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洲是個小城鎮。阿韶他們的船一到埗,行李都還沒搬上岸呢,阿韶和麥哥坐上人力車先行一步,而王家大女阿韶離奇失蹤十年,今朝榮歸故裏的消息,卻與車夫的腳步比快,在熱情的街坊間口耳相傳,很快就傳遍了小城的大街小巷。阿韶還未到達家門,住在附近的親戚都聞訊趕到了,包括二叔一家,眾人擁著王父耀宗,等在大門正廳裏。阿韶一下車,“劈啪劈啪”的炮仗聲就在大門兩邊脆響起來。阿韶衝進家門,一眼就看到端坐在中間的父親,他的頭發全白了,神情老邁,老了又何止十年?她心痛難抑,淚如雨下,跪倒在老人腳邊:“阿爸!不聽話的阿女今日終於返家了。。。”耀宗見到夢魂牽繞的愛女,頓時手抖聲顫,老淚縱橫,蹲下身,像小時候那樣緊抱著她,好像怕她又溜走似的。父女二人隻顧著抱頭痛哭,什麽話都說不出來。過了好一陣子,二叔耀祖才擦著眼淚,上前把大哥和侄女一起扶起,坐在酸枝長椅上,仔細端詳阿韶,見她從一個單純俊俏的少女,變成風韻優雅的少婦,心酸之餘,又覺得很是安慰。
耀宗在愛女失蹤之後,性情大變,不再專注行醫濟世,不再注意飲食健身,整天整夜坐在阿韶的房間發愣流淚,誰勸都不聽。他作為一位名中醫,如果想愛護自己的身體,總有辦法調理好的,唯他心如死灰,隻關心唯一兒子敬仁的學業和醫術。他不再出診,每天隻教敬仁認中草藥,看醫書,講病例。心想好歹把這兒子調教好了,他也就可以放心離世了。可惜敬仁的天資遠不及阿韶,十年下來,進展不大,每每讓他搖頭歎息,更加懷念聰穎敏思的阿韶。
阿韶在蒙大拿州的銅礦場和鍾淩定親之後,曾經給父親寫過一封長信,報平安,順帶介紹夫婿,當地景物,言語間充滿了新生活的喜悅,兩情相悅的幸福,又說如果一切順利,過多一年半載,賺夠船費之後就會回家。耀宗讀到信之後,大為安慰,想到愛女快要歸家,連帶身體也大好了!連著給她寄去好幾封信,卻都似泥牛入海,沒有回音。從此阿韶再沒有來信,海外排華的小道消息卻源源不斷地傳來,耀宗又開始擔心失眠,健康大損,卻不管不顧。
在焦慮中又挨過了兩年,王家在那一年的冬天迎來了一位不速之客,他自稱是鍾淩,是阿韶在海外的夫婿。耀宗趕出來一看,此後生身形高大,星眉朗目,一表人才,與阿韶信上的描述甚為相似。可是阿韶人呢?他茫然問道。那後生一聽,淒然淚下:“嶽父大人,我和阿韶在一年半前失散了,我找了她一年多也沒找到,想到她聰明能幹,可能已經想到辦法回家了,我就努力打了數月工,一賺足船資就來長洲找她。沒想到她還未回來啊。。。”想到從此不知去哪兒尋她,竟一下癱坐在地,捂臉淚長流。耀宗見他可憐,自己也喜歡這個飛來的女婿,就勸他住了下來。可是二叔和阿韶的堂哥們就沒有那麽客氣了,他們覺得此人來曆不明,又沒用,生生弄丟了阿韶,自然對他沒有什麽好臉色。