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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H的侄子還好是婚前的。我堂弟媳是婚後鬧,最後離婚了,後悔也來不及。
女方是杭州的,結婚時38歲。
我叔叔已經去世多年,我堂弟和母親住一起,是孝子,人很老實。對他找個外地女,家裏親戚有人很有看法(上海人很少會找外地人的,可能考慮到生活習慣問題。雖然我們的父母輩都不是土生土長的上海人。當然我也不否認上海人有歧視現象。)當然對他大齡能婚,也都很高興。他是我們這一輩最後一個結婚的,所以婚禮很隆重。
女方母親教女兒不讓男人碰,條件就是要把婆婆趕到女兒家,把女方父母接到上海過。開始,我堂弟還忍著,總想女方會退讓的,畢竟已經結婚。他明確告訴老婆,趕母親走是不可能的,不行就離婚。沒想到這女的還拎不清,以為已經結婚,可以變本加厲,就堅決不和老公同房。半年後,我堂弟宣布離婚,此時,老婆再三哀求認錯,都為時已晚。
所以這人那,要適可而止,別太貪,到最後是隻有吃後悔藥的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