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09-6-12 成都公交事故遇難者家屬稱最高獲賠42萬
(2009-06-11 21:5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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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江網訊】 (四川新聞網)昨日早上7時半,成都軍醫學院站。一輛9路公交車徐徐駛向站台,25歲的張姣手持剛買的一根玉米,一路狂奔,從後門擠上了車。
車上早就滿滿當當,沒有了座位。張姣隻好扶住後門把手,把玉米塞進了包裏。
8時許,車輛經過川陝立交。透過玻璃窗,幾位中年男女跪在地上,在燒紙錢祭奠親人。
這一天,6·5公交車燃燒事故已經過去5天。官方尚未公布這一導致27人死亡的重大事故的遇難者名單。誰持汽油上車,其動機是什麽,均還不得而知。
這一天,這個城市的公交車依舊超載,出租車還是難打,地鐵至少要年底才通車。公共交通的安全如何保障,也依舊還在考驗政府。
昨日多名遇難者家屬說,事故安撫小組提出了最初的賠償方案,最高賠償標準是42萬元。但這一數字尚未得到官方證實。
昨日,記者致電多名遇難者家屬。他們說,這兩天事故安撫小組的工作人員已分別找他們談話,提出了最初的賠償方案。按照方案,每個遇難者家屬的賠償數目不一樣,但統一的最高賠償標準是42萬元。賠償方為9路公交車所屬的成都公交集團北星巴士有限公司。
一名家屬說,42萬元的賠償裏包括了死亡賠償金、誤工費、喪葬費、精神損失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等所有賠償項目。
另一名家屬說,協議裏最大的一筆賠償是死亡賠償金。按法律,死亡賠償金按照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20年計算。但他們拿到的協議標準是以去年四川省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來核算,而非根據成都市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來算。
去年,四川省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12633元,成都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16943元,以20年計算,前者為25 .266萬,後者為33.886萬,相差8.62萬。
至少7名遇難者的家屬說,目前尚未同意這一賠償協議。
上月發生在湖南株洲的高架橋坍塌事故中,有9名人員遇難。最後的賠償標準為:不論城鄉、不論年齡,統一賠償40萬元/人。
新增一名危重傷員
昨晚,四川省衛生廳通報,成都“6·5”公交車燃燒事件新增出院1人,新增危重傷員1人。8名極危重傷員仍未脫離生命危險。
6月10日,無死亡病例。截至6月10日18時,累計出院15人,住院治療傷員共59人。
6月10日,成都市二醫院新增1名危重傷員,省人民醫院2名危重傷員傷情好轉解除危重等級。