年都在不斷改進。
誤解之三 :天才都是天生的,不需環境栽培。這種誤解往往忽視了環境對天才發展的巨大影響。這中間,往往家庭的影響比重大於學校和社會。 所以,當代發展心理學( Developmental Psychology) 特別強調人類發展變化中 Nature & Nurture 的交互作用是最為重要的。
誤解之四:天才兒童必成大器。其實無論一個人幼年時天賦多高,我們都不能斷定起成人後必定出類拔萃。事實上,許多天才孩子,尤其是神童,的確在他人繼續向感興趣的方向前進時,他們卻銷聲匿跡了。 中國文革後的第一批少年大學生中的不少神童就是例證。原因有內在和外在的。另外有的人雖功成名就,卻因為種種原因,並沒能做出過真正富有創造性的成就。天才兒童雖能獨立的在自己的領域中用新奇的方法解決問題,但從改變一個領域的意義上來看, 幾乎沒有人能在不經過多年艱苦的工作能達到創造性的成就。
如同所有愛孩子的父母, 許多高成就天才兒童的父母當然也渴望孩子能發揮優勢,但僅從對所有兒童取得的成就來看,一般總是那些既鼓勵孩子獨立自主,同時又樹立明確目標的父母, 權威但不專製的父母,對孩子的教育效果最好。
眾所周知, 公立學校的教育準則是給每一個孩子有平等的教育機會。
有人問,那為什麽加拿大公立學校有 GIFTED PROGRAM ?
因為, 平等的教育機會並不意味著每一個人都應該在相同的時間做相同的事情。
據長期對有關超常兒童的教育與個體需要的研究發現,如果讓那些有特別天賦的孩子與其他孩子一起長時間地坐在教室裏保持安靜或重複一些他們早已掌握了的東西,是一件十分困難的事,這些超常兒童通常會感到非常煩躁不安,生氣或沮喪。或出現一些同齡孩子沒有的一些問題或麻煩。
如果注意觀察,有天賦的孩子在他們的思維方式上與一般兒童是有許多的區別的,比如他們可能會關心核戰爭,死亡,生命等問題及對人類的影響,筆者最近有機會目睹了大約 25 個超常兒童寫的作文,同另外 30 個普通班的孩子的作文本相比之下, 就能看出一些蜘蛛馬跡,同樣的年齡對待同樣的議題,前者就提到對許多現今世界的貧富懸殊,種族歧視,環境汙染, 城市化過快而使野生動物“無家可歸“ 等問題的看法,當然這在學術統計上隻是一個 CASE , 對於任何結論都還需要更多的更廣的深入研究。
不過, 超常兒童能看到一些在教科書上沒有出現的可能性,注意的話題可能是同齡孩子可能不太注意的話題是一個被公認的現象。他們對於吸收和理解新的思想與概念等遠比普通孩子要來得快。而這往往是他們在學校表現煩躁的主要原因, 因為在一個正常學生的教室裏, 一個教師是不可能為掌握知識很快的少數學生單獨上課的。
比較遺憾的是,有些父母,由於缺乏有關方麵的知識或傾向於從負麵的方向認為孩子隻是在學校製造事端,甚至有的擔心孩子是否患上注意力缺乏症( Attention Deficit Disorder , ADD)或注意力缺乏和多動症( Attention-Deficit/Hyperactivity Disorder , ADHD )。由於有天賦的兒童常常高度敏感,自責,如果受到父母未經有關方麵檢查就斷言的誤導和指責,孩子有可能會真地認為自己是有問題的人 , 這對孩子的 self-esteem 也是具摧毀性的。這樣一來,有些孩子的天賦不僅沒有得到發掘,一生的命運還可能誤入歧途。這不僅是個人的悲哀,也可成為家庭甚至社會的問題。
所以讓家長擁有和懂得有關知識,讓 孩子知道自己是有天賦的,並向他們解釋他們與別人有一些不同是正常的,避免孩子認為與別人有不同的地方便是自己的錯誤等。因此,有關方麵強調,一定要讓超常兒童的父母意識到,給予超常兒童一些特別的護理以滿足他們特別的需要,對孩子,對家庭, 對學校,對社會都是很重要的。
基於這些需要,北美都有類似的機構安排相應的服務, 比如美國的 Gift and Talent Program. 加拿大各省部級有相關的 Education Act, 如安省的 Education Act 就要求公立學校的 School Board 為有特殊需要的孩子提供特殊教育和服務,這樣就有了加拿大的 Gifted Program 。公立學校的 School Board 為此建立 了 IPRCs ( Identification, Placement, and Review Committees) 來鑒別需要特殊教育和服務的孩子。這些 Committees 必須由至少三位成員組成,其中一位必須是學校校長或是一位 board supervisory officer. IRRCs 的運行也必須依據安省的法律條文( Regulation 181/98) IPRC 的功能是根據有關資料(包括來自心理學家的才智測評鑒別報告)和信息,
1)鑒別學生是否屬於超常兒童( identified as Exceptional)
2)學生屬於哪個超常領域 ( 根據教育部的分類 )
3)決定超常兒童的安置 ( Placement)
4)對鑒別和安置進行每學年的複查 (Review)
目前在加拿大的才智測評鑒別( Gifted Screening )多用 WISC-IV 來測試 GENERAL THINKING AND REASONING SKILLS 。測試的結果是用加拿大的 NORM (比如特定的年齡段)做對比。 WISC-IV 包括幾個方麵的測試:
1. Verbal Comprehension Index (VCI) (語詞理解指數)
2. Perceptual Reasoning Index (PRI) (知覺 推理 指數)
3. Working Memory Index (WMI) (即時記憶指數)
4. Processing Speed Index (PSI) 力( 數據處理 速度 指數)
另外,雖然通常是學校的老師或父母首先發現兒童的一些超乎尋常的表現或才智,正規的才智測評鑒別 (Gifted Screening) , 則是必須由有執照的 Psychologist & Psychometrist 進行並給予全麵的才智測評鑒別。對才智測評鑒別的意義當然也是從不同角度有不同的看法 , 目前普遍認為的是,至少它為父母和教育工作者們較客觀地了解孩子的才智分布有一定的幫助。才智測評鑒別( Gifted Screening) 一般是在三年級時進行,凡入選並願意加入 Gifted Program 的孩子可以從四年級到十一年級,同另外一些超常兒童一起在 Gifted Program 裏學習。十二年級時又回到普通班與所有同學一起準備畢業和備考大學。這樣, 一方麵, 天賦兒童能得到他們特別需要的挑戰, 另一方麵他們可以有一個更適合他們需要的互動互助的支持社區。
當然, 與所有孩子一樣,除了學校的教育和支持外,超常兒童自然也特別需要家庭社會尤其是父母的支持和關注。 我們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天生我材,各有其用。如果每個人,都能得到與其天生的才智和能力相協調的培養和發展,那將來就可能會更和諧地融入社會,建立更美好的人生。就象不同的樹,都能在與其相合的土壤、陽光、水分的條件下生長,然後成材,並與其他的樹木一起再組成一個美麗和諧的森林。
關於 Giftedness 的研究非常多,無論是從測試的人群,性別, 年齡等角度,或是不同的學派都有大量的研究或調查報告,本文無法一一詳述,也絕對不能以一概全。
在此,筆者隻想借 Edgar F Robert 的話結束本文:
“Every human mind is a great slumbering power until awakened by a keen desire and by definite resolution to do.”
願所有的孩子們都能發掘出他們的最大潛能, 快樂健康地成長!
• 摘自: Guiding the Gifted Child, by James T Webb. ( Ph.D ) et al. 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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