鍾淩在長洲呆了數月,養好身體後,辭別眾人,去佛山開了家武館,收徒教授北拳和刀棍,倒也很紅火。逢年過節,他必定帶足禮物去長洲拜訪耀宗,行女婿之禮,又指揮徒弟們把王家大院前前後後修葺一新,該補瓦的,該油灰的,該清草的,該修枝的。。。把王家前院後院,花園天井,全都收拾得幹幹淨淨再走。耀宗曾勸他再找一門親,好傳宗接代。他淒然一笑道:“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雲。嶽父大人,您自己不也一樣,少了個阿韶就覺得全世界都不對了麽?您也別勸我了,好好保重吧!她要是還活著,一定會回家見您的。我就不一定了,那麽多的男人都喜歡她呢,說不定,她早就把我這沒用的人給忘了。”抹了一把臉,拱了拱手,走了。
又過了年餘,鍾淩聽說很多的長洲人往夏威夷謀生,鄉裏眉叔特別能幹,還當上了夏威夷的農場大王,有錢有勢,對家鄉來人特別幫忙。“聽說還有很多講長洲話的女子也去了,有一個和原來的王家大小姐很相像呢!”鍾淩一聽,心動難抑。很快他就把武館關了,隻身一人前往夏威夷。從此,再也沒有人見過他,長洲的王家,佛山的徒弟,全都失去了他的消息。
現在好了,阿韶曆經千難萬險,終於回到家了!耀宗剛想問她見到鍾淩沒有,眼前卻走來一位中年男人,高大挺立,麵帶威容,老人不禁嚇了一窒。卻聽那人笑道:“小婿參見嶽父大人!我叫麥洲,本地人,阿韶六歲那年走失,就是我帶她回家的,嶽父還記得嗎?”耀宗當年雖沒有見到他本人,那件事當然深深記得,於是點頭道:“原來如此,你和小女也算是有緣,有緣啊!”見阿韶不言語也沒表情,心想鍾淩已經遠走夏威夷近五年了,不知死活,這種不著急的舊事,還是以後再慢慢跟阿韶提吧!
麥哥把禮物打開,分派給眾人,賓主盡歡顏。王家當晚大排筵席,歡迎阿韶平安歸家,又賀她喜結良緣。麥哥從小機靈醒目,能說會道,出手又大方闊綽,說他在港澳做酒樓餐館生意,所以不缺錢,很快就把王家上上下下一大群族人都應付妥當,大家也都覺得阿韶嫁得好。唯一不出聲的卻是精明老到的二叔,他因為做生意的緣故,在港澳黑白兩道都有些見聞。麥哥的大名他曾經隱約聽過,那是跟許多遠洋大生意都有關聯的大佬級人物。他不清楚阿韶是怎樣傍上這種人的,倒不是擔心他的黑道生意,隻覺得此人年紀不小了,又有錢,三妻四妾的應該少不了。阿韶看上去不太開心,嫁給他豈不是虧了?說不定頭上還有大婆呢,越想越替她不值,氣悶,又無法跟別人說,隻好一徑喝悶酒。
耀宗看著紅光滿麵的麥哥,勉強堆著笑的阿韶,心情又開心又複雜。阿韶多年前寫的信,卻在此時,浮現腦際:“阿爸,您當年對阿媽特別好,我現在才能明白呢。一生一世一雙人,那樣的幸福,換了別人,感覺會不一樣的吧! 我雖然慘被綁架,還到了異國,受苦受累又回不了家,好在因此能遇著他,又覺得非常幸福!難道這就是天意麽?阿爸,等我們賺夠了船錢,就一起回家,承歡您老膝下,一家人,一輩子,再也不要分離了!”
