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喊老太太“婆婆”,是尊稱,意思是跟著老太太外孫女一起喊。嚴格按輩分說,中年人尊稱長輩伯父伯母,可是也有這種習慣當格外表示禮遇的時侯大人跟著晚輩叫,她外孫女在這裏,喊她“婆婆”,所以我們大家跟著小姑娘叫,這是“婆婆”這個稱謂的第一重意思。
進一步再說為什麽她外孫女要叫她婆婆?婆婆是小姑娘媽媽的媽媽,北方叫姥姥。南方應該叫外婆。為什麽小姑娘不叫外婆而叫婆婆?我和女兒解釋說,這裏麵可能有兩方麵的原因。
第一可婆婆可以當通稱,用來泛指“祖母輩的女人”,像北方人叫的”奶奶“。尤其是當沒有必要明顯區分男方或女方的長輩的時候,統一叫婆婆,簡單而又親切。
再則把外婆叫成婆婆,還有一層拉近彼此關係的含義。一般而言,外婆裏麵這個“外”,含有一點“不是自家人”的意思。因為女兒嫁出去了,算是男方家的人,不喊婆婆而喊外婆,表示是“外”人,和自家人有所區別。當然在現代社會這個含義已經很淡了,男方也好女方也好,大家都是一家人。但老習慣是很頑固的,這一點點差別在一些人尤其是老人心裏一直都存在。而且南方北方都一樣。我有同學結婚後一直和老婆父母同住,後來有了小孩,丈母娘就讓小孩喊她“奶奶”而不喊“姥姥”。從這個角度看,“婆婆”的稱呼實際要比“外婆”待遇更高一點,把“外婆”叫成“婆婆”有進一步拉近彼此關係,接納對方為自己一家人的一層含義。
“如果這些還沒有把你搞糊塗”,我笑著對女兒說,“那麽婆婆這個稱呼還有另外一種解釋-”
對女人來說,丈夫的媽媽是她的“婆婆”。
但這個“婆婆”是不能叫的。她隻能和別人說“這是我婆婆”,真的叫,要叫“媽媽”。這其實是很奇怪的一個現象,叫丈夫的爸爸,媽媽為“爸爸”,“媽媽”表示自己和丈夫一樣,也是老人的子女,這個沒啥問題。可為什麽一到正式介紹的時候,丈夫的爸爸媽媽變成“公公,婆婆”,以致聽起來好像媳婦比兒子多矮了一輩,變成與孫子,孫女們同一個量級?這個問題我搞不懂,不想挨打的話最好也不要亂猜,反正就該是這樣的,記住了用就好。
中華文化博大精深,才不過兩個字,就講得我喉嚨冒煙,口幹舌燥。女兒點頭如搗蒜,是真融會貫通了,還是巴不得我早點講完她好回去玩手機,那我就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