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博物館的職能?

(2009-11-01 19:03:52) 下一個

博物館的職能?

“大慶”餘音繞梁不絕,音不悅耳尤其使人厭煩。信步來到首都博物館,想來那裏應是個清靜所在,也好暫時擺脫塵世的喧囂。那天陽光燦爛,博物館裏卻比往常陰暗。幾名觀者對著南牆拍照,是拍那個我總以為是贗品的景德街牌樓嗎?不對,拍法異常,好像沒人拍全景,而是從東往西分段拍攝。順著拍攝方向看去,景德街不見了,被擋在遊行抬舉的那四幅巨照後麵。難怪博物館大廳光線欠佳,那些巨照在廣場都顯出巨大,戳在博物館裏絕對壓倒一切,我的病患頸椎使我很難仰視他們的臉。這是要給無幸觀看遊行的普通百姓提供一個瞻仰的機會?或許就是遊行隊伍經過這裏暫時存放?都不是,聽說是送給首都博物館了。不知誰送的,不知為什麽送,困惑不解的是首都博物館為什麽要。

帶著問題查閱博物館的職能,特別查閱首都博物館的職能,查到了首都博物館提供並認可的說法:

美國《簡明不列顛百科全書》指出:現代的博物館是征集、保藏、陳列和研究代表自然和人類的實物,並為公眾提供知識、教育和欣賞的文化教育機構。美國博物館協會認為:博物館是收集、保存最能有效地說明自然現象及人類生活的資料,並使之用於增進人們的知識和啟蒙教育的機關。

蘇聯大百科全書提出:博物館是征集、保藏、研究和普及自然曆史標本、物質及精神文化珍品的科學研究機構、科學教育機構。

日本的博物館法規定:博物館是收集、保存、展出有關曆史、藝術、民俗、工業、自然科學等資料,供一般民眾使用,同時進行為教育、調查研究、啟蒙教育等所必要的工作,並對這些資料進行調查研究作為目的的機關。

20世紀30年代,中國博物館協會認為:博物館是一種文化機構,不是專為保管寶物的倉庫,是以實物的論證而作教育工作的組織及探討學問的場所。

1979年全國博物館工作座談會通過的《省、市、自治區博物館工作條例》明確規定:博物館是文物和標本的主要收藏機構、宣傳教育機構和科學研究機構,是我國社會 主義科學文化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

國際博物館協會為了給博物館下一個各國都能接受的定義,曾經作過多次討論和修改。

1974年國際博物館協會第十一屆大會通過章程,明確規定:博物館是一個不追求營利的、為社會和社會發展服務的、向公眾開放的永久性機構,為研究、教育和欣賞的目的,對人類和人類環境的見證物進行搜集、保存、研究、傳播和展覽。

博物館通過征集收藏文物、標本,從事科學研究,舉辦陳列展覽,傳播曆史和科學文化知識,為提高全民族的科學文化水平。首都博物館明確地說:“中國博物館界對國際博協1974年做出的這一定義基本上是肯定的。”

既然如此,四幅巨照既非文物,又非標本,在首都博物館展出未免不符職能,若當油畫放在美術館,或許還算得是展品。

如果說,博物館與時俱進擴展職能,那無非是要教育民眾三熱愛、四無限之類,如是,則應加上各自豐功偉績的評說,有正規展廳,正規講解,目前處理方式似對領袖不敬。(曾記否?偉大領袖巨型塑像遍布神州大地時,他老人家極為不滿,抱怨為何讓他一個人在露天裏站崗。)如今領袖文化高,講民主,不興個人崇拜,且日益重視民間反應,類似事情的處理,還是多方聽取意見為宜。

季羨林先生“真話不全說”,是因為說了必將季羨林不再。我無所顧忌,一向不考慮別人是否愛聽,直言總歸一吐為快。封建女皇武則天收留了政敵之女上官婉兒,為的是有人挑她的刺兒;她死後立無字碑,功過由後人評說。現代領袖身處世界民主潮流,接受歌功頌德絕非明智之舉。已逝者尚屬眾說紛紜,將逝者何必匆忙蓋棺,健在者當更虛懷若穀。

功勳是抹不掉的,比如抗日將領孫立人、張靈甫,他們被肆意醜化長達半個多世紀,比如犧牲在抗日疆場的有名、無名英雄,他們沒有烈士的稱號,他們的家屬和那些幸存的二戰老兵甚至遭受不白之冤,然而,不論怎麽淡化、怎麽抹殺、怎麽篡改,當今國人,稍有文化者,都緬懷他們,尊他們為國魂。罪過也是抹不掉的,比如自古以來那些為非作歹卻被山呼萬歲的,不管多少人吹喇叭抬轎子,曆史執著地隻要它的真麵目。人民是公正的,君應放手讓他們評說。

關於那四幅巨照的歸屬,連我都不理解,更何況不遠萬裏的外國觀眾!與時俱進也好,政治需要也罷,博物館畢竟是博物館,它應忠於自己的神聖職能。

2009-10-30
[ 打印 ]
閱讀 ()評論 (2)
評論
金色的麥田 回複 悄悄話 學習了. ^_^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