耀宗不敢問,這個讓寶貝女兒受苦受累也覺得幸福的“他”,怎麽就換了人呢?又想到那遠在天邊的鍾淩,此刻他在天涯何處飄泊?是生還是死?心裏很不是滋味,心想:撇開錢和威勢不說,論才貌論能力,鍾淩其實一點都不比眼前這個麥哥差呀,還更年輕,高大又靚仔呢,跟阿韶真是絕配啊。。。唉,天意弄人,天意弄人啊!反正現在愛女已經回家,其他的就不管了!老人家胡思亂想,勉強喝過兩杯淡酒,推說不勝酒力,早早就回房休息了。
在家千日好,這話對阿韶來說,是最貼切不過的。時光荏苒,阿韶懷胎十月,在翌年春天生下一個大胖小子,王家老老少少都非常高興!一脈單傳的麥哥就更不用提了,天天樂得合不攏嘴,一有空就回到長洲的家裏逗兒子玩。他懷念那風暴之夜在海上的一晚瘋狂,遂給兒子起名麥念海,小名海仔。海仔長相隨父親,性格卻很文靜,更似不問世事的外公。他喜歡外公藥房裏的一切,三歲就會認藥材,包括那藥味。小小年紀就有此天賦,讓耀宗歡喜不已。麥哥卻大感失望,他希望兒子能成為武將,不能太文弱,想要海仔長住澳門,在他身邊學武。耀宗同樣覺得童子功特別重要,堅決不讓,阿韶愛父如命,自然是依了他。海仔在兩邊拉扯之下,隻好天冷時在長洲學文墨和醫藥,天熱時去澳門習武兼練槍。
王家傭人多,阿韶不想兒子太受寵,於是不太理會他,對麥哥的態度也是不冷不熱。平日無事,她幫父親整理藥材,抄寫藥方,在弟弟的敬仁藥房幫忙執藥,還開了個小小的書齋,教兒子和街坊學童們簡單的英文字母和單詞。她的容貌,她的溫潤,她的經曆,尤比過去更添成熟優雅的韻味,她儼然成為王家,甚至整座小城最美麗奇妙的一個身影。隻是,每年總有那麽幾天,她會變得憂鬱沉默,一個人坐了車去到海邊,靜靜地看海,直到日落才肯回家。
海仔五歲那年的秋天,耀宗偶感風寒,吃了好幾個月藥,病勢卻越發沉重。他一生從醫,心內清明,知道自己快要油盡燈滅了。時值隆冬,有一夜,他把女兒阿韶喚到床邊,把其他人遣走,哆嗦著把一個小布包塞到女兒的手裏。
“阿韶,你不要怪我,一直瞞著沒有告訴你。。。你經曆了九死一生才回到我身邊,我是萬萬不能再讓你走的。。。請你原諒阿爸的自私,也謝謝你給了我這五年最幸福的晚年時光。。。阿韶,我走了之後,你應該再無任何牽掛了,要走要留,你自己作主吧!海仔聰明孝順,雖然你不太喜歡他,他卻還是最親你。。。有他爸爸照顧,我也放心。。。你回家之後一直都不太開心,我都知道。。。阿女,這個小包,在我走之後再打開看好嗎?。。。我隻是不想你走,不想你走哇。。。”老淚橫流,竟是再也說不出話來了。
阿韶嚇壞了,抓緊老爸的雙手,流著淚說:“阿爸,我聽你的!聽你的!我不會打開這個包的,放心吧!您會好起來的!我好不容易才回到家,怎麽會再走呢?打死我都不會再走的!爸您別嚇我,千萬別亂說。。。”耀宗含淚笑了,自此不再說話。又挨過了些日子,他在睡夢裏安祥離世。
阿韶心碎了。她狠心拋下兩個孩子,曆盡辛苦回到家鄉,還給老父送了終,應該是如願了呀。可她,此時卻成為孤兒了!悲涼淒徨,四顧茫然,天井裏仿佛看到自己童年時開心玩耍的身影,父親的笑臉,一屋子回蕩的笑聲。。。淚水無聲地滑落,又滑落。。。
麥哥從外地匆匆趕回來,看到阿韶被悲傷壓倒的後背,他的女人看起來如此孤單無助,讓他想起了英文的一句話:I’ve got your back。
