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曆1878年春,南方小城長洲,正是春回大地的好時節,草木蔥鬱,鳥語花香。一灣翠江繞城而過。長洲地處最富庶的魚米之鄉,城郊平原開闊,稻香果蜜,阡陌水田,如鏡印月。小城裏則熱鬧平和,酒肆食館甚多,茶市日出而開,露天劇院日落人聚。從早到晚,如果沒有天災,又沒有戰事,居民們的日子,過得很是平和滿足。
城中有一座仙後山,不算高,傳說,遠古時曾有女仙雲遊駐足在此。她是何方神仙?為何而來?來了為何又走?千百年間,傳說五花八門,有說她來會情人的,有說來躲災難的。反正,最基本的理由不會有錯:就是仙女喜歡這一方山水,人間熱鬧。於是不知在哪個朝代,人們在山頂蓋了一座六層的木塔,身形秀雅優美,就叫仙女塔,塔邊種有一株榕樹陪伴。千百年的歲月流過,古塔雖然一再被後代維護,翻新,可畢竟是一座沒有什麽特別意義的古塔,最多也就是當地一景,慢慢地再沒人去管,塔身越來越殘舊,倒還算堅固,淪為小孩子們爬山玩耍的好去處。老榕樹卻長得枝繁葉茂,長須飄搖,見證了數百年的人間滄桑。
仙女塔遙遙對著的,是長洲渡口,那裏的客船來往不絕:北往省城,南往港澳(澳門於1887年正式成為沒有中方政府駐紮的殖民地,葡國人在16世紀已經正式居住)。人力車,馬車,抬轎的,步行的,來來往往。各種船隻陳列,各種小攤買賣,人潮不絕。
阿芳大名王芳韶,家住長洲,是當地名門,更是首富。阿芳是小名,左鄰右裏,叔伯親戚,喚她阿韶 。
她的爸爸王耀宗,看名字就是個世家子。王家三代致富的秘密,來自一個祖傳的秘方:一隻專門治療咳嗽哮喘的藥粉,藥到病除,非常有效!因此聲名遠播。王家幾代中醫,到了耀宗這一代,更是登峰造極,單單是上門買藥的鄉裏,就足夠王家買田添屋,開枝散葉。幾代積累下來,城裏最興旺的幾條商業街,江邊最幽雅古樸的大片住宅,渡口往返港澳的幾艘快船,全都是王家的物業。
耀宗是長子,在祖傳的長洲藥行裏行醫把脈,掌握著藥粉方子的秘密。他有個弟弟耀祖,從小不愛學醫,就被指派專門打理王家的物業和買賣,大錢在握。耀宗隻有一個女兒,就是阿韶,從小就長得玉雪可愛,活潑精靈,非常逗人喜歡。她長到五歲,在一個猛烈的台風天,母親不幸被一根倒下的橫梁砸中,不治去世,肚子裏還懷胎三月有個孩子,不幸一起升天。
耀宗悲痛鬱悶了好些年,本已絕了再娶妻的念頭,隻想和阿韶一起安靜過日子算了。可是家裏的叔伯長輩,不停地在他耳邊嘮叨:“大少啊,這隻藥粉,從來都是隻傳男不傳女,你哪一天不在了,它就會傳給不懂醫術的二少一家啦!你想想看,如果真的為阿韶打算,以後你不在了,又沒有了藥方做靠山,她嫁得好就好,擔是如果夫家不濟,阿韶就隻能一世仰仗二少一家人的鼻息做人啦!”
耀祖不需要日日坐堂行醫,日子當然過得比大哥自在得多。他娶妻在先,又添妾,共育有四個兒子,兩個女兒。
耀宗非常鍾愛阿韶,無論如何不願在自己百年後,阿韶因為娘家沒落而在夫家受委屈。於是同意續弦。不再論對方長相學識,琴兮和鳴,隻願找個健壯能生育的,生個兒子,成為王家下一代的中醫接班人。
於是在阿韶八歲那年,爸爸讓她喚一個陌生的女人叫錦媽,很快又添了一個弟弟叫敬仁。錦媽倒也沒什麽脾氣,隻是非常著緊這個弟弟,不大管阿韶。耀宗又寵女兒,不纏足不做女紅不打緊,更是依足了女兒的意思,一直跟著堂兄弟們上私塾念書,玩耍,爬樹,天天快樂得不得了。
阿韶十五歲,也是注定了要出事,因為她竟然離家出走,一個人跑去澳門玩!