“我會是你的後盾!”他環抱著心愛的女人,輕輕地說:“我和你,現在都隻剩下彼此了。”確實,流浪半生,他也隻剩下眼前這個女人,還有五歲的海仔兩個親人了。他想和她重辦一次盛大的婚禮,想和她再生一堆的孩子,可是她偏偏就是不肯,對他和孩子都不冷不熱的,令他特別惱火。他沒有看到她與別的男人有過瓜葛,卻知道她心裏一直有人。這讓他嫉妒如狂,卻又無計可施。心情不好時,酒醉時,他喊著她的名字,把她按在床上折騰到天亮。而她卻是逆來順受,不跟父親告狀,不讓兒子察覺,平靜沉默得讓他抓狂。
辦完喪事,又過完一個慘淡的新年,麥哥對阿韶說:“我們一起回澳門吧,這裏已經沒有你需要照顧的人了。”阿韶道:“我想一個人在老家先靜一靜,整理一下舊物。過幾個月再走吧。”麥哥無法,隻好帶著兒子先走了。
等到把阿爸的舊物都整理好了,想想還有什麽遺留的物事,阿韶才突然記起老爸臨終前遞給她的小包。會是什麽呢?讓老爸如此鄭重又如此緊張?難道是老人家不想讓別人看到的遺囑?她趕緊回到自己的房間,把那小布包找出來。打開,裏麵原來有一封信,還有一枚金戒指,一小束黑發穿在其中。
她穩住心跳,輕輕地打開信函。跳入眼簾的,居然是離別了十年的鍾淩的字跡!原來,原來他真的回來過!
“愛妻芳韶親啟:你我離奇被拆散,自那日起,我日思夜想,茶飯不思,悲憤難抑,野餐露宿,處處尋妻,曆時一年有餘,卻日日失望。我在西行火車上蘇醒,問清方向,日夜兼程趕回渥倫斯小鎮。沒想到鎮上人事風物自我離開之後,經已大變。所有的店家酒吧,客館飯店,統統易主。鎮上我們認識的洋人竟全部消失。甚至連“芳草園”的亭子和橫匾,全都不見。我真以為遇到鬼了!終於尋到一路過女客,她曾經住過店,認識你我。在她層層分析,又各處尋問之後,覺得唯一可能就是店主韋伯幹的。渥倫斯鎮的所有店鋪原來都是他的物業,他抽身一走,把舊夥計全解散了,自然就沒有痕跡。可是他會把你綁去哪裏呢?我費盡心思,又在周圍的山嶺城鎮全部走了個遍,皆毫無所獲。最後我決定回長洲尋你,等你,替你侍奉父親。如此周折又半年,終於賺夠船資,回到你的家鄉長洲。你父甚好,還勸我再尋一門親事。我唯苦笑應之。他哪裏知道,此生我已無法再愛上別的女子,每每喚著你的名字方能入睡。唯你我分離已足五年,若我們的孩子還在,應已五歲了吧?每每念及,淚落不止,總怪自己沒用,悔恨難安。遂決定重新出洋尋找妻兒。此行如有不測,亦無怨無悔。正如大海撈針,除非天意,能讓你我夫妻重逢。夫已無別的生趣,唯祈求上蒼,你和孩子,能逢凶化吉,一生平安。。。
“又:我在澳門尋得一金鋪,應是你當年去過之地。我特意打了一雙戒指作為留念。大的已戴在我手上,小的那個,我托付給嶽父留給你。店主問我要不要刻字留念,我思忖良久,本想刻一“韶”,一“淩”,指環太小寫不下,遂決定刻一“芳”一“草”為念。你的本名帶“芳”字,我願成為你腳下的小草,襯托你一身的芳華,一如我們曾經幸福的“芳草園”。不說了,我這就尋你去了。。。 夫:淩 泣字。”
阿韶終於明白,為什麽老爸要把此信物留到他生命的最後,為什麽會擔心她會再走。她含著淚,把那刻著“草”字的指環戴上無名指。把他的黑發和信函,仔細包好,放在自己首飾盒的最深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