起因是她爸爸覺得孩子大了,書念得也差不多了,要收心嫁人了,不準她再出去和堂兄們瘋玩,隻準她在家看書,學針線,學畫畫。錦媽不識字,就讓阿韶得空教弟弟識字。阿韶平日裏很少和敬仁玩,覺得五歲的小弟弟活潑好動的挺好玩兒,忍不住逗他樂,又帶他出門捉螞蟻,完了還爬樹,還沒爬到樹頂呢,就被錦媽發現了,大呼小叫,匆忙下來時還害小弟弟摔了一交,額頭腫了個巨大的包。耀宗心疼,教訓了女兒幾句,就忙著安慰哭哭啼啼的錦媽去了。
阿韶不是個小氣的人,以前爬樹時也常常碰到手手腳腳,傷了也不會讓爸爸知道,自己偷偷拿了藥抹幾下就好了。她極少被爸爸罵,不高興,不甘心。委屈地想:哎呀真偏心!什麽小事嘛,大驚小怪的!
想想很快就要嫁人了,更不能想玩就出去玩了,更是鬱悶。偷偷出去玩一圈的念頭開始越來越強烈。她想起堂兄們常常提起的澳門,隻是一河之隔,景色風物卻大為不同,好吃的好玩的,滿街都是金鋪!又有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洋人們出出入入,甚至街上的三輪車,都比長洲城裏的靚得多!
“你說那些長裙很長很閃,從頸部一直落到腳背同一條裙子?中間紮腰,細到都不敢看?葡國雞真的那麽香麽?大三巴的石梯究竟有幾多級嘛?金鋪?你想打成雀仔也可以?什麽媽祖廟?拜女人的?。。。”問個沒停,直到敬文敬章受不了,大聲說:“阿韶你別問啦,下次大伯肯的話,帶你去玩就是了!”
從此她就一直向往能去澳門玩。磨過父親好多次,耀宗都不肯:“女仔不準去那麽亂的地方!你想要什麽給你買回來就是了。你以為到處都那麽太平?在家千日好,出門半日難,不許再提啦。”
阿韶心想:出門怕什麽?不就是要帶點錢,帶幾件衣服麽?我偏要自己去!玩幾天就回來,買一隻金雀仔,吃一次葡國雞,再看看洋人洋裝,就坐船回來!
打定了主意,她越想越興奮,先是從敬文那裏套出從哪裏上船,怎樣過關,到了之後又怎樣去大馬路的金鋪。。。又從敬章那裏偷到一個出入許可證,把多年未用的新年利是錢全部拿出來,一半放在包袱裏,一半仔細縫在衣袋。這些她曾經看堂兄們做過,於是有樣學樣。衣服不敢穿女裝,從阿爸那裏偷了兩件長衫,剪短了,穿上身。臨走之前,還偷偷剪掉前額的劉海,一條長辮紮在後腦,再戴頂帽子掩飾。不仔細看,誰都不會認識阿韶了!
在微雨的潮濕的王家大院,她看到父親晨起,出門。在以後的漫漫歲月裏,阿韶常常回憶起那晨光微雨的家園,父親溫和地吩咐好下人,然後打開傘,在春天的樹蔭裏慢慢走遠。。。而她則快樂地背上包袱,把早就準備好的書信放在桌上,趁著仆人妹仔們忙著家務沒有留意她,就象一隻出籠的雀兒,輕快地踏出家門!
阿韶很順利地坐上船,又很順利地來到澳門大馬路。她太興奮了!一切正如堂哥們描述的,甚至還要新奇好玩!她逛過金鋪,買了一隻小巧的金雀仔,掛在脖子上。路過一家看起來很豪華的飯店,她大著膽子走進去,在侍應狐疑的目光下,指著餐牌點了一碟葡國雞,一碗米飯。一邊吃一邊想:哦有椰汁味,還有奶香味,但是那黃色的香料,真的不知道是什麽,以後回去要問堂哥。。。
美滋滋地吃完,逛夠,她想找個店家,歇一晚,第二天去媽祖廟看看。到了客棧,看到錢袋已空,就找到樓底一處沒人的地方,把縫在衣角的錢拿了出來。
她哪裏知道,澳門的環境比長洲複雜得多,魚龍混雜,很多事情不是她一個15歲的小姑娘能想象得到的。
待她把衣角的錢拿了出來,準備到樓上客棧的時候,突然眼前飛來一根木棍,她哼了一聲,眼前一黑,就失去知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